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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当世界只能由一人拯救 > 第122章 控辩(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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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莎玛尔几乎是呆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要开始询问了——鹿聆霜这出人意料的表现着实让她一时失神,以至于把她都暂时打回了原型,差点忘了自己还身在法庭。

“咳咳,好的”,她清了清嗓子,找回专业的状态,“鹿聆霜,下面我询问你,你刚才所提到的情况是否属实?”

此时,另外一边的张作为像是有意要让鹿聆霜注意到自己似的,故意“啧”了一声。

果然,鹿聆霜瞟了他一眼,男人立刻一副吹胡子瞪眼睛的模样,想好好吓唬一下这个小女孩。

然而鹿聆霜毫无惧色,表情反而更加坚定: “当然属实!”

张作为脸上的肌肉抽了抽,没有动静了。

玛莎玛尔这边则是认可地点了点头,随后按照自己事先准备好的流程,将关键证据按下,故意引导着说道:

“审判长,正如我的证人所讲,现场的真实情况,是张祝顺、张迪和罗匹夫三人作为加害者,对我的证人鹿聆霜实施绑架,并非是其所声称的受害人。因此,市长张作为本身行为的合法性已经存疑,又何谈是我的当事人——【正义】干涉了【合法】的调查程序一说?”

张作为面色铁青地杵在那里,整个人都快要石化了,这个庭审他怕就怕鹿聆霜说实话,本来一开始见她上台那副怯生生的模样,自己还大松了口气的,谁知道这鹿家的女儿竟然这么有骨气……愣是说了那么长一段儿,却一个螺丝也没吃,这下反而是他自己要被架在火上烤了。

而玛莎玛尔还依旧在继续添油加醋——可能在她眼里自己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但是在张作为眼里,这个女人则是格外的可恨。

玛莎玛尔:

“大家都听到了,这分明是我的当事人在制止一起滥用职权的腐败行为!我们科研界有个俗语‘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我认为这个事件一开始的定性上都有错误,希望法庭能慎重考虑对我的当事人的行为性质的界定!”

法官点头,随后看向检察官:

“控方对此是否有质证需求?”

“有。”

辩方检察官不紧不慢地喊到,虽然声音很洪亮,但表情却很凝重,

控辩证据透明公开,作为经验老道的检察官,他很清楚自己接下来的发言会被对方手头现有的证据如何堵死。

但他也很清楚,在事件定性这个核心问题上是绝不能退让的,于是检察官,念出了事先准备的台词

“证人鹿聆霜,我询问你一个问题,希望你认真,严肃的回答。”

检察官尽量用成人化的语言询问道,目的和张作为差不多,都是为了唬住鹿聆霜:

“我想知道,在你5岁到12岁期间,是否长期在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精神治疗?”

对此不知情的旁听人们突然齐刷刷地看向了鹿聆霜,而这视线让鹿聆霜感觉不太自在,神色明显僵了一下,鹿爸鹿妈也暗暗捏了把汗。

“是的。”

不给鹿聆霜说更多话的机会,检察官紧接着又像是连珠炮似的,继续问道:

“那关于你当时住院的原因,是因为被证实你具有‘暴力倾向’,这一点也没错,是吗?”

“是……但这件事……”

“好了,不用辩解,我们相信精神科医生专业的判断。”

这一次是直接明着打断了,鹿聆霜也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接话,毕竟她很清楚,如果自己在这里表现出不冷静的样子的话,反而会导致对方坐实自己精神不稳定,这对她是不利的。

随后,检察官竟拿出了一份证据:

“检察长,我申请呈现我的质证证据——这是一份鹿聆霜就医七年间的诊疗记录,上面详细的记录了对鹿聆霜病情,和治疗过程,以及在七年前一起因成年人监管不力致使孩童伤人案件的卷宗:上面明确记录了证人鹿聆霜自幼具有暴力倾向,曾险些导致一名儿童,也就是刚才那三位少年之一的罗匹夫窒息身亡,这想必也是他今天不敢出席法庭的理由吧!”

