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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命理探源【译注】 > 乙木四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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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所幸年支逢午火,时干逢丙火。以此二火,暖彼寒木。黍谷春回,虽枝叶凋零,而本实坚固,仍不可以等闲观。

译文:

值得庆幸的是,年柱地支为午火,时柱天干为丙火。

依靠这两种火,来温暖那受冻的乙木。

(乙木)如同黍谷之地迎来春天,虽然枝叶暂时凋零,但根基却很牢固,仍不能等闲视之。

注解:

午火、丙火:午为阳火(太阳之火),丙为阳火(太阳之火),二者为命局中的“调候用神”,能驱散寒气、温暖乙木。

黍谷春回:典故出自“黍谷生春”,指燕国黍谷山因寒不生五谷,后借温暖之气而复苏,此处比喻丙火、午火为乙木带来生机,虽表面枝叶凋零,实则根基稳固。

原文:

《诗》云:东门之墠,不乏茹芦。南山之颠,尚有薇蕨。此之谓也。

译文:

《诗经》说:“东门之外的平地,不缺少茹芦(一种可入药的草);南山的山顶,还有薇蕨(一种可食用的草)。”

说的就是这种(看似环境恶劣,却仍有生机)的情况。

注解:

《诗》:指《诗经》,此处引用诗句类比某君命局,虽“水旺木寒”(环境恶劣),但因有丙火、午火(用神)助力,乙木仍能保持生机,如同诗中平地、山顶仍有草木生长。

茹芦、薇蕨:均为耐寒的草木,象征乙木虽娇嫩,但得火暖后具备顽强生命力,体现命理“用神得力可化险为夷”的逻辑。

原文:

因此,人材大雅,操守谨严。挫折先经,何必争雄政海。经营得法,自可战胜商场。

译文:

因此(某君)是学识渊博、举止高雅的人才,坚守节操、处事严谨。

(早年)会先经历挫折磨难,不必非要在官场中争夺权势;若经营事业得法,自然能在商场中取得成功。

注解:

人材大雅、操守谨严:乙木得火暖则气质高雅,水旺主智则学识渊博,火主礼则操守严谨,由命局五行特性推断命主品性。

政海、商场:命理中以官杀(金)代表官场,某君命局缺金(无官杀),故言“何必争雄政海”;以财星(土)代表商场,火能生土(财),故推断“经营得法可胜商场”。

原文:

若再谨守范围、力戒矜张,小之则富及身家,大之则惠于桑梓,以视趋势附炎、心劳日拙者,岂非天上人间乎。

译文:

如果能进一步坚守本分、力戒骄傲自大,往小了说能让家庭富足,往大了说能造福家乡,和那些趋炎附势、费尽心机却越来越糟的人相比,难道不是天差地别吗?

注解:

谨守范围、力戒矜张:结合乙木柔韧、火主礼的特性,提醒命主保持谦逊,避免水旺带来的“浮荡”之性,符合命理“顺势而为、扬长避短”的原则。

富及身家、惠于桑梓:“桑梓”指家乡,火生土(财)则家富,乙木主仁则愿造福乡里;“趋势附炎、心劳日拙”指违背自身命理(缺金无官)却强争官场,只会徒劳无功,突出“顺命局则吉”的逻辑。

原文:

五行缺金,如寄迹于金融界中,必可事半功倍。若谋其它货殖,反难见功,此又不可不知也。

译文:

(某君命局)五行中缺少金,倘若在金融行业发展,必定能事半功倍;如果谋求其他行业的生意,反而难以见效,这一点又不能不知道。

注解:

五行缺金:命局天干地支中均无金(庚、辛金),金在命理中代表“食伤”“官杀”,也对应金融、金属等行业,缺金则需在相关领域补全,以平衡五行。

金融界、货殖:“货殖”指商业经营,金融行业属金,命局缺金则在属金的行业中能得“行业助力”,符合“缺则补之”的命理思路,故事半功倍;其他行业若不属金,则难以借势,故难见功。

原文:

比劫临于日枝,妻当刑克。必须配命带火土者,始可皓首同偕。

译文:

