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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只兔子顺利住进老院兔舍的第二天,林逍特意早起给兔子添了新割的苜蓿,又检查了一遍兔笼的牢固程度。看着笼里那些探头探脑的灰兔,原本该满心欢喜的他,心里却总悬着点什么——自从上次文物上报后,他已经快半个月没见过苏颜了。

赵秀兰看他魂不守舍的样子,把一碗小米粥推到他面前:“吃了饭进城一趟吧,给晓梅买本新字典,再去看看苏丫头。上次人家帮你联系陈顾问,你都没好好谢谢人家。”林逍抬头,正撞见母亲眼里的笑意,耳根微微发烫,含糊应了一声,三两口扒完饭,推着自行车就往县城赶。

初夏的风带着麦田的清香,乡间土路被晒得微微发烫,自行车轱辘碾过碎石子,发出“咯吱”的声响。林逍踩着踏板,心思却飘得老远。他和苏颜的交集不算多,却总在关键时刻彼此牵挂——围剿狼群时她帮忙协调林场物资,发现文物后她第一时间联系专家,就连上次他感冒,她都托人捎来两包感冒药。

他不是木头,苏颜看向他时眼里的光,他怎会不懂?只是联勤队队长的身份,靠山屯的一亩三分地,让他总觉得配不上在县城派出所工作的苏颜。可这份心思压不住,就像春草破土,不知不觉间已蔓延满心。

进了县城,林逍先去书店给晓梅挑了本最新的《新华字典》,又绕到街角的点心铺,买了两斤苏颜爱吃的桃酥——上次听她随口提过,省城的姥姥总给她做这个,可惜县城里难得买到正宗的。捏着油纸包着的桃酥,他站在派出所门口,深吸了口气才推门进去。

值班的老张头见是他,笑着招手:“林队长来啦?苏丫头在里面收拾东西呢,你快进去吧。”林逍心里咯噔一下,“收拾东西”四个字像块小石头,砸得他心里发慌。他快步走到苏颜的办公桌前,就见她正把一摞文件放进铁皮柜,桌上还摆着个半开的行李卷。

“苏颜。”林逍轻声喊她,把桃酥放在桌角。苏颜回头,看到他时眼里闪过一丝惊喜,随即又黯淡下去,勉强扯出个笑容:“你怎么来了?”她的声音带着点沙哑,眼尾还有未消的红痕,显然刚哭过。

林逍的心沉了下去,指着桌上的行李卷:“这是……要出远门?”苏颜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铁皮柜的拉手,过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叠得整齐的纸,递到他面前:“省里的调令,让我下周一回省城公安局报到。”

“省城?”林逍捏着调令的手指微微发颤,纸上“调令”两个鲜红的大字刺得他眼睛生疼。他早知道苏颜有背景,她父亲是省城的干部,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这对苏颜来说明明是天大的好事,可他喉咙里却像堵了团棉花,连句“恭喜”都说不出来。

“我爸托人办的,说是省城的岗位更有发展。”苏颜的声音很轻,目光紧紧锁着他的眼睛,“林逍,我不想走。”这句话像道惊雷,炸得林逍脑子嗡嗡作响。他猛地抬头,撞进她满是期待的眼眸里,那里面有不舍,有忐忑,还有一丝他不敢深究的情意。

办公室里很静,窗外的蝉鸣都变得遥远。林逍的心跳得像要撞碎胸腔,他多想抓住她的手,说一句“别走”。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干涩的问句:“什么时候……决定的?”苏颜苦笑一声:“调令昨天就到了,我想了一晚上,还是想听听你的意思。”

她往前走了一步,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得能闻到她发间淡淡的皂角香。“林逍,”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只要你说一句不想我走,我就去跟我爸说,我留在县城,留在这儿。”这句话像块滚烫的石头,落在林逍的心上。

他敢说吗?他当然敢。可他能说吗?他不能。他太清楚省城的机会意味着什么,那是多少人挤破头都得不到的前程。苏颜年轻,有能力,本该在更广阔的天地里发光发热,而不是被困在这个小县城,跟着他守着一个兔场,过着一眼望得到头的日子。

前世他见过太多为了爱情放弃前程的姑娘,最后在柴米油盐里消磨了所有光彩,满心怨怼。他不能让苏颜变成那样。他是联勤队队长,是要带着乡亲们搞养殖的带头人,可这些在省城的前程面前,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小打小闹罢了。

“为什么不说话?”苏颜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砸在他的手背上,烫得他一缩。林逍猛地别过头,不敢看她的眼泪——那是他最无力抵抗的武器。他想起第一次见她,是在林场的表彰大会上,她穿着警服,站在台上宣读表彰决定,眼神明亮,意气风发。那样的姑娘,不该被他拖累。

“恭喜你啊,苏颜。”林逍强迫自己挤出笑容,声音却带着难以掩饰的沙哑,“省城多好啊,比咱们这儿有发展。你该去的,这是好事。”他说完这句话,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碎了,疼得他喘不过气。

苏颜的哭声戛然而止,她怔怔地看着他,眼里的期待一点点变成失望,最后只剩下冰冷的绝望。“林逍,”她咬着嘴唇,声音发颤,“你就这么想让我走?我在你心里,就这么不重要?”

