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手脚麻利地开始处理猎物,剥皮、开膛、剔骨的动作娴熟至极。
金戈接过清洗干净的鹿肉,将其切成大小均匀的块状,又从行囊里取出各种调料,盐、花椒、八角、桂皮……一一撒入其中,双手熟练地揉搓按摩,让调料充分渗透进肉里。
紧接着将其放入参帮携带的锅具里,加入红酒,开始慢慢熬煮。
一旁的火堆早已燃起熊熊烈火,木柴在火焰中噼啪作响,火星四溅。剩下的鹿肉则被串成肉串,放在火上慢慢烤制。
不一会儿,油脂滴落在炭火上,发出滋滋的声响,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这香气混合着鹿肉的醇厚味道,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引得众人不住地抽动鼻子,口水也在不知不觉中分泌出来。
有人忍不住凑近了些,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滋滋冒油的肉串,喉咙还不自觉地上下滚动。“快好了,快好了!”金戈笑着招呼大家。
随着时间的推移,锅里的鹿肉也逐渐变得软烂入味,红酒的果香与鹿肉的鲜香完美交融,形成了一种独特而浓郁的香味。
金戈适时地用木勺轻轻搅动,确保每一块肉都能均匀受热、充分吸收汤汁。那浓稠的汤汁裹挟着肉块翻滚涌动,散发出迷人的香气。
终于,等时间差不多了。他小心翼翼地盛出一碗,递到一旁的曹愿平面前。
曹愿平接过碗,深深吸了一口气,赞叹道:“好香啊!”说罢,便夹起一块鹿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脸上顿时露出满足的神情,连连点头称赞:“鲜嫩多汁,味道醇厚,太好吃了!”
看到曹愿平吃得如此香甜,其他人也纷纷围了过来。金戈赶忙又盛了几碗分给大家。
众人一边大口吃着鹿肉,一边脸上洋溢着幸福和满足。
与此同时,火上的肉串也已烤至金黄焦香。金戈将它们一一取下,放在盘子里递给众人。大家争相伸手去拿,顾不上烫嘴就开始品尝起来。
外酥里嫩的口感加上丰富的调料滋味,让每个人都吃得津津有味。再配上水壶里三十年的纯酿,一个个吃得肚滚腰圆。
吃饱喝足之后,大家的精神都好了许多。大个子不知从哪儿寻摸了一根细草棒,歪斜的躺在山洞内,悠闲的剔着牙齿,嘴里忍不住嘟囔着,“跟着大哥就是好,吃香的喝辣的,裤衩子穿最大的!”
一旁瘦小的金乐听了这话,噗呲一声笑了出来,露出一口的大黄牙,“古叔,你这裤衩子确实是最大的。七叔带回来的内裤这才几个月,都被你给撑变形啦!”
众人听闻,目光齐刷刷地投向大个子,想起他那腰间略显滑稽、松垮不堪的裤衩,顿时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山洞里回荡着欢快的笑声,驱散了不少这几日奔波带来的疲惫与阴霾。
火光在石壁上跳跃闪烁,映照着每个人脸上洋溢的笑容。有人伸手揉了揉鼓胀的肚皮,惬意地打了个饱嗝;还有人干脆往后一仰,直接躺在了山洞内撬下来的木材上,舒展着酸痛的四肢。
大个子被大家笑得有些不好意思,脸涨得通红,却依旧嘴硬道:“咋地?我这身板儿就得穿大的,行动起来才方便嘛!你小子是不是皮痒了?”
说着,他还故意挺了挺胸膛,展示自己健壮如牛的肌肉。
可这一举动反而显得有些滑稽,顿时引得众人又是一阵狂笑。
待笑声逐渐变小,曹愿平看了看众人,接着说了起来,“大个子这话说的没错,自从跟了大哥,我们啥玩意没吃过?别的都不说,就说这地山鲜,现在这年月有几人能吃上。黑瞎子,大爪子,还有梅花鹿,想想我这又觉得饿了。”
边上的赵永胜闻言,蹭的一下站了起来,瞪大双眼瞧着众人,满脸的不可置信,“你...你们还打过山神爷?”
祁天瞅着他一惊一乍的模样,笑着回应道,“那不能够!现在的大爪子可不能随便打,这是我们捡的虎剩。那大爪子是被守山的那只虎王给咬死的,让我们捡了便宜。”
赵永胜听了,抹了把额头的汗水,轻声说道:“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们成了打虎将呢!话说这些年已经很少能听见有人猎过大爪子了,建国前倒是还有不少传闻。”
几人听他这么一说,顿时来了兴趣,连忙追问道:“啥传闻?你给说道说道。”
他看着众人好奇的神色,清了清嗓子,缓缓说了起来,“我也是听村里老人说的,话说离我们那不远的张广才岭,在建国前出了个有名的打虎将,一生打死了99只老虎。”
赵永胜说到这里顿了顿,扯过水壶抿了一口,火光照耀的眼珠里泛起回忆,“那人姓郭,传说他十岁便能随着成年人进山狩猎,二十岁已能‘抬手击落飞禽,举枪命中奔狼’,甚至能独自应对黑瞎子和大孤猪。”
众人围坐在篝火旁,听得入了神,眼睛紧紧盯着赵永胜那张被火光映得忽明忽暗的脸。有人忍不住催促道:“赵大哥,你别卖关子了,快接着说下去啊!”
赵永胜笑了笑,将手中的水壶放下,继续说道:“这郭姓男子,那可真是个奇人。他自幼便对山林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熟悉感,再加上他枪法如神,没多久就被人称为‘炮头’。”
“有一年冬天,他独自一人进山跟踪狍子和鹿,结果却发现了大爪子的踪迹。他知道大爪子最擅长打伏击,所以,他也想打老虎的伏击。于是,他就悄悄藏匿在山林里,耐心等待大爪子的出现。”
说到这儿,赵永胜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敬佩之色,仿佛自己也置身于那个紧张刺激的场景之中。“没过多久,他就等来了一只大爪子。没等大爪子俯身跃起,子弹正中其眼睛,红色的血液和白色的脑浆喷溅而出,一枪毙命。也正是这段打虎经历,让其开启了长达几十年的打虎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