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怎么突然问这个?”哪怕是家里的老太爷开问,曲灵均的眼神中还是带上一丝防备。
“灵均,你喜欢她?”老太爷终于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太爷爷,您怎么老眼昏花到这个程度?我不过是为了维护家族的脸面,她毕竟在我身边这么多年,我难免在意多一点。”曲灵均言之凿凿。
喜欢她?怎么可能……他不过是习惯照顾她罢了……哪个哥哥不是这样?老太爷灼灼的眼神却逼得他不得不挪开视线。
“添添隆了鼻子,还开了双眼皮……你看出来了吗?自家亲妹妹换脸了你都不知道!你却留意到她有没有晒黑??黑吗?我是没看出来!你还说你不喜欢她?”老太爷一阵见血,噎得曲灵均不知如何作答。
“所以你不让她回来见我,还拖着订婚的日子……怨我。我没想到,有一天,你这么个生人勿近的孤僻性子,会喜欢上这个丫头!我以为你是GAY!”
曲灵均实在忍不住想翻白眼:“您瞎说什么!我怎么可能……”
“哪句话错了?是你喜欢她?还是你是GAY?”见曲灵均无法反驳,老太爷伸头瞄一眼屋内昏睡着的曲欢歌,叹气道:“是我错了。我不该认她。我以为她是曼儿的骨血就够了……认下她,能全了我对曼儿的愧疚。可我没想到……”
他拄着拐杖,走到曲灵均身边,拍了拍他的后背:“灵均,晚了。造化弄人。现在她既成了曲家的人,就成不了你的人。你不要这张脸,曲家要。把你的心思灭了,灭不了,就藏好了!但凡你露了一点心思给外人知道,曲家这家主,你以后就别做了。”
“我不做,让曲嘉树做?”曲灵均冷着脸回道。
老太爷气不打一处来:“怎么?曲家离了你不行了?你那些叔叔伯伯,也都老当益壮!”
曲灵均毫不避讳地直言:“他们要真行,早就轮不到我了。太爷爷,您何必杞人忧天。别说我对她没那个心思,就算有,我想要的东西,总有办法体面地得到。”
老太爷冷哼一声:“没这个心思最好。我带她回去养病,她的婚事,你别管了。”
曲灵均却先他一步,挡在了房门口:“太爷爷,还是别折腾病人了。”
老太爷火冒三丈,差点又把拐杖给举起来:“还说你没心思??你几时忤逆过我?现在倒好,连我你都敢拦!赶紧让她和顾家订婚,你拿下三角地,把家主的位子坐稳当了才是正事。你那些叔叔伯伯,哪个不是虎视眈眈?孰轻孰重,你不知道?”
“家主的位子,我不用靠任何人,都有办法坐得稳。只要我想,没有什么我做不到的。”
“你个逆子!你要真喜欢她,你早干嘛去了!从爱丁堡回来,你屁都不放一个,你不是没有机会!”老太爷被他气得直咳嗽。
“太……”屋内传来微弱的呼唤。谈秘书推门而出:“老太爷,少爷,小姐醒了。”
曲灵均抬腕看了眼时间,才半个小时:“不是要三个小时后才会醒吗?”
“医生说,之前给小姐输的药物可能对她身体造成了影响……”谈秘书弱弱地解释。
“都是你干的好事!”老太爷又一拐杖敲在曲灵均腿上。
“曼儿,曼儿,你怎么样?”老太爷颤颤巍巍地坐到曲欢歌床边。
“曲……”曲欢歌嘶哑着声音,艰难地开口。老太爷听不明白,朝着谈秘书问:“她,她说什么?”
谈秘书弯着腰回老太爷:“曲欢歌,小姐的意思,应该是叫她曲欢歌。”
“嗐!什么时候了,还在意这个。你怎么跟他一样倔!好好好,太爷爷听你的,不叫曼儿,叫欢欢,我们以后欢欢乐乐。行不行?”
曲欢歌笑着点头,眼角沁出泪花,把老太爷给心疼的,一个劲地给她抹眼泪,哄小孩儿一样念叨着:“不哭,我们不哭。”
曲欢歌紧紧握住老太爷的手,一点一点用力,把他手掌抚平,又用手指在他掌心写字,歪歪扭扭,连写了好几遍,她越写越着急,张着嘴,边哭边喊:“bA……”
“爸?你要爸爸,要见爸爸是吗?”老太爷明白过来。“行,没问题,太爷爷给你安排。你好好休息,别说话。太爷爷明白,太爷爷帮你教训那臭小子!”
