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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重生五八:从长白山打猎开始崛起 > 第371章 收买人心,风雨前的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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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收买人心,风雨前的黑金

王探长坐在地上,两条腿发软,怎么也站不起来。

他用袖子胡乱地擦着额头,汗水混合着发胶流进眼睛里,蛰得生疼。

他不敢抬头看陆峰。

刚才那一幕在他的脑子里挥之不去。

一个大陆来的黑户,单手按住了一个英国高级警司的枪。

这种事如果传出去,整个九龙警署都要炸锅。

“王探长。”

陆峰递给他一支烟。

王金龙哆嗦着手接过烟,打火机打了三次才打着火。

他深深吸了一口,尼古丁稍微安抚了一下即将崩溃的神经。

“峰……峰哥。”王金龙改了口。他是个聪明人,知道风向变了。“今天这事儿,烂在肚子里。”

“史密斯没杀你,是因为我保了你。他刚才想灭口。你知道那个录音里提到了谁。”陆峰看着他。

王金龙身子一颤。

陈探长,那是九龙重案组的头头,上个月突然失踪,原来是被这位史密斯警司扔进了海里。

“我知道,我知道。”王金龙拼命点头。

“峰哥,以后我唯你马首是瞻。只要我在位一天,九龙城寨西区这块地盘,没有人敢来找麻烦。”

“好说,咱们本来就是一家人。”陆峰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拉了王金龙一把。

王金龙借力站起来,惊魂未定:“这个鬼佬……太狠了。”

“王探长,我要提醒你一句。”陆峰凑近了一些,声音压低。

“英国佬可不把我们华人当人看。在他们眼里,你我和外面那些苦力没区别,这一点,你应该比我清楚。”

王金龙咬着牙,点了点头。

他在警队混了这么多年,受够了洋上司的鸟气,但为了饭碗只能忍。

“他作为你的上司,想除掉你易如反掌。那个录音机里的事没完,他一定会盯着你。”陆峰盯着王金龙的眼睛,语气严肃道。

“你以后可要留心了,出任务永远不要让其他警员站在你身后,当心有人打你的黑枪。”

这句话像一盆冷水泼在王金龙头上。

他是个聪明人,这种“意外殉职”的戏码,警队里演得太多了。

“谢谢峰哥提点!我记住了!”王金龙感激涕零。

“峰哥,既然是一家人,以后你这边的规费,免了!”

“不。”

陆峰回答得斩钉截铁。

“规费照给。”陆峰把那一包烟都塞进王金龙的口袋里。

“不仅要给,以后生意好了,还要多给。”

王金龙愣住了:“这……”

“钱不是给你一个人的,是你拿去上下打点的面子。”陆峰拍了拍王金龙的肩膀。

“我不交钱,你就没法向上面交代,你的位置就不稳。我要你坐稳这个探长的位置,甚至要往上爬。你爬得越高,我在城寨里就越安全。”

王金龙看着陆峰,眼里的恐惧慢慢变成了敬畏。

他没想到这个年轻人不仅身手狠辣,连官场上的门道都看得这么透。

“明白了。”王金龙深吸一口气,拱了拱手,“峰哥,大恩不言谢。以后有事,你说话。”

王金龙整理了一下歪斜的领带,虽然依旧狼狈,但走出去的时候,脚步比刚才稳多了。

苏红靠在吧台边,看着这一幕,眼神复杂。

“你连警察都算计进去了?”苏红轻声问道。

“不是算计,是生存。”陆峰转过身,关上了店门,“路铺平了,接下来该赚钱了。”

……

随后的半个月,九龙城寨西区的地下世界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表面上,这里依旧是那个污水横流、瘾君子遍地的贫民窟。

但在某些特定的渠道里,一种名为“黑金刚”的改装收音机开始悄然流传。

1959年的香港,资讯闭塞。

普通市民听收音机是为了听大戏,但对于那些搞走私、跑马票甚至炒黄金的投机客来说,一条比别人早几分钟收到的消息,往往意味着巨大的财富。

市面上的收音机信号差,且受到管制。

这种信息差,造就了一个巨大的黑市真空。

仓库里,老汤忙得脚不沾地。

“电容换大号的,天线再加两圈!”老汤手里拿着电烙铁,对着两个刚招来的学徒吼道。

“手别抖!这焊点要是虚了,信号断断续续,那是砸我的招牌!”

