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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房的工程正有条不紊地推进,地基的青砖已砌到齐腰高,陈木匠的木工队也开始组装门窗框架,整个红旗农场流溪村都沉浸在热火朝天的忙碌中。这天午后,林逍刚帮着虎子抬完一捆椽子,农场的通讯员就骑着自行车匆匆赶来,车后座夹着一个牛皮纸信封:“林逍,场部转来的邮寄包裹,看地址是省农科院寄来的。”

林逍心里一动,他捏着信封快步走到宅基地旁的树荫下,小心翼翼地拆开,里面是几张印着表格的检测报告,附着密密麻麻的数据分析。林逍逐字逐句地读着,眼睛越睁越大,嘴角的笑意怎么也压不住。

“哥,啥好事这么高兴?”虎子擦着汗凑过来,看到林逍手里的报告,好奇地问。“天大的好事!”林逍把报告递给他,声音里满是兴奋,“你看,咱们后山的土质全是优质腐殖土,有机质含量高,酸碱度也正合适,是块难得的好地!农科院的专家都夸这土质地好,说很适合植物生长。”

虎子听得眼睛发亮:“真的?那以后咱们说不定能靠这好地多做点文章?”“那可不!”林逍点点头,指着远处的山林,“后山大片林地都荒着,这么好的地可不能浪费,等以后有合适的机会,咱们再好好规划利用。”周围干活的乡亲们也围了过来,听说后山土质是块宝地,都纷纷议论起来,王石匠笑着说:“林逍脑子活,以后要是有好路子,可得带着咱们一起干。”

林逍笑着应下乡亲们的话,心里忽然想起虎子家的郑云怀着孕,虽说家里也有不少营养品,但他总想让兄弟媳妇能补得更精心些,野生人参滋补效果最好。他拍了拍虎子的肩膀:“我去后山转一圈,打两只小猎物回来改善伙食,顺便找找有没有野生人参,给郑云好好补补身子。”虎子连忙叮嘱:“哥,小心点,傍晚前一定回来,山里天黑得快。”

林逍回家换上耐磨的胶鞋,从床底的木匣里取出那把保养得锃亮的56式半自动步枪。他又在腰间别上一把开山刀,背上装着干粮、水壶和挖参工具的帆布包,最后把黑子牵了出来。黑子是条东北猎犬,见林逍要上山,立刻兴奋地摇着尾巴,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咽声。

“黑子,走了。”林逍拍了拍它的脑袋,打开院门往后山走去。后山的山林茂密,高大的红松、白桦遮天蔽日,地上铺满了厚厚的松针和腐叶,踩上去软绵绵的,散发着潮湿的泥土清香。林逍熟门熟路地往深山走,他知道人参喜阴,多生长在针阔混交林或落叶阔叶林里,尤其是背阴的山坡,腐殖土深厚的地方,最容易找到人参的踪迹。

进山前,林逍先在山口的老松树下磕了三个头,嘴里念念有词:“山神爷爷,晚辈林逍进山寻点吃食,求您老人家保佑平安,若得宝贝,必来还愿。”这是东北山里人的规矩,进山前拜山神,既是敬畏自然,也是求个心安。黑子也跟着蹲在地上,对着山林“汪汪”叫了两声,像是在附和主人的祈祷。

刚走进山林没多远,黑子就突然竖起耳朵,朝着一棵大树龇牙低吼。林逍立刻握紧猎枪,顺着黑子的目光看去,只见树枝上蹲着一只灰褐色的野兔,正警惕地盯着他们。林逍屏住呼吸,慢慢举起枪,瞄准、扣动扳机——“砰”的一声轻响,野兔应声从树上摔了下来。黑子立刻冲上去,叼着野兔跑回林逍身边,得意地摇着尾巴。

“好样的!”林逍摸了摸黑子的头,把野兔放进帆布包。他继续往深山走,一边走一边留意着地面——人参的叶子呈掌状,三匹叶、五匹叶最为常见,七匹叶则极为罕见,而且人参的茎秆上有细密的绒毛,叶子边缘呈锯齿状,很好辨认。林逍走得很慢,眼睛像扫描仪一样扫过每一寸土地,生怕错过任何蛛丝马迹。

走到一处背阴的山坡,这里的腐殖土足有半尺厚,地上长着许多蕨类植物,正是人参喜欢的生长环境。林逍让黑子在旁边警戒,自己则蹲下身,拨开地上的落叶仔细寻找。突然,他眼前一亮——在一丛蕨类植物中间,赫然长着一株人参!

