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段义的记忆中,出现了一个非常深刻的画面,仿佛就发生在原主的昨天。
那是一本泛黄的古籍,就藏在原主房间的床下,在古籍的夹层中有一张纸,在纸上用毛笔写着一段话。
【段义你只是一个替死鬼,不要相信人任何人,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想活下去只能靠你自己】
段义有点懵了,这段文字中虽然没有说具体的内容,但却透漏着一股无奈和担忧。
看字面意思,好像是他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秘密,有可能危及他的生死,却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这么重要的事情,段义却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现在的记忆就像是一台旧电脑,正在缓慢地加载图像,当他想深入思考的时候,脑袋的疼痛忽然加剧,让他的脑海一片空白,缓了好一会才恢复过来。
“我去,差点死机,看来我这大脑cpU还不够强大啊,只能等记忆慢慢加载了,不能太着急。”
秘密什么的,暂时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反正已经知道自己是个受人唾弃的纨绔子弟,那就够了。
既然已经无法改变,那就先享受一下这万恶的旧社会,这可是他从来没涉猎过的领域。
纸上不也说了吗,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其实不用装,他确实是什么都不知道,堪称演技天花板。
“义哥,前面就到了,知傲说这次一定能给你一个大惊喜。”
段义正想打探一下,现在要去什么地方风流快活,就听到前边传来了驾车少年说话的声音。
记忆中,这名少年叫做吴榆,虽是他的朋友,身份却是一名刑余。
在南夏,因为犯下谋反、谋杀、叛国等重罪被判处流放的,流放前会在他们的脸上刺字,以示惩戒和羞辱,这些人被称为刑余,属于是身份低下的贱民。
以南夏的律法,贱民根本就没有地位,甚至杀死贱民也不需要偿命,只需要赔偿一些银两,贵不过牛马。
在段涯成为高岩城之主后,因为刑余们建城有功,所以取消了刑余的贱民身份,将他们全部划归为流民。
虽然在南夏流民的地位也很低,但对于刑余来说却是很大的提高,至少是把他们当人看了。
记忆中,原主虽然经常敲诈商贾,但却从不欺负穷人,经常有吃不上饭的穷苦流民拦住他当街讨钱。
他也是有求必应,每次都会给些钱,甚至有时候随手就是一锭十几两的银子,这让周围看热闹的人眼红不已,忍不住会骂一句“人傻钱多的败家子。”
也正是因为如此,让段义在高岩城的穷苦流民之中,留下了一个少城主慷慨侠义的名声。
这也是很多流民的孩子,喜欢跟他做朋友,甚至以他马首是瞻的原因。
段义稍稍有些欣慰,作为一个万人唾弃的败家子,有几个朋友总比一个人都不待见要好得多。
在他的刑余朋友中,吴榆心思最细腻,做事最稳重,所以一有事情,到城主府找他商量的都是他。
狗子是一名武痴,除了练武外,对其他的事情都不太关心。
知傲喜欢研究一些杂门小道之术,最近半年,这小子一直在研究驯兽术。
吴榆来找他的时候,并没有说清楚去外城做什么,此时说知傲有惊喜,估计就和这驯兽有关系。
这个世界和段义生活的世界完全不一样,经常有妖魔鬼怪袭扰人间,再加上各国之间连年的战争,导致土匪猖獗,民不聊生。
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世间之人从小就开始锻炼身体,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时间一长天地之间就孕育出了武道、仙道、气道、灵道、佛道等十几种修炼法门,每一种都各有玄妙。
当然了,对于南夏的普通人,能接触到的修炼法门就是武道,其他功法绝大多数都属于传说,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一次。
而驯兽术,属于是灵道功法中最简单的一种,经过多年演化,基本上脱离了灵道功法,成了一项单独的技能。
在大狼国,几乎人人都会修炼驯兽术,主要驯服的对象是拥有灵性的烈马、猎犬或者雄鹰。
虽然是小道之术,但作用却不容小觑,军队的士兵驯服战马,能做到人和马的心意相通,战斗起来更加得心应手,这也是大狼国的士兵马术纵横天下的原因。
高岩城和大狼国接壤,这种并不算高深的小技能,自然传到了高岩城,先是被知傲学会,然后又教会了段义等人。
原则上只要是带有灵性的野兽,驯兽术都有机会驯服,但野兽的灵性也有高低之分,当灵性达到一定高度就成为了灵兽,灵性越强能力就越是强大。
不过,知傲他们这一群流民孩子,即便学会了驯兽术,也就是一人驯服了一只土狗而已。
因为高岩城属于是戈壁地带,没有高山和森林,野兽极少,实力强大的灵兽就更没有了。
当然也可以花钱跟外地的商队购买,但灵兽从外地,甚至是从其他国家运来,每一只皆是价格不菲。
一群流民活命尚且不容易,更没什么钱去买野兽,也就是不花钱又随处可见的土狗,最合适他们驯服,土狗的能力很一般,但却很听话,权当是种消遣和陪伴。
不过,段义和他们不一样,以他的身份和地位,驯服一条土狗,丢不起这人。
他从大狼国高价买了一只草原鹰,并且成功驯服,整天带着它在高岩城招摇过市。
这种级别的野兽,在高岩城也算是顶尖的存在了,恐吓商贾的时候也派上过不少用处。
但他这只这草原鹰只是长得比较唬人,打起架来跑得比谁都快,要是没翅膀估计连土狗都能将它按在地上摩擦,这让段义丢了几次面子,最后干脆关在了府中不带出来丢人了。
段义知道是自己这只草原鹰的灵性较低,所以就想换一只灵性更强的宠物,但想要更高等级的灵兽,只能依靠商人从外地贩卖而来的。
对灵兽最感兴趣的知傲,主动将这件事揽了下来,唯一的条件是,如果帮段义找到更好的灵兽,那只草原鹰就要送给他。
段义正愁着那只草原鹰没地方丢呢,竟然还有人当成宝贝,自然是一口就答应下来了。
时间过去了许久,段义都快把这件事给忘了,这时候知傲说有惊喜,想必是和这件事有关。
“知傲帮我找到灵兽了?”段义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吴榆回头看着他,一脸得意:“灵兽,可不止呢,他说找到的是神兽,还是神兽的幼崽。”
“神......兽幼崽!”
段义感觉自己的脑子又不够用了,知道这个世界妖魔鬼怪都有,各种珍奇异兽也不新鲜,可这“神兽幼崽”的出现,着实出乎他的意料。
以他们的实力自然没有办法驯服神兽,但神兽幼崽却不同,不但容易驯服,而且从小陪着主人长大,忠诚度更高,属于是驯兽术中的顶尖灵兽。
关于神兽,段义脑海中首先想到的就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这四大神兽。如果真能驯服其中一只做自己的宠物,那走在高岩城的街上,回头率绝对杠杠的。
虽然现在这具身体的灵魂已经换成了他,但是听到这消息之后,内心同样非常激动。
谁还没个好奇心呢,去看看,必须去看看,如果是神兽就一定要买下来。
不过他有点怀疑,自己这一千两银子能买得着神兽?
但转念一想,管他呢,要是买不起那就抢,反正对于这身体来说,抢东西又不是第一次了,闲着也是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