命局中日柱地支(亥水)藏有“比劫”(乙木同类),对妻子会有刑克之象;必须迎娶命局中带有火、土的女子为妻,才能夫妻和睦、白头偕老。

注解:

比劫临于日枝:“比劫”指与日主(乙木)同类的五行,日枝(亥水)为婚姻宫,比劫入婚姻宫易争夺财星(土,代表妻子),故有“刑克妻子”之断。

配命带火土者:火能暖木(助乙木生机),土为财星(代表妻子自身),火土旺盛的配偶命局可化解比劫夺财之危,平衡双方五行,故能化解刑克、白头偕老。

原文:

七杀阙如,正官不见。子嗣稀少,尽人皆知。若住宅得坐癸向丁,兼丑未之门向,而卧室设置于乾兑之方,补偏救弊,未尝不可迟获双麟。

译文:

命局中既没有七杀,也没有正官(二者均属金),(因此)子嗣稀少是众人都能想到的。

如果住宅能坐癸向丁(坐北偏西向正南偏东),同时门朝向丑、未方向(东北偏南、西南偏北),卧室设置在乾、兑方位(西北、正西),通过这些方式弥补命局缺陷,未必不能晚年得两个子女。

注解:

七杀、正官:均属金,在命理中代表“子女”(尤其男命以官杀为子),命局缺金则官杀不显,故推断“子嗣稀少”。

坐癸向丁、丑未门向、乾兑之方:均为风水学中补金、调候的方法,癸属水、丁属火(水火既济),丑未属土(生金),乾兑属金(直接补金),通过风水环境弥补命局缺金之弊,助力子嗣运势。

“双麟”代指两个子女,“麟”为祥瑞象征,喻指子女。

原文:

再参观《养生三要》一书,则瓜瓞绵绵,更可先操左券。

译文:

再参考研读《养生三要》这本书,(想要)子嗣绵延不绝,就更能有把握实现了。

注解:

《养生三要》:清代养生着作,强调养气、养神、养形,此处建议研读,是因命局水旺木寒易影响健康(尤其生育健康),养生可增强体质,为子嗣绵延打下基础。

瓜瓞绵绵、先操左券:“瓜瓞绵绵”比喻子嗣绵延,“左券”为古代契约,喻指把握、保障,说明风水补弊结合养生,能进一步提升得子的可能性,体现“人事助天命”的命理思想。

原文:

欧阳文忠云: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旨哉斯言。

译文:

欧阳修说:“事物兴盛衰败的道理,虽然说是由天命决定的,但难道不也和人的努力有关吗?”

这话真是意味深长啊。

注解:

欧阳文忠:即欧阳修,北宋文学家,谥号“文忠”,此处引用其言论,强调命理(天命)与人为(人事)的结合,并非完全由天命决定。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对应前文“风水补弊”“研读养生”等人为努力,说明命局虽有缺陷(缺金、子嗣稀),但通过人事调整可改善,体现传统命理“天命可辅”的核心思想。

原文:

若论大运吉凶,二十三岁前,子丑二运最乖,丙丁二运尚可。

译文:

至于大运的吉凶情况,二十三岁之前,行子水、丑土大运时运势最不顺,行丙火、丁火大运时运势还算可以。

注解:

子丑二运、丙丁二运:均为早年大运,子属水(加重水旺木寒之弊),丑属土(湿土,生金但也克水,然命局水过旺,土难以制水),故“最乖”(乖,指不顺);丙、丁属火(调候用神,暖木化寒),故“尚可”。

大运吉凶逻辑:早年大运以是否助力用神(火)、是否加剧忌神(水)为判断标准,火为用则吉,水为忌则凶,符合命理“用神得力则吉,忌神得势则凶”的原则。

原文:

自二十四岁交戊运,左宜右有,采烈兴高。二十九岁交寅运,三年以来,美中不足。盖运虽畅达,而流年抵触故也。

译文:

从二十四岁进入戊土大运后,(某君)左右逢源、诸事顺利,精神振奋、兴致高昂。

二十九岁进入寅木大运,这三年以来,运势虽有美好之处但仍有缺憾,大概是因为大运本身还算顺畅,却受到流年(当年运势)的抵触冲突所致。

注解:

