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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认亲失败去修仙 > 第233章 越没钱的人越爱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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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越没钱的人越爱使钱

余宝没有这样的困惑,余宝目前睡在哪栋楼里都是一样的感觉,疲惫了就会秒入睡。

刘雪莲说的,自己换一个环境就没办法安稳睡觉,确实是对于有些环境会过敏一些。

比如,她回到自己的家乡,如果是夏天,就会全身到处起热风疹子,要么手臂上,要么膝盖上。

反正一两个时辰就会好,马上另外再起一片。

小碗大的一片,好了又在别处起小碗大的一片。

从家乡回到自己的洞府,那就是脖子下面起一片风疹子,别的地方又都不起了。

风疹子起了以后人特难受,时不时就痒得想要挠一下,晚上睡觉还有影响不说,修炼时那个部位更加瘙痒。

修炼时人的体感更加敏感,有时候都修炼不下去了。

吃了一些治疗的丹药,也就能消停一天两天。

这种丹药还特别贵,而且每天吃还怕影响身体状况,是药三分毒吗,仙修炼的丹药也少不了有小毒,干脆就忍着吧。

按照医学理论上说,是身体内部湿气重,需要排毒了。

但是一个在修仙的十来岁的小姑娘,身体能有什么毒素?

归根结底还是环境的问题,环境的湿度和热度,影响到了人的身体或心情。

余宝为什么没事,是因为她经常喝到青玉境的水,就好像青玉境里才是她的家乡,不会出现水土不服的问题。

另一个世界有一种治疗水土不服的方法。

人一旦要离开故乡,都捧一把故乡的泥土带上,到了外地如果出现不适,水土不服,那就把家乡的泥土拿来泡水喝,很快就能适应了。

也不知道这种事情是不是真的?

小孩子换地方就起风疹块的事,那是多不胜数。

很多城里出生的小孩不愿意回乡下,真的不是不喜欢乡下,或者他们的父母对乡下有什么成见。

纯粹就是因为小孩水土不服,大块大块的起疹子,那种痛苦比感冒还要难受些。

刘雪莲是个爱玩的,起疹子也要玩,夜里睡不着也要玩,修炼十分的痛苦也要玩。

只要进入状态之后,就算是有风疹,也会被很快的忘记。

就是起初难受一小阵子。

修炼之后风疹就消失了,停下来之后照样又起。

余宝可怜她,就时不时的经常请她喝茶,也会在做饭的水里加上青玉境的水。

这样一来小姑娘的风疹就没有出现过,她还误以为,是余宝本身有什么魔力,她就更加喜欢跟余宝一起出行了。

余宝是个观察入微的人,早就察觉了小姑娘身上的不舒服。

一个不为生活所累,整天无所事事的人,最喜欢的事就是看周围人的热闹。

别人的疾苦,余宝都有可能看在眼里。

但是环境的暗示这一点她还真的不知道。

不同样都是自己的床吗?

住的楼也是自己的方寸楼,为什么换一个地方放置,人坐在自己床榻上的感觉就会不一样呢?

刘雪莲笑道:“你们是不知道啊,我真的只有回到宗门洞府里,才是真正的感觉到安逸舒适。

还有这些所有的方寸楼,只有这栋青石楼才是我的中意,睡在里面才感觉凉爽舒适。

只要出门转一圈,马上哪哪都不自在了。

不知道的会以为我懒惰,其实我已经很勤快了。”

余宝道:“你那个二姐姐才是真的懒惰,但是说实话在山里我们都跑不过她。

她是那种不动则已,一动冲天的人,只要干起活来爆发力很强,不干活可以睡三天三夜。”

刘雪莲意味深长地看了这个三姐一眼,余宝永远不会对刘雪梅叫一声二姐,或者对刘雪丽叫一声大姐。

她刘雪莲也从没对余宝叫过三姐。

明明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但是叫余宝二字,已经特别顺口特别自然了,平时大家都这么叫。

余宝没呼唤过刘家姐妹,没有任何的称呼。

余宝看着刘雪莲那复杂的目光笑了一下。

现在不是认不认的问题,是大家都觉得这样就挺好的。

又没有什么财产要分割,没有任何形式主义的需要。

刘雪莲隔天在海边捡到了一颗大珍珠,兴奋得直搓手:“看看,荒岛也有好东西啊。我这双小手就是发财的小手,到哪里都不落空。”

余宝忍不住也朝沙滩上看去,王娇娇笑不可抑:“余宝啊,你不会是想学着她走路都盯着沙滩吧?

你别以为人人都能像她,巧合,纯粹就是个巧合而已!”

余宝弯腰,抠出一个大海螺,敲开以后,亮瞎了二人的眼睛。

三颗巨大的,桔黄色的珍珠出现在几人的面前。

三颗珠子一样大,美得眩目。

王娇娇像一条被大鱼卡住的鸭子,一下子消了声不说,喉咙处还不断地滚动。

刘雪莲则惊叫连连:“啊啊啊!这个一颗一千两没跑了,这样一来还回去干啥?

就是以后什么收成没有,在这里白住一个月也不愁了。”

但余宝还是劝道:“走吧,我们换一个岛居住吧,哪怕是再往南方一点也行。

找一处有草的地方,找点海蟹什么的,好歹不要每天无所事事。

自己先挖个塘养着,到了十八湾再卖掉。

不是都有装活物的储物器了吗,能赚一点是一点不是?”

王娇娇不耐道:“我只抓自己要吃的螃蟹,绝对不去卖。

我们有钱人要给那些穷人留一点活路,别把人家的路走了。”

余宝笑道:“我倒不这样认为。每当我觉得自己已经有钱了的时候,就会想到家乡的地主们,一个小地主都有四五百亩田。

人家一家子天天吃黄白菜叶炒饭,有些黄菜叶子还是从别家地边捡来的,一顿还只放玉米粒大一坨猪油。

喝的茶叶,那就更不用说了,就是在山上摘的奇奇怪怪的叶子,放在火炉边烤一下。

烤出香味以后随手搓一搓,然后就放在茶缸里泡起来。

我实在是说不出那股味道。

但是人家习惯了,每天也吃喝的津津有味。

一个月用不出一颗铜钱,身上的衣服好像是长在身上一样,两三年都是同样的颜色同样的模样。

倒是那些佃农长工,喝大酒吃大肉,每天都脸红扑扑的。

这些人的媳妇,换着花样的穿衣打扮,还用着胭脂水粉,与人说话的时候眼睛眉毛鼻子嘴巴都在动。

反而是有钱人家的媳妇,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干,没办法歇下来闲扯。

就算是和人说起话来,也不会耍心眼在那里挤眉弄眼,事情说完了马上走开。

越有钱的人,活得越简单淡泊,反而是没钱的人大把的使钱,就像是怕人知道他们没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