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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被逼下乡?转头相亲嫁首长被娇宠 > 第286章 收到包裹,赵春闹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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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收到包裹,赵春闹有对象?

苏雨清写好的信,还没来得及去寄,便先收到了从京城来的包裹。

包裹是直接送到家的,看着杵在面前的巨大包裹,苏雨清不确定的看向邮政的工作人员,问:“这个,真的是我的吗?”

工作人员看了一眼收件人,求证的念了一遍收件人的信息道:“清河部队……苏雨清苏同志,这个没错吧?”

清河部队,没错,是他们部队了;收件人苏雨清……名字也对上了。

至于寄信人……

工作人员继续道:“寄信人是京城东城区xx街道xx胡同的黄玉参,这个人,你应该认识吧?”

黄玉参?

苏雨清花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这是她师父黄大厨的名字。一直以来,她听多了别人称呼她师父为“黄大厨”,对师父的本名倒是有些陌生了。

“是,”她当即就脆声应了,“黄玉参是我师父。”

“什么都对上了,那就没错了。”工作人员笑着说,将纸笔交给苏雨清,让她签收。

苏雨清没想到自家师父竟然会给自己邮寄这么大一个包裹,现在可不比后世,这包裹有半人高,重量感觉也很实在,要邮寄过来,光是邮费都要一大笔了。

苏雨清一边签收,一边都为自己师父的钱包感到心疼。

她师父最抠门了,平时花个一分两分钱,都心痛得紧,这么一个大包裹,最起码也要七八块钱了,是他师父半个月的工资了,她师父掏钱的时候,肯定心疼死了。

苏雨清想着,将包裹签收了,又忙开口让工作人员等一等。

“……好我也有一个包裹要寄到京城去,麻烦你帮我带到邮局取。”她笑着说,转身回到屋里,将已经准备好的包裹拿出来。

她要寄的包裹比起黄大厨寄过来的,就小得多了,里边放了苏雨清这段时间织的五件毛衣,一条围巾,还有她这一年来学会刺绣后,绣好的几张帕子。

——她有了孩子后,很多事情沈霆钧都不让她做了,整天待着不免无聊,她便有了个织毛衣的新爱好,甚至还研究出了一个又一个的花样来。

毛衣织多了,就想着,既然都是织毛衣,那就给长辈们织一件。

她现在邮寄的五件毛衣是给五位长辈绣的,苏雨清的父母、黄大厨,以及赵春闹的母亲,还有与苏雨清有过一面之缘的,沈霆钧的老首长。

这五件毛衣用的都是上好的羊毛线,穿起来轻薄又松软,极为舒服。

至于那条围巾,还有绣好的几张帕子,那就是给赵春闹的,帕子上苏雨清专门绣了赵春闹喜欢的兰草,帕子瞧着很是素净雅致,苏雨清觉得赵春闹肯定会喜欢的。

除此之外,就是那两支人参了,一支给她父母,一支给她师父黄大厨,只是苏雨清放在一起,再拿起来看,倒是不记得哪支是哪个年份的。

不过,两支人参的年份相差不过五十年,哪支都一样,也不必仔细去分辨了。

原本苏雨清想着给沈霆钧的老首长也买一支人参的,毕竟比起另外三个长辈,老首长年纪更大一些,需要用到人参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不过,这事却被沈霆钧给拒绝了,主要,老首长家中并不缺人参这东西,家中比这年份更久的可能都有,他们买到的人参,也不过几百年份,送去也是搁置无用,倒不如一件毛衣来得实在。

沈霆钧既然这么说,苏雨清也就不再坚持,不过想到老首长之前似乎很喜欢自己手艺的样子,在询问过对方也嗜辣之后,苏雨清便给他多做了一罐子的辣椒酱。

辣椒酱里放了肉酱还有香菇酱,肉酱还是专门用的牛肉做的,炒出来之后,简直是香喷喷的,色鲜味浓,肉酱颗粒分明,一口咬下去,好吃得不行。

这么一罐子的辣椒酱,不管是用来配米饭,还是吃馒头,或是用来拌面,都足够香,也足够鲜,就是不知道老首长喜欢不。

苏雨清想着,将包裹递给邮政的工作人员:“那麻烦你了。”

工作人员笑着接过包裹,伸手掂了掂,吃惊道:“还挺沉的啊。”

