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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垚这一句,像一记无声的耳光,狠狠抽在李克军脸上。

他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旁边的李克宁,双眼却在刹那间亮了起来,目光中充满了对兄长的无限敬佩。

大哥太牛了!

要知道,在李家村,从来没人敢这么跟李克军说话。

他是爷爷捧在手心的金孙,是全家人的骄傲,他说的话,就是圣旨。

谁敢顶撞?

可自己的大哥,开口就是毫不留情的硬怼!

一股热血冲上头顶,李克宁挺直了腰杆。

“是啊,克军哥。”

他的声音不大,却透着前所未有的坚定。

“我想复读是我的事,是我家的家务事,你确实管得太宽了!”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敢于这样直视着李克军,公然反驳。

李克垚的眼中,闪过一抹赞许。

很好。

弟弟的这根脊梁骨,终于硬起来了。

“我……我这是关心!我们又不是外人!”

李克军被两兄弟一唱一和地顶撞,气得语无伦次,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那就闭上你的嘴。”

李克垚的眼神冷了下去。

“我们家的事,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我们管过你家的事吗?”

他最厌恶的就是李克军这种人。

骨子里瞧不起你,却偏要腆着脸凑上来,装出一副为你好的伪善面孔。

虚伪得令人作呕。

“李克垚!你这是什么态度?我好歹是来你家做客的!”

“我请你来了吗?”

这句轻飘飘的反问,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李克军“呼”地一下站了起来,作势要走。

然而,他扭头扫视一圈。

竟然没有一个人开口挽留。

李勇兵低头喝茶,金秀兰在厨房忙碌,李克宁更是看都不看他。

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空气。

无边的屈辱和愤怒,让李克军心胆俱裂。

他黑着脸,冲院子里的余华嘶吼道:“余华,我们走!出去吃!”

“不去。”

余华的声音从桂花树下传来,没有一丝波澜。

“婶子家的鸡都炖好了。”

她甚至没有回头看他一眼。

这个决绝的背影,彻底击碎了李克军最后的尊严。

他被钉在原地,尴尬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这里的所有人,都不欢迎他。

而他最后的底牌——余华,也背叛了他。

这是他李克军这辈子,从未受过的奇耻大辱!

一瞬间,他的眼睛红了。

是被气的!

更是被余华给气的!

“余华,你走不走?”

他咬着牙,从齿缝里挤出那句百试百灵的威胁。

“我给你三秒钟!你再不走,我们两个的事,就得好好考虑一下了!”

这句话,是他的杀手锏。

每一次,只要余华让他不痛快,他便会抛出这句。

而深爱他的余华,总会立刻妥协,千依百顺。

他等着。

一秒。

两秒。

然而,预想中的求饶没有出现。

余华缓缓地站起身,转了过来。

她的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深水,没有丝毫畏惧和慌乱。

她无比清晰,无比坚定地说道:“我也觉得,我们的事情,是应该好好考虑一下了。”

这句话,如同一道晴天霹雳,在李克军的脑海中炸响。

他彻底傻了。

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用来拿捏、要挟余华的利器,有一天会被她原封不动地还给自己!

当初为了留在省城,他用这句话,换来了余华为他奔走求来的工作。

现在,这句话却不灵了?

她……她不想和自己结婚了?

恐慌!

前所未有的恐慌瞬间攫住了李克军的心脏!

他为了在余华家人面前留下好印象,甚至放弃了茶山!

他所有的未来,都押在了这场婚姻上!

可现在,一切都要崩塌了?

“余华……我,我跟你开玩笑的……”他的声音都在发抖。

“我没有开玩笑。”

余华平静地看着他,一字一句道:“李克军,我们之间,确实应该好好考虑一下了。”

说完,她便不再看他。

李克军僵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他想走,可双脚像灌了铅。

他想留下说些好话,可余华那冷漠的侧脸,和院子里其他人事不关己的神情,让他无地自容。

他像一个跳梁小丑。

一个多余的、惹人厌烦的小丑。

他李克军,天之骄子,何曾受过这种待遇!

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青,无数种怨毒的念头在心中翻涌。

“余华,你别后悔!”