戊运:戊为阳土(财星),火能生土,土可制水(忌神),为“用神助力”,故“左宜右有、采烈兴高”。

寅运:寅为阳木(比劫),能助乙木身旺,但寅木也生火(用神),故“运虽畅达”。

“流年抵触”指当年流年五行与大运、命局相冲克(如流年属水、金等忌神),导致运势有缺憾,体现“大运与流年结合断吉凶”的命理逻辑。

原文:

此皆已往陈迹,兹不赘言。未来何如,备列下篇。下略。

译文:

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在此不再赘述。

未来的运势如何,已详细列在下文,下文内容(此处)省略。

注解:

已往陈迹、兹不赘言:指前文所述均为某君二十三岁前及二十四至三十一岁的过往运势,属于已发生的事情,故不再过多说明。

备列下篇、下略:说明命理批文的结构,未来运势另有下篇详细阐述,此处因原文省略,故译文也标注“下略”,符合原文表述逻辑。

原文:

乙木日元,生于冬月,似不及三春条达。再逢年月二干壬水,二支子水,及日支亥水,时支之辰藏水,其不以水泛木浮,缺火为憾,言者几希。

译文:

乙木作为日主,出生在冬季的月份,似乎不像在春季那样能舒展畅达。

又遇到年柱、月柱上有两个壬水(天干),两个子水(地支),再加上日柱地支是亥水,时柱地支辰中还藏有水,那种不认为会出现水多使木漂浮、以缺少火为遗憾的人,是很少的。

注解:

“日元”指八字命理中出生日的天干,代表命主自身。

“三春”指春季,春季木旺,木性条达。

“水泛木浮”为命理术语,意为水过多会使木漂浮失根,导致命局失衡。

“言者几希”中“几希”表示很少。

原文:

殊不知时干之庚与日干乙合,化而为金。辨吉论凶,当以化金为主宰,万不能泥正五行之木言。

译文:

却不知道时柱天干的庚金与日柱天干的乙木相合,(二者)合化为金。

辨别吉凶,应当以合化金作为核心关键,万万不能拘泥于正五行中乙木(的属性)来论断。

注解:

“乙庚合化金”是命理“天干五合”之一,指乙木与庚金相合,条件得当时可合化为金。

“正五行”即按五行原本属性(木、火、土、金、水)分析命局。

“主宰”指核心、关键依据。

原文:

既不以正五行木言,更何有水泛木浮哉。既不以水泛木浮言,非惟不以缺火为憾,而反以缺火为喜也。

译文:

既然不按照正五行中木的情况来论,又哪里会有水多使木漂浮的说法呢?

既然不谈论水多使木漂浮这件事,非但不把缺少火当作遗憾,反而把缺少火当作可喜的事。

注解:

承接前文“乙庚化金”的论断,说明命局核心转为金后,不再以木的“水泛”为虑;且火会煅烧“成器之金”,故缺火反为有利。

原文:

盖化金既成,犹金之已成器也。若再经火煅,反伤本质。不比顽钝之金,必需火炼也。

译文:

大概是因为合化金已经形成,就如同金属已经制成器具。

如果再经过火的煅烧,反而会损伤它的本质。

这和质地粗顽迟钝的金,必须用火来冶炼(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注解:

“化金既成”指乙庚合化金的态势已形成;“成器”喻命局中合化出的金已具“有用之形”;“顽钝之金”指未冶炼的粗劣金,需火炼才能成器,与“成器之金”忌火煅的情况相反。

原文:

或曰:《三命通会》云:乙庚化金,非巳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亦化。今化金于冬至节后,岂得谓为化之成哉。

译文:

有人说:《三命通会》里讲:乙木与庚金合化金,不是在巳、酉、丑的月份就不能合化。其次,在七月(申月,金旺之月)也能合化。现在在冬至节之后合化金,难道能说合化成功了吗?

注解:

《三命通会》为命理经典,阐述五行合化规则;“巳酉丑”为地支三合金局,巳、酉、丑月金气旺,利于乙庚合化;“冬至节后”一般为子月(水旺木相),金气不旺,故有人质疑合化能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