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周日。等小丽骑着自行车过来,我也骑上自行车,两人一起溜溜地出了门。
刚骑到东三区要进东二区的东殿大道(伊谢尔伦子殿),一辆早等在路口的汽车便猛地发动,接着直直撞了过来。这辆车像是被压扁的皮鞋盒子,方方正正的老式汽车,不过在这个时代算是比较新的了。
其实我早就注意到,身后跟着的两个家伙,骑自行车还拿大哥大,那也是奇景了。
人仍然是警务处长派过来的,上次派出个枪手普利策,被我让塔吉奥收伏了,这次就派了三个出来。
说是因为一个处长被我这种小人物捻了虎须,所以必须让我死,但我真实身份是恶魔之子,地位在这里摆着的,所以开始的时候,考斯特家还派小鬼过去托了梦,让处长不要乱搞,但没过几天,却又将这件事放松了。
其实还是家族内斗这种烂事而已,有两个就是想给我添堵,而其他几个则是起了更换处长的心思,力图激怒我之后,将处长做掉,这样就可以告我一状,说我过份干涉俗世,擅自动手灭杀公民层级,然后还能看看是不是可以扶持上其他自己人做上处长的位子。
我当然也懒得管这些破坏,撞过来,打开一枚炽神期的魂粒就将车和人吸了进去,那两个家伙骑着车急赶过来,揉着眼看我,接着我又将两人连自行车打包吸进去。
表面上,我三枚炽神期,两枚装满军火,另一枚装满噬蠕虫,将人吸入进去后,等于就是喂了活虫了。
现在这枚炽神期中的噬蠕虫大大小小,也装了十几万条(当然,无边暗界中被冻结的更多),人一进去就要被吞噬干净,不过我倒是没有那么恶毒,一吸之后,马上转进无边暗界冻结。普利策都收了,多三个人不多。
小丽是见怪不怪了,反正她只要我不去杀公民,其它事她连劝都不劝了。
一路来到市中心的胜利公园,嗯,这个名字说起来挺好笑的,当年颂帝国战败,肃军入驻,让原本只是属于贵族的园林开放,市民便把这里称为胜利公园。
似乎也是习惯了吧,毕竟第三次全战的时候离我出生还差十几年呢,反正我看现在贵族出行,也挺排场的,十几辆汽车,引得路人引颈旁观,而贵族们还挺享受这种感觉的。
练这个什么拳脚搏击的不能吃早餐,所以我也就没吃,连小丽也非要陪着我不吃。
早晨在公园晨练的人不算多,只不过今天是周末,还是要比平时多一些,毕竟门票要花1马克\/人,寻常贫民,一个月能舍得来一次就不错了。
我来到公园南面,确实像爷爷说的,很好找,何况我还有灰石魂粒引导,二十几个身着白衣的人在一起练着,起高腿、压腿、用手臂鞭打碗口粗的树木,马维利师傅更牛逼,用后背撞击着一棵合抱的古树,每撞一下,就吐一口气,大树轻颤,抖落已不剩多少的枯叶。
“来了啊!”师傅收了功,他招呼我一声,因为早就认识,而且这又不是中世纪,省了很多什么拜师的繁琐,而且,估计也没想传什么高深的东西,毕竟也就是收点月费做个培训罢了。所以,他就简单的说了一下自己是什么北腿南拳还是啥的,反正也不重要。
我规规矩矩地跟着师父练了一下,现在的记忆力就不是问题,分分钟就会了,然后被叫去练了两套,又压了压腿,要求能直立踢到脑门算是基本功第一重,这个虽然早就能做到,但不至于立刻显现被人当成怪物。
小丽笑嘻嘻地站在不远处看着,买了面包丢下水泡子里喂鸥,过了一阵,师父说让休息一下,我跑过去和小丽一起喂鸥,感觉好恍惚啊,似乎这个就是我的正牌女友,而我,仍然是个普通人。
而且,还不至于发生什么流氓混混过来调戏小娘子之类的狗血戏码,小丽这种观察员,只要不遇到恶魔,就算是鬼差都是稳稳压制,一些杂碎想过来也过不来,她一个婴期飞出去,释放魂能就能迷魂,直接掉头就走了。
“大人,你现在魂体不能出壳,怕不怕?”小丽笑我。
我笑道:“不怕。”
“哼哼,你当然不怕,因为我会保护你啊!”小丽笑靥如花。
“哦?那如此就有劳了。”我连连躬身,引得小丽更是大笑。
其实,刚才车撞过来之前,她就想提前预警了,但最后还是忍住,毕竟观察员,不能明显干涉试炼过程。
很快,时间来到上午11点,拳脚培训结束了,马维利师父还夸赞了我一番:“小伙子,不错啊,悟性很强,很多动作都是教一遍就会,嗯,为师很欣慰啊!这样,我和你爷爷说一下,要不,让他每月再多交20马克的费用,达到40马克\/月,我就可以连同气功一起教你了。”
我连连点头,心下不以为然。
气功这玩意儿,和巫术其实是差不多的,道理我也懂,其实说穿了,就是魂粒的运用而已。
练到高深处,飞花落叶皆可伤人,很简单啊,是魂粒已到了自由驱使离躯,可以附着到了飞花落叶上面,什么隔山打牛之类,也是这样,不然哪来的力呢?违反物理学啊。有了魂粒,就能够隔空取物,能够将魂粒逸出到一定的浓度,当然就可以化粒为实,轻微地远程移动一些较轻的物体了。
不过,能练到这一步的少之又少,而且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请神,能够召唤到一些强大的鬼魂暂时附体,另一种真是自己练的,不过,至少要能练到婴期,这种人,若不是吞噬到更多的大量的异识粪粒最后导致意识混乱变成所谓的走火入魔暴毙,就是练成了之后被神域看中,然后所谓飞升。谁能容许你在世间搅风搅雨?动摇神域统治?开玩笑!