他用尽全身力气,吼出最后一句话。

“我,绝不后悔。”

余华没有回头,背影决绝得像一把刀。

李克军只觉得心口一痛,猛地一跺脚,带着满腔的不甘与怨毒,逃也似的冲出了那扇朱红大门。

这一次,依旧没人拦他。

“开饭啦!吃鸡咯!”

金秀兰热情地招呼着,李萍萍和李克宁忙着端菜摆凳子,小宝欢呼着拿碗筷。

一家人围着桌子,笑语晏晏,和美融洽。

这股温暖的气氛感染了余华,她心中的最后一丝沉重也烟消云散,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金秀兰夹起一个硕大的鸡腿,放进她碗里。

“孩子,快吃。克军那孩子,我们是看着他长大的,心眼太多,心思太深。婚姻是一辈子的事,你确实得好好想想,你爸妈肯定也希望你过得幸福,对不对?”

“嗯!”

余华眼眶一热,重重地点头。

“婶子,你真好,跟我妈说的一模一样。我妈也说他心眼多,藏得深。”

其实,今天说出那句话,是她深思熟虑的结果。

嫁给李克军,不是嫁给他一个人,而是嫁给一个家庭。

他嘴上说得好听,可做的完全是另一套。

尤其是他的母亲张桂芳,只要一想到婚后要和那样的婆婆生活在一起,余华就感到一阵窒息。

她无法想象,自己跟别的男人多说两句话,就会被骂“不要脸”、“拉拉扯扯”的日子。

那样的生活,太痛苦了。

今天,她终于把心里话说出来了,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这顿饭,丰盛得让余华目瞪口呆。

金秀兰炖的一大盆喷香流油的土鸡,一品海鲜送来的清蒸大乌贼,还有回锅肉、爆炒黄牛肉、农家小炒……满满一大桌子,足足十来个菜。

“婶子,这……这也太多了,我还是空手来的……”

“傻孩子,说这话就见外了!你常来我们家坐坐,婶子就最高兴了!”

金秀兰笑眯眯地看着余华,越看越喜欢。

这姑娘,懂礼貌,心肠好,人也爽直,多好的闺女!

余华鼻子一酸。

她在李克军家住了那么多天,所有饭菜加起来,都抵不上今天这一顿。

她不是贪图口腹之欲的人。

但这种被珍视、被看重的感觉,让她心里暖洋洋的。

席间,李萍萍和李克宁也主动和余华说话,气氛热烈。

当听说李克宁复读是因为英语不好时,余华想了想,笑着说:“我回去把我高考的资料寄给你,特别是英语的。我高考的时候,英语是满分。”

“满分?!”

李克宁惊得差点掉了筷子。

天啊,他今天居然见到了活的英语满分大神!

“余华姐,你太厉害了!”

“嘻嘻,英语最简单了,我数学不行,高考差点没及格……”

余华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这句话,反而让李克宁大笑起来。

原来学霸也有偏科的时候!

他瞬间觉得,英语也不是那么遥不可及了。

饭桌上,李克垚没怎么说话,只是细心地把每样菜都夹了一些,单独盛了一碗,端到院子里赵颖面前。

有些菜,赵颖只是看了一眼,就微微蹙眉。

李克垚立刻会意,一声不吭地把那几样菜端走。

这些细致入微的动作,全落在了余华眼里。

她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羡慕。

这才是爱情,这才是夫妻。

嫂子,是真的好福气啊!

一顿饭,主宾尽欢。

下午,余华也没走,索性给李克宁开起了英语小灶。

她那一口流利的口语,让李克宁叹为观止。

“余华姐,你的口语比我们英语老师还好!”

“那当然,我以后可是要做外贸生意的!”

余华得意地眨眨眼,凑近了悄悄说:“再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不但英语好,俄语也不错,厉害吧!”

女孩的脸上,洋溢着自信飞扬的光彩。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

傍晚时分,余华起身告辞,说要赶最后一班回省城的车。

临走时,她有些伤感,她知道,这次离开,以后再来顺城的机会就渺茫了。

李克垚骑上摩托车,专程送她去车站。

车站门口,余华目送着摩托车的背影消失在街角,久久没有动身。

她没有注意到。

在不远处的阴暗角落里,一双怨毒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

是李克军。

看到余华转身走向售票口,他立刻压低帽檐,像一条潜伏在草丛中的毒蛇,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