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赌场躲了大概六天,期间隔一天我就会打个车出去溜达一下,吸引飞车党的那些人跟踪我。
后来,我再想戏耍他们的时候,我发现飞车党的人竟然没跟着了。
我当时就想,难道是觉得没有机会,看不上我这点肥肉,放弃了?
试探了几回,我发现他们确实不跟着我了,哪怕他们在度假村门口看到我,也只当没看见一样。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我觉得他们可能真的对我没兴趣了,毕竟我每次出来,他们也不跟踪,看到我只当没看到一样。
我开始试探着去夜市,去周边逛逛,见他们确实不跟着我,我这才放下心来。
人啊,一旦松懈,总是容易出事的。
他们对我没敌意后,我偶尔会回去租房,刚开始几次回去,也没啥事,一切都很正常。
这让我进一步的放松了警惕,直到那天晚上,我按照往常一样回去,刚走到楼下,准备上楼时,我习惯性的回头看一眼。
之前在金三角得罪了不少人,还经历了几次暗杀,因此,我每次进入什么楼房,或者一些建筑里面时,都会先观察一下楼房窗口的情况,有人要在楼房里堵我,必定会站在窗口打探。
如果窗口有光暗变化,那就得小心。
除此之外,我还会回头瞅一眼,看有没有人在后面跟着,有没有想把我堵在楼里的人。
就是这个习惯,让我察觉到不对劲,在我身后,有一对情侣。
按理说,有情侣是很正常的事,但他们之间的举止,以及行动的速度,让我预感到不对劲。
女的挽着男子的手,看起来显得很亲昵,但是,二人行进的速度,非常快。
寻常情侣,还能手挽手的,肯定在热恋期,或者感情十分好,彼此之间,必定有些话要说,因此,注意力不可能全部集中在走路上,肯定会时不时的搭上两句话,然后看看对方的反应。
这一对情侣,全程没有任何交流,而且眼神一直朝我这边看,似乎是在盯着我的行动。
见我停下脚步,那两人如常朝我走来。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两人有点不对劲,为了稳妥起见,我决定暂时不进入楼里。
我继续向前,并且加快脚步,要试探是否有人跟着你,最简单的一个办法,那就是让速度变化起来,如果对方跟着你变化,不用猜,那绝对是来找你的。
当我加快速度离开时,对方也加快了速度,尤其是那名男子,全然不顾一旁的女人是否跟得上,眼睛一直盯着我。
更没有情侣之间的那种亲密感了。
我回头瞅了一眼,见对方加快速度,我心想糟了,对方这是跟我玩上兵法了,来了一招欲擒故纵,让我放松警惕,等我上钩。
我直接小跑起来,那名男子彻底松开女人的手,朝我追来,追我的同时,手还往腰间伸去,似要拔枪。
“淦”
我低声骂道,撒丫子开跑。
对方带了家伙,这是要弄死我的节奏。
我顾不得三七二十一,玩命狂奔。
对方见我反应过来,朝我开了两枪,不过都没打中我。
我跑到主路上,一边奔跑躲避,一边回头看有没有的士过来。
掏抢的那人十有八九是飞车党的,他们肯定会有摩托车接应,而我想靠两条腿跑赢他们,不太现实。
果不其然,我回头瞅到,一辆摩托车停到了杀手前面,那个杀手一跃坐到了摩托车后座,两人骑着摩托朝我冲来。
摩托车的爆轰声,就像索命的梵音,让我心中非常紧张。
主路上,有一辆的士开了过来,我一边跑一边朝他招手,的士见到我招手,将车停在了路边,我还未打开车门,一道枪声响起,一颗子弹正好擦中的士的车顶,从顶上滑了出去。
说时迟那时快啊,的士一脚油门,直接他妈的冲出去老远了。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当时他车子的爆鸣声,只怕是脚都要扣进油箱里了。
他停在路边,让我误以为找到了救命稻草,谁知他一脚油门自己跑了,把我留在原地,还耽误我不少时间。
时间就是生命,这一耽搁不要紧,后面的摩托追了过来,离我已经很近了。
我见势不对,走主路逃跑是行不通了,摩托速度比我快,不需多时便会追上我,此时钻进小道,或许还能搏一搏。
当然,进入小道我和摩托相比,也没占优,摩托不比汽车,机动性要高很多。
但不管怎么说,弯弯绕绕多,总能迟缓一点摩托的速度,能争取一秒就多一点逃脱的可能。
我钻进小道,对方也紧跟其后,一个压弯就飘了进来。
不得不说,他们这些飞车党的人,摩托车技确实可以,像什么一米来宽的小巷子啥的,也是随便进,弯道稍微一垫脚就转过来了。
不过好在这边的巷子不深,不是那种一条笔直巷子长几百米到底的那种,岔路很多。
我利用各种岔路,想以此甩开对方,但他们就跟粘在脚底的牛皮糖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
最让我感到绝望的是,最开始追我的只有一辆摩托,短短几分钟内,又增加了一辆。
而且我逃命奔跑了这么久,体力也要耗尽不支,继续下去,被他们逮到是迟早的事。
就算我想反抗,对方手里有家伙,而我赤手空拳,武器条件不对等,根本没有还手的可能。
我一边逃跑,一边想对策,跑着跑着我就看到一辆摩托车停到了路口,车上两个人,正冷冷的看着我。
在我身后,一直追击我的那辆摩托车已经越来越近,前被堵截,后被追赶,我被迫转进另外一条小道上,刚跑到十字路口,我便停下了脚步。
四条路口,各停了一辆摩托车,将我的逃生道路堵得死死的。
我站在中心位置,此时此刻,已经成了困兽。
我抬头望着天,心想这一次恐怕是躲不过去了,虎落平阳被犬欺,我这条猛虎,竟然折在了这群宵小之徒手中。
想到这些,我不禁仰天感叹道:“真是令人唏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