马师傅,距离这两种境界,还差得远哩。
别说这位马师傅了,就我都不敢乱搞,培养一个安德森,我都只敢将其躯壳改得强于常人一倍,魂粒方面是不敢动的。像威先生,他要不是被关怕了,持续低调,都要被神域找过来直接正法。
除非,我是下定决心,要直接把整个神域给直接弄没了。
和小丽刚走到公园大门前,四个警员迎面走了上前,呈现半包围状态:“喂!小子,站住!”前面后面还分散两个四人小队,已经用十多个警员把我包围了起来。
靠,警务处长下死命令了,愣是要把我抓起来。这就有点不讲规则了啊,前些天还是按游戏规则来玩的,现在就不讲理了,先是下令一定要把我带回去,还下令一定要封禁星光KtV,如果让他得逞了,下一步,就是清剿兄弟会,捣毁兄弟会的所有势力范围,然后再把伍德中学直接拆散。
我要是个普通人,早就被弄死了,这种强力打击之下,连渣都不会剩一点,可惜。
想让我再进一次局子,再挨一顿大锤?做梦吧。
我打开右掌,“朋友,看,这个是什么?”老子炽神期的魂粒吸噬能力打开,向前一按一冲,四个警员瞬间就被吸了进去,躯壳爆发力瞬间就达到极致,一秒钟,瞬间扑击距离达到30米,前冲扑击过去,前面的4个警员被吸入,再次一个返身后跃,精巧无比,迅猛无比,一秒半钟,后面的4个警员也收摄了进去。
接着,我一个闪身,又返回到了小丽的身边。
公园门前此时的游人已经不少,不过,大家都是眼前一花而已,光天化日之下,人人都感觉有点恍惚,他们似乎觉得之前有12个持枪警员,但一转眼,所有的警员已经不见了。
我神情自若,和小丽施施然的出了公园门。
小丽不无忧虑地说:“大人,我看这情况不对啊,看他们的警服,应该是市警务处下面的特别行动队的,这么大规模的出动针对您,是不是有什么不妙啊。”
我嗯了一声,道:“小丽,别整天大人大人的了,又不是在什么严肃场合,你叫我外号,叫我土豆也行,叫我罗比也可以,咱们都认识快十天了吧。”
小丽点点头,叹了口气。
我笑笑,“没事,咱买点喝的吃的,逛吃逛吃,想想中午吃点啥吧。”
小丽苦笑道:“那好的罗比,你安排,我都听你的。”
心里确实有点烦躁,但我也不想做第一个破坏规则的人,经过路边,顺手把三辆空警车都瞬间收摄了,买饮料的时候,顺手买了张磁卡,到公用电话亭打电话给本杰明上校。
虽然我明白前因后果,但该装的流程,还是要装一下的。
搞得我好像是随手杀人,一下造成12个家庭的不幸似的,加上刚才的3个杀手,无边暗界里已冻结了15个人了。下一步,就是50到80人的警力出动了,如果到那个时候,把我逼到墙角,我可就不是玩这么小动作了。
“本杰明,上校!调几个人过来行不,跟着我,保护一下我的安全,对,只是远远跟着,什么,不行?你再说一遍!”
本杰明在电话那头无奈地说:“哥们,不是我不想帮你,我知道,您不用说,我欠你的确实没还清,但上面,你懂的,我说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上面,老人家打过招呼了,说你们那边的上层,四翼那位,请我们不要插手这件事情,我也不能搞出外交纠纷不是?所以,这段时间,我只好低调了。”
“行,你记住你说的就好。”我面无表情的笑笑。
“别介啊哥们,我人不到场,但是武器支援一定到位啊,你要闹多大都可以的,我派不了人,但武器管够,听说你现在出不了那个壳是吧,只能肉身动弹是吧,但电话你总该可以打的吧,你随时一个电话,无论是空投还是派人运送,我以最快的速度,给你送东西过来,只要是肃帝国原产的现役装备,我绝无二话!”
