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
万历三十六年来了。
余员外炖了一只大鸭,这只鸭在房梁上挂了小半年,把屋子老鼠诱惑的夜里吱吱乱叫。
除了这个,还有鸡肉,鱼肉,等一系列冬日的菜品。
萝卜在羊肉汤里翻滚着,火炉边瓦罐里的猪肉咕嘟咕嘟的泛着泡,切好的蒜苗盖上去,香味立刻就漫了出来。
余员外很用心的让饭菜的香味把每一个人包裹了起来。
因为,这是余令在余家过的第一个年。
去年家里过年的时候可就没有这么丰盛了。
厨娘的手艺很好,把饭菜做的格外的美味,余令吃了三大碗汤泡糜子饭。
吃完饭,余令就八岁了。
在余家祖宗面前磕头了,烧纸了,上香了。
这是余员外最在乎的事情,他在牌位前几乎说了一个晚上。
闷闷也六岁了。
其实余令很不理解老爹的年龄算法。
按照实际闷闷过了年应该是五岁,突然一下子就蹦到六岁了。
至于小肥,在他娘的眼里,过了年他就是大人了。
因为过年,已经长成大狗的老黑也开了荤,获得了两大根鸭腿骨。
乐得它快把尾巴都摇成花了。
平日的它的零食都是尖尖,也只有今日它的零食是有味的骨头。
虽然它不懂什么是过年,但它想必也记住了这个值得开心的日子。
说起这只大黑狗,余令是又爱又恨。
只要自己从屋子往茅厕跑去,只要一蹲下,它就会准时的出现。
歪着头,用它那蠢萌蠢萌的眼珠子带着期待的眼神看着你。
等余令解决完,它就会伸长脖子去吃一口。
有时候它还会叫上它的小伙伴,一群狗歪着头看着。
当然,它们也是分人的,陈婶和厨娘如厕的时候它们不敢。
只要它们敢去看,当头就是一棒子。
因为它吃尖尖,所以余令不敢亲近它,就怕它猝不及防的来舔自己一口。
用如意的话来说,他不光在家里偷吃尖尖,外面的也吃。
京城的狗几乎都这样,主人留下的残羹剩饭那都是好的。
平日里吃的最好的就是家里吃不完的面汤或者是米汤。
平日大部分的时候都处于饥饿的状态,所以才要找尖尖吃。
从前的时候余令最期待的就是过年的时候下雪。
现在的余令是不止一次的祈祷这雪赶紧停下来。
如今京城的雪就跟江南的雨季一样,下起来就没完没了。
才吃完年夜饭,院子里的雪都积了厚厚的一层。
如意拎着木锨又开始忙碌了起来。
在下雪的这些日子里院子里的雪都是他和小肥清扫的,不扫的话踩板实了就容易摔跤。
院子里的雪是两人扫的,屋顶那厚厚的积雪也是两人举着扫把一点点的刮下来的。
六月大水泡了地基,如今又是大雪……
生怕把屋子压塌了。
余令的日子是清闲又自在,每日读书、练字。
一旦屋子里有读书声响起,所有人的动作都会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每当这个时候,黑狗就会窝在门口,好似也在学习。
过完了年,王秀才依旧没来。
自从那件事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搞得余令愧疚得要死,想道歉,寻他又寻不着。
“如意,令哥在家嘛,我来给他送书!”
如意打开了门,门外一个瘦瘦的小子抱着一摞书,身后跟着一个瘦瘦的小姑娘。
如意认识这两人,这两人就是那个外国和尚专门用来跑腿的小厮。
那孩子大名叫刘玖,身后是他捡来的小跟班刘柚。
利玛窦给刘玖一饭碗吃,刘玖就会把饭分一半给刘柚。
两人都姓刘,却无任何血缘关系,乱糟糟的头发下,分不清刘柚是男是女。
两人望着龇牙咧嘴,喉咙发出低吼的大黑狗畏惧的不敢动。
头一次来的时候刘玖就被咬了,破皮了。
他现在很害怕。
出于愧疚,余令就要求今后的书只让刘玖来送,被利用才有价值。
因为余令,刘玖现在一天能吃两顿饭。
如意看了一眼两人,淡淡道:
“进来吧,动作记得轻一点,令哥在教妹妹练字呢,估摸着还得等一会儿!”
