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图书迷!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哈哈哈,大明 > 第18章 突然有了威望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可以说军屯的人老,但不能说他们是废物。

一旦有一个人领头冲上去的时候,剩下的所有人脑子里瞬间都是空白的。

如果空白的脑子有回想的话。

那一定是余令最后吼出来一句话。

“如果放任他们离开,上头查下来,我们所有人都跑不了!”

有战事要奋勇杀敌,没有战事要屯兵开田,维护地区治安。

如今贼人刚抢了子午集,整整抢烧了一夜……

如果让贼人跑了,那自己这些军屯自然是要背锅。

哪怕屯子里的青壮很少,哪怕军屯名存实亡,一旦恶事发生,上头的那些官员可不会去细细地分辨这些。

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杀人。

然后官方的军文里一定会说,是军屯军户怯战不敌,致使贼人兵犯子午集,军屯军户当全责。

罪责一旦定下,那就是生不如死的开始,没有一个人可以例外。

赵不器冲上去了,手中长矛直接刺,打猎的时候怎么捅,现在捅人就怎么捅,他没有丝毫的不适。

身后的军户紧随其后。

他们的长握农具的手长满了茧子,平日端碗都抖个不停的手,在这一刻突然不抖了。

红着眼,朝着离自己最近的人刺了过去。

军户没刀。

余令反正是没有看到一把刀。

就跟当初看锦衣卫一样,余令以为锦衣卫个个都穿飞鱼服,腰挂绣春刀。

结果飞鱼服就看到一次,就是在苏怀瑾老爹那里看过。

军户没有刀,相比刀而言,矛是余令见过最多的。

庄户手里拿着的几乎都是矛,矛尖体积小,后面加一根长杆把手就能用。

老爹也说了,长矛在战场上有着先人一手的优势。

而且动作也很简单,随着军官的呼喊,刺,拔,再刺。

最难能可贵的是,它的破甲能力也很强。

体积小意味着成本低,招式简单意味着上手容易。

至于弓弩,那就是军户中另一个群体了,叫弓户。

余令到现在也只是听说过。

截杀开始了,老叶冲上去了,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一旦让这群贼人完完全全的跑到南山里,那这事就大了。

如果是抢了就走,这事还不算太大。

这群人是实实在在抢了一夜,放火了,那奸淫杀人是避免不了的。

他们已经不是匪患了,他们已经成为了贼寇。

所以,一定要留下点贼人的尸体,这件事才可以有回还的余地。

衙门的人最擅长做文章了,有敌人的尸体就有文章可做。

赵不器猛,老叶猛,再一看老爹更猛。

三个顶在前的人就像是主心骨,给了后面的人无与伦比的信心。

望着一个个贼人倒地,余令还是有点不适应。

教导自己练武的老叶说的对,功夫不是上台面的杂耍班子。

功夫那真是杀人的,而且全是阴招。

老爹的长枪是对着胸口,这样能最简单的一击必杀,防止敌人诈死等你走过去后爬起来捅沟子。

老叶的招式就不好看了,全是阴招。

他手中的木棍是专攻下盘,招招冲人小腹招呼。

这一棍子捅上去铁打的汉子也得倒地,人倒地后他上去蹬小腹。

这一次余令看的比上一次清楚。

厮杀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几乎都是一个照面,顶多躲闪一下算是过招。

其实一个照面生死就定了。

“满载而归”的贼人没有想到军户会出手。

在他们的眼里军户是没出息的一群人。

明明属于卫所和兵部管,却偏偏对任何官员都卑躬屈膝。

堂堂一七尺男儿给人家官员盖茅厕,还得自己解决午饭,就这样了还得陪着笑脸。

有骨气的人都跑了,没骨气,没卵子的才会呆在屯子里受人压榨。

如今这群没卵子的人竟然朝自己出手了。

“满载而归”的贼人一排排的倒,就算身子被捅了一个窟窿,也死死的抓着自己抢来的东西不松手。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这一刻上演。

其实在这一刻胜负已经定了,余令不懂战场,但看的懂人心。

贼人不想打,他们只想快点回到山里。

如果他们舍得放弃手中的货物转身反打。

就算打不过军屯里的这群老弱,那也能势均力敌,也能带走更多的货物。

但他们好像忘了他们是从适者生存的深山跑出来的狠人。

军屯里面的人手中的长矛越刺越有力,地上的躺着的人也越来越多。

随着军户的士气高涨,已经三人为组的时候……

这群贼人终于知道舍弃货物了,然后飞速的往山里逃。

临走时有人撂下了狠话,他说夜里睡觉请记得睁着眼。

这一句话,给士气高涨的众人临头泼下了一盆凉水。

有的人已经面露惧色,老实巴交的种地人,哪有不怕报复的。

余令不愿好不容易凝聚的人心就此散去,余令冲着逃走的人群大喊道:

“记着,小爷名叫余令,等着小爷亲自进山拧下你们的脑袋,那时候可不要跪地求饶、痛哭流涕!”

那群人没回答,只有冷笑在回荡。

胜了,可因为贼人的那句话让胜利没有喜意。

老百姓本质上就是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们不愿生事。

不是怕,而是一种你不惹我,我也不惹你的生活态度。

真要豁出去了,老实人发起怒来才是最可怕的。

余令见所有人都望着自己,深吸一口道:

“老爹你骑驴子去报官,所有人现在去收集货物,记住,如果遇到没死的人一定不能让他死了,一定要让他好好的活着!”

