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些高大俊美的安达卢西亚马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当它们与荒原上奔跑的野马在山谷中相遇——一个新的物种,即将在这片被鲜血浸透的土地上诞生。它不是纯种的骄傲,却是活下去的希望。
崇祯三十五年正月初七,寅时三刻。
金山堡以北八十里,一处隐蔽的山谷。
风雪交加,天地一片苍茫。积雪已经没过了膝盖,连那些耐寒的松树都被压弯了腰。
但在山谷深处,有一片用原木围起来的马场。马场里,几十匹马挤在一起,互相取暖。
其中十几匹,格外引人注目。
它们比别的马高大得多,皮毛光滑,肌肉结实,即使在风雪中,也保持着优雅的姿态。它们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骄傲——那是被精心培育了几百年的纯种马才有的眼神。
安达卢西亚马。
西班牙人最骄傲的财富。
三年前,它们跟着主人漂洋过海,来到这片新大陆。两年前,它们的主人死了,它们成了明人的战利品。
此刻,它们挤在简陋的马棚里,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马棚外,一个人影正站在那里,望着它们。
他叫何塞·马丁内斯,四十岁,西班牙人,曾经是太平洋舰队最好的马夫。三年前被俘后,他一直被关在金山堡,干各种杂活。
但今天,他被带到了这里。
“何塞。”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
何塞回头。
陈泽站在风雪中,身后跟着几个士兵。
“将军。”何塞弯下腰。
陈泽走到他身边,与他并肩而立,望着那些马:
“何塞,你养了它们多少年?”
何塞沉默片刻,缓缓道:
“十二年。从它们还是小马驹的时候,就开始养。”
陈泽点点头:
“那你应该知道,怎么让它们活得更好。”
何塞看着他,不明白他的意思。
陈泽指着那些马:
“这些马,是西班牙的骄傲。但在这儿,它们活不好。吃的不对,气候不对,连路都不对。”
他看着何塞:
“你有什么办法?”
何塞愣住了。
办法?
他当然有办法。
但他是俘虏。
他的话,有人听吗?
陈泽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
“何塞,从今天起,你不再是俘虏了。”
何塞的瞳孔,猛地收缩:
“将军,您是说……”
陈泽点点头:
“这个马场,交给你管。你负责把这些马养好,还要让它们和本地的野马配种,生出更强壮、更耐活的新马。”
他顿了顿,一字一顿:
“干得好,三年后,放你回西班牙。”
何塞的腿一软,跪在了雪地里。
“将军……将军大恩……何塞……何塞……”
他的声音哽咽,说不出话来。
陈泽扶起他:
“起来。好好干。”
卯时三刻,天还没亮。
何塞带着几个土着牧人,骑马出了马场,往更深的荒原走去。
他们的目标,是野马。
这片大陆上,有成群结队的野马。它们是在几百年前被西班牙人带来的马的后代,逃到荒原后,一代一代繁衍,变得更强壮、更耐粗饲、更适应这里的气候。
但它们的体型小,跑得慢,脾气野。
和安达卢西亚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何塞先生,咱们要去哪儿?”一个年轻的土着牧人问。
他叫“快风”,是红云生前推荐的,部落里最好的骑手。他从小在马背上长大,能听懂马的话——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何塞指着远处的一座山:
“翻过那座山,有一片草场。我上次路过的时候,看见一群野马,至少有五十匹。”
快风的眼睛亮了:
“五十匹?那可不少!”
何塞点点头:
“对。咱们要挑最好的。公马,年轻,强壮,没受伤。”
快风咧嘴一笑:
“交给我了!”
辰时三刻,他们找到了那群野马。
那是一匹黑色的公马带领的族群,有三十几匹母马和小马。那匹黑马高大威猛,鬃毛飘扬,站在一块巨石上,俯瞰着整个族群。
“就是它。”何塞低声道。
快风眯起眼,看着那匹黑马:
“好马。比咱们部落的任何马都好。”
何塞点点头:
“它会是种马。和咱们的安达卢西亚马配种,生出来的小马,一定又高又壮,又耐活。”
快风看着他:
“怎么抓?”