“哎,真不错,当我是哥们!”我还是挺意外的,这小子够朋友啊,“行,我一会儿到胜利公园2号门南侧的胜利宾馆吃东西,你先给我送个大哥大过来,免得我联系你不方便,妈的,我现在这身份挺尴尬的,想买个手机都没资格买。”
“收到哥们!绝对给您办得妥妥的!”本杰明回答得很干脆。
靠!伊谢尔伦大天使和火神那边的拉裴尔大天使打了招呼,不准他那边再干涉我这个恶魔之子的试炼过程。你妈的,我又没有违反规则,这不都是我用魂粒换来的权益么,你一开始又没规定说我不准用魂粒换物品?
其实我懂,伊谢尔伦这小子,就是想培养我,锻炼我,要把我逼到他想让我选择的路途上去。这个,和很多父母逼着自己的孩子去考什么玩意儿一样的,就是习惯性的控制他人的人生,美其名曰是为了孩子好。现在,就是想让我按他的规划来走着。
随便他了,就陪他玩玩,不过,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我决定就近请客,因为我看到了一个熟人,哎,多少年没见了,算上前世再加上今生的,怕有50年了吧,好怀旧啊。
如果没有灰石魂粒,我也没这么敏锐,能够这么长时间还能认出故人来。
我迎了上去,堵住两位男人的去路。
那个衣着很普通,混得似乎很不怎么样的28岁的男人,很温和,客气地问:“这位少年,有什么见教么?”
这个长相普通,温润如玉的男人,姓“琼斯”,全名我原来并不知道,但他是我八岁时期的大朋友。琼斯当时在我奶奶家附近(还未搬到职工宿舍,住在东殿大道)开了一家玻璃店,我第一次是去找他划片玻璃,他没收钱,后来就熟了,我经常去找他玩儿,我还记得他给我弄了个玻璃鱼缸。
奶奶家搬家之后,就慢慢失去了联系,谁能想到,今天居然在胜利公园2号门前遇上,抛下其它事情,势必也要聚一下的。
“琼斯,我啊,土豆啊!”我热情地招呼,他也仔细地端详了我一下,这才认了出来,“啊,是你啊,好久好久没见了,我,我今天有点事情,要不,我给你留个呼号,我要请这位先生去用个餐的。”
“择日不如撞日。”我拉着小丽过来,说:“一起吧,就这家。”指指胜利宾馆。
琼斯旁边那个衣着光鲜的35岁老男人吃了一惊,又看了看我,“这么高档,开玩笑吧?”
胜利宾馆与胜利公园仅隔一条窄街,还能遥望公园里的几个小水泡子,算是这一片非常贵的非公民消费场所了,最贵的套房上千马克一晚,菜品也很出名,特别是现在还推出了比较新潮的自助餐食,36.8马克\/人。
当然,我对什么自助的玩意儿才不感冒,而是点的私房菜式,包厢里面一坐,格调就上来了。
刚才进门的时候迎宾还狗眼看人低,我直接一根帝国央行戳记的小黄鱼消费前押在前台上,就把人全镇住了。
琼斯倒不是那么惊诧,也不羡慕,当年他就是我爷爷口中我的那位“大朋友”,我这个人说起来倒也是奇怪的,经常会交到比我大很多的非同龄朋友,一会儿又幼稚的可怕。而这个琼斯,他这个沉稳的善良的性格我是真的喜欢。
刚坐下还没点菜,一个小侍者就把我叫了出包厢,我接过了大哥大,嘿嘿,本杰明想得挺周到的,一个最新款的折叠900兆,单这个手机就得卖到3万马克,还带有座充和两块备用电池,我直接丢进无边暗界中冻结起来,反正平时用不到,在无边暗界中也不耗费电池电量。
席间聊了起来,琼斯那个小玻璃作坊早就倒了,现在正打算和他一起的这位合伙,做点小生意。
我和小丽喝鲜榨果汁,琼斯和他和合作伙伴,我让开了瓶2000马克的好酒,好好吃了一顿,留下寻呼机号,我结账,也就3千马克不到的消费吧,挥手道别。
自始至终,琼斯都没向我提出过任何要求,尽管他那个伙伴一直向他使眼色,而我也没有给钱什么的,其实我倒觉得,不是不帮,而是不该打扰一个朋友的宁静生活。有积极向上的一个过程其实挺好的,像我已经直面结果了。
何况,有得必有失啊,沾上了我,会给他们带来点麻烦,当然,我也能解决,不过没到那一步,我还是就放一枚灰石魂粒跟着保护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