“嗯!”
刘玖和刘柚规规矩矩的站在屋檐下,低着头,等候着余令。
在利玛窦的教导下两人已经很懂分寸。
就在两人走热的身子慢慢的变得冰凉以至于有些发抖的时候,东院的门终于开了。
熟悉的话也随即传来。
“如意,去把昨日没吃完的肉汤盛两碗来,快快,你们两快进来,都说了,以后来直接喊我就是了……”
刘玖和刘柚一起咽了咽口水,肉汤,竟然是肉汤......
“我不是什么公子哥,余家也不是什么大户,没有那么多的规矩的,快快,走快点,我屋里暖和!”
在余令的招呼下,刘玖和刘柚进了屋,规规矩矩的将手里的书放下。
片刻之后如意进来了,两碗肉汤下肚,浑身立刻就暖和了起来。
翻检了一下两人送来的书,余令还是觉得头大。
读书太难了,实在太难了。
王阳明的一句话,余令都需要翻好几本书才能知道确切的意思。
利玛窦的好意余令到底还是接受了。
不过余令并没有读一本就去跟利玛窦讲一遍。
那一日回来之后余令把利玛窦的要求给老爹说了。
老爹说走一步看一步,想太多了也不好。
如果觉得他做的不对,就立刻抽身,贪小便宜才会吃大亏。
老爹说万事有他,真要敢有乱七八糟的心思就剁了那狗日的。
余令闻言,心里瞬间就安稳了,这就是有靠山的感觉。
所以,到目前为止余令只去借书看,然后别的不聊。
不过利玛窦对余令真的很不错。
不但随意余令借任何书,还把钥匙都给了余令,然后念叨着他老了,要死了……
所以,猜不透他心思的余令更觉得利玛窦吓人。
余令又不是傻子,他这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希望自己来搭腔。
不然他才不会跟自己念叨呢。
余令晃了晃脑子,望着刘玖笑道:“辛苦了玖哥!!”
刘玖着急地摆摆手,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木盒子,低声道:
“这是二掌柜让我交给你的,他说冷的时候抠出来一点,用火点燃闻一下,身子会很舒服!”
“他还说了这是一味药,提神用的,对读书很有帮助,很稀少,你若是用完了,若是喜欢今后可以找他,他那里还有。”
余令点了点头,刘玖口中的二掌柜就是利玛窦的神仆。
当时来京城的时候他们是三个人一起的,另一个水土不服病死了。
如今驸马街那个铺子就是他们两个人在管。
利玛窦忙着交际、收集、翻译,这个人指挥着收养的孩童卖书,维持他们的开支。
余令打开木匣子,望着里面那一坨黑褐色呈圆形的药丸,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像,但余令不敢确定。
余令觉得这有点像后世科普书上讲的那玩意,闻了闻,余令心里又咯噔一下。
在联合刚才刘玖的话,余令大概知道这是什么了。
“玖哥,你见过这东西么?”
刘玖诚实道:“二掌柜很喜欢,每次都趁着神父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的闻,有时候还因为这个和神父吵架!”
余令笑了,对着刘玖说道:“谢谢玖哥,劳烦回去告诉二掌柜,就说余令感激不尽,这东西来的太及时了!”
刘玖开心的笑了,二掌柜说了,只要余令喜欢,今晚就会给他满满的一大碗饭。
刘玖待了一会儿就走了,在刘玖走后余令也走了,余令要去找见多识广的苏怀瑾。
好东西,当然要给第一时间给最尊贵的人一起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