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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德先生,您今天还接活吗?”楼下传来粗哑的喊声,是房东老赫姆。

这老头以前是蒸汽工坊的锻工,左手被机器压断后,就靠收租和给人介绍活计过活。

他知道洛德是“能打的主”,同时,作为酒馆里的人物总把镇上最稳妥的护卫任务优先推给他。

虽然洛德对此并不感兴趣,或者说是对于稳妥不感兴趣。

洛德推开窗户,看向楼下。

老赫姆正靠在门框上,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羊皮纸,上面用炭笔歪歪扭扭画着一辆货车和几个黑圈——黑圈代表需要护卫的数量。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边的数学也是一堆天才,毕竟商周都有木棍计算。

“老约翰的商队,去南边的‘螺栓镇’送齿轮零件,来回三天,报酬是五个机械教铁币。

”老赫姆扬了扬羊皮纸,“老约翰说,上次您帮他把土匪赶跑后,他的商队就只认您了。”

洛德点点头。

洛德在这里呆了有一段时间了,不同镇子上的商队经常会用一些不规矩的东西。

比较常见的就是令人上瘾的青叶,嚼碎吞咽的时候,能让人感到极其的舒爽。

这东西跟毒品差不多,而且这玩意似乎是类似于一种蘑菇之类的菌丝。

一个人死了之后,如果生前大量吃过这玩意,死了之后有可能尸体会成为培养皿,从中重新钻出来。

而且说是青叶,其实长得更像是一种叶子作为盖子,下面是蘑菇杆一样的青色植物。

割开之后,会有白色的汁液。

老约翰的商队是镇上少有的“规矩”商队,货物都是正经的机械零件,不会夹带违禁品,路上的风险也相对可控。

毕竟青叶这种东西是属于是明令禁止了,虽然是公认的事了。

他翻身下楼,接过羊皮纸,指尖扫过纸上粗糙的炭痕。

这就是锈带镇的“合同”,没有公章,没有签名,全靠双方的口头信誉。

当然,拳头大也是一个很好的事,直接大记忆恢复术。

“行,什么时候出发?”

“现在就走,货车在东门外等着呢。”老赫姆搓了搓手,眼神里带着几分讨好,“您要是觉得报酬少,我再跟老约翰说说?”

“不用。”

洛德把羊皮纸折好塞进怀里。

毕竟洛德其实不太在意钱的问题。

五个机械教铁币不算多,但足够他支付一周的房租,还能剩下两个买些镇上的“特产”。

比如那家寡妇开的小店卖的蜂蜜糕,甜得发腻,却是这片苦涩土地上少有的甜意。

当然,这玩意肯定不是什么正常理解的蜜蜂,这里的蜜蜂是一种类似于蚂蚁一样的东西,它们在地下筑巢,吸食糖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玩意算得上是该生物的排泄物。

东门外的景象和镇上截然不同。

没有密集的工坊和低矮的木屋,只有一条被车轮压得坑坑洼洼的土路,延伸向远处灰蒙蒙的荒原。

老约翰的商队已经在路边等候,三辆蒸汽货车并排停着,车斗里堆满了用粗麻布包裹的齿轮箱。

这个相对算是比较大的了,居然还有蒸汽车。

每辆车的车头都冒着淡淡的白烟,像是喘着粗气的老黄牛。

“洛德先生!您可来了!”一个穿着油腻皮夹克的老头从第一辆货车上跳下来,脸上堆着笑。

正是商队老板老约翰。

他身后跟着两个年轻的护卫,一个背着猎枪,一个扛着斧头,看到洛德时,眼神里满是敬畏。

上次老约翰的商队遇到土匪时,这两个护卫吓得腿都软了。

是洛德一个人杀上去,用那把劣质的长刀砍断了三个土匪的手臂,剩下的土匪见状四散而逃。

其实洛德一开始是不打算留后患的,直接全部弄死,但是想了想,杀鸡敬猴嘛,要是他们再敢作死,再砍了也不费事。

从那以后,这两个年轻人就把洛德当成了“神”,每次见他都恨不得立正敬礼。

现在倒是重新换了一把新的,当然只是相对的比较新,哪怕是没用的时候刚刚从镇上铁匠铺买的,刀刃歪得能当曲线尺用。

“路上小心点,最近南边的‘断骨帮’又活跃了。”老约翰压低声音,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油纸包着的东西,塞给洛德,“这是我家老婆子做的肉干,您路上垫垫肚子。”

