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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蒙宇从系统里获得过不少物品,但这个世界没有电力,电扇、空调这些消暑利器一样也用不上。

于是,他只好靠吃冰棍解热。

在这方世界,夏天能尝到冰块实属奢侈。

这里无法人造冰,人们唯一的办法,便是冬天储冰于冰窖,待暑热时取出使用。

可这方法费工费时,成本高昂,存下的冰也有限。

因此冰块价格惊人,寻常人家既吃不起,也舍不得买。

恐怕只有秦王与后宫嫔妃,才有在夏日享用冰块的福气。

蒙宇却一根接一根吃着冰棍,仿佛毫不心疼。

他手中的冰棍是牛奶口味,乳香融着冰凉,在口中缓缓漾开。

“真舒服!”

蒙宇轻吁一口气。

幸好还有冰棍,不然真不知如何熬过这炎夏。

若将这冰棍拿出去卖,想必大受欢迎。

但在大秦卖冰棍并不现实——没有冰柜,冰棍取出不久便会融化,存不住。

况且冰棍并非必需品,价高无人买,价低又无利可图。

蒙宇便打消了贩卖冰棍的念头。

“蒙宇哥哥,你在吃什么呀?”

一阵清脆笑语传来,随后一个娇俏可爱的女孩蹦跳着走近。

今天的嬴元曼穿着粉裙与短衫,显得格外活泼动人。

“这么早就下学了?”

蒙宇有些意外。

“天气太热,父王下令给我们放假,等凉快些再上学。”

嬴元曼笑盈盈地跑过来。

这莫非就是古代的暑假?

古人避暑方式有限,帝王往往在山中建避暑山庄,或是饮用冰镇茶饮解热。

嬴元曼凑到蒙宇身边,盯着他手上的冰棍,好奇地问:“蒙哥哥,这是什么?我也想要。”

“这叫冰棒,来,给你一根。”

蒙宇从身旁的篮子里取出一根,撕开包纸,递给了嬴元曼。

“哇!是冰块呀,我在宫里吃过。”

看到那根冰棒,嬴元曼眼睛一亮。

她虽是大秦公主,夏天也曾尝过冰块,却从未见过这样的冰品。

她接过冰棍,轻轻放入口中,一股清凉瞬间在唇齿间散开。

“好冰,好甜……还有一种特别的味道。”

嬴元曼小心咬下一口,奶香混着凉意,缓缓弥漫口中,让她感到一阵舒畅。

“真好吃呀!”

她睁大眼睛,忍不住轻呼出声。

过去她所吃的冰块并无滋味,而眼前的冰棒却香甜诱人。

这世间虽有牛,却尚未有人饮用牛奶,嬴元曼第一次尝到奶味,觉得新奇又美味。

她很快吃完一根,笑眯眯地对蒙宇说:“蒙宇哥哥,我还想要。”

“这是最后一根了。

小孩子冰吃多了,容易闹肚子。”

蒙宇说着,却又递了一根给她。

“知道啦。”

嬴元曼乖巧点头,接过冰棒,小口小口地品味起来。

“元曼,你现在放假了,要不要回王宫住几天?”

蒙宇问道。

“不想。”

嬴元曼想也不想就回答。

“为什么?难道不想你母亲吗?”

“王宫里一点意思都没有,我更喜欢跟蒙宇哥哥在一起,国婿府才好玩呢。”

嬴元曼笑得灿烂。

如今的她,早已彻底喜欢上国婿府。

在这儿,她总能见识到各种新奇事物,尝到许多美味佳肴。

毫不夸张地说,国婿府的饭菜,比王宫御膳房所做的还要可口。

府中有精盐、食用油,还有西红柿、土豆、金针菇等蔬菜,这些都是宫中见不到的。

闲暇时,蒙宇还会亲自指点厨子们烹制各式菜肴。

在他的指点下,国婿府的厨子已成为咸阳城中顶尖的存在,连御厨也比不上。

除了好吃的饭菜,嬴元曼还能尝到冰棒这样的美味。

因此,她早已将国婿府视作自己的家。

她虽年纪小,却并不恋母。

从前在宫中时,母亲陪伴她的时间也不多,大多时候,她只是独自在公主府由宫女与奶娘照料。

树荫下,蒙宇与嬴元曼正吃着冰棒,一道人影走近,正是西门吹雪。

“主人,黄金都已运回。”

西门吹雪禀报。

“好,我知道了。”

蒙宇点头。

他随即起身走向大厅,嬴元曼也跟了上去。

大厅里整齐排列着二十个木箱。

蒙宇掀开其中一个箱子,一道金光夺目而出。

他接连打开其余木箱,整个房间顿时笼罩在灿烂的金色光芒中。

每个箱子都装着一万枚金币,二十个箱子合计二十万枚。

在秦时明月设定的世界里,秦朝主要流通金币与铜币。

金币被称为上币,铜币则为下币。

一枚金币等同于一両黄金,而一両黄金可兑换一千文铜币。

虽然当时也存在块状金币,但并非主流货币。

天啊!这么多黄金!

