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忙活下来,俩人回到了客厅,那边炖着就好,没有必要一直守着。
回到客厅后也没有忙啥,几人坐在一起闲聊着,一直到时间差不多了。叶知秋跑去把炖汤的瓦煲端到一边,把米饭给蒸上。
这时候王秀兰也下班回来,她一回来进了厨房,就对叶知秋抱怨道:“儿子,街道办这边又要搞大生产了,我又要忙好多天了。”
叶知秋惊讶得很,什么大生产,自己可没有听说过。所以他好奇问道:“妈,你们搞啥大生产?这事我咋没有听说过?”
王小兰愣了一下,然后才想起来去年儿子不在家,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所以连忙给解释道:“就是这边被下达了任务,我们要去组织街道办的人员,加急制作制定的物品。去年的时候也下发这种任务了,可把我们给忙得够呛的。而且这次还是缝制手套,这活计可没有多好干。”
这个事情叶知秋就爱莫能助了,毕竟他又不会缝制东西!
仔细询问一下,酬劳是不高的,但是也算是额外的收入。一般会做这些活的人,一个星期赶工下来,有可能挣个十块八块的,倒是挺不错的收入。
王小兰她愁的事情,是又要到处团结群众做事,还要指导她们做出合格的产品,这种事情琐碎又费嗓子,真是一个苦差事。
去年的时候,从高主任到下面的普通干事,有一个算一个,通通去忙活这大生产的任务,到最后全都嗓子哑到说不出口来了!
那次王小兰足足三天了,嗓子才缓过来了,现在说起来她就觉得难受,所以一脸的愁眉苦脸。
这事叶知秋除了安慰几句,那可就没有什么办法了。要是像后世那样,有录音喇叭就好了,说上一遍就不停播放重复好了。
打开盖子看到那么多的肉骨头,王小兰高兴得很。得知米饭已经蒸上了,一会弄个解腻的醋溜大白菜,不用她忙活晚饭,她就跑回客厅找陈雨晴和冯小梅聊天去了。
叶天涯回来了,这家伙以为是王小兰做饭,一回来就推门进来,还不忘喊上一句我回来啦!
看到是大儿子在做饭,他凑过去小声问道:“儿子,我怎么受到风声,说咱们这次不跑随县弄粮食,改去天津调剂去了?这天津哪有多余的粮食调剂,有也要运送京城这边吧?”
叶知秋无奈指着自己回道:“因为我认识走私的人啊!这次联合车队闹翻了,厂里想让我们单独组建车队去随县,可这个事情太危险了!
我不想自己带领着队伍,冒险干这活。我怕带着一群人出门,到最后没能把人给带回来。所以只能去联系走私物资的人,准备买他们国外走私回来的粮食了。”
叶天涯目瞪口呆的看着叶知秋,好一会他才艰难地问道:“儿子,你怎么认识走私的人啊?这也太危险了,万一被国安给查到了……”
叶知秋叹气道:“我就是国安的人啊,知道姥爷为何这么多人过来吊唁不?因为他就是那边退休的人啊!他还把我给骗进去了,他的学生大部分都是这个系统的人,放在过去他就是个特务头子。这事你听听就好了,可不要往外说出去,毕竟我们的工作是不能随便透露的。”
叶天涯更加的傻眼了,实在是王富贵藏得好,而且最重要的是,王富贵眼睛比较毒辣,叶天涯他还是看不怎么透,不愿意和他说太多事情。
反而叶知秋这个便宜大孙子,他虽然看出来他有秘密,但他看出这孩子本性很好的,而且也守得住秘密,所以他才愿意和他说事情。
叶天涯郁闷地说:“你姥爷对你真好,看来老爷子没看上我,要是他把我拉进去单位,我就不用总是提心吊胆了。”
这事叶知秋还真没法说啥,总不能说你心思太深,姥爷不喜欢你吧?
叶天涯倒是没有纠结这事,没有啥好纠结的。不管王富贵什么身份,这几年下来,他可是把自己孩子当自己孙子一样爱护。至于自己不被他看上,那是一点也不影响他对这个家的贡献。
所以他对叶知秋说:“爹抽空带你小妹去看看他老人家,这丫头估计是想他了。今天早上洗漱回客厅,又脱口而出喊了姥爷。”
叶知秋因为起得晚,可真不知道这事,也没人和他说。
“那成,等休息了你带丫头去看看他吧!这老头子最疼爱小妹了,没白疼她,都知道想念他老人家了……”
叶天涯答应一声,就回去客厅那边打招呼了。等米饭蒸好了,叶知秋炒了个醋溜大白菜。
说起来很多人不懂得大白菜如何才能入味,其实十分简单的,把菜梗的部位,拿刀拍一拍,破坏它的纤维结构,炒的时候就能够入味了。
也不仅仅是白菜,而是一切菜的梗,也就是靠近根的部位,通通都适用这样的方式。
把菜炒好后,叶知秋就把肉汤的瓦煲端回灶头,趁机加热一下,然后把蒸屉的米饭盛进盆里,拿一个盆盖住端回客厅让大伙准备开饭。
他先拿保温桶盛汤和肉骨头出来,这是准备明天加热后送去给老班长的。然后把剩下的肉和汤倒进大深盆里,一样拿另一个盆盖住,和端着醋溜大白菜的冯小梅,一起把东西端回客厅里面。
客厅这边已经把米饭盛好了,酒也给倒上了,叶知秋笑着说:“骨头汤来喽,大伙该洗手的洗手,准备啃骨头喽!”
等家人洗手回来,开始热闹的吃起了晚饭,这骨头被熬得足够软烂了,一不小心肉就脱骨了,吃起来肉香十足。
叶知秋也觉得很奇怪,后世的肉骨头不知道为何,真的吃不出这种肉香。
他很确定不是因为馋的原因,是真的没有这种肉香的味道。一口下去满口的肉香,实在是太让人满足了!
一时间整个屋里都是吹着啃肉,吸骨髓的声音,吃得大家都没有时间开口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