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往回倒一点,清晨,天亮时分,空气中还夹杂着一丝凉爽。
王凯旋第一个起了床,长时间的走街串巷生涯,让他养成了早起的习惯,虽然现在不用倒卖碟片了,但养成的作息一时半会的也纠正不过来。
话说,纠正这个干嘛,晚睡晚起、晚睡早起,又或者是早睡晚起,这几种作息才是不正常的才对,王凯旋的作息没毛病,有毛病的是没有丝毫起床意思的几人。
实际上小哥也醒了,醒的比王凯旋还早,这不是在学着适应“正常人”的生活嘛,所以醒了也没有睁开眼睛,而是闭着眼假寐。
耳边响起淅淅索索的声音,众人不断起床之后,小哥才随着大流穿起了衣服。
“要不要叫醒老枫?”
几人都洗漱完了,甚至都做好了早餐,等着老支书回来吃早餐。
本以为做饭的动静会吵醒叶晓,毕竟厨房就在隔壁,土墙又不隔音,切菜的声音邦邦响,一般人很难在这种环境下睡着。
没想到他们饭都做好了,叶晓连个翻身的动作都没有。
“让他睡吧!”小哥拦住了想要叫叶晓起床的王月半,即使已经拜托齐羽调查过叶晓的身份,但直觉告诉小哥,叶晓的身份并没有他自己透露的那么简单。
不过,既然吴邪和胖子都没有察觉,小哥也不介意最后看个热闹。
终究是跟着几人学坏了。
王月半有些不解,但也没说什么,考古队的人已经在这里挖掘几年了,现在看来,他们这一趟要无功而返了。
既然什么收获都没有,索性不如将这场返乡之旅,当成一次纯粹的旅游。
男人的旅游很简单,到了一个景点之后,先在酒店里睡到自然醒,看心情决定吃不吃饭,不吃饭的话就直奔景点,简单的逛一圈就算是打卡完成了,完事再回到酒店,第二天要么回家,要么继续下一段旅程。
在此过程中,什么拍照,什么停下来感受自然气息,那都是不存在的,绝大多数的男人在旅游的时候,走过场要大于实际旅游的意义。
既然叶晓想睡,那就让他睡个够,不过……
“这小子忒不仗义,他自己准备的倒是挺充分的,也不知道提前跟咱们哥几个说一下!”王月半眼神有些幽怨,虽然也是北方人,但北平的冬天没有那么冷,也没有炕。
第一次睡炕的他,根本不知道半夜有被渴醒的风险,他就说老支书为什么在他们睡觉之前,给他们的房间放了一壶水,敢情是为了让他们半夜醒来喝的。
哪像叶晓,在自己的床头地上放了一瓶饮料,一根软管插在里面,另一头用绳子固定在枕头边上,就算半夜醒了也不用起床,摸索着嘬两口软管就能解渴。
王凯旋还在为自己没有调查清楚而耿耿于怀,满脸的歉意:“实在不好意思哥几个,我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
“没事!”吴邪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干咱们这一行的本来就是这样,不是每一次都能有收获的,再说了,老胡不是说了嘛,古墓虽然是没有了,但还有一座关东军要塞,咱们也不能完全的算是空手而归,对了老胡,你不是要问老支书关东军要塞的事么,问了吗?”
老胡指了指外面,示意出去说,省的吵醒还在睡觉的叶晓。
等众人都来到昨天老支书招待他们的客厅时,几人坐在炕边上,老胡才说道:“一大早我就没见到老支书,听村里人说,老支书在天刚亮的时候,就去了其它村子串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车子也被老支书开走了一辆。”
当然,开车的是其他人,老支书一大把年纪了,腿脚又不利索,自己开车的话纯属嫌自己命长。
车钥匙在昨天晚上就被老支书借走了,当时哥几个也没多想,按照老支书的说法,自己一辈子没坐过车,临了临了想感受一下,并拒绝了他们几人的作陪,找了个村子里会开车的。
“那咱们还等老支书吃饭不?”吴邪揉了揉自己的肚子,一脸的苦涩,“昨天吃的太多,没怎么消化就直接睡觉了,早上又被风一吹,得,我的肚子这会儿正打鼓呢!”