怎么会不重要?重要到他愿意把所有最好的都给她。可正是因为重要,才不能耽误她。林逍握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借着疼痛保持清醒:“这不是重要不重要的事,是前途的事。你留在这儿,能有什么发展?省城才是适合你的地方。”

“适合我的地方?”苏颜笑了,笑得眼泪直流,“我以为适合我的地方,是有你的地方。林逍,我原以为你跟别人不一样,可你跟那些只看重前程的人,没什么区别!”她抓起桌上的行李卷,狠狠擦了把眼泪,转身就往门外走。

林逍看着她的背影,脚步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他多想追上去,把她抱住,告诉她他有多舍不得。可他的脚像被钉在了原地,一步都挪不动。老张头在门口探了探头,叹了口气,轻轻摇了摇头。

“苏颜!”林逍终于喊出她的名字。苏颜的脚步顿住,却没有回头。他快步上前,把那两斤桃酥塞进她手里:“路上吃,到了省城……照顾好自己。”苏颜的肩膀微微颤抖,她攥紧手里的油纸包,声音闷闷的:“不用你管。”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派出所大门。

林逍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街角,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办公室里的阳光很亮,却照不进他心里的阴霾。桌上的调令还摊开着,那上面的字迹清晰刺眼,提醒着他刚刚做了多么残忍的决定。

不知道站了多久,老张头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林队长,我知道你是为她好。苏丫头年轻,现在不懂,以后总会明白的。”林逍苦笑一声,点了点头,拿起桌上的字典,失魂落魄地走出了派出所。

推起自行车,他没有立刻回家,而是沿着县城的主干道慢慢走。路边的小贩在叫卖,孩子们在追逐打闹,一切都和往常一样热闹,可他的世界却安静得可怕。他想起苏颜第一次跟他进山,也是这样的初夏,她穿着运动鞋,跟在他身后,好奇地问这问那,阳光洒在她的脸上,比路边的野花还要耀眼。

他想起发现文物那天,她接到电话后急匆匆赶来,看到他时眼里的担忧;想起他感冒时,她托人捎来的感冒药,还附了张纸条,写着“按时吃药,多喝热水”;想起上次表彰大会后,她偷偷塞给他一块水果糖,说“恭喜你立大功”。

那些细碎的瞬间,像电影片段一样在他脑海里回放,每一个画面都带着甜,却又在此时变成了刺,扎得他心口发疼。他不是没有过私心,想把她留在身边,想每天都能看到她的笑容,想和她一起看着靠山屯的日子越来越好。

可他不能这么自私。他见过前世的沧桑,知道时代的浪潮有多汹涌。这个年代,一份省城的工作,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苏颜有那样的机会,他不能因为自己的儿女情长,就毁掉她的未来。他可以等,等自己足够强大,强大到能配得上她的前程,可苏颜不能等,她的青春不能浪费在等待里。

走到县城的桥头,林逍停下脚步,望着桥下流淌的河水。河水哗哗地流着,带着落叶和浮萍,一路向东。就像苏颜的前程,只能向前,不能回头。他拿出兜里的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深吸了一口带着水汽的空气。

“又不是见不到了。”他喃喃自语,像是在安慰自己,“等我把养殖搞起来,等我有了资本,我也能去省城。”是啊,现在交通越来越方便,省城离县城也不过几百公里,想见面总能见到的。比起短暂的分离,他更希望再次见到她时,能以一个更优秀的姿态站在她面前,而不是现在这样,连挽留的底气都没有。

骑上自行车往家走时,夕阳已经西斜,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路过村口的小卖部,他买了一包烟,这是他前世学会的习惯,难过的时候总想来一根。点燃一根烟,辛辣的味道呛得他咳嗽,却也让他混沌的脑子清醒了不少。

回到家时,院子里很安静,晓梅在写作业,赵秀兰在喂兔子,林建国坐在堂屋看报纸。看到他回来,赵秀兰连忙迎上来:“怎么才回来?苏丫头怎么样了?”林逍强装镇定:“她要调回省城了,我送了送她。”

