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铁马初啼谋改制,步枪新铸适军情
云蒙山的晨霜还没化透,坦克车间的铁皮屋顶就已腾起白雾。乔治正趴在“云蒙二号”坦克的底盘下,手里的扳手叮当响,油污顺着袖口往下滴。“这变速箱还是太卡,”他钻出来时满脸黑灰,指着地上的齿轮,“照美军谢尔曼的图纸改了三次,还是跟不上履带的速度——咱的钢材韧性够了,但精密程度差半分,就容易卡壳。”
李明远蹲在一旁,摸着冰冷的履带板。这履带是用钢铁厂新炼的锰钢做的,硬度够强,却比谢尔曼的履带重了三十斤,坦克跑起来像头笨熊,在山地里爬坡都费劲。“笨就笨点,先能跑起来再说。”他敲了敲履带,“把发动机再调调,能在平地上跑四十公里就行,山地战讲究的是突然性,不是速度。”
乔治咧着嘴笑:“您这是给我找台阶下呢。不过说真的,咱的焊工进步太快了,这装甲板的焊缝,比上个月平整多了,能扛住日军的反坦克步枪。”他突然压低声音,“就是汽油不够用,汤姆的煤化工提炼的汽油,杂质太多,发动机容易堵——要是能从大鹰酱那弄点提纯设备就好了。”
“会有的。”李明远望着远处的炼油作坊,“等咱的56式半自动步枪造出来,用它跟约翰换。加兰德是好枪,但不适合咱的弟兄——枪身重七斤半,咱的战士大多是南方人,个头没那么壮,扛着它跑十里山路,胳膊都得酸掉。”
这话说到了战士们的心坎里。尖刀团的战士们虽然喜欢加兰德的火力,却常抱怨枪太重,尤其是在山地穿插时,宁愿扛着轻便的三八大盖。有次陈二牛带着部队奔袭,三个战士因为加兰德太重掉队,差点被日军巡逻队抓住。
“必须改!”李明远在兵工厂的黑板上画着步枪草图,“枪身要轻,最多六斤;口径用7.62毫米,跟咱的中正式子弹通用,不用另造弹药;弹匣容量十发,比加兰德多两发;最重要的是,枪机要简单,不容易卡壳,山沟里的泥水多,太精密的玩意儿不经造。”
汉斯拿着图纸看了半天,眉头拧成个疙瘩:“您这设计,像是把加兰德和莫辛纳甘揉在一起了。枪管短了三寸,射程会减一百米;枪机简化了,精度可能受影响。”
“咱要的是近战火力,不是远距离狙击。”李明远指着草图上的刺刀座,“再加个折叠刺刀,拼刺时不用另外装,省时间。山地战、巷战,拼的就是反应快。”
周先生蹲在一旁,用树枝在地上画枪机结构图:“我觉得行。把加兰德的导气装置改改,用咱自己造的弹簧,力道小点,后坐力就小了,适合小个子战士。枪管咱用冷锻工艺,虽然费点事,但寿命能比加兰德长两百发。”
说干就干。兵工厂腾出三个车间,专门造新步枪的零件。周先生带着工匠们,把加兰德的枪机拆了又装,反复试验简化结构;汉斯则盯着冷锻机,确保枪管的膛线均匀——这直接关系到精度。第一个月造出十支样枪,试射时出了不少岔子:有的弹匣卡壳,有的刺刀折叠不顺畅,最要命的是有支枪的导气装置炸了,把枪托都震裂了。
“炸得好!”李明远捡起裂开的枪托,“知道问题在哪就好办。导气装置的孔开小了,压力太大,扩大半毫米再试;弹匣的弹簧换粗点的,保证子弹能顺利上膛。”
第二个月的样枪终于达标了。枪身涂着蓝黑色的烤漆,枪管短而粗,弹匣嵌在枪身里,折叠刺刀打开时“咔”的一声,透着股利落劲。李明远让各旅派神枪手来试枪,三十米胸靶,十发子弹打完,最差的也中了八发。
“这枪好!”赵大山掂着新枪,比加兰德轻了快两斤,“后坐力小,瞄准基线清楚,刚才我在泥水里泡了泡,照样能打!”他突然想起什么,“得给它起个名啊,总不能一直叫‘新步枪’。”