“你给我滚出来!”拐杖又招呼到曲灵均腿上。
“你把人家爸爸扣着做什么?”
“曲老先生身体没养好,他在治病。”曲灵均为自己辩解。
“治病?治病她哭成那样?你用她爸爸威胁她是不是?怎么样?她服不服?她听你的吗?她宁愿扎自己喉咙都不听你的!”
“不然呢?您老有办法让她听话?”曲灵均黑了脸。
老太爷感觉自己在跟木头说话,是越说越生气:“她的脾气比我的曼儿还倔!我的曼儿跑了,你呢?打算看她死在你面前?我后悔了一辈子,你也打算后悔一辈子?”
曲灵均只沉默不语。
蓝眼睛的麦克给曲欢歌做了深度催眠。
夜深露重,他看曲灵均一个人来来回回走在蜿蜒的鹅卵石路上。
“老麦……太爷爷说我喜欢她,你说他是不是老眼昏花。”曲灵均眉头紧锁地思索。
老麦满脸问号:“bRo……”他抓着自己的金发,觉得不可思议……“我以为你在烦恼怎么名正言顺把她变成你的女朋友。结果……你告诉我这个??你不喜欢她,你抓她前男友做什么?不是因为吃醋吗?”
“那狗男人太碍眼。”曲灵均扯了扯领带,觉得心烦气躁,“她叫我灵均哥哥,哥哥看妹妹的男朋友不都会觉得碍眼吗?”
“灵均哥哥……”麦克讥笑,“你上瘾了是吧?哪家哥哥会绑人前男友,还揍个半死?”
“想让她更听话罢了。”曲灵均从裤兜里摸出烟盒。心烦意乱地往嘴里叼了根烟,麦克递上打火机,他略微低头凑近引火,眯着眼,看那火光明明灭灭……笑话,他怎么可能喜欢她?他堂堂曲灵均怎么会喜欢……抓来的一颗棋子,一只野狐狸?!!
回忆中,那只狐狸……第一次在裁缝店怯懦又挑衅地叫他灵均哥哥;哄骗他买车,结果骑了辆摩托回家……撅着屁股弯道超车时,那傻气的模样;喝醉酒抱着被子痛哭流涕;不肯练琴,变着花样耍无赖……他带她吃美食,看风景,千方百计治疗她的暴饮暴食……她明明跟他越来越亲近,对他越来越依赖。
可是狗男人一出现,她竟然敢拿筷子往自己脖子里扎!!
恼恨地把吸了一半的烟往地上丢,深沉地吐一口气。白瞎了那么多年!
麦克往前踩一脚,灭了火星子,喃喃道:“听话?楼上那个假曼儿,不是更听话?她来找你的时候,一双眼睛都贴你身上了。你让她往东,她爬着也要往东;你让她往西,她跪着也要往西。要说棋子好用,她不是更好用?可你是一点犹豫都没有就冲她开了枪!我问你?你敢把枪口对准她吗?”麦克朝楼上亮着灯的小窗努了努嘴。
曲灵均抬头,眼神顷刻间柔和起来,他哀怨地看着那一点微光:“我不喜欢你把她们两个放一起比较。”把他的曼儿和那个女人放一起,他只觉得恶心。
那个女人刚来找他时,他也惊讶两人眉眼间的相似,哪怕知道她整了容,才有这几分的相似,他依然把她留在身边……可笑,他竟然以为他能培养出第二个曼儿,一颗更听话更好用的棋子。
可他错了……曼儿从不会摇尾乞怜,从不会费尽心力只为讨他欢心。他一手带出的曼儿,会使尽手段和他周旋……
“听听,这你都舍不得!你还说自己不喜欢!兄弟,我看你是遇到大麻烦了。其实,我早该提醒你的。”麦克手指抠抠自己的脸。
“什么?”
“你在爱丁堡咬她那口,心思就不单纯。我以为你明白自己的感情。没想到你那么木讷……”曲灵均看他吞吞吐吐,催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老麦一鼓作气:“有时候,对一个人生理性的喜欢,也会想咬人。这是一种情绪的矛盾表达,咬这个动作,是可以传递亲密和信任的。”说完,他用眼珠子盯着曲灵均胳膊上的伤口。
曲灵均抬起胳膊,手指轻抚上面的齿痕:“你是说……她喜欢我?”
老麦翻白眼……“你这一口,叫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