“都是给家中长辈准备的一些吃的,用的……”苏雨清抿唇说,又神色黯然的一叹:“我来黑省这边也有一年了,也不知道家中父母怎么样了。”

闻言,工作人员不免宽慰了苏雨清两句,见苏雨清挺着个大肚子,旁边那包裹都要比她人还高了,这位工作人员还好心的帮苏雨清将东西扛了进去。

“真的是太谢谢你了,不然我一个人,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苏雨清笑着道谢,随手抓了几把坚果用纸包着,塞到了对方手里,“这是我随手做的小零嘴,不值钱,你拿去甜甜口。”

工作人员本来想拒绝,但是一看,不过是一把松子核桃,还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便不再跟苏雨清客气,直接收下了。

等他从苏雨清家离开后,便随手剥了一颗松子塞在嘴里尝了尝。

“唔,这松子还挺好吃的啊!”他惊异。

这松子油润脆香的,难得的是,松子炒制的火候还刚刚好,正好炒出香味,又没炒糊,吃起来又脆又香。

再吃那栗子,栗子肉绵软甜香,香甜可口。

工作人员嚼嚼嚼:“这个也好吃啊!”

……

工作人员离开后,苏雨清看着那两个包裹,颇有些为难。

一共是两个包裹,一个很大的,有半个人高,还有一个就是普普通通的小包裹了,苏雨清想拆,但是她肚子大了,不好蹲下身去,只能暂时先放着了,等着沈霆钧回来再拆。

沈霆钧他们结束今天的工作后,就直接放假了,一直到年后才继续上工。

在这几天,部队的气氛不免有些骚动,许多离家远的,准备回老家过年的嫂子们,俱都将行李收拾好了,就等着家里男人放年假,收拾东西坐车回家过年了。

王翠花夫妻俩已经有几年没回家过年,今年就得回去了。

他们家三个孩子,只有老三跟着他们,老大老二都在乡下老家,由王营长的父母带着。

下午王翠花过来和苏雨清告别,脸上喜气洋洋的道:“我家老大今年都十一岁了,老二也九岁了,上次见的时候,他们两还是个小豆丁了,如今也不知道多大了。”

王翠花说着,也有些感伤。当时他们离开的时候,老大老二还小,她现在努力回忆,都已经不太记得清他们的样子了。

“这次回去,我和你王哥想着,把老大老二也带过来……现在你王哥是营长了,家里能换个大点的房子了,可以跟上边申请个大点的房子了。”

总之,把孩子一直丢在乡下,也不是个事儿,不仅他们夫妻俩想得慌,也不能把两个孩子一直交给公婆、大哥大嫂他们吧。

苏雨清见她说到这事面上难过,不禁安慰道:“那这次之后,你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团聚了,这可是大好事呢!”

王翠花一听,精神不由一振,连连点头:“是这样的……”

她过来就是为了跟苏雨清告别,他们是晚上的车,等下就要走了,这一走,要和苏雨清他们再见,就得是年后了。

“等我回来给你们带土特产!”王翠花笑说。

苏雨清笑着点头,将她送到门口,目送她离开后,这才转身回屋去。

下午,沈霆钧回来,一眼就看见了搁在客厅里的两个大包裹,他看了一眼,问苏雨清:“娇娇,这个两个包裹是哪来的?”

苏雨清抱着美女走过来,说:“一个是我师父寄过来的,一个是闹闹寄的……你快拆开来看看,我也好奇里边装的是什么呢!”

尤其是她师父寄过来的那个包裹,这么大一个,她真的是好奇死了。

听她这么说,沈霆钧便去屋里拿了剪刀,蹲下身,将包裹拆开了。

先拆的就是黄大厨寄过来的那个巨大包裹,在拆开外边那层纸壳后,里边竟又用报纸糊了好几次,等沈霆钧一一扒开,这里边的东西才终于露出“庐山真面目”来。

沈霆钧定睛看去,却是有些愕然。

“猪腿?”

“黑猪大火腿!”

一道疑惑叠着一道惊喜又兴奋的声音响起,疑惑的是沈霆钧,惊喜兴奋的就是苏雨清了。

只见扒开报纸后,里边露出来的东西赫然是一只猪腿一样的东西,说是像是,是这一整只腿看起来灰扑扑的,上边还覆着一层看起来是霉菌一样的东西。

怎么说呢,整只猪腿看起来,像是坏了。

沈霆钧想着,看向苏雨清,问道:“娇娇,你刚刚说这个是黑猪大火腿?”

