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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农村三代人 > 第379章 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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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依旧拿着广告单,给迎面而来,或者坐在胡同口,家门口的大爷大娘们,纷纷发广告,对于奥运会的赛事,他也不怎么关心,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但此时自己干的活,可不是读书,而是发广告,既然发广告,那就好好发,人家一天给30块钱呢,拿了人家的钱,就得给人家好好干活。

在这个暑假,刘旭发了一个月的广告,赚了900块钱,这算是他人生的第一桶金。虽然时间短,赚的少,但他也觉得,终于靠自己的双手,赚到钱了,心里不禁自豪满满,觉得这个暑假,真是收获颇丰。

就像是这个暑假,中国体育代表团的健儿们,在这届北京奥运会上,一共获得了48枚金牌,21枚银牌,28枚铜牌,奖牌数位居世界第二,金牌数位居世界第一,这对于中国来说,在家门口的这场奥运会上,也是收获颇丰。

暑假结束,刘旭也提前半个月开了学。现在的他,已经是一名初三年级,即将中考的毕业生了。他依旧保持着每天,自己在学校养成的习惯,每天天还没亮就起床,在宿舍的水房洗漱完毕后,第一个到班里上早自习,晚上,又是最后一个,离开班级,回到宿舍睡觉,更甚至有时候,晚上打着手电筒,闷在被子里,依旧在做试卷。

刘旭每天这样学的目的,非常明确,他只想只要一个结果。眼前的结果,是每一次的考试,周考,月考,期中考试,能考进班里的前五名。一年以后的结果,是自己的中考,能考一个高分,不管是海兴中学,还是黄骅中学,甚至沧州市第一中学,他能随便挑,随便选,想上哪个就上哪个。

但自己的心底里,其实已经有了选择,就是要在中考后,回到海兴中学去上高中,因为自己喜欢的女生,呼兴华上了海兴中学。自己跟同学们打听清楚了,呼兴华差十多分,没有考上海兴中学,但是她的父母,最后掏了几千块钱,让她继续上高中。

呼兴华是靠花钱,买上高中的。那自己就要证明给她看,自己上海兴中学,不会花一分钱,反而是高分考入,反而是放弃了比海兴中学,更好的学校,专门为她转学回来的。等那个时候,呼兴华就会高看自己一眼,等那个时候,自己才有资格,站在她的面前。

为了自己的父母,为了呼兴华,更是为了给自己争一口气,所以,自己必须要一个结果,一个中考高分的结果。

但他心底里又清楚,有些结果,不是他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较比结果,他现在唯一能做的,或者唯一能保证的,就是过程,在获取结果的过程中,他只有付出了,努力了,起码心底里,才不会有愧疚感。

从现在的九月,到2009年的五月,距离中考,还有九个月的时间,这九个月里,自己要分秒必争。

人在注意力集中的情况下,时间会过得很快,转眼间,九月过去了,距离中考,还有八个月。国庆节过后,十月份又过去了,距离中考,还有七个月。

进了十一月份,天气便开始冷了,但刘旭的心里,却激情似火,更是斗志满满。十一月的天气,天亮的晚,黑的也快,他依旧常常是天还没亮,就从宿舍里起床,是整个教学楼里,第一个去上早自习的学生,晚上,也依旧是整个教学楼里,最后一个离开教室,回宿舍睡觉的学生。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刘旭时常觉得孤独。在新世纪中学,这两年半的时光,他总是这样独来独往,跟同学们也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关系,没交什么好朋友。因为在自己的心里,他始终怀念着,想念着,曾经的苏基中学,心里再也腾不出任何位置,给现在的人们。

当然,孤独总要找个出口宣泄,那便是继续写诗,写歌。但自己写的这些诗和歌,那个人却并不想看。

周而复始,刘旭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内向,越来越沉默寡言,越来越不喜欢与人交流。他只有将自己全部的情感,都用在学习上,除此之外,就是写写诗,写写自己的思念,抒发一下,自己的迷茫,孤独,甚至是不安与压抑。

夜色漫漫,刘旭躺在宿舍的被窝里,准备睡觉,等明天醒来,又是继续重复的一天。

公鸡的一声长鸣,滑破拂晓,接着,大梨园村开始沸腾了,人们纷纷起床,妇女们开始做早饭,整个村子的上空,家家户户的屋顶,顿时炊烟袅袅,接着,一家人吃早饭,吃过早饭后,学生们纷纷背起书包,去学校上学,大人们骑着摩托车,去工厂上班。

刘路在家里,跟爸妈吃完早饭后,便背起书包,走出了家门,去村里的小学上学去了。国长则骑上摩托车,去县里的餐具厂上班去了。从天津回来后,国长夫妇,原本打算开个小饭馆,但手里没钱,又借不来钱,所以只好放弃。

目前,程广仙在家待业,国长出去上班,只是这餐具厂,效益一直不景气,老是压着工资,两三个月,才给开一次工资。但国长也只能先在餐具厂混着。

刘路没有直接去学校,而是顺路,先去了趟奶奶家,进了奶奶家的门,见奶奶正在院子里,拿着一把菜刀,在那叮叮当当。

“奶奶,你在干嘛?”刘路问。

“剁菜啊。”春兰道。

“剁菜干嘛?”刘路接着问。

“喂鸡啊。”春兰道,她一旁的鸡窝里,养着一只公鸡,五只母鸡,这五只母鸡,几乎每一天,都能下两三个蛋。

一旁的公鸡,正在昂首挺胸,站在鸡窝的最高处,依旧伸长脖子,狠狠的打了一个鸣。刘旭寻着鸡鸣声,望向了公鸡,公鸡也正好与自己对视,人鸡四目交汇的时候,刘路打了个激灵,公鸡也仿佛,看到了自己惧怕的东西,公鸡全身的鸡毛,瞬间乍了起来。

春兰剁完了菜,便将碎菜叶,放进了鸡食盆子里,又端着鸡食盆子,进了屋,她要先到东屋里,将糙玉米面,麸子皮等,放进鸡食盆子里,然后再端着鸡食盆子到水缸旁,往里面舀点水,和好了再端出来喂鸡。

刘路站在院子里,看着那只公鸡,公鸡也虎视眈眈的,看着自己。刘路顿时,觉得一股巨大的危险感,正涌向自己的全身,这只公鸡,正准备攻击自己。

蛇与鸡,原本就是死对头。那个缠绕在自己身上,很多年的灵魂,再次苏醒复活。刘路扭身,抄起地上的菜刀,杀进了鸡窝里。

一道鸡血,喷涌而出,倾泻在地上,在朝阳的照耀下,是那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