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过去,平康市恢复了曾经的繁华,人潮如织,叫卖声不绝于耳。
嘉萝穿过人群,往原主的书斋走去。
路过陈大娘的店铺,发现那家店已然换了招牌,店家也是个生面孔,嘉萝猜想陈大娘或是将铺子赁出去,或是将铺子贱卖了,总之应是不在此地做生意了。
有陈大娘这般忌讳人命案子的,自然也有不忌讳的,周遭店铺大多开着门,只有三两间贴了转租的告示。
回到书斋,看着书斋内的陈设,嘉萝不由生出恍然之感。说起来,她穿到这个世界好几日,竟是第一次进入这里。想到原主的遭遇,不免觉得唏嘘。若是没有那几个渣滓,她现在应该正坐在窗边读书,窗外阳光正好,照在她身上,该是何等惬意。
覆水难收,多思无益。嘉萝收束思绪,穿过前面的门店,往后院走去。
院子不大,连接着前面的门店和后排的房子,靠墙的地方种了一株梅花,时节未到,枝头光秃秃的,并没有花苞,看着有些萧索。
后面是三个房间,一间用来休息、一间用来会客、一间用来做饭,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没有霍枭一干烦人的家伙,也不用吃饭,嘉萝径自回到房间,躺到床榻上休息。
这具身体太弱,需要好生休养一番。
刚闭上眼,一幅幅画面走马灯似得在嘉萝眼前播放。
嘉萝再一次跌入未知的幻境。
【恭喜宿主成功逃出焚骨楼,拥有获取原主部分记忆的资格。特别提醒,此时空为原小说剧情构造,时空无限延伸,原主记忆与其他人的记忆有所重合。】
耳畔声音散去,嘉萝发觉自己回到了焚骨楼。楼内缉妖卫上下游走,视她如无物。至此,结合那道声音,嘉萝肯定自己又一次进入了原主的记忆。时间节点应该是她被霍枭抓捕入焚骨楼之后。
至于系统第二道提示,应该是说这段回忆不仅仅是原主的回忆,也是小说中所有人的回忆。记忆消散之前,她不仅可以查看原主的经历,也可以查看其他人的经历。
由于时间线一致,她无法查看全部人的经历,这一点和阅读小说有所区别。小说是上帝视角,一个章节往往出现好几个人的剧情、经历,有时甚至会有全知视角,把一部分隐藏内容透露出来。这段回忆便是把小说中同个时间发生的内容一一上演。
小说内容演变成小世界后,通常会自动补全部分信息,使小世界运转更加顺畅。比如这本小说中提到过的原主的故乡,只有寥寥几笔,但这些文字转化为小说世界后,便会自行发展完善。
换句话说,小说落地成真实世界后,里面的人物便生出血肉,有了自己的智慧,原小说只是给了这个世界一个大致的框架,细微处的走向却不是作者能控制的。剧情走向也并非一成不变,否则嘉萝之前的任务也不可能完成。
清楚了这段记忆的规则,嘉萝决定先去看看原主的情况,又派爆爆去顶楼探查陆行云的行踪。
嘉萝寻着记忆,找到了原主被关押的地方。
她穿墙而入,却没见到原主的身影,牢房黑暗如旧,屋内弥漫着血腥味,如此情状,令嘉萝忍不住皱起眉。
“阿萝,原主在顶楼,陆行云、霍枭也都在。”爆爆略带焦急的声音在嘉萝耳边响起。
嘉萝立刻走出牢房,直奔顶楼。
到了顶楼,看到伏趴在地上,不知生死的原主,嘉萝方才明白爆爆的语气为何那般焦灼。
便是她被关入牢房,遭遇霍枭过分针对,却也没受过这样的伤,瞧原主的样子,竟是过了大刑。
难道此时她的身份已经暴露?