“有受伤的没?有受伤的没?”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打了这么屁大一会儿,用的还都是长矛,还真没有一个受伤的。

“快,听我的,往自己身上抹泥巴,往脸上抹血,不管听不听得懂,记着一定要让自己看着狼狈,很狼狈……”

“如意,去,把他们的衣服都撕破快……”

这个时候余令没有时间去解释为什么要这么做。

非要说个为什么,那就只能说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

屁股决定位置,位置决定脑袋。

而功勋是需要装扮的。

余令在后世虽然没有在官场混过,但公司就是官场,不能在领导面前说不容易,要让领导看见自己的不容易。

赵不器用肩膀撞了撞余令二伯,低声道:

“叔,令哥这是看的哪本书?”

“咋了?”

“这手段太狠了,我也想学。”

余钱闻言嗤笑道:

“一阵阵的“阵”字都不会写的人想看书,不是叔看不起你,而是这圣人学问你看的懂么?”

余令发话了,众人开始忙碌了起来。

这些贼人把物资散落一地,有的人都死了,手里还死死地拽着银子。

如意想不明白,抢银子做什么?

大山里难道有铺子?

余令也迈步走到死人堆里,只要不是那种分尸的余令都不怕。

在和小老虎一起的时候,两个人还给尸体擦洗过身子。

货物很多,集市本身也是货物聚集之地,所以在地上能看到各种各样的东西,连针头线脑都有。

当看到那一袋袋的盐,一袋袋的面粉,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

望着众人不断吞咽的喉咙,余令认真的想了想,突然道:

“愿意挣点辛苦费的举手!”

所有人懂这句话的意思,在余令的话音落下,众人忐忑的举起手。

一个,两个,三个,直到所有人。

“来,衣摆撩起来,一人先一瓢盐!”

余令不知道这是战获的流程还是分赃步骤,也不知道后果如何。

但既然所有人都举手了,少的东西全都按在逃走的那群人头上。

所有人都笑了。

这么满满的一大瓢盐,接下来一年干活就有劲了,再也不用想着从哪里省一点,去买那死贵死贵的盐了。

粮食余令也让人扛走二十包,这个不好现场分,余令打算等到衙门的人走后再均分到每一家。

贼人太贪了,还有人扛了一大桶油。

小肥扛着一大捆竹子回来了,油桶空了,也倒在了地上,点点油水渗透到土地里。

赵不器心疼的直舔嘴唇,他恨不得趴上面去吸一口。

麻布余令分了,绸缎余令不敢动,也不敢分。

贫民老百姓,谁家里有这个东西那真是一百张嘴都说不清楚。

晌午过后老爹回来了。

衙门的人其实在天亮的时候接到报案了,他们来时刚好和走到半道报案的余员外碰了面,然后一群人赶了过来。

朱县令来了,望着地上的三十多具尸体面色复杂。

围着厮杀场转了一圈,他突然开始杀人,那些没死的活口全部被杀。

“好,好啊,为祸多年的黑虎帮终于在我长安县伏法了,好,好,好啊……”

余令有点转不过弯来。

转不过弯来的又何止余令一个人,明明杀得是抢掠的贼人,怎么就变成了什么黑虎帮呢?

“谁是领头的!”

朱县令故意这么问。

他已经看出来了被人群围绕的余令,也看出了那故意散落的物资,也看出了乡民那张张忐忑的脸。

但这些对他不重要。

子午集成了人间地狱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长安府这块土地上有朱家子嗣一万多人,重要的是卫所眼线艾主薄死了,重要的是长安有一半是自己说的算了。

重要的是,衙门可以以剿匪杀贼来向那些大户收钱了。

重要的是子午集这块生财地归自己了。

“小余令,我果然没看错你,书读的好,人也做的好,好啊,等着我回去给你请功,等着做官吧!”

“谢谢县尊!”

朱县令笑了,望着余令轻声道:

“小余令,这是一群什么人?”

余令望着那没有温度的眼眸,故作懵懂道:

“县令大人,我们只是杀的贼人恶人,什么人不懂,反正不是好人!”

朱县令笑了,眼眸里突然有了温度。

余令的这个回答虽然不是自己心里想的,但比自己心里想的那个要好。

这才是一个孩子该有的回答。

“来人啊,把贼人抢掠的米面留下一半给案首小余令,剩下的运到子午集,天杀的贼人,怎么那么狠呦~~~~”

朱县令走了,余令却是一身冷汗。

余令拍了拍脸,不去想这里的弯弯绕绕,望着那一大堆的米面,余令深吸一口气。

利不可独,独利则败……

“天色还早,大家辛苦,咱们把米面一分,每个人都有啊,都一样……”

分粮食陈婶是行家,这是在京城练出来的。

没有升器,她就用葫芦瓢,竹棍顺着边沿一刮就是平平的一瓢,这就是标准。

粮食到手,立在门口的竹竿也被人小心翼翼的抱了出来。

众人开始分油,这一次依旧用瓢,只不过是小瓢。

东西全部均匀分发,余令并无多拿,也没多占。

在这一刻,余令的身形在八个村汉子们的心里猛然拔高。

这是一个有诚信的人,值得信任,值得托付。

大家暗自决定,以后有个什么解决不了的纷争一定要来找余令。

其实这不是信任,这是威望。

余令都不知道自己有了威望。

大家一起出力,一起拼命,在余令的念头里,这东西本来就该均分,难道不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