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五,韩执坐在办公桌前。
窗外寒风凛冽,细碎的雪花打着旋儿落下,给汴京城覆上了一层薄薄的素缟。办公房内却暖意融融,炭盆烧得正旺,映照着韩执伏案的身影。
桌面上堆积如山的卷宗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本本整理归档、加盖了“结案”朱印的簿册,整齐地码放在书架上,散发着油墨与纸张特有的沉静气息。
韩执放下笔,揉了揉酸涩的眉心,长长地吁出一口气。那气息在微凉的空气中凝成一道短暂的白雾。
曾经喧嚣鼎沸的正堂,此刻安静得能听到雪落屋檐的簌簌声。章询、王朋老、李之仪,以及那些从开封府、国子监、代笔行借调来的吏员、学子、账房们,此刻都静静地站在堂下。
堂上,韩执缓缓走出来,端坐于正堂主位。
“诸位,”韩执开口了,“自十月深秋,我奉旨执掌大理寺,着手清理十年积弊,至今已两月有余。”
“此间种种,诸位亲历,无需赘言。桩桩件件,皆是民冤民瘼,皆是失职渎职。我们翻检、复核、追查、审讯。披星戴月,宵衣旰食。”
他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入每个人的耳中。
“幸赖陛下圣明烛照,信重不疑;幸赖诸君同心戮力,不避艰险。今日,本官可以宣告:大理寺积压十年之陈年旧案,共计三百七十二桩,已全部清查复核完毕!”
“哗——!”
尽管早有预感,但当韩执亲口宣告“全部结案”时,堂下还是瞬间爆发出一阵难以抑制的激动低呼和如释重负的叹息。
“其中,”韩执的声音继续响起,“证据确凿,得以平反昭雪者,一百八十九桩!涉及苦主及家眷,共计五百三十七人!”
“相关失职、渎职、贪墨、构陷之官吏、豪强,凡三百二十一人,已依律定罪量刑,或处决,或流放,或革职查办,或罚铜追赃,无一漏网!”
“然!”
三百七十二,减去一百八十九,还剩下一百八十三。
“另有证据不足,或年代久远、苦主已逝、无法再审者,一百八十三桩。然其卷宗疑点、当年经办官吏之失职疏漏,已悉数记录在案,归档备查。此非结束,而是警示!”韩执继续道。
韩执看着在场的所有人:“此等积弊,根源何在?在于‘体面’二字压倒了国法!在于‘权衡’二字盖过了职责!在于无数个陈太素,尸位素餐,畏难推诿,放任地方踢皮球。”
“但是查到了现在,诸位觉得,结束了否?”
“今日这桩桩铁案、件件血泪,皆已厘清!然罪魁之首,渎职之尤,尚在府邸‘静养’!这十年沉疴的债,该由谁来偿?这堆积如山的民冤,该由谁来担?”
他们当然知道韩执指的是谁——那位被“请”回府邸“静养”、却始终是大理寺上空最大阴影的前任正卿,陈太素!
章询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王朋老眼神锐利如鹰,握紧了腰刀。李之仪捧着卷宗的手微微发紧,年轻的脸上既有对正义的执着,也有一丝面对昔日上官的复杂。
“十年!整整十年!三百七十二桩案子里,有多少像东城刘氏那样,为了一把菜刀、几亩薄田,耗尽家财,告到州府,求到京师,最后却石沉大海,绝望等死?”
“有多少像郑州张氏那样,孤苦伶仃,眼睁睁看着家产被夺,儿子含冤,却连一句公道都等不到?而陈太素!身为大理寺卿,执天下刑狱之牛耳,十年!尸位素餐,畏难如虎!”
“对上,他权衡利弊,怕得罪权贵;对下,他监管松弛,放任州县推诿!那些本该在地方了断的冤屈,被他纵容着,一层层踢到了这大理寺!然后就被他,像堆垃圾一样,堆在这冰冷的卷宗库里!堆了十年!”
“活着的人,失亲之痛,锥心刺骨!死去的人,九泉之下,冤魂难安!这大理寺的清名,大宋法度的尊严,岂能容此等渎职废弛、祸国殃民之辈,安然‘颐养天年’?”
一百八十三桩因苦主死亡、职官死亡而无法继续的案子。
当时第一桩、第二桩的时候,韩执等人还没觉得有很大的问题、觉得这种例子只是极小数。但是到了第十、第五十、第一百的时候......
东城刘氏,那位为了一把亡夫遗物菜刀奔波十年的老妪,最终因贫病交加死于家中——就死在十月份,她的卷宗就在其中。
郑州张氏,那位眼睁睁看着儿子遗田被夺、无以维持生计、最终的自缢于房梁之上的寡妇,她的卷宗也在其中。
还有更多连名字都模糊不清的苦主——他们戛然而止的生命,最终都化作了卷宗上一句冰冷而绝望的、由韩执亲手批下的结语:
“苦主已故,证人无寻,证据湮灭,无法再审”。
这十四个字,正是韩执在反复核查、确认再无一丝可能推进后,亲手、一笔一划,批注在每一份悬案卷宗末尾的最终判词!
这不再是“极少数”的遗憾!
这是一百八十三次无声的控诉!
这是一百八十三座甚至不止一百八十三座坟茔!
这是陈太素十年“不作为”所铸就的、永远无法弥补的惨剧!
韩执缓缓站起,道:“章询,传我命令,告诉大理寺卷宗库——自今日起,此一百八十三桩悬案卷宗,全部单独造册,列为‘永锢’之档!以特制铁柜封存,置于卷宗库最深处!并且永不言结、永为悬案!”
“若有能人异士,后世贤才,能于尘封岁月中寻得一丝新证,撬动这‘无法再审’之铁案,无论十年百年,皆可重启此匮,再行推鞫!此令,当刻于铁匮之外,与卷宗同存!此乃大理寺永世不易之成宪!”
在宋代司法体系中,也是有“追诉期”这个概念,比如“年深事发免罪”或“年久不结”等情形,可能导致案件最终搁置或免于追究。
至于当时立下的“无不可伸之冤”的司法理念......
纯属放屁!
“第二道命令......”韩执拍出大理寺官印,道:“持本官签押之正式勾帖,率隶右司精干差役,即刻前往陈太素府邸!”
“告知他,大理寺已正式立案,调查其任内渎职废弛公务、导致重大司法积弊一案!他身为本案唯一主犯,即刻押回大理寺候审!不得延误分毫!”
“最后......他府上若有垂髫之龄的幼童,让差役们动作轻些,莫要惊扰。寻个由头,让乳母或可信之人先将孩子带开,再行入内拿人。”
法不容情! 但稚子何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