李明远摩挲着枪身,上面刻着“云蒙造1943”的字样。“就叫56式吧。”他没解释为什么,只说这数字吉利,“等量产了,先给游击队和民兵换三八大盖和土铳,正规军逐步替换加兰德——咱自己造的枪,用着才顺手。”
56式的量产,让兵工厂的压力陡增。每月要造五千支,才能满足扩军的需求,钢铁、木材、弹簧钢都成了紧俏货。孙茂才又跑了趟重庆,用五十箱56式样枪和一百瓶盘尼西林,从约翰那换了二十台精密车床和一批弹簧钢——美军的军械官试射56式后,连连惊叹:“这枪比加兰德适合亚洲人,要是早有它,太平洋的丛林战能少死不少人。”
有了新设备,56式的产量噌噌往上涨。第三个月就造出六千支,第四个月突破八千支,各部队的武器库里,56式的蓝黑色枪身越来越多,三八大盖和土铳渐渐成了民兵的训练用枪。有个刚从游击队提拔的连长,拿到56式时,抱着枪睡了一夜,说:“这枪比媳妇还贴心。”
与此同时,装甲部队也在磕磕绊绊中成长。“云蒙二号”坦克最终造了十二辆,编成一个坦克连,由乔治亲自训练驾驶员。这些驾驶员大多是煤矿的绞车工,对机械天生敏感,半个月就能熟练操作,就是保养时总出岔子——有次给履带加油,忘了擦干净,结果在演习时卷进了石头,把履带板磕掉了一块。
“没事,磕掉了再焊上。”乔治满不在乎地说,“钢铁厂的焊工现在能在履带板上绣花,这点小伤不算啥。”他指着新造的坦克炮,“这门75毫米炮,是用太原兵工厂拆回来的镗床加工的,射程两公里,能打穿日军的‘豆战车’,够用了。”
坦克连的第一次实战,是配合尖刀团攻打晋北的日军据点。十二辆坦克排成一字,轰隆隆地压过铁丝网,炮口喷着火光,据点的炮楼应声倒塌。日军的反坦克步枪打在装甲上,只留下个白印,吓得他们举着白旗投降。战士们从坦克里探出头,看着缴获的日军武器,笑得直不起腰:“这铁疙瘩真中用!”
李明远站在山坡上,看着坦克履带碾过的痕迹,心里清楚,这点家当跟工业大国比,还差得远。美军一个师有一百多辆坦克,德军的虎式坦克能打穿三米厚的钢板,而他们的“云蒙二号”,顶多算个“铁皮拖拉机”。但他不慌——路是一步步走出来的,枪是一支支造出来的,只要方向对,慢点开没关系。
这天,汤姆拿着炼油作坊的报告跑来:“旅座,提纯设备调试好了!咱的汽油纯度能到90%,坦克跑起来不卡壳了,还能给发电机用,比以前的煤焦油干净多了!”
李明远跟着他去炼油作坊,看着透明的汽油从管道里流出来,闻着那股熟悉的味道,突然想起后世的加油站。“再加把劲,”他拍着汤姆的肩膀,“争取炼出柴油,给卡车和拖拉机用——咱的根据地太大了,光靠马车运物资不行,得有自己的车队。”
车队的组建也提上了日程。缴获的日军卡车修好了十五辆,用新炼的柴油驱动,跑得又稳又快;兵工厂还仿造了美军的吉普车,用坦克发动机改装,能在山地里穿梭,成了指挥员的代步工具。赵大山第一次坐上吉普车时,摸着方向盘说:“这玩意儿比马快,还不用喂草,好!”
夕阳西下时,兵工厂的烟囱还在冒烟,坦克车间的锤声、步枪生产线的机器声、驾驶员的吆喝声,混在一起,像首笨拙却充满力量的歌。李明远知道,他们的装甲洪流才刚起步,56式步枪也只是个开始,但只要这歌声不停,总有一天,云蒙山的钢铁会汇成真正的洪流,56式的枪声会响彻每一寸被侵占的土地。
他拿起一支刚下线的56式,对着夕阳举起,枪管的反光像道利剑。远处的坦克连正在训练,履带卷起的尘土在金光中飞扬,像条正在苏醒的铁龙。这龙或许现在还很弱小,但它的鳞片在一天天变硬,它的吼声在一天天响亮——总有一天,它会腾云驾雾,把所有侵略者都赶回海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