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晚还不睡,你是在等我吗?”
“学长,你能不能别这么自恋,这样容易让别人讨厌。”
“哎,亏我担心你晚饭没吃饱饿坏肚子,还想请你吃点夜宵,现在嘛,还是算了吧!”
说着,林逸换上拖鞋,走到沙发上一屁股坐下,然后把打包回来啤酒和几个一次性烧烤盒子一一打开。
就这么自顾自地吃着烧烤,喝着啤酒,那滋味别提有多爽了。
姚萱见此一幕,一双杏眼怒视着他,眼中闪烁着愤怒的火花。
她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那么大的火气,反正就是今早跟林逸通过电话以后,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难受。
“你愁啥?”
“学长,你就是故意来气我的吧!”
“废话真多,吃吧,吃饱了之后,再生我气也不迟。”
“哼,那我可就不客气啦!”
姚萱本就有些饿了,被林逸用话一激,也没跟他矫情,顿时一骨碌爬起,盘着两条大白腿坐在沙发上,拿起一串烤鸡翅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林逸见状,不由一阵好笑,随手递给她一罐啤酒,“喝点不?”
冰镇啤酒+烧烤就是最绝的夏日搭配。
他笃定姚萱拒绝不了这种诱惑。
“喝就喝,反正啤酒不醉人。”
啤酒度数不高,的确不容易喝醉,但前提是量少。
真要喝多了,一样会醉。
比如姚萱,平日里几乎滴酒不沾。
一连几罐啤酒被她气呼呼地喝下去,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迅速上升,很快就会露出了醉态。
“学,学长,你跟我说实话,你昨晚真和安娜姐去开房了吗?”
“对,我们开房了,香格里拉大酒店,入住的还是一间豪华总统套房,一晚就要一万八千八。”
“你俩睡过了吗?”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衣服都脱了,你说呢?”
“切,你骗人,我不信!”
“信不信由你,这就是事实。”
“学长,你告诉我,我究竟哪里比不过安娜姐?难道我不够漂亮吗?”
“你醉了,我送你回房吧!”
“别碰我,你个臭男人,死渣男,我恨死你了,呜呜呜……”
“靠,你小声点,不要吵醒了别人,罢了,是我的错,我千不该万不该让你喝酒。”
眼瞅着喝了点酒的姚萱,已经有了发酒疯的趋势。
林逸二话不说捞起她的腰肢,扛到肩上,快步走进了她的卧室。
说起来,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进入姚萱的闺房。
不进去不知道,一进去不得了。
怎一个乱字了得!
书桌、电脑桌、床头上堆满了零食袋子,果皮,一次性咖啡杯。
床上、衣架上,到处都是没有清洗的丝袜,文胸以及小内内,蕾丝,纯棉,裙式,丁字裤,各种乱七八糟,五光十色的内衣,应有尽有。
现场情况让林逸非常无语。
姚萱躺在床上,忽然睁开眼睛,醉眼朦胧地看向正打算退出房间的林逸。
“学长,外面打雷了,我,我有点害怕,你今晚能不能别走,留下来?”
林逸循声望去,与她的目光交汇,一脸玩味地说道:“你先把衣服脱了,让我好好欣赏一下,说不定我就留下来陪你了。”
“呸,色胚,想得美!”
姚萱恼羞成怒,一把抓过身旁的抱枕,扔到他的身上。
“想借着酒劲试探我,你还嫩了一点。”
林逸撇撇嘴,转身走出房间,顺手还把房间门带上。
姚萱懵了,没想到林逸说走就走,毫不拖泥带水。
这让她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怀疑,难道自己就对男人这么没有吸引力吗?
……
翌日。
早起的林逸,雷打不动的阅读了三个幼儿益智故事,然后练操十分钟,让体质和智力双双增强了一点。
只要努力就有回报。
有系统在身,他每天都在变强,变得更优秀。
“滴!”
“任务发布:一日之计在于晨!”
“任务描述:童年无限好,运动要趁早,请你在中午十二点前完成一次马拉松长跑。”
“注:该任务为随机任务,完成任务后,奖励体质+2,智力+1,隐藏属性幸运+1。”
听到系统的提示。
林逸猛然双眼大亮。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个人隐藏属性就一个魅力,现在看来,隐藏属性除了魅力外,还得再加上一个幸运。
何为幸运?
顾名思义就是好运。
幸运属性越高,必然诸事皆顺,八方来财,好运连连,即便是遇到危险,也总能逢凶化吉。
“必须完成这个任务,不仅如此,还得尽我所能,超额完成。”
有了决定。
林逸简单洗漱了一下,换上一套休闲短袖短裤运动装,又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运动app。
这款运动app,英文名就叫sport。
不仅支持跑步,还涵盖瑜伽,走路,骑行等多种运动方式,可以帮助用户科学健身,记录具体的里程,时间和路线,既方便又快捷。
出了门,下了楼。
在sport上提前设置好起点,终点,规划好路线。
确保路上车流稀疏,一路畅通无阻。
林逸拔腿就跑。
刚开始他还跑的不快。
没办法,市区人多,哪怕现在还是早上八点,街上也是川流不息,严重影响了他的奔跑速度。
但随着越跑越偏僻,渐渐来到市郊,速度一下子就提上去了。
“让开,都让开!”
“操,大清早的急着去投胎啊!”
“好快,跟风一样,这小子练短跑的吧!”
……
一场马拉松的标准距离是42公里多点。
普通人跑一场马拉松,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因人而异。
因为每个人的体能,训练程度和跑步经验都不同,所以时间大多落在四小时到六小时之间。
至于说那些国际顶尖马拉松运动员。
跑完一场马拉松,仅仅只需要两三个小时,时速在每小时二十公里左右。
换算下来,每百米只需要二十秒。
这个速度看起来不是很快。
但要知道这是马拉松,不是百米短跑,没有人能一直用百米冲刺速度跑完整个马拉松。
就连林逸也做不到。
他每次卯足了劲跑出两三公里,就不得不稍微放缓速度,让身体紧绷的肌肉得以放松。
无他。
如果不管不顾的全速跑,轻则抽筋,重则直接导致肌肉撕裂。
他可不想任务没完成,反而把自己搞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