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州府郊区的山路,九曲十八弯,饶是苏哲这种坐惯了现代越野车的人,也被这纯天然无添加的“摇摇乐”给晃得七荤八素。
“停车,停车!”苏哲一张俊脸泛着白,捂着胸口,感觉昨晚那顿“最后的晚餐”正在胃里开水陆道场,“侯爷我要……要为这片青山绿水,贡献一点有机肥料。”
铁牛赶紧勒住马缰,一脸关切地看着自家侯爷扶着一棵歪脖子树干呕,却啥也吐不出来。
“侯爷,您没事吧?”铁牛瓮声瓮气地问,“要不俺给您捶捶背?”
苏哲有气无力地摆摆手,缓了半天才直起腰,看着连绵不绝的大山,发出了来自灵魂深处的哀嚎:“我算是明白了,什么叫‘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这破路,就是李白来了也得跪!还有,这都走了两天了,顿顿都是干粮配肉干,我感觉我的味蕾已经集体离家出走了。没有美食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一旁的薛六早已习惯了自家侯爷的间歇性哀嚎,他从怀里摸出一张舆图,仔细比对了一下,沉声道:“侯爷,前面那道山梁翻过去,应该就是福顺沟的地界了。弟兄们已经先行一步去打探,约定了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碰头。”
一听快到了,苏哲精神头立刻回来了。
他整了整有些褶皱的锦袍,瞬间从一个晕车的病秧子切换回了运筹帷幄的武安侯模式,只是那眼神里还残留着对美食的无限怨念。
“走,办正事!”苏哲一挥手,“早点把这事儿了了,咱们早点回京吃香的喝辣的。铁牛,记住了,一会儿进了村,少说话多看,别把你那‘我是憨憨我怕谁’的气质露出来,咱们这次是微服私访,懂吗?”
铁牛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努力收敛起自己那两米高的壮汉气场,结果憋得脸通红,活像一尊即将裂开的门神。
福顺沟,名字里带着福和顺,可地方却穷得叮当响。
黄泥夯成的土坯墙,顶上盖着茅草,稀稀拉拉地散落在山坳里。
村里静悄悄的,只有几只瘦骨嶙峋的土狗有气无力地吠了两声。
苏哲一行人扮作路过的行商,在村口与先行打探的亲卫汇合。
“侯爷,”亲卫低声禀报,“问清楚了,村里确实有一户姓王的,当家的叫王老蔫,婆娘是个病秧子,家里还有个十二岁的儿子,叫王狗儿,据说是十二年前从外面捡回来的。”
苏哲点了点头,心里有了底。
时间、姓氏、地点,全都对上了。
“那孩子人呢?”
“村民说,这会儿应该在村东头那片坡地上除草。”
苏哲抬眼望去,只见一片贫瘠的土地里,一个瘦小的身影正费力地挥舞着一把豁了口的锄头。
那孩子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麻布短打,上面还缀着几个补丁,裤腿高高挽起,露出两条细得像麻秆一样的小腿,沾满了泥巴,赤着双脚踩在田垄间。
“走,过去瞧瞧。”苏哲压低了声音,带着铁牛和薛六,慢慢地踱了过去。
离得近了,看得也更清楚。
那孩子面黄肌瘦,头发枯黄,像一蓬乱草,一张小脸被晒得黝黑,只有一双眼睛,大而明亮,透着一股与年龄不符的警惕与倔强。
他除草的动作很熟练,一锄头下去,翻出泥土,把杂草勾到一边。
苏哲的目光,不着痕迹地扫过孩子的全身,最终落在了他赤裸的左脚上。
就在那一刻,苏哲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
那只小小的、布满划痕和泥垢的左脚上,赫然有六根脚趾。
多出来的那一根小脚趾,与其余五趾并排而生,虽然略小一些,但骨骼分明,绝非畸形的肉瘤。
“祖宗血脉传承之印,外人无从仿冒……”
若云临终前的话语,仿佛又在耳边响起。
就是他了!
苏哲心中巨浪翻涌,但脸上却不动声色。
他清了清嗓子,换上一副和善的笑容,走上前去。
“这位小哥,歇会儿,跟你打听个事儿。”
那名叫王狗儿的孩子听到声音,像一只受惊的兔子,猛地抬起头,警惕地看着眼前这三个穿着光鲜、不像村里人的陌生人,下意识地把锄头往身后藏了藏。
“你们……你们是谁?我不认识你们。”他的声音又细又弱,带着浓浓的戒备。
苏哲脸上的笑容更和煦了:“别怕,我们是路过的商人,想找你问问,这福顺沟是不是家家户户都种大豆啊?”