洛德接过油纸包,能闻到里面传来的肉香。

在锈带镇,肉是奢侈品,普通人家只有过节才能吃上一口。

至于这是什么生物,那无所谓了,反正不是人就行,就算是人对于洛德而言也无所谓了,又不是没啃过。

他没推辞,只是点了点头:“开车吧,尽早出发,尽早回来。”

蒸汽货车的引擎发出“突突”的声响,缓缓驶上土路。

洛德坐在最后一辆货车的车斗边缘,手里把玩着那把劣质长刀,目光扫过周围的荒原。

这片土地的植被稀疏,大多是贴着地面生长的暗红色苔藓,偶尔能看到几棵歪歪扭扭的“铁树”。

树干像生锈的钢管,叶子是尖锐的金属薄片,风一吹就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像是在磨牙。

至于正经的植物,倒也有,不过大部分都是一些相当低矮的灌木,不知道为啥这里的灌木的颜色有些变红了。

也许是换季节了?

“洛德先生,您说这‘断骨帮’真的会来吗?”扛斧头的护卫凑过来,声音里带着紧张。

他叫大壮,是镇上铁匠的儿子,力气大但胆子小。

“不知道。”洛德的目光落在远处的一个土坡上,那里有几只体型像狼、但背上长着骨刺的生物在徘徊。

或者更严谨一点。但我只是看起来像骨刺,其实更类似于豪猪之类的。

是这片荒原上常见的“骨刺狼”,速度快,牙齿能咬穿普通皮甲,而且非常的壮硕。“但来了也没关系。”

大壮咽了口唾沫,不再说话,只是握紧了手里的斧头。

旁边背猎枪的护卫叫阿吉,以前是猎户,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金属制的望远镜,递给洛德:“先生,您看看前面,是不是有动静?”

洛德接过望远镜。

这是个稀罕物,镜筒是黄铜做的,镜片有些模糊,但勉强能看清远处的景象。

他对准阿吉指的方向,只见土路尽头的拐弯处,出现了十几个骑着“骨马”的人影。

骨马不是真的骨头做的,而是一种毛发脱落、皮肤呈青灰色的变异马,体型比普通马大一圈。

眼睛是浑浊的红色,看起来格外狰狞。

“是断骨帮的人。”洛德放下望远镜,语气平静。断骨帮是南边荒原上的土匪团伙。

成员大多是逃兵和罪犯,装备不算精良,但下手狠辣,经常抢劫商队后把人杀了抛尸荒野。

老约翰也看到了土匪,他急忙让货车停下,声音发颤:“洛德先生,这……这怎么办?要不我们绕路吧?”

“绕路会耽误时间,而且荒原里的骨刺狼更多。”

洛德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手腕。当然看着要收着力在这个地方,暴露太多只会引来麻烦。

他只想用最“普通”的方式解决问题。

断骨帮的人很快就到了,他们骑着骨马围成一圈,把商队困在中间。

为首的是个满脸刀疤的男人,脸上戴着一个生锈的金属面具,只露出一只浑浊的眼睛。

他手里拿着一把沾满血污的砍刀,用沙哑的声音喊道:“把货物留下,再交出一半的钱,老子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

“我们……我们没多少钱……”老约翰吓得脸色发白,躲在货车后面不敢出来。

刀疤脸嗤笑一声,举起砍刀:“没 有?那就把你们的命留下!兄弟们,上!”

土匪们纷纷拔出武器,骑着骨马冲了过来。

大壮和阿吉吓得往后退,洛德却迎了上去。

“放过你们一次了,还来作死,真的……达尔文老爷子当年说的真没错,智商不够的,真的会灭绝。”

他手里的劣质长刀在阳光下泛着暗淡的光,看似脆弱,却在他的手中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第一个冲过来的土匪举着斧头砍向洛德,洛德侧身躲开,同时长刀横扫,精准地砍在土匪的手腕上。

“咔嚓”一声,骨头断裂的声音清晰可闻,土匪惨叫着从骨马上摔下来,斧头掉在地上。

洛德趁着这人还在未摔下来的时候上去就是一腿,这一发鞭腿的速度瞬间突破百米,直接将那人的头踹成泥!

