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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意外是大和尚波瑟的庙宇居然全部完成了,他的金钱和效率都是足够的!

波瑟的庙宇和我后世见得那些庙堂样式差别很大,后世的和尚庙更方正一些,而波瑟建的许多都是圆形的,或者说圆柱形的,包括院墙也是非常大的圆,建筑物的外部装饰也很多,身材很圆润但不肥胖的雕像栩栩如生!而且已经有很多信众进进出出这座释迦院,我们本地人更喜欢称呼它为天竺庙,香火旺的出乎我的意料。

我找来孟木,吩咐他修整一下庙宇前的道路,然后在庙宇大门两侧以及道路两边修建房舍,商铺型的房舍,具体建在哪里怎么建都由他自己拿主意,这些店铺用来出租,收取租金,后世谁不知道和尚庙是个来钱的地方,香客们要吃饭,要住宿,要买各类物品,反正庙是他波瑟的,但庙周围的土地都是我的,这也是我划给他土地的原因,我可从没想过要白送给他这么大一块地。

这是一件大大的好事,庙宇会带来大量的收入,而且信奉释迦摩尼能够平复老百姓心中的不平,消磨一些怒气和怨气,这对于我这样的统治者是很有利的,坏处当然也有,那就是佛教带来的平和之气会降低部队的勇气和战斗力!我当然有应对,我规定郡兵,包括辅兵和杂役都不可以信佛教,否则失去他现有的职位!

另一件意外事件则完全属于不好的行列。

事情来源于一个士兵,他在回家后发现他的妻子跟一个男子乱搞,甚至已经怀孕,他有了确切的证据,而且女的也承认了,本来他休掉女人也就完事了,可是他却办不到,他的家庭是一个贫苦的自耕农,而女方家条件要好的多,有多的多的田地,乱搞男子家庭条件也很好,也是田地比较多的自耕农,这两方都有子弟在郡兵中任职,两家合伙不允许可怜的士兵退掉女子,还要生下那个私生子!被绿了,还不能退货,还要养一个野孩子,搁谁谁受得了!所以,这小子就闹到我这里了。

这表面是一个小事,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没控制好自己的下半身,但也是一件大事,这关乎到我的部队的维系,一个士卒在外作战却要时刻担心家里的俏娇娘偷人,他还怎么能安心作战?!

所以我做出了严厉的处理方案,以后任何类似事件都按照此办法施行。

凡是有郡兵(包括辅兵和杂役)的女人(包括妾室和生育了孩子的仆人)如果确实发现偷人的,一律送交建宁城的妓馆,妓馆按照女子的条件给出一个价码,年轻漂亮的自然值钱一些,年老丑陋的自然是便宜一些,这份钱是给被绿的倒霉蛋的。如果该女子的娘家或者厮混的男子想要这个女子,就按照上面那个价码的一点五倍赎回去(赎金是交给妓馆的),如果各方不想丢丑也可私下谈好价钱,而不经过妓馆,但私下协商的不受官府保护。偷人男子也会受到惩罚,惩罚有三种形式可供自由选择,一是挨五十棍子,这大概率会被打死或者打残,二是送去矿坑挖一年矿,这也有一半以上的几率丢掉性命或者伤残,三是向府衙支付一面盾牌和一柄刀剑,盾牌和刀剑也有标准,盾牌需要时正方形或者长方形,各边长度不能低于半米,而且普通角弓在三十米外不能射穿该盾牌,刀剑的规格是长度不低于一米(含刀把长度),还需要满足能一击砍断叠在一起的两个大铜钱,而且刃部不能有明显的豁口。如果这个厮混的男子是在籍的郡兵的话还要多一项处罚,那就是解除郡兵的职位,之后也不得加入辅兵、杂役、差役的行列。

我的权利基础是建立在军事贵族之上的,就像战国初期的魏国,商鞅变法后的秦国那样,我手下的士兵就是初级的军事贵族,他们有土地有人口有丰厚的奖赏,日子要比普通百姓好过的多,我需要维护好这个阶层的利益,我的座位才是稳得,单靠我的出身或者财富、官位是远远不够的!

毛爷爷说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嘛,武装力量才是最核心的东西,那是出身、财富、官位所无法替代的!

方案一施行(那名乱搞的女人被赎走了),就有另外八个绿帽者来要求同样的处理,其中只有七个是确有其事的,一个是捕风捉影的,七个女子被处理,只有一个被赎回,妓馆里多出了六个服务人员。多好啊,妓馆的生意可是越来越好了的,大家都需要放松一下,需要去换换口味!

在处理完所有事情后,我又在孟家老宅多待了两天,但是我的商队依旧没有回来,也没有情报显示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可按照正常行程他们早该回来了,我有些担心他们出了什么事,我不能再等,而是带上狂象士部队(战象没带),带上金银玉石细软以及两件最珍贵的宝物踏出了家门,我们要去云南郡,去找雍闿和龙胆汇合,一起去成都城讨赏,他们也该平顺了云南郡的各项事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