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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六姊妹的传奇 > 第278章 家欢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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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家文和家艺的婚礼都已圆满结束,他们各自开始了新的生活。

日子如流水般不停地向前流淌,转眼间,老四家欢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在那个时代,国家早已恢复了高考政策,这给了无数普通人一个通过努力改变命运的机会。

秋芳的弟弟秋林深知教育的重要性,他一直劝说家欢去参加高考,上大学,以此来拓宽自己的人生道路。

但是,家欢对考大学的事一点也不感冒。

她想像大姐、二姐、三姐那样,早早的找个工作,早点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她觉得一旦走上工作岗位,她就彻底独立了,彻底自由了,可以开始自己新的人生道路了。

她可不想去上学,还得上好几年。

但是,秋林一个劲的在劝她考大学。

家欢却觉得这人很无聊。她在等她爸常胜帮她安排工作。

秋林三番五次给她说,上了大学后,出来再找工作,那工作不仅比现在的工作要好几百倍,而且挣的工资也会高很多很多。

他看家欢还是无动于衷,他决定再试试最后的绝招。

一天晚上,他趁着月色,把家欢约了出来。

“干嘛?大晚上的,有什么话不能白天说吗?”家欢一脸不高兴的质问道。

“没什么大事,我妈刚卤好的猪蹄,我给你拿出来一个,快,趁热吃吧!”说完,秋林从怀里掏出一个袋子,袋子里是刚出锅,热乎乎的猪蹄。

家欢一听有肉吃,还是自己最爱吃的猪蹄,马上眉飞色舞,两眼放光的笑着说道:“秋林哥,还是你对我最好,知道我爱吃肉,爱吃猪蹄。”

“好吃吗?”秋林看着家欢,大口大口的啃着猪蹄,一脸满足加宠溺的问道。

“好吃,真好吃!谢谢你啊,秋林哥。”家欢从来没这么口甜过,她一口一个秋林哥,秋林哥的,叫的张秋林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只要你喜欢吃,我以后每天都让你吃一个。怎么样?”

“每天都有猪蹄吃?不会吧?我才不相信呢,你哪里有钱,天天买猪蹄给我吃的?”家欢不信,她一边吃,一边说道。

“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我保证后半辈子,让你每天都能吃到猪蹄。”秋林见时机逐渐成熟,他趁机说道。

“什么事?难办吗?”家欢吃的正欢。

“不难办,对你来说,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简单的很。”秋林笑着说。

“什么事,你说来听听。”家欢又啃了一大口肉,满嘴油的问道。

秋林看着她,严肃又认真的说道:“你天生脑子好使,对数字敏感,数学特别好,这是老天给你的特殊照顾,就像特意功能一样,你有别人都没有的,

所以,你只要稍微一努力,你考上大学那是轻而易举的事,对你来说,太简单。

只要你答应我,你和我一起参加高考,一起考大学,我就是砸锅卖铁也会让你每天都啃上一个猪蹄的,怎么样?成交吗?”

“好!成交,你可记住啊,是每天都要给我一个猪蹄的啊,绝对不能反悔啊!”家欢重申道。

“放心,只要你不反悔,我绝对不会反悔,来,拉钩!”秋林伸出自己的小拇指。

两个人嘻嘻哈哈的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许下了庄严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