这株人参有三匹叶,每片叶子都像巴掌一样舒展,茎秆呈淡绿色,上面长着细密的绒毛,根部周围的土壤微微隆起,一看就知道长势不错。林逍心里一喜,这可是正宗的山参,给孕妇炖汤最合适不过。他没有立刻动手挖,而是先从帆布包里拿出一根红绳,小心翼翼地系在人参的茎秆上——这是挖参的规矩,叫“锁参”,据说这样能锁住人参的“灵气”,也防止挖参时不小心弄断根须。

系好红绳后,林逍从包里取出专门挖参的小锄头——这把锄头是用牛角做的,刃口锋利却不易伤根,是老一辈挖参人传下来的宝贝。他先用锄头轻轻拨开人参周围的落叶和腐土,动作轻得像怕惊醒熟睡的婴儿,一点一点把根部周围的土壤清理出来。人参的根须细密修长,像老人的胡须一样扎在土壤里,林逍每清理一根根须,都要仔细检查,确保没有断裂。

不一会儿,这株三匹叶人参就被完整地挖了出来,根部大约有手指粗细,长约七八厘米,上面还带着新鲜的泥土。林逍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苔藓,把人参包裹起来,再用树叶裹住,放进帆布包的夹层里——这样能保持人参的新鲜,防止水分流失。“有了这株参,郑云的汤就有料了。”林逍满意地笑了笑,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

黑子突然对着山坡深处叫了起来,声音里带着兴奋。林逍顺着它的目光看去,只见远处的一丛草壳子旁边,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反光。他心里一动,连忙牵着黑子走过去,拨开那丛半人高的野草,眼前的景象让他瞬间屏住了呼吸——草壳子下面,竟然长着一株硕大的人参!

这株人参的茎秆比筷子略粗,上面长着七匹叶,每片叶子都宽大厚实,颜色是深绿色的,在阳光下泛着油光。林逍重生回来打猎才两年,今年刚满21岁,跟着村里老人学采山的经验也才两年,却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七匹叶人参。他连忙蹲下身,仔细观察起人参的芦头——芦头是人参的根茎,上面布满了年轮一样的茎痕,每一道茎痕代表生长一年。这株人参的芦头足有两寸长,上面的茎痕密密麻麻,至少有七八十年的树龄,甚至可能接近百年!

“好家伙,真是挖到宝了!”林逍的心脏砰砰直跳,百年人参在市面上是可遇不可求的宝贝,尤其是这种野生的七匹叶参,药效极强,价值连城。他不敢有丝毫大意,立刻按照挖参的规矩,先在人参周围的四个方向各插了一根从旁边树上掰下的鲜活小树枝,形成一个“井”字形——这叫“定参”,意思是告知山神和其他采山人,这株参已有主,同时也能固定周围的土壤,防止挖参时坍塌。

定好参后,林逍从帆布包里拿出更精细的工具:一把用兽骨做的小铲子,一把细齿的小刷子,还有一卷浸过油的棉线。他先跪在地上,用小铲子轻轻刮去人参周围的浮土,动作慢得像绣花一样。腐殖土很松软,但里面夹杂着许多草根和碎石,林逍每刮一下,都要先用手指摸一摸,确认没有参须后再继续。

黑子也变得异常警惕,蹲在林逍身边,竖着耳朵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时不时对着山林深处低吼两声,驱赶可能靠近的野兽。林逍一边挖,一边跟黑子说话:“黑子,好好盯着,咱们今天挖到好东西了,挖完了给你炖肉吃。”黑子像是听懂了一样,尾巴轻轻摇了摇,眼神却依旧专注。