没有要拉肚子的感觉,就是单纯的不舒服,可能是水土不服的原因,长这么大他还是头一回遇到,他没好意思和哥几个说,早上他上厕所的时候,拉的屎都是黑的,还有像是痔疮犯了,顺着流出来的血,腥臭腥臭的,像是河底的污泥。
“我怎么没感觉呢?”王月半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没有啤酒肚的柔软,有点像是将军肚,掀开衣服,赫然能看到代表力量的几块腹肌,拥有一定的弹性,“无邪,你到底是娇生惯养,好东西吃多了,吃不惯粗茶淡饭,就该把你留在乡下,让你过几天苦日子。”
“纯放屁你,胖子,你敢说咱们昨天吃的是粗茶淡饭?”吴邪摆动着小腿,对着王月半就是一脚,“也就现在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不然就咱们昨天吃的那顿,够咱们进去好几回了!”
好家伙,全是野生动物,对城里人来说可能也就尝个鲜,但对于靠山吃山的村民们来说,却是再寻常不过的猎物。
老胡和王凯旋倒没有多大的感触,他们俩以前在这里当知青的时候,没少改善生活,为了一口吃的,也没少往牛心山上跑。
有件事老胡一直没对王凯旋说过,当初在这里当知青的,不止他们俩,其中有一个女知青在山上迷了路,因为是偷偷上山的,几个知青也没敢对村里人说,于是就打算趁村里人睡着之后,偷偷去寻找失踪的女知青。
几人趁着夜色一起上了山,上了山之后,几人就分头寻找。
都是小年轻,当时也不知道什么叫害怕,老胡选了一个方向,就这么摸黑寻找着女知青。
走着走着,突然,前方的林子里出现了咿咿呀呀唱戏的声音,不知何时,他的身边也出现了亮光。
老胡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也没觉得哪里不对,就好像有人三更半夜,在山上唱戏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顺着亮光,他找到了声音传来的地方,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很正规的戏台班子,台上的戏子唱着他听不懂的戏,台下摆放着桌子,每张桌子旁边,都坐了几个戏迷。
桌子上还放着听戏时,用来消遣的点心,酒杯和酒壶的搭配,有些不像现代的风格,倒像是早几十年,民国时期的风格。
老胡也没有多想,当时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就是留下来,听一场戏。
‘正好,找了她这么久了,我也饿了!’
寻了一个空位置坐下,手不自觉的就摸到了点心上,一上手,他的饥饿感像是被放大了好几倍,不受控制的拿着点心就往嘴里塞。
一块接着一块,老胡没有看到,戏迷们面无表情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瘆人的冷笑。
可不管他吃了多少块,盘子里的点心始终都没有变少,而他自己非但没有察觉,反而进食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直到因为吃的太急,被点心卡住了喉咙,老胡才停下了胡吃海塞的动作,拿起桌子上的酒壶就往自己嘴里灌。
“啪嗒!”
一声脆响。
原来是老胡动作太大,不小心打翻了桌子上的酒杯。
酒杯咕噜噜转着,顺着桌子的边缘掉在了地上。
“啪!”