王狗儿显然没料到对方会问这个,愣了一下,点了点头:“山里地贫,只能种这个。”
“哦……”苏哲拖长了声音。
说着,苏哲突然快走两步,蹲下身子,指着王狗儿的脚边。
王狗儿一惊,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自己刚才光着的一只右脚丫子,不知何时被一块尖利的石子划开了一道小口子,正渗着血珠。
“哎呀,这可不行,”苏哲的“医生模式”瞬间上线,表情变得严肃起来,“这山里泥地里脏东西多,破了口子要是不处理,回头感染了,发热化脓,那可是要命的。”
王狗儿低头看了看,满不在乎地用沾满泥的裤腿蹭了蹭:“没事,小伤,过两天就好了。”
“那哪儿行!”苏哲不由分说,一把抓住了他的右脚脚踝。
他的洁癖让他内心尖叫,但此刻,国本大事面前,洁癖也得靠边站。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巧的牛皮包,打开来,里面是整齐排列的银针、小剪、镊子,还有几个小瓷瓶。
这做派,看得一旁的王狗儿眼睛都直了。
“别动,我给你清理一下。”苏哲一边说,一边拿出装有酒精的小瓶子和干净的棉布,动作麻利地开始为他处理伤口。
酒精接触伤口,带来一阵刺痛,王狗儿“嘶”地一声,想把脚缩回去,却被苏哲的大手牢牢抓住。
“忍着点,男子汉大丈夫,这点疼算什么。”苏哲嘴里安抚着,眼神却不着痕迹地再次瞟向了他那只完好无损的左脚。
六根脚趾,清清楚楚。
苏哲心里最后一块石头落了地。
他三下五除二处理好伤口,又撒上金疮药,用干净的纱布包扎好,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专业得让王狗儿忘了害怕。
“好了。”苏哲拍了拍手上的土,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未来的帝国继承人,心里百感交集。
谁能想到,堂堂龙子,竟在这山旮旯里刨了十二年的山地。
他从怀里摸出一小块碎银子,递了过去:“小哥,多谢你带路……呃,不是,多谢你配合治疗。这个,算是给你的诊金。”
王狗儿看着那块银子,眼睛瞪得溜圆,连连摆手:“不,不用……我没钱……”
“我给你钱,不是问你要钱。”苏哲笑了,觉得这孩子有点意思,“拿着吧,去买点好吃的,看你瘦的,风一吹都能飘走。”
王狗儿犹豫了半天,还是接过了银子,紧紧攥在手心,低着头小声说了句:“谢谢……”
苏哲看火候差不多了,便话锋一转,看似随意地问道:“对了,小哥,你叫王狗儿是吧?这名字……是你爹娘起的?”
王狗儿点了点头。
苏哲又问:“听村里人说,你是你爹娘十二年前从外面捡回来的?”
这话一出,王狗儿的身体猛地一僵,抬起头,眼神里的警惕再次浮现:“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你们想干什么?”
苏哲看着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郑重。里,取出一块用油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
一层层打开,露出里面一小块巴掌大的明黄色绢布。
那绢布虽有些年头,但颜色依旧明亮,上面用金线绣着繁复的云纹,一角还有一个不起眼的内造监暗记。
“你……认识这个吗?”苏哲将绢布递到王狗儿面前。
王狗儿茫然地摇了摇头。
他这辈子见过最好的布,就是村里地主婆穿的带花的棉布,哪里见过如此华贵的东西。
苏哲叹了口气,知道跟他说这些还太早。
他收回绢布,蹲下身,与王狗儿平视,一字一句地说道:“狗儿,你听着。你不是你爹娘捡来的,而是有一位故人将你放到你养父母门口,让他们抚养你长大成人的。”
“那位故人,临终前,将你的身世告诉了我。她让我来找你,带你回去,回到你真正应该在的地方。”
王狗儿的嘴唇哆嗦着,小小的身体因为震惊和恐惧而微微颤抖:“我……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爹娘就是我爹娘……”
“不。”苏哲的声音坚定而有力,仿佛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魔力,“你的生身父母,另有其人。他们身份尊贵,远超你的想象。十多年前,因为一场天大的变故,你才流落于此。”
苏哲的目光落向他的左脚:“你看看你的脚,你生来就与众不同。这不是怪物,而是一种印记,一种全天下独一无二的、证明你血脉高贵的印记!”
王狗儿下意识地缩了缩左脚,这只让他从小被村里其他孩子嘲笑为“怪物”的脚,此刻在对方口中,却成了“高贵”的证明。
他脑子里一片混乱,只觉得眼前这个陌生人说的话,每一个字他都认识,但连在一起,却像天书一样难以理解。
“我……我……”他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苏哲知道,对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来说,这个信息量太大了。
他放缓了语气,声音里带着一丝温和的引诱:“你愿不愿意跟我走?去一个很大很大的房子里,那里有穿不完的漂亮衣服,吃不完的山珍海味,再也不用刨地,再也不用挨饿受冻。最重要的是,在那里,你能见到你的亲生母亲,她……想了你整整十二年。”
“亲生母亲……”这四个字,像一道闪电,劈中了王狗儿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他看着苏哲真诚而严肃的眼睛,又看了看自己满是泥污的双手和右脚上崭新的纱布,心中的天平开始剧烈地摇摆。
“跟我走吧。”苏哲站起身,向他伸出了手,“你的名字,不叫王狗儿。你的未来,也不在这片山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