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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都市最强纨绔大少爷 > 第212章 学两声狗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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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峰那句话,简直就像往夏嫣然心口上泼了一瓢滚油——烫得她胸口直颤,气得一对傲峰上下起伏,像是随时要炸开。堂堂皇家会所的女主人,京城圈里有头有脸的人物,竟被一个当年跪着追她裙摆的“叶家傻子”骂成“小姐”?这要是传出去,她还怎么在上流场子里混?

可偏偏说这话的人,还真是她最不愿想起的那个名字——叶晨峰。

当年的事,说起来也不算多光彩。那时候的叶晨峰,满眼都是她夏嫣然,像个痴汉一样天天堵她会所门口送花、写情诗,甚至还在雪夜里站了六个小时只为等她说一句“明天别来了”。说实话,那会儿她不是没动过心。毕竟叶家根正苗红,京城两大家族之一,嫁进去就是名副其实的少奶奶。可问题是——叶晨峰太蠢了,蠢得让人提不起兴趣。

就在这节骨眼上,宋忠出现了。

宋家与叶家势均力敌,但宋忠本人却甩了叶晨峰十八条街:长相俊朗、谈吐不凡、手腕狠辣,在圈子里一句话能调动半座京城的资源。相比之下,叶晨峰连酒局上敬酒都不会,被人灌趴下时还在喊“嫣然姐我还能喝”。

于是,夏嫣然果断转身,投入了宋忠的怀抱。

而后的剧情更是让她庆幸自己的选择——叶晨峰在一次聚会中被宋忠带头围殴,打得鼻青脸肿不说,精神也彻底崩溃,落下了惊恐症的病根。从此以后,“叶家傻子”成了京城公子哥茶余饭后的笑料。她也曾陪着宋忠坐在包厢里,看着楼下那个缩在角落发抖的男人冷笑出声,心里只觉得庆幸:还好我没选他。

可谁能想到,今天这个“废物”居然敢当众撕她脸面?

“叶大少,请注意你的言辞。”她强压怒火,声音冷得像冰窖里捞出来的刀,“念在旧情,我不计较。”

但她话音未落,一股森然杀意如黑雾般扑面而来。

眼前的叶晨峰不再是那个眼神躲闪、说话结巴的懦夫。他站在那里,眸光如刃,周身气息沉稳得可怕,仿佛一头蛰伏多年的猛兽终于睁开了眼。他甚至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冷冷吐出三个字:“滚开。”

那一瞬,夏嫣然心头猛地一悸,仿佛脚下一空,跌进了无底深渊。她竟有种错觉——自己刚从阎罗殿门前走过,差一点就被勾了魂。

直到叶晨峰和武晓菲并肩走上二楼,她的身体才微微松懈下来。可嘴角却慢慢扬起一抹阴冷笑意。

“呵……你还是个疯狗罢了。”她低声喃语,“就算你是叶家长孙又如何?惊恐症治得好吗?待会进了至尊包厢,看你还怎么猖狂。”

她知道,宋斌今晚就在里面。

至尊包厢,不是有钱就能进的地方。那是京城权贵的角斗场,三间包房分别挂着“天枢”“天璇”“天玑”,每一块牌匾背后都站着至少两个顶级家族的支持。普通人想踏进一步?门都没有。

而此刻,“天枢”包厢内,烟雾缭绕,酒香混着女人的香水味弥漫空中。宋斌懒洋洋地靠在真皮沙发上,指尖轻晃红酒杯;章华搂着陪酒女调笑;万松则一边把玩打火机,一边对着监控屏幕指指点点:“哎哟,这不是咱们的叶大少爷来了?”

门还没开,一声巨响猛然炸裂!

“砰——!”

厚重的雕花木门被人一脚踹飞,撞在墙上发出轰然巨响。烟灰四散,众人惊愕回头,只见叶晨峰逆光而立,身后跟着一脸怒意的武晓菲。

“还真是冤家路窄。”叶晨峰目光扫过屋内三人,唇角微扬,“当年你们一起揍我的场面,我还记得清清楚楚。”

章华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哎哟喂,这不是我们亲爱的叶大少回来了?不在国外躲病,跑回来干嘛?给我们添点乐子?”