嘉萝不由将目光投向一旁的霍枭和陆行云。
陆行云面色微沉,看不出喜怒,倒是霍枭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
“大人,此女与狐妖勾结,连害数条性命,绝不可姑息放纵。她与狐妖乃是同盟,既然那狐妖迟迟不肯现身,不如以她为珥,逼狐妖出来。”霍枭言辞激烈。
陆行云轻轻看了霍枭一眼,霍枭忙垂下眸,“非是属下心狠,那狐妖害了驸马,司使找寻其多年,如今好容易有了它的消息,怎能轻易放过?”
听得这话,陆行云面色陡变,目光落到原主身上。
“最后一次机会,说出狐妖下落,念你杀的都是该死之人,我保你性命。”
陆行云话音刚落,霍枭猛然出声,“司使!”劝阻之意尽显。
然陆行云根本不理他,一味看着原主,“你说是不说?”
原主双手撑着地面,仰起的脸上满是鲜血,发髻凌乱,显是遭了大罪,她重重咳了两声,“那些人不是我杀的,也不是她杀的,我不知道她的下落,我与她不过萍水相逢,司使便是杀了我,她也不会为了我出现。”
“司使,此女满口谎言,她的话断不可信!若她和那狐妖真是萍水相逢,狐妖怎会救她?她又怎么可能从火场中逃出?若没有妖物相助,她一弱女子,如何能连杀四人?就连住在宫里的郡王都被她戕害。大人,那狐妖的手段您是了解的,您布下天罗地网,都没能捉住它,若是错过这次机会,陆驸马的冤情何时能昭雪?陛下问责,您又如何与陛下交代?”霍枭步步紧逼,说到最后,竟是伏跪在地,连连叩首,“为了您和缉妖司的声望,为了陆驸马的冤情,请司使早下决断。”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霍枭,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非要置我于死地?”一旁的原主声声泣血,染血的手指着霍枭。
霍枭默不作声,只当没听见原主的质问。
上首的陆行云沉默良久,终于开口。
“我给过你机会。”这句话是对嘉萝说的。
“人交给你处置,若抓不到狐妖,你知道后果。”这句话是对霍枭说的。
原主满目绝望,不敢置信地看向陆行云。
霍枭立时站起身,指挥门外的缉妖卫将原主带走。
焚骨楼外,原主伏跪在地面上,四周站满了缉妖卫。
每一个缉妖卫手中都捏着一道符篆,霍枭置身其中,与原主面对着面。
“起阵!”霍枭一声令下,所有缉妖卫手中的符篆无火自燃。
符篆燃尽那刻,以原主为中心,周围十米以内的地方全部燃起熊熊大火,滚滚浓烟弥漫开来,火舌瞬间将原主吞噬。
火焰中心传来凄厉的惨叫声。
霍枭看向四周,大喊:“火阵起,生机灭。你若再不现身,她便只有死路一条。你费尽手段助她火场逃生,如今真要看她葬身大火吗?”
周遭一片寂静,无人应声。
霍枭面色沉下,难看到极点。
却说嘉萝,她一直陪在原主身边,因此也被大火困住。这里于她,不过幻梦一场,她虽处在火场,却没觉出丝毫不适,只原主凄厉的叫声令她心头多有悲切。
原主这辈子,也不知道是不是与火相克,少时因火毁了一张脸,青春年华又被一场大火烧了全部家当,好容易活下来,又被人投入火中,只为用她的性命逼迫一妖物现身。
可那妖物真的会出现吗?
见到原主死死握住悬挂在脖间那盛放着狐妖妖魄的珠子,嘉萝便知,狐妖不可能出现了。
狐妖还没醒,怎么现身救人?便是她醒了,真的可能为了原主自投罗网吗?
霍枭的计划注定落空,却要搭上原主的性命,何其不公!
嘉萝不相信陆行云这么聪明的人想不明白这层,至于提出建议的霍枭,更是用心险恶,压根没想放过原主。
大火越烧越旺,原主渐渐没了声息,她枕着双臂,眼睛向上看。
嘉萝寻着她的目光看去,正对上陆行云平静无波的眼。他站在顶楼窗边,目光无喜无悲,好似下方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触及到这样的目光,嘉萝如坠冰窖。
原主落入此等地步,皆是陆行云默许的。一条鲜活的生命因为他的私心私念断送,他竟然能如此冷静,该说他不愧是小说男主吗?