苏雨清脸上的兴奋之色并没有淡下去,此时双眼更是熠熠生辉,极为璀璨明亮,她兴奋的说:“是啊,这是我师父做的火腿!”

这火腿,还是她亲眼看着她师父做的呢,要说起来,那还是五年前的事情了。

五年前,他师父偶然遇到了一只黑猪,花了大价钱将这只黑猪的四只腿都买了下来,也已用来做了火腿,当时苏雨清还跟着打下手了。

“你不知道,我师父做的火腿,可以说是一绝!”苏雨清兴致勃勃的说,“我就只吃过一次,你不知道,那有多好吃!”

苏雨清回忆着那只火腿的滋味,不由咽了咽口水。

那火腿,简直是她这辈子吃过的滋味最丰富的美味之一。

“你别看这火腿卖相不怎么样,”她跟沈霆钧说,“味道却特别的好,稍微切一点下来煮汤、做菜,那滋味,简直无法用言语描述它有多好吃。”

沈霆钧还是第一次见她这么兴奋,心中对这火腿的好奇心可以说是大大增加了。

突然,沈霆钧想到了什么。

“你说,这火腿是五年前,你和你师父一起做的?”他表情古怪的看着苏雨清,其中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五年前做的肉,这还能吃?

苏雨清听出他的意思,嗔了他一眼,道:“我师父做的火腿,要想吃,最起码也要五年,这东西,就是越放越香,放得越久,滋味才越浓厚。”

沈霆钧没说话,心中对苏雨清这话却持着保留意见的态度。

苏雨清没看出他心中所想,兴致勃勃的让他将包裹都拆开了。

最后,这么大一个包裹拆出来,除了这一只大火腿外,还配着一大包他师父做的酸笋,黄大厨还留了信。

苏雨清拆开信来,只见上边写着:“……你这丫头之前就一直馋这大火腿,今年终于能吃了,我就给你寄一只过来……”

又写:“这可是好东西,你别给我瞎弄,糟蹋了我的好东西!我特意给你寄了酸笋,恰好你有了孩子,酸笋火腿汤滋味不错,开胃解腻,应该和你的口味。”

“不过,火腿虽然好吃,但是终究是腌制物品,你有了孩子,也不要贪嘴多吃,稍微吃一点解解馋就好了。”

“……”

黄大厨通篇并没有写他对苏雨清的关心,也没写担心,但是字里行间,却处处都透露着他对苏雨清的关切来,苏雨清瞧着,忍不住落下泪来。

她嘟囔着:“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才不会贪嘴多吃了。”

沈霆钧也看了信,他伸手轻轻揽着妻子,轻声道:“黄大厨心中很惦记你。”

苏雨清轻轻点了点头。

她和黄大厨之间,虽然没有师徒名分,却有师徒之情,他对自己的好,苏雨清本人比任何人都清楚。

只是,她没想到黄大厨会将这么一整只大火腿都给自己邮寄过来,要知道黄大厨一共就做了四只火腿,这就给了四分之一呢。

不过苏雨清只是感伤了一瞬,很快就有打起了精神,她高兴的对沈霆钧道:“晚上我们就吃这个火腿!就用我师父寄过来的酸笋做,只要你吃过了,肯定就知道这火腿有多好吃了。”

她昂起头颅,很是骄傲的道:“我师父做的火腿,那可是千金不换的!曾经还有人拿一条小黄鱼来,想跟他换一只大火腿了,他都没答应。”

黄大厨的火腿,那可是真正的无上美味,要往前数几十年,那就是能进宫,献给宫里贵人的东西。

这东西要做得好吃,不仅费时费力,需要花费的香料也不少,而且就算是同样的配方,由不同的人做出来,滋味也大不相同。

黄大厨的手艺,又是其中佼佼,做出来的火腿难怪别人要用一条小黄鱼来换了,偏偏黄大厨都没舍得换……这个场景,给当时年纪还算小的苏雨清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而现在,这一条小黄鱼都不换的大火腿,他们家里竟然就有了一只。