又是一声脆响,老胡猛的打了一个激灵,眼神中的空洞,逐渐被清明所取代。
就在他清醒的那一刻,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来在他眼中柔和的蜡烛光亮,被绿油油的荧光所取代,美味、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点心,变成了一团团蠕动的蛆虫,酒壶的液体哗哗的往外流着,流的却不再是他以为的茶水或酒,而是散发着刺鼻气味的黑色粘稠液体。
台上的戏子依旧在唱着,好似没有发现台下的变化。
台下的戏迷们像是被打扰到一般,一个个身体不动,头颅却转动着,纷纷看向了他。
老胡心脏骤停,他看不到自己的脸色,却也知道,自己的脸色这个时候一定很白,白的如眼前的这些“人”一样。
仔细看去,这些戏迷哪是活人啊,分明是一个个惟妙惟肖的纸扎人。
老胡曾经听自己的爷爷说过,说纸扎人不能画眼睛,“眼睛”是人才有的,纸人是要烧给死人的,一旦纸人的眼睛被画上,就相当于纸人成了精。
纸人一旦成了精,就相当于纸上服侍的死人化成了鬼,一旦被鬼附身,被附身的人就会成为一具供鬼操控的傀儡。
这时,老胡感觉到自己的脑袋像针扎般刺痛,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往自己脑袋里面钻一样。
容不得他细想,凭借着本能,他拔腿就往来时的路跑去。
一直跑、一直跑,直到他精疲力竭,直到他感觉脑袋上的刺痛消失,老胡才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衣服已经被浑身的冷汗浸湿,眼里满是心有余悸,和逃出生天的庆幸,下一秒,眼前一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老支书家。
后来他问其他人在山上有没有遇到怪事,其他人的回答令他诧异不解,众人的说法都差不多,都说在上山不久便找到了失踪的女知青,反而是他不见了踪影,众人找到他的时候,发现他昏倒在一棵树下。
当老胡把自己的这段经历当做吃饭时的闲谈说出来的时候,却见王凯旋好似见鬼般哆嗦了一下。
“怎么了胖子?”老胡心里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久等不来老支书,几人给老支书留出来了一份,便坐在炕上先吃着。
王凯旋哆嗦着放下了筷子,探出手来去摸老胡的额头,眼里满是担忧:“老胡你别吓我啊,你快说,你是骗我的对不对?”
老胡一把打开了王凯旋的手,有些疑惑:“我怎么就骗你了?”
“完了完了!”见老胡不似作假,王凯旋双手捂着自己的头哀嚎着,“老胡,黄皮子还在报复着咱俩呀……”
接着,众人又从他的嘴中,听到了一个有些不一样的版本。
王凯旋的版本中,当初来村子里的知青一共就只有三个,他和老胡,还有一个女知青。
女知青因为去山上寻找什么东西,忘记了时间,因为是偷偷去的,村里人都不知道,只有和女知青住在一间屋子里的燕子,见天色已晚女知青还没有回来,担心女知青会遇到什么危险,便喊来了他和老胡,三人也是艺不高人胆大,趁着夜色就上了山。
到了山上,三人就分开了。
小风一吹,王凯旋才知道了害怕,根本没敢太过深入,只在几人分开的地方附近打转。
燕子因为是本地人,从小就听说山里非常危险,并被老一辈的人不止一次警告过,夜晚千万不要在山上留宿,对于那些没有探明的地方,千万千万不要去。
即使当时燕子并没有把老一辈人的话当真,但听的多了,潜意识中,她还是按照老一辈人的交代,没去那些无人去过的地方。
只有老胡,或许是从小就听自己的爷爷讲述那些普通人接触不到的事,潜意识中,他觉得自己也算是有经验的人了,所谓艺高人胆大嘛,他就遵从着自己的本心,不断地深入,最终在一处洞穴中,找到了失踪的女知青。
“老胡,我记得当初就是这样的,我们发现你和田晓萌的时候,你们俩昏迷在一棵树下,期间你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根据田晓萌说的,是你救了她!”
田晓萌,就是当年和他们一起下乡的女知青,在发生这件事后不久,田晓萌就被自己的家人接回了城里,老胡和王凯旋也和她断了联系。
“哟,记忆对不上了?”王月半咂吧着嘴巴,若有所思的看向吴邪说道,“无邪,你有没有觉得很熟悉?”