陆峰和黄秉坤站在一旁,看着工作台上那一排排组装好的黑色方盒子。

“昨天出了二十台。”黄秉坤手里拿着账本,兴奋得满脸通红。

“深水埗那边的马房全包了。他们说这玩意儿神了,在地下室都能收到信号,听澳门赛马转播一点不卡。一台我们还卖八十,但成本加上给潮州帮的二手零件钱,还不到二十块。”

“八十?”陆峰摇了摇头,“太便宜了。涨价,一百二。”

“啊?”黄秉坤愣了一下,“峰哥,这价格赶上中环洋行的正品了。”

“你告诉外面,这是特供货,用了军用技术,能收到普通收音机收不到的频段。下周开始,每周只限量五十台。”陆峰拿起一台收音机,拧开开关,清晰的电流声传来,

黄秉坤眼睛一亮。

他是做生意的行家,一点就透。

越是买不到的东西,这帮捞偏门的人越想要。

“还有,”陆峰看向那堆积如山的电子废料,“让肥狗那边加大供货量。另外,把利润,分出三成。”

“给谁?”

“给彩哥送一成,给王探长送一成。剩下的一成,单独存起来。”陆峰说道。

黄秉坤虽然有些肉疼,但他也明白。在别人的地盘上发财,不懂得分润,这生意做不长。

生意在这个混乱的年代疯狂滋长。

一周后的一个深夜。

暴雨初歇。

九龙城寨的积水还没退去。

冰室已经打烊了。

陆峰坐在靠里的卡座上,在纸上设计黑金刚的商标。

苏红正在柜台后面清点这一周的账目,算盘珠子拨得啪啪作响。

“峰哥,这周的利太厚了,我怕……”苏红停下手,有些担忧地看向门外漆黑的雨夜,“树大招风。”

“风已经来了。”

陆峰头也没抬,手中的动作停了下来。

两道刺眼的远光灯突然刺破了巷口的黑暗,直射在冰室的玻璃门上。

紧接着是一阵发动机熄火的声音。

车门打开。

王金龙穿着一件长风衣,把礼帽压得很低,快步踩着泥水走进了冰室。

“峰哥。”王金龙站在桌边,神色有些慌张地看了一眼门外的车,“那位……要见你。”

陆峰抬起头:“史密斯?”

王金龙咽了口唾沫,点了点头:“在半岛酒店,让我来接你一个。”

苏红一听“史密斯”三个字,手里的账本差点掉在地上。

“阿峰,别去……”苏红绕过柜台,想要拉住陆峰的袖子,“那是鸿门宴。”

“我不去,明天这间冰室就会被查封,我们也别想在香港待下去。”

陆峰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领,轻拍了拍苏红的手背,示意她安心。

“王探长,带路。”

……

半个小时后。

尖沙咀,半岛酒店。

这里与九龙城寨仿佛是两个世界。

没有臭水沟,没有老鼠,只有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和穿着白制服的印度门童。

陆峰跟着王金龙穿过长长的走廊,来到三楼的一间私人包厢门前。

王金龙停下脚步,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压低声音说道:“峰哥,他会不会......”

王金龙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不会。”陆峰面无表情地推开了那扇厚重的橡木门。

包厢里没开大灯,只有壁炉里的火光在跳动。

空气中弥漫着昂贵的雪茄味和单一麦芽威士忌的香气。

一张真皮单人沙发背对着门口,面向着落地窗外维多利亚港的璀璨夜景。

一只苍白的手搭在沙发扶手上,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根正在燃烧的古巴雪茄,大拇指上戴着一枚红宝石戒指。

听到开门声,那只手轻轻弹了弹烟灰。

沙发缓缓转了过来。

一个金发碧眼、鼻梁高挺的英国男人出现在陆峰面前。

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