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爸来了。”
唐依依满怀期待的目光看向了房门口。
谢云舒一头雾水,疑惑地也看了过去。
可就在两人异样的注视中,房门缓缓被人从外面打开,率先走进来五六个西装革履的保镖,面无表情,训练有素。
而紧随其后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白人,看不出具体年纪,但约莫应该四十多岁的样子,唐依依知道,他是能对外代表陆祁年一言一行的秘书长,德瑞克。
德瑞克穿着一身浅蓝色的西装,标准的三件套,身高腿长,姿态笔挺,气质绝佳,礼貌又温和地看着唐依依和谢云舒,微微颔首:“两位小姐,你们好。”
开口的也是标准的中文。
唐依依却顾不上他,只不断地往门外看,“陆董呢?他在哪里?”
德瑞克一笑,诚然不想理会这个问题,只道:“唐小姐,我是来接你们出国的,可以的话,尽快收拾一下,我们就走吧。”
在此前,德瑞克已经让人给她们结过民宿的所有费用了。
李云站在窗边角落里,完全没什么存在感,只是不住地盯着唐依依,生怕那些虎视眈眈的保镖对她做出什么。
唐依依站起身:“也就是说陆董没来?他让你过来接我们?”
德瑞克略微皱眉,没有否认,也没有认同,就又重复了一遍:“二位,车已经在外面等候了,没什么的话,就请跟我走吧。”
唐依依稍微考虑一下,自然是没什么好留恋顾虑的,当即就对李云点头,李云也急忙去收拾东西。
一直沉默不言的谢云舒,满心疑问得不到解答,此时也复杂地看着德瑞克:“你是谁的人?我爸爸……又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小姐,一切疑问,以后您自然会知道的。”德瑞克一笑,回答的还是那么毫无破绽,滴水不漏。
谢云舒疑惑不解:“可我还有孩子呢,我不能跟你走,除非你先找到我的孩子!”
这句中只说了孩子,却没有单独提儿子,还是女儿,足以说明很多了。
但唐依依正在盘算着见到了陆祁年,应该说什么、做什么,压根没注意别的。
德瑞克只看了她一眼,再笑着回谢云舒:“大小姐别着急,您的孩子不会有事的,我们先走,不久后孩子也会重新回到您的身边。”
谢云舒不太信:“真的?你怎么证明?”
德瑞克想了想,转而朝着一个保镖伸出了手。
保镖像是机器一般,当即就掏出一把枪递过去,德瑞克接过后也直接检查了一下弹匣,然后上膛交递给谢云舒:“如果我说的是假的,您随时可以杀死我。”
“……”
都这么拼么?
直接不证明,就拿命赌?
谢云舒有些懵,浑浑噩噩的接过那把抢,却紧张的不敢乱动,德瑞克笑着又手把手地教她如何使用,以及如何保管等等。
这期间,李云也收拾好了行李,交给保镖搬运上车,几人也先后往外走。
外面停了七台车,都是黑色的,其中一台是宾利,其余的都是奔驰,唐依依下意识就走向了宾利,但却被德瑞克挡开拦阻,取而代之的他恭敬地请谢云舒上了宾利。
余下的唐依依,则被保镖请着坐进了其中一辆奔驰。
以为只是细小的差异,结果之后的一路上,乘车来到码头,乘船从货轮,经过一天一宿的颠簸,再换成游艇,最终出境后又来到陆地换成飞机。
整整三天四夜,不管换成任何交通工具,也不管是偷渡,还是用假护照蒙混过关,唐依依都如同随从一般,混迹在所有保镖之中,而谢云舒……
人家则和德瑞克住最好的房间,坐头等舱,吃的也是最新鲜的珍馐佳肴,开的也是最奢昂顶级的香槟红酒。
最关键的,德瑞克全程不理会唐依依,只恭敬谦卑地照顾服侍着谢云舒。
这差距……一目了然!
就这样唐依依怀了一肚子的怨气,总算抵达了圣何塞,又经过了大半天的驱车,这才来到了一处如同童话古堡一般的庄园。
她也终于见到了陆祁年。
但却万万想不到,唐依依还不等发泄心中的不满,而迎接她的,居然是季云宜!
陆祁年的原配正室!
劈头盖脸的一大耳光率先甩在了唐依依的脸上,她瞬间都被打傻了。
而谢云舒和德瑞克,当然早已随着所有保镖,进了庄园城堡,但也不是陆祁年亲自迎接,反而是几个大胡子医生。
他们直接给谢云舒抽血,采取唾液样本,离去后,德瑞克也安排谢云舒先上楼休息。
而这边,唐依依捂着脸,站在偌大的庄园庭院里,看着远处悉心打理一匹黑鬃马的颀长身影,她下意识就想冲过去:“陆祁年……”
可没等喊下去,也没等跑几步,就被窜出的两个黑人女佣一把按住,狠狠地制服。
“干什么?放开我!”
两个女佣听不懂中文,也没想松手。
季云宜饶有兴趣地缓慢迈步,围着唐依依走了两圈,上下打量着她那张脸,不禁评价道:“像,确实有点像……”
都多少年了,江浸月的那张脸,她以为自己早就忘了。
可看到唐依依,尤其是看到她被打捂脸时的委屈,看到她挣扎不过满脸的羞愤……实在是和记忆深处的江浸月,近乎如出一辙。
季云宜伸手捏起了唐依依的下巴,玩味的:“你是故意整容成这样的吧?废了不少心思啊,不然你怎么能上了他的床,还给他生出儿子的呢。”
唐依依眼瞳闪烁,心慌不已,色厉内荏道:“你想干什么?别以为没离婚,你就还是他的妻子!他又不爱你,也不在乎你!连你生的儿女他都想弄死!”
季云宜笑了声,挺轻蔑的:“这些话,你是不是说起来特别熟悉,以前也没少跟叶然说过吧?勾搭不成我儿子,就勾搭我老公,你还真是……很有本事啊!”
也是在这一瞬间,季云宜忽然很能理解叶然的感受了。
但却有些荒谬,想不到让婆媳达成共识的,竟然……是因为同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