挖参最忌讳的就是断根须,人参的根须越完整,药效和价值就越高。林逍用小刷子小心翼翼地刷掉粘在参须上的泥土,每一根参须都像细线一样,他生怕用力过猛会弄断。遇到缠绕在参须上的草根,他不敢用铲子硬割,而是用指甲一点一点地抠断,或者用棉线轻轻勒断——这是老辈人传下来的技巧,既能切断草根,又不会伤到参须。

时间一点点过去,太阳渐渐爬到了头顶,林逍的额头上布满了汗水,他却顾不上擦,只是偶尔停下来喝口水。帆布包里的干粮还没动,他现在满脑子都是这株人参,生怕出一点差错。挖了三个多小时,人参的根部终于露出了一部分,粗得像成年人的拇指,根须向四周延伸,最长的一根足有三十多厘米,错落有致地扎在土壤里。

“好家伙,这么长的根须!”林逍忍不住感叹,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根须这么完整的人参。他更加小心了,因为根须越长,就越容易断裂。他把棉线泡在水壶里,浸湿后轻轻缠在参须上,这样既能保护参须,又能防止在清理土壤时参须打结。

中午时分,林逍终于感觉到了饥饿,他从帆布包里拿出两个馒头,掰了一半给黑子,自己吃了另一半。黑子狼吞虎咽地吃完馒头,又回到林逍身边警戒。林逍休息了十几分钟,感觉体力恢复了一些,又继续投入到挖参中。此时太阳已经开始西斜,山林里的光线渐渐暗了下来,林逍知道,必须加快速度了,傍晚时分山林里的野兽会出来觅食,很危险。

他解开黑子的绳子,拍了拍它的脑袋:“黑子,去放放风,注意周围的动静。”黑子立刻窜了出去,在周围的山林里巡视,时不时回来向林逍汇报——这是猎犬的本能,能为主人警戒周围的危险。林逍则趁着这个机会,加快了挖参的速度,动作依旧轻柔,但效率明显提高了。

又挖了两个多小时,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山林里泛起了淡淡的暮色。林逍终于把这株人参完整地挖了出来,捧在手里沉甸甸的,足有七八两重。人参的形状极为完美,主根粗壮,根须完整,上面还带着新鲜的泥土,七匹叶子依旧翠绿,散发着淡淡的药香。林逍激动得手都有些发抖,这是他采山以来挖到的最大、最完整的人参,就算不是百年参,也绝对接近百年了,要知道野生山参能有这个重量已经是极为罕见的了。

按照规矩,林逍把挖参留下的土坑用周围的腐土填好,拍得和周围的地面一样平整,然后从帆布包里拿出一根干枯的树杈,插在原来人参生长的地方,又用开山刀在旁边的大树上刻了一个简单的记号——这是“还山”,意思是感谢山神的馈赠,也为以后再次进山留个标记。做完这一切,他才小心翼翼地用新鲜的苔藓把人参包裹起来,外面再用厚厚的树叶和棉絮裹住,放进帆布包最里面的夹层,用绳子系紧,确保不会受到挤压。

“黑子,走了,回家了!”林逍喊了一声,黑子立刻从山林里跑回来,嘴里叼着两只羽毛鲜艳的松鸡,脖子上还挂着一只肥硕的野兔——原来它刚才放风的时候,还顺便捕到了猎物。林逍笑着拍了拍它的头:“好样的,真是我的好帮手!”他把松鸡和野兔放进帆布包,牵着黑子开始下山。

下山的路比上山难走,天色越来越暗,山林里的能见度很低。林逍打开了随身携带的手电筒,光柱在山林里穿梭。黑子走在前面,凭借着敏锐的嗅觉和视觉,避开路上的陷阱和障碍物,时不时回头看看林逍,确保他跟上。林逍握着猎枪,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深山里的夜晚很危险,狼、熊、野猪都可能出没,必须小心谨慎。

走到山口时,林逍又对着老松树磕了三个头,嘴里说道:“山神爷爷,晚辈今日得偿所愿,挖到宝贝,他日必带好酒好肉来还愿。”这是进山的最后一道规矩,“谢山”,感谢山神的庇佑。做完这一切,他才松了一口气,加快脚步往村里走去。