赵秀兰的笑容僵在脸上,叹了口气:“唉,我就知道……那丫头是省城的金枝玉叶,迟早要回去的。逍儿,别太难过,缘分这东西,强求不来。”林逍点了点头,没说话,径直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关上门,他靠在门板上,终于卸下了所有的伪装。他从床底下拖出一个木箱,打开锁,里面放着他藏起来的那块金块、青花小瓷碗,还有那个宣德炉。这些是他的秘密,是他未来的底气。

他拿起那块金块,沉甸甸的触感让他心里多了几分踏实。黄金纯度很高,按照现在的市价,最少也能卖上千块。可他不能卖,现在风声正紧,突然拿出这么大块黄金,肯定会引起怀疑。而且黄金的价值还在上涨,留着只会更值钱。

青花小瓷碗更不能动。他请教过陈顾问,知道这是明代永乐年间的真品,价值连城。可现在文物管控严格,私自买卖文物是犯法的,更何况这么珍贵的宝贝,一旦出手,很容易被追查。他只能把它当成传家宝,一代代传下去。

至于那个宣德炉,更是要耐心等待。陈顾问说过,宣德炉的市场行情在九十年代后才会迎来爆发期,现在出手,最多只能卖个零头。他有前世的记忆,知道未来几十年的市场走向,只要耐心等待,这只香炉就能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

“资本,还是要靠自己一点点积累。”林逍把宝贝一件件放回木箱,重新锁好。他想起前世看过的那些小说,主角们总是能凭借先知先觉,迅速崛起,喊着“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口号,扬眉吐气。可他不想那样,他要的不是一时的风光,而是长久的安稳。

他有上帝视角,知道未来的风口在哪里——八十年代末的个体户浪潮,九十年代的股市牛市,二十一世纪的互联网革命。这些都是他可以把握的机会。可现在,他最需要的是沉下心来,打好基础。养殖就是他的第一步,只要把兔子养好,积累第一桶金,他就能顺着时代的浪潮,一步步往上走。

他走到窗边,看着院子里的兔舍。月光下,兔舍的轮廓隐约可见,里面的兔子应该已经睡了,偶尔传来几声轻微的响动。这是他的希望,是他积累资本的起点。虽然失去了爱情的可能,但他不能沉溺在悲伤里,时间不等人,时代的浪潮不会因为他的难过就停下脚步。

“苏颜,等我。”林逍对着月光轻声说,“等我足够强大,我会去省城找你。到时候,我会让你看到,我没有辜负你的期望,也没有浪费自己的人生。”他的眼神渐渐变得坚定,悲伤还在,却多了几分韧性和决心。

第二天一早,林逍就像往常一样早起,给兔子添食、打扫兔舍,动作熟练而专注。虎子来看他时,还担心他因为苏颜的事提不起精神,可看到他忙碌的样子,顿时松了口气:“逍儿哥,你没事就好。我娘说,今天咱去割点苦荬菜,兔子爱吃这个,长得快。”

“好啊。”林逍笑着答应,拿起镰刀就跟虎子往外走。路过张大爷家时,张大爷正蹲在门口编竹筐,看到他们笑着喊:“逍儿,虎子,割草啊?我跟你们说,我家那两只母鸡下蛋了,等你们的兔子下崽了,咱换着吃!”

“好嘞,大爷!”林逍笑着回应。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他知道,生活还要继续,悲伤只是暂时的,只要他不放弃,只要他努力积累资本,未来总有无限可能。苏颜的离开,不是他人生的终点,而是他更努力向前的动力。

两人走到山坡上,看着漫山遍野的苦荬菜,绿油油的一片。虎子弯腰割着草,嘴里哼着小调:“逍儿哥,等咱的兔子繁殖多了,咱再养点鸡,养点鸭,把老院子扩建成个大养殖场。到时候,咱就是整个公社的首富!”

林逍笑了,眼里重新有了光:“不止是公社,咱还要把生意做到县城,做到省城去。”他弯腰割下一把苦荬菜,鲜嫩的叶子上还带着露珠。这露珠就像他心里的希望,虽然微小,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他想起苏颜临走时的背影,想起她眼里的失望。他知道,现在的沉默和放手,是为了将来更好的相遇。他会带着这份遗憾,这份动力,在时代的浪潮里奋力拼搏。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站在更高的地方,笑着对她说:“我做到了。”

割完草回家时,林逍特意去了趟兔舍,仔细检查了每一个兔笼。有几只母兔的肚子已经明显大了,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下崽。他给食槽里添满了新鲜的苦荬菜,看着兔子们欢快地进食,心里的阴霾渐渐散去。

晚饭时,林逍跟家人说了扩大养殖的想法。林建国放下筷子,点了点头:“我支持你。林场那边有不少闲置的荒地,我可以跟场长说说,租下来给你建养殖场。你是联勤队队长,申请个副业扶持政策应该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