吴邪点头说道:“嗯,跟我第一次下墓的经历差不多。”
当初去七星鲁王宫的时候,他们和胖子走的不是一条线,他们走的是水路,胖子等人是翻山越岭。
在穿山而过的水路中,他遇到了一具千年女尸,女尸如地缚灵一般,被困在了水洞中出不去。
因为是第一次下墓,耐不住心中的好奇,他无视了其他人的警告,回头看了一眼。
就这一眼,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忘了自己是怎么出的水洞了,还是在其他人的告知中才知道,原来女尸的灵附着在了他的身上,借由他的身体,逃离了困住她千年的水洞。
将自己遭遇过的事,大致和老胡还有王凯旋讲了一下,吴邪接着说道:“老胡,看来古墓的主人借着你的身体已经出来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你遇到了不同寻常的事,而考古队和其他人没有遇到。”
要是考古队或其他人遇到了,附近的十里八村,早就传的沸沸扬扬了,就凭昨天喝酒的时候,没人说起这些怪谈,吴邪就敢断定,古墓的主人一定是借助了老胡的身体脱困。
“世界上真的有鬼?”老胡当过兵,甚至才退伍不久,本该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对这些灵异事件,应该是不感冒的才对,但架不住他遇到的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情太多,导致他并不是那么的坚定。
不过,即使是这样,老胡之前也没有往“鬼”这方面想过,直到吴邪说自己也遇到过鬼,却也仍旧有些半信半疑。
“鬼也好,还是枉死之人残存的不甘也好,总之,有的,包有的!”吴邪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一脸郁闷的说道,“我怀疑我之所以这么邪门,就是跟被鬼附身过有关,老胡,你是不是在此之后,也经常的遇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事?”
老胡还没回答,王凯旋抢先一步说道:“对对对,就是这样,你们是不知道啊,自此之后,但凡我和老胡在一起,总能遇到那些奇奇怪怪的事,就比如我刚才说的黄皮子,就发生在同年的冬天……”
那年冬天,因为嘴馋,他伙同老胡还有燕子一起去了牛心山附近的团子山,准备抓几只黄皮子,也就是黄鼠狼换糖吃。
结果误入了一座古墓。
古墓中什么都没有,像是被人扫荡过一般,空荡荡的,成了黄皮子的老巢。
人老成精,动物活的时间长了,就会诞生灵性。
几人当时并没有多想,他们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抓黄皮子的,现在到了黄皮子的老巢,岂不是正好如愿?
就在他们抓黄皮子抓的不亦乐乎时,黄皮子群中,有两只上了年纪,皮毛都开始变白的黄皮子,因为活的时间太长,已经通了人性。
它们释放的气体中,具有迷幻的效果,三人深陷幻境,差点没死在里面。
“当时我们并不知道是那两只黄皮子搞的鬼,从黄皮子坟出来后,我们拿着抓住的黄皮子,换了些糖吃,”王凯旋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为了几颗糖果,竟然让自己深陷险境,“不久之后,我们收到了一个朋友的来信,于是我和老胡就启程去了内蒙……”
时机不凑巧,内蒙的天气有时候比东北还邪乎,他们到了之后,正好赶上狂风,狂风致使牛群受惊,等风停了之后,有几头牛已经不见了踪影。
牛不管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是牧民宝贵的财产。
放牧的人中,他们的老朋友丁思甜也是其中的一员。
为了寻找丢失的牛,他和老胡还有朋友丁思甜,伙同牧主老羊皮顺着痕迹一路寻找,最后意外来到了一座古墓中。
这座古墓也和鬼子有关,这个暂且不表,就说古墓周围的地形,相传在很久之前,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生活在海里的老龟不断地向北迁移,最后来到了这里。
在老龟们死后,这里就成为了风水宝地——龟眠之地!
古代的那些王公贵族,死后就喜欢葬在风水宝地中,总认为这样对自己有益,或对后代有益,不管是真是假,时间一长,这里就形成了一个规模比较大的墓葬群,当地人称之为百眼窟!
因当地的气候和独特的地理环境,导致龟眠之地经常形成遮天蔽日的飓风。
这些飓风就成了百眼窟的天然屏障!
再说回鬼子。
当年鬼子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他们企图占领华夏大地,人数上他们并不占优,于是就利用起了旁门左道,在华夏各地修建了研究所,专门做各种的生化实验。
关东军要塞是这样,百眼窟也是这样。
百眼窟的内部,被鬼子改造成了研究所,并利用特殊的地形和天然的条件,培养出了大量的怪物。
误入百眼窟的四人历经九死一生,总算是逃了出来,但老羊皮却永远的留在了那里,他们的老朋友丁思甜,也死在了来年罕见的极端天气中。
“算下来,最后活下来的只有我和老胡!”时隔多年,再次谈起往事时,王凯旋已经没有了当年的悲伤,“我和老胡的关系之所以这么好,也有这几次生死相依的原因在里面!”