“异议!”然而玛莎玛尔及时打断了检察官的话,正色说道,“年龄低于十二岁的孩童本身就不以刑事犯罪论处,更何况我的证人当时才五岁,这个卷宗本身的存在就是不合法的!不能作为证据,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官:“质疑有效,但证人的精神治疗史属实,辩方可以继续质证。”

玛莎玛尔眉头紧皱,这显然这又是他们官控之间互相配合的戏码,既然如此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检察官这边微微鞠躬致谢后继续讲到:“好的,综上所述,我们控方认为,在无法确定事发时鹿聆霜的精神状态是否清晰的情况下,其证言也不具备任何参考性。另外,关于其口中的另外两位少年,目前身份也没有明确,因此我认为,这条证言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法官点头:“质证内容有效。辩方是否有能证明证人当时精神状况的补充说明?”

玛莎玛尔等的就是这一刻:“当然有。”

她抬手指了指公堂大屏幕,“我申请向法庭呈现我的证据——一个是鹿聆霜的康复证明,大家可以明确地看到,上面清楚地写着,经过专业评估,患者鹿聆霜精神状态稳定,精神健康已达到出院标准,经观察期一年,确定无复发情况,准予出院。上面还有精神卫生中心的公章,这足以说明我的证人完全具有一个正常的行为人的认知能力,因此其证言并非不具备可信性。”

眼见着专业的诊断证明都拿出来了,控方也知道要是再揪着证人的精神问题就太过了,法官这边见到对方朝自己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也只能妥协。

然而,妥协不意味着认输,这件事虽然控方没有办法继续质疑了,但法官这边还是有回旋的余地的:

“嗯,的确,证人鹿聆霜已经达到一个正常的行为人的基本条件,但考虑到其年龄以及常年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情况,本庭对其认知水平是否能足够保证她正确的认知当时的情况保留意见。”

然而玛莎玛尔听到这话立刻恼了——之前那些忍了就算了,但是现在这种着实是有些欺人太甚,于是一拍桌子说道:

“这有什么存疑的吗?”

法官显然没料到这位非法学背景的【正义学】学者竟敢当庭拍案: “你说什么?”

玛莎玛尔一听对方明知故问更加生气,于是也像刚才的控方似的连珠炮似的反问法官:

“我说关于我的证人对事件的认知有什么好存疑的?”

“鉴定报告白纸黑字写着,我的证人已经和正常人无异,这就是专业医生的意见,难道法院这边是觉得市卫生中心的诊断不具备法律效应吗?”

法官顿时慌了——这顶帽子可绝不能扣实。一旦开创此类先例,今后的司法程序将后患无穷。他急忙纠正: “本庭当然认可卫生中心的诊断效力!”

然而玛莎玛尔反应也很快,立刻转移话题: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难道说无法认清什么是欺负,什么是霸凌吗?”

“既然另外那三名孩童说自己被打的言论能被采信认可,为什么我的证人说自己才是受害者的发言要被质疑?”

而法官这边的思考回路刚跳到玛莎玛尔说的这点,不等法官理清思路,她又立刻把话题跳了回去:

“而且医院的诊断已经非常明确的证明了我的证人已经康复,具备了担任证人的能力。”

“那为什么一份七年前的暴力倾向的诊断证明能够被认可,七年后的一份康复证明却要被怀疑?”

“更何况,认识到自己是否遭到欺负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吗?”

“伤而知避,痛而呼号,哪怕是刚出生的婴儿遭到虐待,都知道大哭大闹!”

“何况我的证人今年已经十二岁了?”

“如果说法庭连这一点都要否认的话,那好。”

玛莎玛尔举起手,目光灼灼地盯着法官:

“你现在走过来,来,让我给你脸一巴掌,你来看看你能不能‘正确地认识现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