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图书迷!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寻仙问路我为峰 > 第252章 于红月的麻烦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那个年轻女人叹息道:我叫于红月,是一名歌手,是盛秦娱乐公司的签约艺人。

程雨婷一愣,因为她听到过于红月的名字,三四年前,于红月的歌响彻大江南北,火到了街头巷尾都放着她的歌。

如此火到极致的歌星,都被逼到上吊寻短见的地步,那么她到底遭遇了什么呢?

于红月继续讲述自己非同寻常的遭遇,先是被老板拉去陪公司一个官二代客户吃饭,喝酒,当官二代客户,提出更过分的要求时,于红月便当场翻脸拒绝。

她的这一举动,犹如捅了马蜂窝一般,先是许多签了合同的代言商,把代言广告被取消,接着,准备发布的歌曲被宣布:由其他歌手参与。

相当于把她冷藏,引导网络舆论,网络绯闻遍布,就是想把她打倒在耻辱柱上。

这还不算完,盛秦娱乐公司还不解除合同,这样,她也不能去寻找其他生财之道。

甚至就连她家住所,也被一些网上一些爱好者堵截,她有家也回不去,手里又没有钱,在饿了两天后,便想到了上吊寻死一条路。

听了于红月的哭泣,林问道叹了口气,说道:这世界上有很多人都有取死之道,比如说你:你既然享受了资本包装下,无限荣光,那么遵守资本的一些规则,就是必然的,包括一些潜规则。

当然,这也有例外,比如你有足够强大的背景,但是像你现在这样,连饭都要吃不起了,甚至是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

你想没想过,你如果去小一点的酒吧,上去唱一首歌,会不会赚到一两天的饭钱?

只要你放弃:你所谓的身价,走到人群中,赚个普通生活的钱难吗?

只是,你还活在唱一首歌要几十,几百万夏币上面。不等于红月辩解,林问道回头对程雨婷说道:让林三,林四去一趟盛秦娱乐公司。

让他们老板和于红月解除合同,赔偿于红月一百万夏币,并且在网络上澄清,污蔑于红月的一切谣言。

如果有一条没有做到,就让盛秦娱乐公司换一个老板!不要和他们扯皮,不需要去找什么证据,虽然我们心存善念,但是,我们更是手里有刀!

至于那个什么二代客户,去教训一顿,如果他还有什么想法,那就让他的父母重新练习小号吧!

对于别人很麻烦的官二代,在林问道面前,只有两个结果:一个是还活着,一个是已经埋在土里。

在别人面前,风光无限的盛秦娱乐公司的老板,在林问道面前,很有可能,会是一具尸体。

程雨婷的电话很快到了林家别院,林三,林四也接受命令出发。

当他们到达盛秦娱乐公司,找到了董事长江汉时,林三,林四把林问道的要求述说一遍后,便看到江汉嗤之以鼻,问道:你们林公子是谁,是我爹吗?就算是我爹,你们以为我会听吗?

你们也别吓唬我,我江汉也不是吓大的,你出去打听打听,我是江家人,江家,懂了吗?京城八大世家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