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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黄金六零:赶山打猎,把老婆宠成一枝花 > 第一百二十二章 新猎物!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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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新猎物!马鹿

“啥……啥叫好了?”

能不能换个词儿,一句“好了”听得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陈雄瞪他:“你少转移话题,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啧,不是你想的那样。”

陈河叹口气,把刘根生和刘晓洁的事情说了说。

“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刘晓洁不坑他个狠的,他是不会回头的,你说说,我能带着这么个人上山?到时候我分他的钱,全都会进刘晓洁的兜,我成什么了?”

比冤大头还冤大头。

前阵子陈雄也听说刘根生和刘晓洁的事情了,只是没想到刘晓洁品行都暴露了,连附近的几个村子都流传起她的故事了,刘根生还是不愿意彻底回头。

这事儿确实难办。

“行,那你做得对,不过你一个人上山到底不安全,最好还是找个伴儿,这种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陈河知道他什么意思。

其实他说的没错。

即便他有上一世的经验,比一般的猎户安全很多,但山上变故频发,都不说突然下大雨泥石流之类的灾患,就是那些畜生也够危险的。

他一人一枪,遇到大炮卵子大虫狼群什么的,根本就搞不定。

但除了刘根生,他还能带谁上山?

身边除了他大哥,根本就没有信得过的人。

他大哥又不可能打猎。

这事儿急不得,还是慢慢寻摸吧。

翌日天不亮,陈河就带着大黑子上山了。

他又新做了一些陷阱,急赶着往山上放。

开春正是打猎的大好时机,畜生们都从窝里滚了出来,到处觅食,身体逐渐长得壮实,此时收割,获益无穷。

爬到山上,正赶上天亮。

他第一时间先把陷阱设置好了,然后才沿途寻找自己做的标记,寻找以前设的一些陷阱。

一边找一边祈祷,可千万别被别的猎户发现抢了先。

不过应该不会。

因为秦家屯就他一个猎户,其他几个村子的猎户,一般都在他们村子附近的山上打猎,不会爬山涉水多走几十里路,专门为了到这片山头来。

就算来了,想找到他的陷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这些陷阱连畜生们都难轻易发现找到,何况是人了。

挨个陷阱找过去,就只抓到了三只野兔一只野鸡。

像这种小玩意,已经填不饱陈河的胃口了,他绑起来后随手扔进竹筐,就带着大黑子继续往前找。

很快他就来到了之前设置的一个地坑前。

这种地坑是用来抓大家伙的,一般像野兔野鸡这样的走过去都没事,但只要体重超过二十斤的,就绝对会跌进坑里。

坑里面设置着长刺,掉进去就会被钉在地底,想爬都爬不出来。

这个陷阱是有点残忍。

但吃不饱饭的年代,谁还顾得上残忍不残忍的?

填饱肚子比什么都强。

陈河本来没抱什么希望,因为这个陷阱都设置好几天了,他每天都来看,一直没什么动静,估计今天也没有。

毕竟那些能掉下去的大畜生,脑子一般都进化得有点智商了,警惕心很强,一般不会走不熟的,气味奇怪的路。

但还不等走过去,他就惊讶发现,不远处的地上出现了一个深坑。

我操!

那不就是他挖的坑吗?

陈河顿时喜上眉梢,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深坑前,打眼一看,兴奋得差点叫出来。

操他妈的!

竟然是一头体型壮硕的马鹿!

这他妈是好东西啊。

在鹿科里头,马鹿的体型仅次于驼鹿了,而且长着非常大的鹿角,这鹿角可以做药用,马鹿的肉还特别好吃。

搁古代,鹿肉那都是上品中的上品,在很多历史书里面都有记载。

这玩意比大炮卵子值钱的多!

搁后世,想吃鹿肉都买不到。

当然了,搁现在也没几个人能吃得上鹿肉,这玩意是真稀罕。

陈河这纯粹是走了狗屎运,他自己都没想到能抓着一头大马鹿。

此时马鹿被陷阱牢牢钉在地上,还没有死透,正在那苟延残喘地喘息。

他毫不犹豫跳进了陷阱,一刀结果了马鹿的性命。

抓人家吃人家的肉就算了,别折磨人家,让人家一直生不如死不是?

小时候陈河跟着爹在山上吃过一次鹿肉,那叫一个嫩,口感比一般的猪肉牛肉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抓着这头大马鹿,他甚至都有点舍不得卖,想带回家去慢慢吃,吃个过瘾!

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这马鹿他根本就带不回家。

一来鹿角太大,他遮不住,被发现可就有的挨批了。

二来这么一大头马鹿,他带回家去也吃不完,到时候肉坏了不就可惜了?

还是拿去卖掉吧,留个一二十斤的尝尝鲜就行了。

开始宰马鹿的时候,陈河就开始怀念刘根生了。

在宰畜生这方面,他确实不如刘根生手熟,确实不如刘根生专业。

要是让刘根生来,估计半个小时就能搞定,但是陈河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好不容易把这畜生剥皮肢解,装进背篓。

弄完整个人大汗淋漓,有种快虚脱的感觉。

但他可不敢在山上停留。

这山上有狼群,有大虫,指不定什么时候闻到血腥味就找了过来,随时冲出来袭击他。

所以连休息都不敢休息,就狼狈踉跄着下了山。

下山后,他把背篓绑在后车座上,吩咐大黑子先回家,他自己则是骑着车就往镇上走。

路上真感觉自己的腿有种要废了的感觉,但即便这样,他还是不敢停,一路直奔镇上黑市。

乔装打扮好后,他就推着车进来了。

但他现在遮不遮面的已经没什么效果了,黑市的老熟人基本都认得他。

他体型较一般人来说显得更高大,身形也更板正。

本来就很显眼。

再加上他每次来都背着标志性的竹篓,黑布下罩着一杆枪,就更容易被认出来了。

起码薛大平一眼就把他认了出来,立即跑去给秦仲通风报信。

秦仲正在忙,所以迎出来的是秦香。

她几乎是迫不及待跑到了陈河的面前,看到陈河,立即露出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笑容。

“你来啦,今儿又带来什么好东西?”

陈河就跟着笑道:“今天确实有好东西,秦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