望着满室金光,嬴元曼双眼发亮,惊讶得合不拢嘴。

尽管贵为大秦公主,她也从未见过如此大量的黄金。

宫中生活并不需要直接使用金币,因此眼前景象令她既震惊又兴奋。

主人,这是造纸作坊三个月的全部收益,共计二十万両黄金。

西门吹雪边报告边将账本递给蒙宇。

这本账目详细记载了造纸作坊的资金流动,特别的是首次采用了**数字进行记录。

很好!

蒙宇脸上浮现满意的笑容。

造纸作坊在短短三月内创造如此财富,速度确实惊人。

这笔二十万両黄金相当于两亿文铜钱,在秦朝是笔巨额资产。

当时拥有千金已算富裕,万金可称巨富,十万金更是富甲一方。

这二十万両黄金足以支撑军队整整一年的开支。

将十箱存入库房,另外十箱装车,我要进宫。

蒙宇对西门吹雪吩咐道。

如今西门吹雪已担任国婿府管家,统管府内各项事务。

遵命。

西门吹雪立即命仆人搬运箱子,十箱入库,十箱装车。

根据约定,大秦造纸作坊的收益由蒙宇与秦王嬴政均分。

这二十万両黄金中,蒙宇可获得十万両,折合秦半两铜钱正好一亿文。

如果把一文钱算作一块钱,他如今已经称得上亿万富豪了。

自然,他并不了解一文钱与人民币之间的实际兑换比例,但即便将一文钱视作一毛钱,他至少也是千万级别的富翁。

在秦国,十万两黄金的购买力极为惊人,能够换来的东西远超千万人民币的价值——毕竟有时候,一千万连一套房都未必买得起。

年仅十岁的蒙宇,已然成为一方巨富,或许是这世上最年轻的豪富之人。

此时,一名仆人走了进来,向蒙宇禀报:“国婿爷,相国的门客李斯在外求见,说想见您。”

“让他在客房稍等,我随后便到。”

蒙宇吩咐。

“是。”

仆人应声退下。

“李斯来找我做什么?”

蒙宇心中思忖,他与李斯以及吕不韦素无往来,不知吕不韦派李斯前来所为何事。

客房中,李斯静静等候。

不一会儿,他看见一个十岁上下的男孩走了进来,衣着简单随意。

李斯知道,这就是近来在咸阳城声名鹊起的国婿爷——蒙宇。

蒙宇,既是蒙武之子,也是华阳公主的夫婿。

然而,令他声名远扬的最大原因,并非身世与婚约,而是他发明了“七度空间”

这类女性用品,又改良了造纸之术,并与秦王嬴政联手创办了造纸作坊。

这一切,使蒙宇迅速在咸阳城中赢得“天才神童”

的美名。

李斯观察蒙宇,见他相貌俊秀,衣着虽简,却自然流露一种独特气质,仿佛生来便与众不同。

“李斯,拜见国婿爷!”

李斯立即上前,恭敬地向蒙宇行礼。

此时的李斯,仅是吕不韦门下的一名门客,没有官职,也无声望,对蒙宇自然十分恭敬,丝毫不敢怠慢。

李斯年纪尚轻,二十出头,模样十分斯文。

“你找我何事?”

蒙宇语气平淡。

“相国派我来,与国婿商议一事。”

李斯回答。

“什么事?”

蒙宇问。

“相国有意加入造纸作坊,成为合伙之一。”

李斯直接道出来意。

吕不韦见造纸作坊获利丰厚,因此希望参与其中,分得一杯羹。

“不行。”

蒙宇摇头拒绝。

“国婿,您也清楚相国在秦国的地位。

这造纸作坊虽由王上出资兴建,但难保不会发生意外,比如有些不识相的人暗中作乱,甚至一把火烧了作坊。”

“若有相国庇护,想必无人敢在造纸作坊生事。”

李斯斯斯文文地说道。

不得不说,他确实是一位适合谈判的人,言语温和,却隐隐透着威胁。

造纸坊由秦王出资设立,没人敢去那里生事——除非是相国吕不韦。

吕不韦素来专横,有时连秦王嬴政都不放在眼里。

“你这是在威胁我?”

蒙宇冷冷问道。

“李斯不敢,只是好意提醒国婿。”

李斯回答。

“希望国婿考虑清楚。”

“不必再考虑,我绝不会同意相国入伙。”

蒙宇斩钉截铁地说。

“国婿……”

李斯知道这次谈判已经失败,心中难免失落。

“不过,我可以把整个造纸坊转给相国,包括我那一份,还有王上的部分。

以后造纸坊全归相国,所赚的钱也尽归相国所有。”

蒙宇说道。

“当真?”

李斯又惊又喜。

他此行本只想让吕不韦分一杯羹,没料到蒙宇竟愿意将整个作坊卖给相国,实在是意外之喜。

“国婿,这造纸坊是王上出资建的,你能做主吗?”

李斯问道。

“能。

此处由我全权负责,就算卖了,王上也不会有意见。”

蒙宇回答。

“好,你说,要价多少?”

李斯问。

蒙宇伸出四根手指。

“四万两黄金?”

李斯猜测。

“不,是四十万两黄金。”

蒙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