回到村里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煤油灯。宅基地上的乡亲们已经收工了,只有虎子还在等着林逍,看到他回来,立刻迎了上去:“哥,你可算回来了,我都快担心死了!”林逍晃了晃帆布包:“放心,没事,还打了几只猎物回来。”

回到家,沈歌和晓梅已经做好了晚饭,保温在锅里。看到林逍回来,两人连忙端出饭菜:“饿坏了吧?快吃,给你留了红烧肉和玉米粥。”林逍点点头,快速吃起饭来,他现在急于把挖到人参的消息告诉家人,但又怕被外人听到,只能强忍着兴奋。黑子则趴在门口,守护着帆布包,谁靠近都龇牙低吼。

吃完饭后,林逍把院门关上,又把堂屋的门插好,然后对林父、林母和沈歌说:“爹,娘,沈歌,我今天在山上挖到好东西了。”林母好奇地问:“啥好东西?看你神神秘秘的。”林逍从帆布包里拿出那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放在堂屋的八仙桌上,小心翼翼地一层层打开——当那株带着苔藓、形状完美的七匹叶人参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堂屋里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眼睛都瞪得溜圆。

“这……这是人参?还是七匹叶的?”林父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发抖,他活了大半辈子,也只在老辈人的故事里听过七匹叶人参。林母连忙凑过来,小心翼翼地摸了摸人参的叶子:“我的老天爷,这得长多少年啊?看着就稀罕。”沈歌也惊呆了,她虽然没见过野生人参,但也知道七匹叶人参的珍贵,捂着嘴说不出话来。

林逍得意地笑了笑,把人参捧起来,指着芦头说:“你们看这芦头,上面的茎痕至少有七八十年了,说不定接近百年了。我今天运气好,在一个草壳子下面找到的,挖了足足七个多小时才完整地挖出来,根须一点都没断。”他又把那株三匹叶人参拿出来,“这株是给虎子家的,郑云怀着孕,炖鸡汤补补正好。”

林父仔细端详着那株七匹叶人参,叹了口气:“这可是宝贝啊,比金子还值钱。林逍,你可得藏好了,千万别声张,财不露白,要是被外人知道了,难免会惹麻烦。”林逍点点头:“我知道,挖出来后用苔藓包好,还让黑子捕了猎物掩护,路上都没人发现。”

“那这株人参打算怎么办?”沈歌轻声问。林逍想了想,说:“这株人参要全须全尾的才最值钱,咱们不埋也不糟蹋,收拾干净后找个精致的木盒子装起来当传家宝。你忘了,上半年我挖的那株八十年的五匹叶,也是这么好好保存在木盒里的。这株七匹叶更金贵,得好好珍藏着,以后就是咱们家的念想。至于参须,绝对不能动,全须全尾才是它的价值所在,可不能随便拿来泡水。”

林母连忙说:“我和你爹身子骨硬朗着呢,不用补。郑云怀着孩子,那株三匹叶的可得让她好好补补。”林逍笑着说:“娘,放心吧,那株三匹叶就是专门给郑云留的,炖鸡汤正合适,足够她补身体了。这株七匹叶的咱们就安安稳稳收着,一点都不能动,保好全须全尾才是关键。”

正说着,院门外传来了虎子的声音:“哥,你在家吗?我来看看你。”林逍连忙把七匹叶人参重新包裹好,放进床底的木匣里锁好,然后才去开门。虎子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碗:“我娘炖了鸡汤,给你端一碗过来。”林逍接过碗,笑着说:“正好,我今天挖到一株人参,给郑云补身体的,你拿回去。”

林逍从帆布包里拿出那株三匹叶人参,递给虎子:“这是正宗的山参,炖鸡汤的时候放进去,小火慢炖,对孕妇最好。”虎子看到人参,眼睛都亮了:“哥,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林逍把人参塞进他手里:“跟我客气啥,郑云怀着孩子,正是需要补的时候,快拿回去,明天就炖了给她喝。”

虎子感动得说不出话来,紧紧握着人参:“哥,你对我太好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林逍拍了拍他的肩膀:“咱们是兄弟,说这些就见外了。快回去吧,让郑云早点休息,明天记得把参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