他斜睨着武晓菲,眼神猥琐:“正好,今晚宋少想尝尝你未婚妻的味道,你说你该不该配合一下?”

角落里蜷缩着的女孩余慧慧看到武晓菲,立刻哭着扑过来,声音颤抖:“晓菲……他们……他们想对我们做那种事……还不让我走……”

武晓菲紧紧抱住她,柔声安抚:“别怕,我在这儿。我一定会替你讨回公道。”

她轻轻拉了拉叶晨峰的袖子,低声道:“我们走吧,没必要跟这群畜生纠缠。”

可叶晨峰没动。

他的视线落在万松身上。那人正端着酒杯站起来,满脸讥讽:“英雄救美是吧?想带人走也可以啊——在我们宋少面前学两声狗叫,叫得高兴了,兴许放你们一条生路。

自从叶晨峰得了惊恐症,整个人就像被抽了骨头似的,走路都低着头,说话轻得像蚊子哼。以前那个敢在球场上单挑五个人、打架从不认怂的叶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个连风吹大点都要缩脖子的“叶傻子”。万松他们可没少拿他找乐子——逼他学狗叫、往他鞋里倒可乐、当众让他念小学生课文……回回都笑得前仰后合,仿佛叶晨峰天生就是他们的开心果。

今晚也不例外。

包厢里灯光暧昧,音乐震耳欲聋,余慧慧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拉着武晓菲的手控诉:“晓菲,你到底图他啥啊?就这模样,真要嫁给他?你可是我们班最漂亮的!你看,那边那群人又要他学狗叫了,你说他会不会又乖乖趴下去‘汪汪’两声?”她声音发颤,一半是气愤,一半是难以置信。

武晓菲轻轻抿了口红酒,眉心微蹙。她盯着那个瘦削却挺直的背影——叶晨峰正一步步走向万松,脚步不快,却带着一种诡异的节奏感,像是某种猎食者在逼近。

“这次……怕是要出事了。”她在心里默念。

谁也没想到,下一秒,叶晨峰突然出手如电,一把夺过万松手中晃荡的高脚杯,手腕一翻,“啪啦”一声脆响,杯身断裂,断口参差如獠牙,在灯光下泛着冷光。还没等万松反应过来,那锋利的玻璃尖已狠狠扎进他的嘴唇!

“啊——!!!”

惨叫撕破喧嚣,鲜血顺着下巴滴落在地毯上,绽开一朵朵暗红的花。万松双手捂嘴,眼泪鼻涕混成一团,上下唇都被穿透,像个被钉住的蝴蝶标本,狼狈不堪。

但叶晨峰没停。

他左手猛地按上万松脑门,掌心微微发烫,一股无形的力量如潮水般涌入对方识海——那是他闭关三年才掌握的灵魂冲击术。刹那间,万松眼神涣散,瞳孔失焦,脸上的狠厉与得意瞬间崩塌,像被人拔掉了电源的机器人,瘫软在地。

“老鹰捉小鸡……老鹰捉小鸡……我是小鸡……咯咯咯……”他嘴里嘟囔着童谣,一边傻笑一边把插在嘴里的玻璃碴硬生生扯下来,血流满面却浑然不觉,活脱脱一个疯癫孩童。

全场死寂。

宋斌手里的啤酒罐“哐当”落地,酒液四溅。他瞪大眼睛,喉咙发紧:“这……这是叶晨峰?那个见血就晕的叶傻子?”

余慧慧彻底呆住,嘴唇哆嗦:“我……我听说傻子发起狠来六亲不认,可这哪是傻子?这是魔鬼吧……”

叶晨峰缓缓转过身,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看着地上还在“汪汪汪”乱叫的万松,轻声道:“不是想听狗叫吗?现在,尽情叫吧。”

空气凝固了三秒,随即有人想冲上来,却被武晓菲不动声色地拦住。她望着叶晨峰的侧脸,眼中闪过一丝心疼与骄傲。

她知道,那个被打碎尊严的男人,终于回来了——不是以温顺的羔羊姿态,而是以复仇者的身份,踏着血与记忆归来。

这一夜,没人再敢小瞧“叶傻子”。

因为真正的疯子,从来不会咆哮。

他们只会在你最得意时,笑着递上一杯带玻璃碴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