骨渣脑浆混合着血色与乳白的物体!

洒落在地!甚至一块骨渣以极快的速度飞出,直接扎入了另一个骑马的人的眼里,瞬间扎瞎!

随后跌入地上,不知生死!

第二个土匪用长矛刺向洛德,洛德抓住长矛的杆,用力一拽。

把土匪从骨马上拉下来,然后膝盖顶住土匪的胸口,瞬间,肋骨顶断!

随后,众人见到极其惊悚血腥的一幕,整个胸口被撞穿了!

肺心脏肋骨一瞬间从后背涌出,肋骨贯穿胸口刺出,沾染着鲜血与肉泥!

洛德就这么随意的走着,来到那个跌入地上,正午这两只已经瞎了的眼睛,惨豪的土匪,面无表情。

“咔嚓!”洛德一脚将那人的脑袋直接踏成泥!

“滚。”洛德的声音冰冷,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旁边的几名土匪吓得浑身发抖,连滚带爬地跑了。

剩下的土匪见洛德这么厉害,都停下了脚步,不敢上前。

刀疤脸见状,咬了咬牙,亲自冲了过来。他的砍刀又快又狠,直劈洛德的脑袋。

洛德不闪不避,用长刀挡住砍刀,两刀相撞,发出“铛”的巨响。

刀疤脸只觉得虎口发麻,砍刀差点脱手,他惊讶地看着洛德!

这个看起来不算特别强壮的男人,力气竟然这么大?

洛德没给刀疤脸反应的时间,他一脚踹在骨马的肚子上,骨马一瞬间,肋骨齐断,内脏粉碎!

直接倒在地上,把刀疤脸甩了下来。

洛德趁机上前,长刀抵住刀疤脸的喉咙:“还想抢吗?

刀疤脸脸色惨白,他知道自己不是洛德的对手,只能咬牙说道:“算你狠!我们走!”

说完,他爬起来,带着剩下的土匪狼狈地逃走了。

洛德笑了笑,斩草要除根,以防春又生!

对敌人自然要以绝后患,第一次给他们机会,是因为看看能不能给卖个面子,别碰自己看起来行不通啊。

洛德下一瞬间,提起边上的长矛,瞄准直接一枪,爆出撕裂狂风的声音!

下一瞬间,长矛贯穿一名土匪,连带着整个马的脑袋直接撕裂开来,鲜血,内脏,烂肉狂飙!

“轰!”洛德面无表情的提起长刀,现在是杀戮的时间!

洛德一瞬间化作黑色的流光,如同死神一般,奔跑的速度远比这些马匹快上数倍。

“呦呵,哥几个跑的挺快啊?!”洛德跟在几名土匪的后面有些戏谑,旁边的几名土匪惊恐至极:“卧槽,这是什么怪物?”

洛德又跟着他们跑了片刻,直到来到了一个老约翰一时半会跟不上的地方,直接咧嘴一笑:“开饭了!”

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是什么意思,一瞬间洛德的神血猛然沸腾!

先把外套脱了,毕竟只穿了一个外套,回头撕了,那可没衣服了!

随后,所有土匪见证了这一生中最不可名状,最惊恐的状态!也是最后一幕!

洛德后背猛地撕裂开来,不是形容,不是比喻,就是字面意思整个后背沿着脊柱撕裂开来,无数的血肉触手猛地增殖而出!

沿着触手飞速的演化出无数的骨刃,随即化作流光!

在短短的一瞬间,几十条触手骨刃夹杂着骨刺,只要每一匹马,每一个人,直接插成了筛子!

短短几秒,人马皆坠,洛德停了下来,大概查了一下,十来个人,还有不少马,勉强能吃上一顿不错的了。

洛德也懒得重新用手掌分长出血肉,那些触手瞬间又分化成血肉,随后扎入那些尸体中!

无数的血肉膨胀,吞噬增殖,短短几秒就将一整个人连带着骨骼啃食到渣子都不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