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房里面的柴火,也是密道的掩饰。
“还以为随着鼠王的死,京城的地下世界会逐渐废弃。现在看来——”萧麦踏入密道,摸着墙壁上新鲜的挖痕,心道,“江山代有才人出,这密道挖得比鼠王还好。”
感慨过后,萧麦便循着最新鲜的车辙印,一路查找,中间经过几条岔路。
约莫走了将近五里路,终于找到了出口。
顶开木头盖子,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一座巨大的仓库,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麻袋和乱七八糟的杂物。
从住处搬回来的文玩家具和财宝,就胡乱堆放在墙角。
萧麦把那几大箱的财宝和文玩,全部收入了豪侠宝库。
经“豪气干云”鉴定,仓库里值钱的东西不多,所以他没有过多停留。
先试图推门而出,发现门外挂了大锁。
好在窗户是从里面关上的,萧麦掰断监牢般的窗框条,便轻松地跳窗而出。
环顾四周,说不上来是什么地方,只知是一座很大的庄园。
不远处有一座望楼,上面站着四个目力极佳的岗哨。
这四人天生异禀,能够像猫科动物一样,即使在夜间也能看到很远处的细节。
其中一人,一眼瞧见跳窗而出的萧麦,立即挥舞火把,向巡夜的庄丁发出信号。
庄丁里面,有个人手提铜锣,看到信号,一边跟同伴往信号所指的方向跑去,一边敲响铜锣。
“当——当——当——”
锣声并不急促,基本上是隔一息敲一下。
显然对庄丁来说,形势尚未升级,只是简单告知别处巡逻、站岗的同僚,这边好像是出了状况。
听到脚步声和锣声,萧麦知道自己已经暴露了。
正要拔剑,忽然想到——
自己所佩戴的红绸,实在过于招眼,脑子正常的敌人基本见了就会跑,等于打草惊蛇。
于是,他索性摘下红绸,塞入怀中,忍着磨砂感的痛楚,睁开了一双红彤彤的眼睛。
很快,身着简易皮甲,各自佩戴长枪、长剑的七八个庄丁就冲过来,把萧麦围了起来。
“宰相门房七品官。”
这些庄丁给大人物当仆从,平日里横惯了。
见是生面孔,又是独自一人,当即生出了七八分骄横和敌意:又是个不知死活的,居然还比我帅,索性剁成肉酱,腌了豆瓣和麻油,卷着大饼下酒。
这种事已不是第一次干,所以做起来熟门熟路。
恰逢萧麦的豪气干云效果未退却,便见到众庄丁在视野中逐渐泛起红光。
“不会吧?”
萧麦生出惊疑。
他很少遇到一见面,一句话不说就亮红光的势力。
要知道,想被系统标红,滔天的罪恶和爆表的杀意缺一不可。
就算早就料到此地乃黑道老巢,也不至于坏到一个好人都没有吧?
这时,为首庄丁把长枪往萧麦面前一戳,厉声问道:“喂,口令!”
“什么口令?”萧麦反问。
“没口令,是敌人,杀!”
一声令下,质问口令的庄丁,立马冲到了最前面。
他手持一杆大枪,直戳萧麦的心口。
萧麦一记高抬腿,就把枪尖踩在地上,同时拔出阴符剑。
“嗖——”
血光闪过,庄丁队长仰面栽倒,断裂的咽喉汩汩地向外喷血。
巡逻庄丁尽是穷凶极恶的亡命徒,见队长被瞬杀,最先想到的不是逃,而是放开手脚大杀一场。
于是兴奋地吆五喝六,冲萧麦杀了过来。
萧麦亦不客气,进入花神状态。
刹那间,无数朵血花绽放,整支庄丁的生命在此刻骤然凋零。
“当当当——”
手持铜锣的庄丁,因离得远,萧麦没有立即将之斩杀。
等他回过神后,立即卯足力气狂敲铜锣。
站在望楼上的岗哨,见到入侵者所展现出的恐怖实力后,也赶忙召唤同伴,敲响了望楼上的大鼓。
这是庄园的最高警戒,预示着有绝对份量的入侵者出现。
萧麦走到敲锣的庄丁跟前,高高地扬起宝剑,而对方已经吓得呆若木鸡,连逃跑都忘了。
“嗖——”
冲着对方的脖颈一剑落下。
庄丁心中大喊“完了完了完了”,以为自己要人头落地,于是顺势跌倒,身体在地上瘫成了一团。
却发现自己没死,只是那柄修罗般的银色宝剑,架在脖子上。
萧麦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原来是要审问自己。庄丁庆幸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他拼命求饶,然后哆哆嗦嗦地说道:“大侠,别杀我!我把我知道全告诉你!这里是丰豫钱庄,是钱老板的地盘!”
“丰豫钱庄?难怪。”
萧麦施展豪气干云,扫视四周时,发现庄园的房间内,金色光团格外多,还想着这是什么富贵人家,咋这么富贵,到处都是钱,到处都是宝贝。
原来是座钱庄,难怪钱多。
“只是,我有一事不明。堂堂钱庄,怎雇了这么多暴徒当护卫?”
“这不是一般的钱庄,是钱老板的钱庄!”
见庄丁又强调了一遍,萧麦不禁问道:“哪个钱,钱商晋的钱?”
飞雪钱庄大东家钱商晋,江湖人称“钱王爷”,是武林中赫赫有名的一方诸侯,势力庞大富可敌国,据说他的武功,也是武林当中,号称最接近宗师的几位高手之一。
但京城这位“钱老板”,管理的是丰豫钱庄,而非飞雪钱庄,显然不是钱商晋本人。
“对对对!”庄丁立即点头。
萧麦问:“就算他姓钱,跟他雇佣暴徒,又有什么关系?”
“啊?”庄丁大疑,他以为萧麦来到丰豫钱庄,至少对此地该有所了解,怎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一样。
“嗖——”
不及他开口说话,一支羽箭忽而飞至,竟硬生生贯穿了庄丁的头颅,定格了他惊愕的表情。
接着,庄丁顺势扑通一声,躺在了地上。
萧麦气域探去,只见一个首领装扮的庄丁,已经领着十几个手下赶来。
这帮人跟前面那群一样,也是一见面就亮红光。
为首的庄丁,手持弓箭,背上、腰上都挂有箭囊,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箭矢。正是他拈弓搭箭,先射死了正在通风报信的庄丁。
紧接着,又瞄准了萧麦。
萧麦望着道道红光,左手拔出尺剑:“看来这个地方,没好人。”
说时迟那时快,箭客已松开弓弦。
“砰——”
萧麦一剑格开,便觉箭客已搭好第二支箭。
“好快的箭!”
“砰砰——”
“砰砰砰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