苏雨清心里美滋滋的。

沈霆钧听她这么说,对于这支火腿的珍贵程度算是有了点了解,他对苏雨清道:“下次,再有什么东西,我们再给你师父送点吧。”

对方既然对苏雨清有心,那么他们这边不妨多孝敬一二。

苏雨清高兴的说:“这当然了。”她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她师父惦记着她,她这边也惦记着她师父呢,这一回她寄的包裹里,可是给黄大厨寄了一包她最喜欢吃的干菌子呢,那干菌子炖汤可鲜了,她师父肯定喜欢的。

*

收拾完黄大厨的包裹,苏雨清又让沈霆钧将赵春闹寄来的那个包裹拆了。

里边有一封信,还有一条围巾,难得的是,这条围巾竟然纯红色的。

“哇!”看到围巾,苏雨清不由惊喜出声,忙让沈霆钧将围巾递给自己,高兴的将围巾系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而后看向沈霆钧,问他:“怎么样,好看吗?”

沈霆钧盯着她打量了片刻,而后很肯定的点了点头:“好看。”

他这话是发自内心的。

苏雨清皮肤白,旁的人有了孩子,脸上有可能会长斑,皮肤也有可能会变得不好,但是苏雨清怀了孩子后,皮肤非但没受到影响,反而因为这段时间吃得好睡得好,皮肤显得更加白嫩红润,气色瞧着是更好了。

如今大红的围巾绕在她脖颈间,更衬得她莹白肤润,一张脸丰润细腻,白里透红。

苏雨清听他这么说,爱惜的摸了摸脖子上的围巾,喜滋滋的道:“我就知道我和闹闹心有灵犀,竟然都给对方织了围巾。”

她给赵春闹织的围巾用的羊毛线是米白色的,再用红色的线勾出了一朵朵的梅花,整条围巾摸起来软乎乎的,听卖毛线的工作人员介绍,那是细羊毛,是小羊身上的绒毛。

当然,一分价钱一分货,那毛线虽然贵,但是质感很好,摸起来的也很柔软暖和。

而赵春闹给她绣的这条围巾,用的毛线也是极柔软的,最难得的是,这竟然是红色的毛线,要知道现在染色技术不发达,红色的东西,不管是布料还是丝巾,都是极为难得的。

谁现在脖子上要是能系一条红色的丝巾,走出去都得引来一连串羡慕的眼神了。

而现在,赵春闹现在却给苏雨清绣了一整条红色的围巾。

苏雨清高兴之余,不免觉得惊讶,好在,等她看了赵春闹的来信后,就知道这红色的毛线是哪里来的了,原来是赵春闹有了对象。

“沈霆钧,闹闹竟然有对象了!”苏雨清一脸惊喜的抬头,看向身边的沈霆钧,“闹闹说,她对象是毛线厂的干事了。”

赵春闹作为苏雨清的朋友,沈霆钧常听苏雨清提起她,因而对这位赵同志的背景也有一定的了解,此时听苏雨清这么说,他开口问道:“之前你不是说,赵同志的母亲想让她招赘吗?”

苏雨清轻轻点头,道:“阿姨当初的确是有这个想法。”

没办法,赵母只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做了知青下乡了,她身边就只有一个赵春闹,连工作都给她了,如果赵春闹要嫁出去,赵家就没人了,

所以,赵母一直以来的想法,都是想让赵春闹招赘。

“……闹闹说,江同志是愿意入赘的。”苏雨清道,又补充了一句:“江同志,就是闹闹的那位对象。闹闹说,江同志父母双亡,家中上无亲辈,下也没有亲戚,所以,他很愿意入赘赵家,和闹闹组成新家庭的。”

沈霆钧听着,却是眉头皱了一下,道:“这江同志身上就没其他问题吗?”

苏雨清讶然看向他,“你怎么这么说?”

