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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亦称千古!

托狼无法相信自己的弟弟会杀死自己。

但这就是事实。

并且已经发生。

这就是马哈木的厉害之处。

每个部族之中,马哈木都在二把手的位置上多多少少收买了人,比起部众的领袖,二把手要更为容易收买!只要他不满意的首领,他都会让二把手动手!

而二把手也因此可以登上首领的位置。

托狼死了,剩下的那些首领噤若寒蝉,纷纷惧怕的看着这个残暴的部族领袖。但这就是草原的生存法则,只要你足够强大,有足够多的人支持你,你就是草原的王者。

哪怕现在有人一呼百应,将马哈木斩杀,他会因此成为新的首领。

但是没人敢这么做。

马哈木身边的精兵强将不少,那些钦察人也是马哈木的家将,对其忠心耿耿。

“准备!迎敌!”

“谁若是敢退后半步,一人退,斩十人!十人退,斩一族!”

“打赢了,我将你们的部族的草场扩大十倍,打输了,我陪你们一起死在这!”

马哈高声喊道。

这一次,他也算是破釜沉舟了。

马哈木的八千人再次集结,此时众人都明白,能不能攻入跳羊峡已经不重要了,只要将这群垂死挣扎的家伙杀死,他们就可以一路纵马进谷!

这群该死的!

如同跳蚤的骑兵!

区区三百人!仅仅三百人!

三百人就能拦住万人大军,若不是马哈木治军有方,加上自身能力的出众,这万人大军换成一个平庸之辈,早已是被这三百人吓破了胆,四散奔逃。

马哈木不由得想到,若是大明有三千甚至三万这样的骑兵!那草原人还有希望攻入中原吗?

别说三千,就算是给朱棡一千陷阵营,他也不至于用如此冒险的办法来征服漠北。

……

“轰隆隆隆……。”

谷地之中突然传来连片的爆炸声。

马哈木心头一惊。

火器!

明军居然还能使用火器?

“怎么回事?”马哈木不解的道。

一旁的老者深吸一口气,道:“也速动手了,跟谷中的明军打起来了!这个蠢货,他居然闯进了山谷!”

马哈木顿感不妙。

“不好,也速有五千人,若是被他抓住明人的王爷,咱们的死伤都无意义了。”马哈木咬牙切齿的说道。

他当即下令整军,这一次,他是真正的不顾一切也要除掉这群黑甲骑兵。

“冲过去,将他们剁碎!!”

马哈木声嘶力竭,如一头凶兽般怒吼。

……

“指挥,敌军来了。”

楚力刚换好战马,就听到有人提醒道。

“兄弟们休息的怎么样了?”楚力问了一声。

其实哪有什么休息,众人换了战马刚刚上去坐了十几个呼吸,还没缓过上一场的劲头。

但即便是如此,兄弟们还是整齐的喊道!

“待战!”

楚力一股豪情油然而生。

此生有如此同袍,有这般兄弟!不枉人世间走上一遭。

他们血衣血袍,刀柄崩口,浑身宛如从炼狱爬出来的血人,有的人甚至身上插着断箭还未来得及处理。

他们站在跳魂岗上,进行着最后冲锋前的准备。

“来世,咱们还做兄弟!”

一声大喝,仿佛镇住了天地!

连大雨都顷刻间变小!

天地似乎感受到了这一支军队的力量,感受到了这无穷无尽的军威!这般豪横的汉子,当是顶天立地!

“来世,还做将军的兵!”

“还做将军的兵!”

锵!

震耳欲聋的金铁声,是楚力在马甲上敲响刀背。

他缓缓起歌:

“人间富贵,不贪恋!”

“批铁甲兮,挎长刀!”

……

“同敌忾兮,共死生!”

“踏燕然兮,逐胡儿!”

“此生只做!汉家犬!!”

“生死只当!汉家魂!!”

“与子征战兮,歌无畏!!!”

……

杀!

铁甲,铁马,军魂!

一百二十人,动了。

迎着八千人的冲锋,动了。

如垂死之时爆发出奔腾之力的猛兽,如浑身伤口却依旧嗜血的森林之王。

让人不禁想要问问,这群人到底图什么?

为了区区钱财,凭什么这么拼命?

马哈木也在疑问。

一些银钱而已,你拼什么命啊?

是为了什么?

当兵为了什么?

这个问题,是困扰赵武,楚力这些兵痞许久的问题。

命当然重要,有命才有富贵,有命才能享受所谓的世间美好。谁不惜命呢?谁又不想天天老婆孩子热炕头,孝敬双亲,友爱邻里,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衣足饭饱的日子呢?

但,朱棡说的是。

“亡国于百姓无关,亡天下则人人有关。”

“若只是中原内斗,不过是野心家之间的争权夺利,百姓无辜。所谓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不过换个人当皇帝,只要坐在帝位上的人是汉儿,一门心思治理国家,百姓并不是人人有责。”

“可若是天下皆亡,异族当道!天下汉儿民不聊生,那便是亡天下。倘若在民族存亡面前人人自危,保全自身,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

亡国,只是亡的政权。

亡天下,亡的是百姓,是人!

天下怎么亡?文化亡了,外族礼数取代我汉家文化了,仁义道德丢了,这就是亡天下。

天下并非只是领土之争,更多的是人民心中所念!洋装着于身,而心是汉儿心,此话并非推诿隐瞒之借口,而是一颗赤裸的热诚之心!

这便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天下,亡不得!

当一百二十人与八千人撞在一起,每一个明军将士宛如燃烧了自己的生命一般,爆发出了最后的力量,他们将那些试图突破的鞑子全部斩于马下。鞑子着皮甲,而区区皮甲难以阻挡精钢的刀刃。

刀刃划过,甲胄割开,里面的血肉也随之分崩离析。

不是人!

马哈木此时死死地盯着那些冲入自家阵营的骑兵,脑子里只有这个想法。

这群家伙,不是人!!

……

一遭冲完,当楚力还屹立在敌军正前方的时候。

他只余一腿,一耳!

身侧,只余三十二人!

无边无际的敌军还在聚集,楚力那已经分不清是血还是肉的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笑容。

元人为了征税,杀了他的父母,让他从小在汉儿的庇护下长大!他对汉家充满感恩,也学会了仁义道德。

他不想看着元庭重建。

这个后期肮脏不堪的政权,不该重启!

他做到自己该做的事!

“只要王爷不死,元庭不会在这片大陆重现!”

此时此刻,是他楚力的巅峰时刻,人生最光亮的瞬间。

古有霍去病万人骑兵驱逐胡奴封狼居胥。

古有李卫公千骑入漠北。

今日,我楚力三百悍骑震慑北元万人大军不得寸进。

虽留丢了一腿一耳。

亦可称,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