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联邦宪法的最终定稿,标志着这场持续两年的制度讨论落下帷幕。当各国代表在玄中城议事大厅的宪法文本上签字时,没有了往日辩论的剑拔弩张,更多的是一种基于现实的默契。
这份凝聚着联邦各国共识的文件,并未追求制度的统一,而是以“求同存异”为核心原则,在保留各国发展自主性的同时,确立了三条不可动摇的底线。
第一条底线是皇位继承制度的延续性。宪法明确规定,无论各国采用何种治理模式,皇位的继承权必须保留在朱家宗室范围内,既包括君主的亲子,也包括符合法定程序的养子。
养子需满足的年龄限制、议会备案、联邦认可等条件,从程序上杜绝了非宗室成员通过“改籍”“过继”等方式染指君权的可能。
这一条款看似保守,实则是联邦稳定的基石,自大明立国以来,宗室血脉始终是维系各国认同的纽带,即便在工业化浪潮冲击下,这一纽带的象征意义仍不可替代。
南元国的脱脱不花虽非朱家血脉,但因“法理养子”身份获得认可,其案例被写入宪法附则,成为“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例外”,却也从侧面印证了“宗室主导”的核心原则。
第二条底线是教育兴邦的战略共识。宪法将《大明联邦教育基本法》纳入附件,以最高法律形式明确了教育投入的刚性标准:联邦财政每年拨付5%的收入作为教育专项基金,各国教育支出不得低于本国财政的5%,其中义务教育经费占比不低于70%。
这一规定打破了此前“教育属内政”的传统认知,将其提升至联邦共同责任的高度。为确保落实,宪法设立“联邦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六大强国各选派两名代表组成,每两年对各国义务教育普及率、师资水平、课程达标率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直接与联邦资源分配挂钩。例如,教育达标的国家可优先获得跨洲铁路的建设配额,未达标的则需削减其在联邦议会的临时席位。
这种“奖惩绑定”的机制,迫使中小藩国不得不将教育置于优先议程,即便是财政拮据的庆国,也在宪法生效后三个月内,将都城的工匠夜校扩展至五所,教授算术与机械基础知识。
第三条底线是科技兴国的协作框架。针对此前各国技术流通混乱、专利保护缺失的问题,宪法专章规定了“联邦科技协作体系”。体系包含三项核心机制:一是建立“联邦专利局”,统一受理各国的技术专利申请,专利持有人在联邦范围内享有十年独占权,侵权者需赔偿三倍于专利价值的损失。
二是设立“联邦技术共享基金”,由各国按工业产值比例出资,重点支持钢铁、铁路、农业等基础性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基金资助的技术成果需以成本价向联邦各国开放;三是组建“跨国技术联盟”,鼓励各国企业、科研机构联合攻关。
联盟项目可获得联邦财政的20%配套资金,例如虞国的高炉炼钢技术与洪州的铁矿勘探技术结合,形成的“高效冶炼方案”便通过联盟渠道,在半年内推广至明国、越国的十余家钢铁厂,使联邦整体钢铁产能提升15%。
三条底线的确立,让大明联邦摆脱了“思想混战”的局面,各国开始在统一框架下寻找自身定位。虞国继续强化工业体系优势,将钢铁产量提升至每日一千五百吨,新型钢轨的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明国依托纺织业基础,引入联邦技术共享基金支持的蒸汽织布机改良技术,使布匹产量三年内翻番;宁国则凭借太平洋舰队优势,主导了“联邦航运标准”的制定,将港口装卸效率提升三成。
即便是中小藩国,也找到了适配路径辽国通过粮食出口换取虞国的水泥技术,在燕京城建成联邦首个标准化工业区;岷国则以“技术入股”方式参与联邦铁路项目,其境内的跨江大桥采用虞国的钢筋混凝土技术,施工周期缩短至原定的三分之二。
当联邦秩序逐渐清晰时,大明联邦二十四年的联邦事务总理选举如期而至。但这一次的选举对于六大国来说有些被动,六大国的皇帝陷入了青黄不接的状态。
六大强国的君主普遍年轻:洪州共和国的邓皇朱祁镛、郕皇朱祁锳、鄅皇朱祁铨等五人,年龄均在三十五岁上下;明国皇帝朱祁钧、越国国王朱祁锂、扬国太子朱祁铸同为三十四岁。
即便是相对年长的宁国皇帝朱奠培与虞国皇帝朱昭熙,也仅四十六岁与四十五岁。按联邦不成文的惯例,总理需具备“足够的政治资历与威望”,而这些年轻君主虽已展现治理能力,却因为年龄达不到选举标准,没有机会参与到选举当中。
更关键的是,六大强国正处于改革深水区,虞国的工业发展计划进入关键期,明国的钢铁产能提升工程刚启动,宁国的行政体系改组尚未完成,各国均难以抽身投入联邦事务。经过六大国私下磋商,只能决定放弃本次竞选,转而支持从小国选出合适人选。
这一决定让选举的焦点转向第二级国家。按照标准此时仅剩韩、秦、楚、岷四国。四国君主成为总理候选人:韩皇朱范圯五十二岁,秦皇朱志邅五十岁,楚皇朱季埱五十四岁,岷皇朱徽煣五十二岁。
六大强国对四位候选人的评估在暗中展开。评估的核心并非能力高低,而是“可控性”,经历过沈国皇帝朱佶焞以小国身份担任总理、组建“小国联盟”制衡大国的教训后。
六大强国达成共识:本次选出的总理需“务实而不强势,协调而不主导”,避免再次出现“小国抱团挑战大国”的局面。
具体分析来看,韩皇朱范圯的优势在于经济治理。韩国依托贸易枢纽地位,常年保持财政盈余,朱范圯主导的“商税分级制”曾被联邦作为范本推广。
但其短板在于外交强硬,五年前曾因港口关税问题与宁国发生冲突,虽最终妥协,却展现出较强的对抗性,被六大强国视为“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