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翠翠对宋立民怨念满满不是没道理的,这边,她在干活,手上动作不停,做饭做的汗流浃背。
而另一边呢,宋立民却轻松地不行,搬了个小凳,舒舒服服地坐在树荫底下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和宋奶奶聊天。
这对比,这差距,换谁心里能舒坦?
“立民啊,要是下回队里再分粮,娘叫你爹他给你送去,你就不用再来了,免得耽误了工作。
天黑了回去的路也不好走。
你爹是个闲不住的,农闲的时候给你送送菜也不怕他没事干,省得老往山上去,危险。
你说你这么急干啥,娘就是托人给你带句话,没让你立马回来呀!
粮食就在这儿,它又长不了腿,跑不了。”宋奶奶温柔地看着宋立民道。
她心疼儿子,出生以后没过过几天好日子,所以平时没少贴补。
昨天队里分了粮,估摸着家里够吃,她就特意留了些细粮,托人给小儿子带句话,让他有空回来拿。
没成想小儿子一刻等不得,下了班就巴巴地跑来了,也没提前给她吱一声,让她是又惊又喜。
“娘,没事,我来一趟耽误不了什么事。今天正好领了粮票呢,我就想着顺便把事都办了,心里踏实些,不至于时时惦记着。
反正现在家里几个孩子都有工作了,我养家压力没以前那么大,以后多回来看看你也好。”宋立民无所谓挥挥手道。
自打小女儿找到工作以后,他就感觉身上的担子一下子轻了许多,不用再勒紧裤腰带存钱了。
大儿子结婚后,他的心事又卸掉一桩,不用再发愁怎么丧着良心帮大儿子骗个媳妇回家。
大儿子那副尊容……哎~实在是造孽啊~幸好玉贤心善,把人给收留了。
至于他,陀螺似的忙工作忙了十几年,一朝事毕,也是时候该歇歇了,孝顺孝顺爹娘。
看宋奶奶眉头微蹙,一副不赞同的模样,宋立民安慰道:
“娘,你也别太担心,爹他心里有数,不会往深山走的。我回去也会注意安全的。”却没有松口。
还是宋奶奶先松了口,做娘的一般都拗不过自己孩子。
“行,我是说不动你们爷俩,一个两个都倔得很,两头倔驴,随你们去吧!翠翠没意见吧?翠翠没意见,我也懒得多管。”
知道小儿子惦记自己,宋奶奶高兴得很,嘴里嫌弃着,眼里却全是笑意。
“哪能啊,翠翠平时在家就叫我多回来看看呢!”
宋立民对姚翠翠的心思一清二楚,他爹娘都是好的,他要来一趟,爹娘不可能让他空着手回去。
他媳妇不就是打着这个主意嘛!
但他没有挑明,不然他娘就算再大方,知道媳妇惦记着自己口袋里的东西,心情都会不好的。
说媳妇叫他来的,他娘更高兴。别人说他老实,这点事他心里还是明白的。
这不,他娘听到他这话,果然脸上笑意更甚,“那你等会儿回去多带些细粮,省得小芑小蕴吃了,翠翠没得吃。
对了,还有兔子,你爹前些天抓的,烧好了你也盛一碗回去。”
“行。”宋立民没客气,直接应下了,一家人没必要推来推去的,太生分。
而且家里细粮确实不够吃。
虽然家里人都是城市户口,每个月有定量,但其中粗粮占的比重很大 ,细粮只有一点点。
小芑小蕴又是挑嘴的,不可能顿顿吃糙米饭。家里有条件吃好点也没啥,总不能苦了孩子。
话落,想起刚才看到的笼子里活蹦乱跳的两只野兔,宋立民又好奇问道:“娘,家里是要养兔子?”
“嗯,兔子生的快,生的多,养几只,等它们生了,还怕缺肉吃吗?”
“那……”宋立民疑惑,他之前也捡到过兔子呀?怎么没见家里养起来?