沈霆钧没第一时间回答苏雨清的问题,而是先抓住她的手,将她揽在怀里,这才轻声细语的开口:“倒不是我不想赵同志好,如果这位江同志的情况真向赵同志信上说的这样,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只是……”

不是沈霆钧瞧不起入赘的男人,只是就算是在后世,一个好手好脚的男人愿意入赘女方家的情况,都是很少见的,更别说当下了。

一般来说,愿意入赘的男人的条件基本都不会太好,要么身上有所残缺,要么就是家里穷,过不下去,不得不入赘讨生活。

当然,其中也不排除和女方感情深厚,真心实意愿意入赘的男人,只是,这种情况真的太少见了,少见到能成为特例。

“我是希望这位江同志是属于这种特例,”沈霆钧开口,“但是,特例之所以为特例,就是因为太少见了。”

如果赵春闹信里所写的属实,这位江同志不仅手脚没什么问题,样貌也没有残缺之处,人甚至还是毛线厂的干事,拿着铁饭碗,所以,就算对方身上有父母双亡这个令人诟病的地方,也绝对不是那种找不到对象,必须得入赘女方的那种人。

相反,对方这种情况,只要他愿意,多的是女人愿意嫁给他,和他组成家庭。

苏雨清听着他的话,心中不由微紧,忙道:“闹闹说,那位江同志对她是一见钟情,是真的很喜欢她,所以才一直追求她,才愿意入赘他们赵家的!”

沈霆钧摇头,笑道:“娇娇,你太不懂男人了。”男人,是一种骄傲性极强的人,即便是因为喜欢那个女人,也鲜有因为喜欢而愿意入赘的。

苏雨清不懂这点,只能疑惑的看着他,小声道:“会不会是你想多了?我能遇到你,闹闹也能遇到了一个真心爱护她的男同志啊?”

沈霆钧眼神微闪,见苏雨清面带愁绪,他笑了下,将她更紧的抱在怀里。

他身材高大,苏雨清在他怀里就显得格外小只了,被他抱着,就好像整个人都陷在了他的怀里。对于苏雨清来说,这种姿势,其实有一种很棒的安全感,四面八方都是沈霆钧的气息和温度。

此时,被沈霆钧这么抱着,她心里不由多了几分安定感。

头上,沈霆钧说:“可能是我多想了吧,我这人,就爱多思、多虑,多想。”

只是,听他这么说,苏雨清心中非但没觉得受到安慰,反倒更加担心了。

她抓住沈霆钧的手臂,低声问道:“沈霆钧,要是这个江同志真有问题,那该怎么办啊?”

苏雨清思绪已经开始发散,想到了各种可能了,抓着沈霆钧袖子的手更紧了,问道:“你说,他是不是想吃闹闹他们家绝户啊?”

虽然她不明白,为什么家里有孩子,只是因为孩子是个女儿,就被称为绝户,明明女孩子体内流着的也是这家人的血啊。

但是,事实就是,如果家里只生了女儿,就是被称为绝户。

“或者,他是看中了闹闹身上的工作?”苏雨清又猜,只是猜完她又摇了摇头,道:“不对,闹闹说那位江同志可是毛线厂的干事,不至于贪赵家的这个工作。”

苏雨清越想越担心。

沈霆钧看她这个反应,倒是有些后悔说刚才的问那些话了,平白惹她担心。

“我也只是随口一说,”他开口,“如果你实在担心,我去封信,让赵子健帮忙调查一下这位江同志。”

赵子健?

苏雨清想起来对方是谁,双眼微亮道:“就你那位公安朋友?”

沈霆钧笑了下,道:“你还记得他啊?”

苏雨清抿唇笑,道:“我当然记得他啊,他不仅是你的朋友,当初也是多亏了他,我们才买到了合适的房子了。”

沈霆钧点头。

苏雨清有些安心的道:“如果是赵同志的话,那我就不用担心了!”

说来也瞧巧,赵子健姓赵,闹闹也姓赵,这可真是缘分。

沈霆钧见她眉开眼笑,眼中染上几分笑意,说道:“现在你不担心了吧?”

苏雨清嗯了一声,道:“赵同志是你的朋友,他肯定能查出那位江同志是不是别有用心的。”

沈霆钧说:“不说别的,赵子健这人正义感很强,性格也很认真,只要是拜托他的事情,他都会认真去做的……所以,赵同志的事情,你不必担心。”

苏雨清听他说着,突然不知道为什么就笑了起来。

“你叫闹闹赵同志,而我叫你朋友赵同志……”她笑倒在沈霆钧的怀里,“这怎么听起来这么好笑啊?哈哈哈……”

沈霆钧虚虚护着她,免得她的身体歪下去,听她这么说,眼中也不由闪过一丝笑意——这么一说,还真是如此,他们夫妻二人之间都有一个“赵同志”啊。

从某种方面来说,这也是一种缘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