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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穿越成为首富之子,体验人生百态 > 第172章 咱们以后不当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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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日复一日地熬过去。

天亮又天黑,春去又冬回,日子像老藤一样缠着他,没完没了。

任星云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活了多少年了。

三年?五年?他记不清,也不想记。

他的个头一直长不高,瘦得像根竹竿,皮肤蜡黄,眼睛却比同龄人更灰暗。

那是长年营养不良、睡眠不足、被暴力摧残出来的。

一个孩子,不该有的眼神。

任星云活着,却更像是在等死。

实在饿的急眼,就捡村里人丢的地瓜皮、烂土豆吃;

冷的受不了,就钻进柴堆里蜷着;

心里透不过气时,就咬着舌头,在心里暗自提醒自己。

“还没通关。”

自从那天他替母亲抵挡男人的暴打后。

男人不再是冷眼旁观,而是变本加厉的“厌恶”。

“你个小杂种还护你娘?”

“我让你长记性。”

“打你怎么了,老子的种,老子养的,老子不能打?”

这男人恨他——恨他敢反抗,恨他让家里多了一张嘴,甚至恨他没有早点死。

但任星云也不在乎了。

被打就被打吧。

反正……系统没有提示,说明任务还在进行。

他甚至有时候在心里冷笑:

“快点打死我吧,一切就结束了。”

那是一个暴雪的夜晚。

父亲喝了酒回来,一进门就咆哮着踹翻了桌椅,锅碗瓢盆直飞。

从只言片语中得知,又赌输了。

任星云蜷在门角,默默看着男人发疯。

然后——

啪!!

一个啤酒瓶碎在他脸边炸裂,带出一条深深的口子。

血从颧骨划开,顺着下巴滴在地上。

母亲扑过来,连滚带爬地把他抱住,哭得话都说不清了:

“狗儿、狗儿你别动……娘在,娘在……”

那晚,她用锅灰兑了点水,一点点抹在他脸上。

黑灰混着血水,她的手抖得厉害,像筛糠一样。

哭声压得很低,怕吵醒熟睡中的男人。

屋里静得只能听见火塘在噼啪作响。

任星云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像块石头。

直到深夜,母亲靠着墙困得睡着了,他才慢慢从草堆里摸出那把柴刀。

那是一把切木头用的老柴刀,刀柄松了,刃口却依旧锋利。

他赤着脚,走到屋里,站到床前。

父亲睡得正死,打着呼噜,嘴角还有酒渍,声音像头畜生喘气。

他紧紧握住刀柄,手指一点点收紧。

直到骨节发白,手掌微微发抖。

脑子里只剩这些年挨的打、吃的冷饭。

母亲的哭声,还有他嘴里尝过的血腥味……

“只要一刀下去,他就再也打不了人了。”

柴刀的刃贴在男人脖子上方,寒光映在自己眼里,泛出杀意。

就在那一刻——

他猛地想起了爷爷的脸,那双苍老却清澈的眼睛。

任星云的指尖慢慢松开了。

不是害怕。

而是,他活着,是为了救人。。

他的命,还系着一个没完成的承诺。

任星云痛苦的闭上眼,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一秒,两秒……

“砰。”

柴刀掉在地上,发出一声沉响。。

“……我还有人要救。”

男人到死也不会知道,那天晚上的他是怎么躲过了一劫。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

任星云终于活到了十岁,还是那么瘦小,皮肤像干皱的土豆皮。

可没人看得出来,这孩子脑子是亮的。

是母亲先察觉到的。

她在院子里劈柴的时候,常听见狗儿在屋后自言自语。

有时候念念叨叨,有时候哼哼唱唱,声音不大,却有板有眼。

不像别的孩子瞎胡闹,他唱得规规整整。

咬字清楚,句子也不像村里人平时说的那些粗话。

有一回,她放下斧头,悄悄走过去。

看见狗儿正对着墙,用树枝在地上划来划去。

嘴里小声念着什么“万事不难,难在人心不坚……”

母亲怔了怔。

她没上过学,但那句听起来也不像是儿子自己编的。

“狗儿,你咋会这些?”

他一愣,随口搪塞:“梦里听来的。”

母亲怔怔地看着他,眼神一下子变了。

像是在看一块会说话的金子。

她没读过书,可她知道。

能说出这种话、哼得出那些调子的,都是城里人。

“狗儿,你是读书的料!” 她一下子抓住他的小胳膊。

“你跟你爹不一样,你脑子清亮,得读书!”

但她高兴得太早了。

那天晚上,她刚提了上学的事,男人就发了火,连锅都掀了。

“读你妈的书!”

“饭都吃不上了还读书?你是想把钱送给那狗娘养的校长?!”

“一个黑户,连户口都没有,学校会收?你傻了吧!”

母亲没再吭声,低着头,把狗儿抱进怀里,缩在墙角,眼神一下子暗了。

可命运就是这样喜欢捉弄人。

一个月后,男人喝醉了,从山上摔了下去,再也没爬回来。

村里人发现他时,人已经冻硬了,倒在乱石堆里,手里还攥着那个破酒壶。

那天,母亲自己一个人把尸体背回来,脸上竟带着一点说不出的轻松。

她没哭,也没闹。

亲手把那口破木棺钉上,站在山坡上,望着刚起的坟包,轻轻说了一句:

“ 谢谢你”

“这下我们娘俩,终于不用再怕了。”

晚上烧纸时,她被纸灰烫了手,反倒咧嘴笑了出来。

任星云看着她——

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母亲,像是一个活着的人。

之后的日子,她比从前还拼。

手磨破了也不停活,翻山去给人割草。

雨天也不歇,一回家连衣服都舍不得换,先烧饭、再给狗儿熬药,缝裤脚,翻破书。

她牵着任星云,一家一户去打探,哪所学校能收一个没有户口的孩子。

她跪过,求过,甚至在镇长家门口等了一整天,饿得昏过去几次。

终于,在春天来的时候,

任星云——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狗儿”。

被镇上一所最破旧的民办小学收下。

那天母亲高兴得说了很多话,可任星云只记得一件事——

那天他吃到了好几年都没见过的白馒头。

入学那天,天还没亮,母亲就拉着他出了门。

他们穿过大半个山,走了三个多小时的泥巴路。

她把他洗干净、头发梳平。

用死去男人的衣服,帮任星云改了一件校服出来。

临出门前,还偷偷在衣角缝了个歪歪扭扭的布条,上面是她刚学会写的字:“狗”。

“ 儿啊”

女人蹲下来替任星云理了理衣领,声音很轻。

“你得好好学,将来走出这山沟沟。”

“ 咱们以后不当狗儿。”

任星云点点头,没说话。

那天晚上,他躲在被窝里,背对着母亲,偷偷哭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