宋奶奶读懂他眼里的意思,轻戳他的额头,一脸无奈。
“这两只兔子健康,不像之前你捡的那几只那样,看着病怏怏的,一看就养不活。
煮熟了也没多少肉,骨头上带着点,硌牙得很。就这,大家还羡慕你运气好呢!”
“也是。”宋立民尴尬地低下头小声赞同道。
好几年前的事了,他还隐约记得,他娘吃兔肉的时候差点把门牙硌掉。糊了一脸的血,把他爹吓得哭天喊地的。
他难得见他爹那么失态。
他这个人,说运气不好吧,明显不至于,凭着中不溜秋的成绩端上铁饭碗,在城里安家落户,时不时还能捡点东西回家。
人参啊兔子啊之类的东西,对于别人来说很难得,但他都捡过。
说运气好吧,也不算太好,捡到的人参像是老鼠啃过的,兔子也是精瘦的,真是不知道让人咋说好了。
宋奶奶话题转得很快,宋立民还在思考人生,她又道:“而且我现在跟着薛知青学医,要是兔子生了病,趁这个机会,正好可以试试手。
你对对吧,这叫什么来着,一举……一举两得,对,一举两得。”
说着,难得一脸骄傲,得意地叉起腰来。好一个傲娇的小老太太!
宋立民既吃惊又佩服:“……”他娘进步不小,竟然会说成语啦!真是活到老学到老啊!
……
两人又聊了几分钟,看天色不早了,正准备进厨房做饭,大队长媳妇林文娟就来了,手里提着两个麻袋。
看到宋立民,她热情地打了个招呼,跟宋奶奶寒暄几句,就将其中大的麻袋递给宋立民,说明了来意。
“麻烦立民你帮我把东西送到我家浩文那儿,你们两个小年轻在城里租房子住,本来就费钱,工资也不高。
里面有二十块钱,还有地里种的菜和一些腌的东西,家里能帮点就帮点。”
又将小的麻袋递给宋立民,“这是自己家种的菜,不值几个钱,你拿回去吃。”说完一刻不停顿就要走。
宋奶奶连忙挽留,“文娟,你等等,今天我家烧了兔肉,你要没吃的话留下来吃点。”她说的真心。
自打宋仙巧嫁给宋浩文之后,原本和宋家没什么交集的林文娟和宋家的来往便渐渐多了起来。
加之这段时间两人一起跟薛芮学怎么辨认草药,年纪相差挺大的两人倒处出了不一般的交情。
林文娟有些意动,她也有段时间没吃肉了,但想了想,她还是摇了摇头,“不了,我家老宋还等着我回去做饭呢!”
两家都是农村人,她家还比宋家富裕些,平时你送我点菜,我送你点柴不算什么,她可没那么厚脸皮吃肉故意占人便宜。
这年头,肉是稀罕东西。
“静安呢?她不是手艺挺好,让她表现表现呗!”
“这不是静安去部队相亲了吗?老宋那人你也是知道的,他做的饭……”林文娟摇摇头,“一般人都吃不下去。”
不是她说,她家老宋虽然有点大男子主义,但偶尔还是能搭把手的,只是在做饭上实在没什么天赋。
卖相看着好,味道却比大杂烩都不如,属实让人一言难尽。
宋奶奶反驳,“这有啥,让你家老宋自己做就是了,对付一口呗!你还怕他把厨房烧了?”
“那倒不至于。”林文娟掩面笑道。
“就是说呀,厨房着不了,人也毒不死,你担心啥?你就留下吧!
你在我家吃了回去能少刷一个碗呢,吃完咱俩还能再聊聊天。”宋奶奶继续劝道。
宋立民也帮着劝,“是呀,林……林姐。”
“行,那我去厨房帮你打下手。下次我再送点蘑菇来,你可不准不收,不然我今天这饭吃的亏心。”
林文娟最后还是答应了下来,人家都这么劝了,显然是真心的,她没必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辞。
下次买肉送碗回来就是,一碗肉而已,她不怕还不起。
你来我往,情谊就是这么处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