嘉萝根本不敢再看原主。
她死得如此惨烈,死前还要看着曾经的救命恩人、心中暗暗倾慕的大英雄露出残忍冰冷的一面,该是何等剜心之痛。
十年前,陆行云救了原主。
十年后,原主又因他而死。
也是一段孽缘。
原主死不瞑目,嘉萝蹲在她身旁,却无法为她合上眼睛,她已被烧得不成样子,手里仍死死攥着凝结了狐妖妖魄的珠子。
之前几个世界的女配下场也都凄惨,但文字给人带来的震撼程度往往比不上亲眼所见。
目睹原主身死的全过程,嘉萝心中抑制不住生出负面情绪,对戕害了她的霍枭和陆行云深恨不已。
听霍枭所言,那害了原主、权势滔天的郡王竟也死了,原主不知为何与此事有牵连,又暴露了和狐妖的关系,才被如此对待。
诚然,原主与妖物有所纠葛,触犯了大殷律法,却罪不至死。
陆行云声称原主“杀害”的都是该死之人,便证明他知晓原主曾经的冤屈,可他为了找到狐妖,竟然默许了霍枭的做法,白白葬送原主的性命。
霍枭查案不明,陆行云另有心思,共同害死了原主。
原主业已身死,狐妖未曾苏醒,不知陆行云为了逼迫狐妖现身,又会做出何等丧心病狂的事。
霍枭白白冤杀人命,又会否付出相应的代价?
想是不会的,堂堂缉妖司副使,莫说冤死一个孤女,便是冤死十个,怕也伤不到他。这也是他有恃无恐的原因,更不要说他背后还有陆行云的授意。
再醒来已经是黑夜,透过窗户,嘉萝看到了挂在天边的明月和点点星子,以及......灯火长明的焚骨楼。
焚骨楼实在太高,它就像另一轮太阳,压在玉京上空,百姓们每每抬头都能看到它,自然也会想起那位引得玉京动荡颠覆的缉妖司使。
想到陆行云,嘉萝心中一阵憋闷。她坐起身,去到桌案前,将这段时间掌握的线索一一写下。
嘉萝没有忽略进入原主记忆前,系统提示的话语。
她能看到那段回忆,是因为她成功走出了焚骨楼。
或许原主当初根本没能成功走出焚骨楼,而她走出来了,所以系统给出了奖励。霍枭咄咄逼人,一旦孟桓被寻到,原主的身份必然暴露,届时她根本不可能离开牢房,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高达九成。
既然是奖励,证明她做出了有利于任务的事。
不管是当初成功进入焚骨楼,还是眼下成功走出焚骨楼,系统都给出了奖励。
前者对标的是其他任务者,后者对标的是原主。
如果她猜测得没错,每当她有重大突破,做到了任务者或原主没做到的事,她便能获得有关原小说更多的信息。
成功走入焚骨楼这件事已经把大部分任务者难倒,既然已经获得这部分奖励,想来以后想要获取更多信息,便只能寄希望于做出和原主命定轨迹不同的事。
若原主真如她猜测的那般至死才出焚骨楼,她眼下在外行走,便不可能和原主的行为重合。
自然,所谓重大突破,绝不可能是她今天比原主多睡了几个时辰、多同人说了句话这等微末小事。
嘉萝并不知道后续剧情,改变不了事,便只能从人身上下手。
第一个,便是找到孟桓。
孟桓其人关系着她身份的真假,不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死去的阮嘉萝,嘉萝都必须先一步找到孟桓。
好在缉妖司眼下乱成一团,霍枭明显没功夫继续找寻孟桓,倒方便了她行事。
嘉萝立刻派出爆爆找寻孟桓的踪迹,自己则望着纸上的线索出神。
纵火案、挖心案、狐妖、原主、陆行云、霍枭、陆驸马、明珠公主、殷武帝......
嘉萝总感觉这些人和事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可她掌握的线索有限,无法拨开笼罩其上的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