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啾!

金雕没有丝毫逗留,扑打着双翼原地起飞,朝下一个目标飞去。

而狼王瞪着圆圆的大眼珠,不甘地躺在雪地上,死不瞑目。

“小金,好样的!”

正在后面追来的李天元刚好看到了金雕猎杀狼王的这一幕,着实被金雕狂暴的力量吓了一大跳。

不愧为空中霸主,凶猛暴力,一击毙命。

“球娃,小庄,快,全力围猎那三头畜生。”

看到金雕有如此战斗力,连狼王都不是它的一击之敌,那么,另一头灰狼还有逃脱的希望吗?

当下,他们只管专心对付受伤的三头灰狼便是。

不知追了多久,前方灰狼的速度越来越慢,步伐也越来越乱。

当李天元和杨球娃、庄必凡三人沿着蜿蜒的血迹,一步步深入雪地,最终寻至那三头灰狼身旁时,只见它们已耗尽了最后一丝生命力,躯体静静地躺在银白色的世界中,不再有丝毫动弹。

鲜血,那曾经炽热而鲜明的标志,此刻已悄然消逝,只在雪地上留下斑驳的痕迹,诉说着方才的激烈与绝望。

四周,唯有寒风低吟,与这片沉寂的景象相伴。

“妈的,这三头畜生跑得简直太快了。”

“哎呦,额的个亲娘唉,累死老子了。”

三人眼见灰狼已死,紧绷的神经立即松弛下来,疲惫感瞬间席卷全身。

一人靠着一头灰狼的尸体,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休息一阵后。

这才扛着灰狼的尸体朝着狼王的方向走去。

等他们来到狼王身前时,眼前血腥的一幕让他们顿时目瞪口呆。

只见,狼王的后背被金雕的利爪划开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仿佛从脊背上一分为二。

伤口齐整,皮肉外翻。

他们心疼的不是狼王,而是这一张狼皮。

“废了,这张狼皮本来能卖百十元,现在连一毛钱都买不到了。”

“唉,确实可惜了。”

三人看着那血肉模糊的狼皮,顿感一阵惋惜。

好消息是他们逮到了狼王,也见识到了金雕的捕猎能力。

坏消息是狼皮废了,狼肉又不好吃,堂堂狼王还不如一头普通灰狼值钱。

“罢了,蚊子再小也是肉,把它带回去可以改善乡亲们的伙食。”

反正都要分猎,这次就用狼王的血肉犒劳四坪村的乡亲们。

“额看行!”

“额没意见。”

“那就这么办。”

三人很快就商量好了狼王肉的用途。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掠过天空。

正是金雕叼着最后一只灰狼从不远处飞了回来,缓缓落在三人身旁。

不用看,这头灰狼跟狼王的下场一样,同样是后背受伤,狼皮已经废了。

“雕兄,我承认你很厉害,但你下次捕猎的时候能不能不要破坏皮毛,不然我拿什么挣钱养家?怎么给你加鸡腿?”

李天元小心翼翼地帮金雕清理羽毛和爪子上的血迹,嘴里叽叽歪歪地与金雕沟通着捕猎的事情。

可他说了好半天,金雕愣是连一句都没听懂。

杨球娃与庄必凡二人迅速在附近寻得数根结实的木棍,灵巧地编织成简陋却实用的雪橇式爬犁。

随后,他们又将那五头威风凛凛的灰狼安置于爬犁之上,动作间透露出对这野性生物的敬畏与熟练。

一切准备就绪,二人携着这份不寻常的货物,踱步至李天元身旁,语气中带着几分探询与期待。

“天哥,咱们现在怎么办?是继续打猎,还是带着这些灰狼下山?”

“好不容易进一次老林子,哪有轻易离开的道理。”

“可这天色已经不早了啊。”

他们本就是吃完午饭才进山的,路上来回就要耗时五六个小时。

刚才猎杀灰狼用了近半个小时,哪怕现在往回赶,到家也都天黑了。

李天元没有答话,目光扫视向四周。

雷达扫描异能陡然开启,方圆五百米的地形地貌全部在他的脑海中呈现。

方圆五百米内并未发现猎物,看来这片区域是灰狼的领地,想要在这一带找到其他猎物确实很难。

所有动物都有领地意识,越是凶猛的野兽,领地意识越强。

一般情况下,它们不会轻易进入彼此的领地。

除非为了食物,才会发生战斗。

战败的一方不仅拿不到食物,有可能还会丢失自己的领地。

这就是残酷的动物世界。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忽然,李天元的目光骤然亮起。

他的脑海中赫然出现了一抹嫣红。

“这是什么?”

自他有了这个扫描异能以来,一直出现的都是黑影,而这红色的影子代表什么?

这玩意既不移动,也不变大变小,就像一团死物一样,与黑影形成鲜明对比。

刹那间,这抹嫣红就勾起了李天元的好奇心。

“球娃,小庄,你们先去周围布置陷阱,最好不要超出两百米范围。”

“好的,天哥。”

既然这片区域的狼群已经被他们消灭,那么今晚肯定会有其他猛兽闻着腥味来占领这片土地。

不过,李天元连黑熊都不怕,其他猛兽来了又如何?

一枪在手,天下我有。

在杨球娃这个免费军火库的支持下,除非步枪炸膛,否则他就是森林之王。

不管谁来都要跪下唱征服。

杨球娃和庄必凡分开行动,当即就把提前准备好的铁丝套具和兽夹全部布置到最佳位置。

金雕则守着爬犁上灰狼的尸体,对着狼王的后背就是一顿猛啄,连血带肉,那是吃得津津有味。

李天元径直朝那片嫣红之地走去。

他缓缓走近,心中不由升起一股莫名的期待。

待到目光触及那片红色景象之时,顿时,喜悦之情如同潮水般涌来,令他几乎要失声惊呼。

红彤彤的果实在微风中摇曳,如同红色的风铃一样。

“天哪,这竟是红枸杞!”

李天元低呼出声,眼中闪烁着难以置信的光芒。

这个年代,农村人几乎都不吃枸杞。

一是不认识此物,二是吃多了流鼻血。

大人经常以红色果果有毒哄骗孩子,就怕孩子误食。

但城里人就不一样了,这玩意深受中年男女的喜爱。

素有男人的加油站,女人的美容院之称。

而眼前的这片枸杞林粗略估计有上百株之多。

果实虽然已经被冻干,但个个有小拇指那么大,全部采摘下来起码有百斤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