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了。”
一道略带沙哑,仿佛被漫长时间过滤过的低沉嗓音响起。声音的主人气息平稳,尾音却轻轻发颤。
老人被这道声音从回忆中抽回。
曾经那道悦耳、带着极致自信的嗓音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更多……是沉默。
他有一瞬间的恍然。
但转瞬——
【他今天状态不错。】
这个念头从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嘴角已经温柔地弯起,是子女家人们几乎从未见过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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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走了过去。
手中的玫瑰花又捧高了两分。
他一直静静躺在躺椅上,看着老人朝他走近,视线跟着落在老人手中那红得过分的红玫瑰上。
眼里也有一瞬的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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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到了跟前。
低沉、稳笃的声音响起,往日的不怒自威被刻意收敛。
他将玫瑰花递给躺椅上的人:
“格里菲斯。”
躺椅上的老人——格里菲斯,注视着眼底的玫瑰几秒,随后伸手接过。
他将花凑近鼻端,轻轻嗅了嗅。
他已经年老,但此刻,骨子里的某种东西依旧让老人着迷。
“谢谢。”
格里菲斯抬起头,笑了笑,依旧清澈的眼眸中带上了几分温润。
老人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格里菲斯将花放在旁边的茶几上,重新躺回去,目光悬在半空。
“肯尼斯今年入读了拉德利。”
老人的手轻轻抚上躺椅上那人的发丝,目光专注地落在那一头曾经柔顺泛着光泽的棕褐色头发上。
心底是前所未有过的柔情。
他,是他的。
这个认知,终于落了地、生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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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菲斯神色有些怔愣。
“拉……德利。”
他有多少年没听过这个名字了。
但忽然,曾经那些意气风发陌生得让人害怕的一幕幕在脑海中闪过,他才恍然发觉,他从未忘记过那些。
“嗯,说起来,这一届的玫瑰还是希尔家的小子。”
希尔……
格里菲斯又是微微一愣:
“ 查尔斯的后代?”
老人神情微微一顿,凝视着他:
“你还记得他?”
格里菲斯笑容真切了几分:
“学生会主席。”
他是“玫瑰”。
他是学生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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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依旧凝视着那抹笑容:
“你们当时可是针锋相对。”
因为曾经的堕落、后来的病痛,格里菲斯对年轻时的记忆其实没剩多少了。
但那些有关拉德利的片段,还是让他不由露出几分笑容来:
“还有一点印象。”
那些片段里,他永远被人众星捧月般簇拥着,穿梭在校园中,或是占据校园的一角。
褐色头发的高大少年,每次看到他们,眉头都是皱着的,带着隐忍和无可奈何。
格里菲斯颇有几分感慨:
“没想到,他的孙辈有一天竟然也会成为‘玫瑰’。”
老人缓缓摩挲着躺椅中人的手:
“是啊。”
他并没有说,那个后辈并不是查尔斯·希尔的血缘后辈。
半晌。
格里菲斯轻飘飘地问:
“他还在吗?”