何塞从怀里掏出一根长长的套马杆:
“用这个。我教你。”
一个时辰后,那匹黑马被套住了。
它拼命挣扎,嘶鸣,踢蹬,但套马杆牢牢地缠住了它的脖子。几个土着牧人冲上去,用绳子绑住它的四条腿。
它倒在地上,眼睛里满是愤怒和不甘。
何塞走到它面前,蹲下,看着它的眼睛:
“伙计,别怪我。你以后,会有更好的日子过。”
那匹马,似乎听懂了他的话,渐渐安静下来。
午时三刻,那匹黑马被带回了马场。
它被关进一个单独的围栏里,和那些安达卢西亚马隔栏相望。
那些安达卢西亚马,好奇地看着这个陌生的同类。
它们从未见过这样的马——皮毛粗糙,鬃毛杂乱,浑身散发着野性的气息。
但那匹黑马,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同类——高大,优雅,皮毛光滑得像绸缎。
它们隔着栏杆,互相看着。
何塞站在一旁,看着它们。
“别急。”他喃喃道,“慢慢来。先熟悉。再过几个月,就可以配种了。”
接下来的日子,何塞每天都在马场里忙碌。
他要让那些安达卢西亚马适应这里的气候,吃这里的草,喝这里的水。
他要让那匹野马适应被圈养的生活,不再想着逃跑,不再攻击人类。
他要观察每一匹马的性格,找到最适合配种的组合。
这是一件需要耐心的事。
但何塞有耐心。
因为他知道,这件事,关系到他的命运。
三个月后,第一匹小马降生了。
那是一匹小公马,毛色是浅棕色的,介于安达卢西亚马的金黄和野马的深褐之间。它的腿很长,体型比纯种安达卢西亚马小一些,但比野马高大得多。
何塞抱着那匹小马,眼泪流了下来。
“成了……成了……”
快风蹲在他身边,看着那匹小马,眼中满是惊奇:
“它长得真好看。比它爹好看,比它妈也好看。”
何塞点点头:
“对。它叫‘金山驹’。是第一匹金山驹。”
申时三刻,陈泽来到了马场。
他看着那匹小马,久久不语。
“何塞,它叫什么?”
何塞摇摇头:
“还没取名字。请将军赐名。”
陈泽想了想,缓缓道:
“就叫‘金山驹’吧。生在这儿,长在这儿,以后,就是咱们的马。”
他伸出手,轻轻摸了摸那匹小马的头。
小马打了个响鼻,没有躲闪。
陈泽笑了:
“好。有灵性。”
他转过身,看着何塞:
“何塞,你干得好。从今天起,你的赎身年限,减为两年。”
何塞跪了下来,重重磕了三个头:
“谢将军!”
酉时三刻,军马场正式成立了。
那是一个占地三百亩的巨大围场,用原木和石头围成。里面有马棚,有草料库,有饮水池,还有几间供马夫居住的木屋。
第一批马,有十七匹安达卢西亚马,二十三匹野马,还有三匹新出生的小马驹。
何塞是马场总管,手下有五个土着牧人,三个被俘的西班牙马夫。
陈泽站在围场门口,看着那块新立的木牌:
“金山军马场”
“崇祯三十五年三月初九立”
他转过身,对何塞说:
“何塞,三年后,我要看到至少一百匹金山驹。能不能做到?”
何塞深吸一口气:
“能。”
陈泽点点头,转身离去。
何塞站在围场门口,望着那些马,望着那些正在吃草的小马驹,心中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他曾经是西班牙人。
曾经是俘虏。
现在,他是这片土地上,最重要的人之一。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父亲对他说过的话:
“何塞,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是找到一件值得做的事。”
他想,他找到了。
戌时三刻,快风坐在围栏边,望着那些马。
他的身边,蹲着那匹黑马——现在它已经被驯服了,不再想着逃跑,只是安静地吃草。
“黑子,”快风轻声说,“你知道吗,你儿子,以后会比你还厉害。”
那匹马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吃草。
快风笑了:
“你不信?等着看吧。”
他站起身,拍了拍那匹马的脖子:
“好好吃。多吃点。等你儿子长大了,咱们一起骑它,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远处,夕阳西下,将整片天空染成金红色。
那些马,在夕阳中,像一幅画。
亥时三刻,陈泽独自站在金山崖顶。
他的面前,是红云的墓碑。
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很久。
然后,他开口了:
“红云,马场建成了。以后,咱们有自己的马了。”
风,轻轻吹过。
那些插在墓碑下的羽毛,微微颤动。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轻轻回答。
他继续道:
“你活着的时候,说过,想让咱们和土人一起,共享这片土地。现在,那些土着牧人,和马夫一样,拿着工钱,干着活。他们的孩子,也来马场看马。”
他顿了顿:
“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你说的‘共分’。但我在试。”
他又站了很久。
然后,转身离去。
身后,墓碑静静立着。
面朝东方。
一年后。
金山军马场,已经有了三十七匹金山驹。
它们比安达卢西亚马更耐活,比野马更高大。它们能在雪地里奔跑,能在山坡上跳跃,能驮着人走一天一夜不休息。
第一批金山驹,开始被训练成战马。
林翼亲自挑了一匹最好的,取名“追风”。
他骑上追风,在草原上狂奔。
那马跑得飞快,风在耳边呼啸。
他忽然想起当年在海上打仗的日子。
那时候,他以为,只有船是最重要的。
现在他知道,马,也一样重要。
远处,夕阳西下。
那些金山驹,在夕阳中奔跑。
它们的蹄声,如雷鸣。
它们的影子,如闪电。
一个新的传说,正在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