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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大明:最强兵王从边关开始 > 第19章 法典初立议公正,巾帼亦能顶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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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法典初立议公正,巾帼亦能顶天地

济南府衙大堂,今日气氛与往日截然不同。堂下除了惯常的衙役书吏,还多了几位身着干净长衫、面露忐忑又带着几分庄重的老者。他们是来自济南城内不同坊市的乡老、耆宿,被总督行辕随机抽选,前来参与一桩民事案件的审理。

这是一起因宅基地界不清引发的邻里殴斗案,案情简单,但双方各执一词,纠缠多年。主审官仍是济南知府,但旁侧设了一席,坐着三位乡老,被称为“陪审席”。

庭审开始,知府照例问案,双方陈述、证人作证。过程并无新奇。到了评议环节,知府却并未立即宣判,而是将案卷副本(简易版)交由三位乡老传阅,并温言道:“诸位乡老,皆是街坊邻里,熟知民情。此案是非曲直,依《大明律》及情理,该如何断决,本官想听听诸位的高见。”

堂下众人皆惊!让平民百姓参与断案?这可是闻所未闻的奇事!那三位乡老更是受宠若惊,手足无措。但在知府的鼓励下,他们开始小声讨论起来。他们不懂深奥律法,却深知人情世故,对双方平日的为人、争执的根源有着官府难以了解的判断。

“李家后生虽动手不对,但王家先越界砌墙,确是有错……”

“是啊,而且李家认错态度好,愿意赔汤药费,王家却咬死要重罚,有些不近情理……”

“按老理说,邻里以和为贵,各退一步……”

乡老们的议论磕磕绊绊,却句句说在点子上,贴近地气。知府认真听着,不时点头。最终,他综合《大明律》和乡老们的意见,当堂宣判:王家越界砌墙理亏,应予拆除;李家伤人不对,杖十(酌情减轻),赔汤药费及修缮费;双方划定界址,息讼止争。

判决既合法理,又顺人情,双方虽仍有不满,却也难以反驳,只能悻悻然接受。围观百姓则议论纷纷,觉得这“乡老陪审”的新鲜事,似乎比以往官老爷一言而决更显公道。

这只是王小伟推行司法改良的一个小小试点。他授意幕僚,参考《大明律》和民间习惯法,开始编撰《山东刑民断案暂规》,强调证据链、程序公正,并尝试在部分民事和轻微刑事案件中引入“陪审”制度,虽粗糙,却是将“民意”和“常识”引入司法过程的一次大胆尝试,意在打破官员完全垄断司法解释权的格局,稍稍抑制胥吏舞弊空间。

消息传出,士林哗然,认为“牝鸡司晨,贱民干政”,有辱斯文。但在底层百姓中,却隐隐传出叫好之声,认为“王青天”又在为民做主办实事。改革的阻力与微弱的支持,如同暗流,在齐鲁大地之下悄然碰撞。

青州府,临朐县。新办的“惠民织坊”内,机杼声不绝于耳。与别处织坊不同,这里穿梭忙碌的,大多是女子。她们或是丈夫从军、去世的军眷,或是家中赤贫难以度日的贫女,被招募进工坊,经过培训,操作着经过格物院改良、更省力高效的新式织机。

工钱按件计酬,干得多拿得多,还管一顿午饭。对于这些女子而言,这不仅是活命的机会,更是第一次能靠自己的双手挣来一份实实在在的收入,甚至能补贴家用,在家庭中挺直了些腰杆。

但风波也随之而来。一些乡绅耆老跑到县衙哭诉,称“女子抛头露面,与男工混杂,有伤风化”、“夫纲不振,伦常颠倒”,要求官府查封织坊。甚至有迂腐秀才在工坊外吟诵“牝鸡无晨”的诗句,嘲讽羞辱。

消息传到总督行辕,幕僚们意见不一。有认为当顺应“民意”,暂停女工,以免授人口实;有则认为工坊效益好,能安置流民,不宜因虚名而废实事。

王小伟闻言,只淡淡道:“女子亦是大明治下子民,食不果腹时,风化可能充饥?丈夫战死沙场,妻子自力更生,抚育遗孤,其行可敬,何伤风化之有?传令下去:工坊照旧。有敢聚众骚扰工坊、辱骂女工者,以破坏军工、扰乱治安论处!再令《齐鲁新报》写篇文章,就写‘巾帼营’(他对女工工坊的褒称)女子如何勤劳织布,支援军需,抚育老幼,堪称典范!”

一道强硬的命令,加上舆论的引导,很快将风波压了下去。虽然暗地里的非议不会停止,但至少明面上,无人再敢公然挑衅。织坊里的女工们得知督师为她们撑腰,感激涕零,干活更加卖力。

王小伟并非女权主义者,他只是从最务实的角度出发:解放生产力,稳定社会,收拢人心。但这不经意间的支持,却像一颗种子,悄然改变着一些东西。至少,在临朐县,那些依靠自己劳动获得收入的女子,眼神里多了几分从未有过的光彩和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