老人神色不变:
“听说是定居在了瑞士,和他的妻子一起。”
“这样啊……”
格里菲斯缓缓闭上眼睛:
“真好啊……”
他只是继续摩挲着掌心里那只手,指腹一遍遍描摹过那些微微凸起的骨节与淡青色的脉络。
格里菲斯闭着眼,呼吸渐渐绵长。
老人便安静地坐着,没有动,也没有出声。
不知过了多久,
他才收回手,从椅子上起身,并没有走,转而俯身,在躺椅上人唇角轻轻落下一个吻。
“格里菲斯,”
“我会去看看那个希尔家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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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年前。
曾经的老人,少年尼尔,只是拉德利“玫瑰”格里菲斯的一个学弟。
那时候的他,是个来自南方的“乡下小子”。
作为一所寄宿男校,拉拉德利的规矩森严得近乎冷酷。
尼尔很快学会了,在这里,你是谁,比你是什么样的人更重要。
他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格里菲斯的场景。
阳光从长廊尽头的拱窗倾泻进来,将整条走廊切成明暗交错的片段。
格里菲斯从光里走出来,棕褐色的头发被镀上一层金边,衬衫袖口随意卷到手肘。
他微微侧着头,正和身旁的人说什么,嘴角噙着一点漫不经心的笑。
身旁围着五六个人,全是学校里最显赫的姓氏。
尼尔僵在原地。
他看着他走过,空气里留下一缕若有若无的气息,凛冽,又带着一丝丝的甜美。
从那以后,
尼尔的目光就再也收不回来了。
他像所有其他人一样,远远地注视。
寄宿的生活似乎也没那么难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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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菲斯是“玫瑰”,是全校的焦点,是所有人的欲望。
那些梦里,尼尔看着身下的人。
格里菲斯冲着他笑,伸出手来,指尖碰到他的脸颊,那笑里带着居高临下,带着志得意满。
……
等醒来后,只剩下满心怅然和不甘。
尼尔把手慢慢伸到枕下。
那里藏着一张从校报上剪下来的照片。
他用拇指轻轻抚过那张脸,在黑暗中一遍遍描摹那弯起的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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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终于,他在格里菲斯那里有了姓名。
尼尔。
一个温顺的、听话的、乖巧的学弟。
格里菲斯身边永远围绕着人。
他们一起出入,一起笑闹,一起在夜晚的草坪上举杯。
尼尔远远地看着,看着一场与自己无关的盛大戏剧。
再然后——
礼堂、雷动的掌声、草地、阳光、香槟……
自始自终,格里菲斯都没有回头。
尼尔站在那里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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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德利的“玫瑰”走了。
一切都平淡地如一谭死水。
再后来,尼尔也离开了拉德利,进入大学,开始接手家业。
生活平淡而规律。
只有深夜的时候,他会偶然回想起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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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有一天,他听见俱乐部里几个人在闲聊。
“……弗格斯竟然真让一个私生子成为继承人,啧。”
弗格斯……?
尼尔握着酒杯的动作顿住。
“我记得,他家的继承人是长子?”
“长子彻底毁了。”
“酗酒、嗑药,听说后来精神也出了问题。”
“弗格斯那个老东西也够心狠,把人直接从家族里除名,扔了出去。|
“现在估计已经死在了街头哪个阴沟里。”
“嘶——怎么会?”
有人在笑,有人在摇头,有人在举杯。
尼尔愣在当场。
酒杯握在手里,冰凉的杯壁贴着掌心。
然后,他竟然觉得浑身都在发烫。
心脏在胸腔里狂跳。
一下比一下重,一下比一下急。
他听见自己血液奔涌的声音,听见耳膜里嗡嗡的响。
心底有一个声音在喊,喊得震耳欲聋:
找到他!
抢在所有人之前,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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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赌场、公园……那些名声不太好的街巷。
最后,在一个桥洞里,尼尔找到了格里菲斯。
曾经的“玫瑰”蜷缩在几张旧报纸上。、
棕褐色的头发脏污而凌乱,脸颊凹陷,嘴唇干裂,身上裹着一件不合季节的薄大衣。
他闭着眼睛,呼吸浅得几乎察觉不到。
尼尔蹲下身,伸出手,指尖碰到他的脸颊。
格里菲斯睁开眼。
那双曾经清澈、骄傲、让无数人着迷的眼睛,此刻布满血丝,浑浊而迟钝。
他看了尼尔很久,久到尼尔以为他认出了自己。
然后格里菲斯嘴唇动了动,又闭上了眼睛。
尼尔喉结剧烈地滚动了一下。
他脱下自己的大衣,裹住格里菲斯,然后把他抱了起来。
格里菲斯轻得惊人。
是一朵已经从枝头无力坠落的花朵。
尼尔就那么把人带走了。
他把人藏了起来。
谁也没有告诉。
这一藏,就是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