“这和黄皮子有什么关系?”吴邪见王凯旋讲不到重点,便笑着说道,“不要跟我说两头畜生从东北一路追到了内蒙?”
“可不咋地!”王凯旋一拍桌子,气愤的说道,“我们一进入百眼窟就遇到了幻象,要不是那两头畜生和百眼窟里的怪物干了起来,我们都不知道是那两只畜生搞的鬼!”
要不是看到了黄皮子的尸体,联想到两次出现幻象前,他们都看到了黄皮子,他们都不知道幻象形成的原因。
“谁能想到黄皮子释放的气体,竟然具有迷幻的效果啊?!”
悲愤的唠叨了一句后,王凯旋打量着身旁的老胡,像是第一次认识老胡般,纳闷的说道:“之前我没想过,但听吴邪这么一说,嘿,我几次遇到奇怪的事,老胡,都跟你有关系!”
“当初你当兵走后,这么多年来,除了穷,我还真没遇到过什么奇怪的事儿,而且,老胡你发现没有,咱们俩的记忆都出了问题,提醒你一下,和燕子有关!”
老胡脱口而出:“个子!”
“对,就是个子!”王凯旋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懊恼着自己之前怎么没发现,“昨天咱们看到燕子时,潜意识中,你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都认为燕子当初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
“可刚才的一通回忆,燕子根本不是跟在咱们俩屁股后面喊哥哥的半大丫头,而是和咱们俩几乎同龄的同辈人!”
“这是看到幻象的副作用!”对于记忆问题,以前经常失忆的小哥最有发言权,“燕子由于接触幻象时间短,所以副作用不明显,而你老胡,先是被鬼附身,本就意志力方面比较薄弱,最容易受到幻象的影响,凯旋相对来说比较强一点,但先后经历过两次幻象,在记忆方面,会出现微弱的偏差并不奇怪。”
“但问题的本身是出在老胡身上,离开了你,凯旋也好,还是燕子也好,就算他们俩专门往深山老林里钻,遇到奇怪事情的概率也不大,相反,你,必中!”
“哈哈!”王月半笑了起来,不断的拍着大腿,看看吴邪,又看看老胡,“哈哈哈,你们俩真是,一个比一个倒霉,一个比一个邪门,你们俩要是合作的话,下墓出事的概率,将会成倍增加!”
“你笑个屁啊胖子!”吴邪斜着眼睛看了王月半一眼,心里的郁闷突然好受了一些,有些幸灾乐祸说道,“怎么着,你想抛开我们哥俩单干?我们俩倒霉,你也跟着倒霉!”
“啊?艹,忘了这茬了!”王月半的笑声戛然而止。
之前他和小哥出去寻找阎王的时候,去过的古墓基本上都是寻常古墓,别说灵异事件了,连出格一点的生物都没遇到。
但按老胡所说,光是牛心山附近的墓,都有好几个奇怪的,通人性的黄皮子,已经借助老胡身体逃出去的魂体,包括目前不确定考古队知不知道的关东军要塞。
想都不用想,吴邪和老胡这两个邪门体质的家伙凑到一起,如果他们真的进入关东军要塞了,肯定会遇到诈尸的粽子,肉眼不可见的魂体。
“你们一点都不担心?”老胡在听完小哥的分析之后,人都是麻的。
以前是没往这方面想,现在想想,可不就是嘛,被鬼附身之后,奇怪的事接踵而来,王凯旋前前后后顶多也就接触了两座古墓,自己不但经历过王凯旋经历过的古墓,还经历过王凯旋没经历过古墓。
昨天晚上睡着之前说的,在雪山遇到了会改变自身形态的虫子那回,他没说的是,在裂缝的下面,还真有一座古墓,但,与其说是古墓,倒不如说是一个祭坛,一个有着九层楼那么高的祭坛,每一层都挂满了尸体,上面的血肉已经被虫子吃光,只留下了骨架。
而真正的墓,离九层妖楼并不远,在一次雪崩中露了出来,他真正见识到虫子可以改变形态,也是在墓里见识到的,除此之外,他还遭遇了一群生长着白色毛发的狼群。
还有,如胖子猜想的那样,他不是正常退伍的,而是在战场上违反了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