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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荣光、孔令和钱亮三人那会儿,简直像是被一道天雷从头顶劈了个对穿,整个人定在原地,连心跳都忘了该怎么跳。尤其是孔荣光——他在运城混了十几年,黑白两道的水深水浅他门儿清,天刀会那些狠角色的名字他能倒着背。可谁能想到,包厢门一开,走进来的不是什么小喽啰,而是天刀会真正的“顶层牌面”?一个个西装笔挺、眼神如刀,走路都带着风,偏偏对着那个靠在沙发上的年轻男人毕恭毕敬地喊:“叶会长。”

叶晨峰?哪个叶晨峰?!

孔荣光脑子里“轰”地炸了,像有人往他太阳穴里灌了一壶滚烫的铅水。金天龙呢?那个掌控运城地下江湖十来年、杀人不眨眼的金天龙去哪儿了?怎么一夜之间,天刀会的龙头宝座就换成了这么个看起来还没大学毕业的年轻人?更离谱的是,这些人对他那股子敬畏,根本不是装出来的——那是发自骨子里的臣服。

他还在发懵,梁伟平已经大步踏了进来,姿态恭敬得近乎谦卑:“叶会长,您没事吧?卢江一个电话,我们立马散了会就赶过来了。”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三人,嘴角勾起一抹冷得能结出霜的笑,“这种小事,哪轮得到您动手?脏活儿,交给我们就行。”

叶晨峰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指尖轻轻敲着茶几边缘,神情淡得像在听一首老歌。他三言两语就把刚才那场剑拔弩张的对峙轻描淡写地带过,仿佛刚刚不是差点闹出人命,而是邻居家小孩抢了颗糖。大佬们都到了,剩下的事,自然不用他亲自动手——杀鸡何必用屠龙刀?

“梁伟平!”孔荣光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嗓音干涩得像砂纸磨墙,强撑着梗起脖子吼道,“你们这是要造反?天刀会的会长是金天龙!你们集体背叛组织,就不怕江湖规矩?不怕万劫不复?”

梁伟平笑了,慢条斯理地从腰后抽出一把银灰色的手枪,枪口稳稳抵上孔荣光的太阳穴。金属的寒意贴着皮肤蔓延,他声音低得几乎像耳语:“金天龙?你要真那么想见他……我不介意现在就送你去团聚。”

空气瞬间凝固,连灯光都像是被冻结了。

孔令和钱亮的脸“唰”地白成一张纸,腿肚子直打颤。他们不是傻子,这话什么意思再清楚不过——金天龙死了,悄无声息地被人从这个世界抹去。而他们这三个自诩“地头蛇”的家伙,居然一头撞上了新任会长的枪口,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你……你们别乱来!”孔荣光咬着牙硬撑,冷汗顺着鬓角往下淌,“我在运城有关系网!黑白两道我都吃得开!动我,天刀会也得脱层皮!”

梁伟平冷笑一声,手指轻轻扣在扳机上,语气却平静得吓人:“脱层皮?可你现在连皮都快保不住了。”他缓缓环视三人,像在看三具已经凉透的尸体,“就凭你们这点本事,也敢招惹叶会长?说真的,你们该庆幸是我来收尾——要是换别人,你们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至少……我能给你们个体面的终点。”

话音落下,孔令身子一软,直接瘫倒在椅子上,眼神涣散,仿佛灵魂已经被抽空。昏黄的灯光洒下来,映出三张失魂落魄的脸。他们曾经以为自己是运城棋盘上的执棋者,结果现在才明白——连当棋子的资格,都不配。

……

紫金酒楼外,夜风微凉,城市的霓虹在街角闪烁,像一场永不落幕的狂欢。

叶晨峰和王菲菲并肩走出大楼,刚才那场风暴仿佛从未发生。王菲菲的情绪明显轻松了不少,脸颊还带着一丝未散的红晕,脚步轻快地拉着叶晨峰拐进一条小巷:“晨峰哥哥,你刚才都没吃东西吧?咱们找个大排档填填肚子呗!”

叶晨峰笑了笑,没拒绝。两人在一家烟火气十足的大排档坐下,油腻的桌子、塑料凳、铁皮棚顶,锅铲翻炒的“哐当”声此起彼伏。他随手点了几个小炒:辣炒田螺、蒜蓉生蚝、干锅花菜,又开了打啤酒,泡沫哗啦啦地冒着,像在庆祝什么。

“晨峰哥哥……”王菲菲低头搅着碗里的花生,脸颊突然泛红,声音轻得像风吹过耳畔,“让我做你的金丝雀吧……好不好?”

叶晨峰正灌了一口啤酒,差点当场喷出来,呛得直咳嗽,好不容易顺过气来,瞪大眼睛看着她:“啥?!菲菲,你爷爷刚走,你就想着把自己‘打包’送人了?再说了,你连我底细都不知道,就这么轻易要让人包养?万一我是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混蛋呢?”

王菲菲抬起头,眼神却异常坚定,带着一丝倔强的柔光:“可我知道你是好人。”她顿了顿,声音轻却有力,“女人这辈子,总得找个能依靠的肩膀。我坚持了这么多年,就是为了让我爷爷能为我骄傲。可现在……他走了。而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让我心动过,直到遇见你。”

她望着他,眼底像藏着星星:“在你身边,我感觉不到害怕,哪怕世界塌了,我也觉得你能撑住。所以……就算只是做你的金丝雀,我也心甘情愿。”

王菲菲的倔强,像一块被风霜打磨多年的石头,坚硬、冷峻,带着点不服输的锋利。可当她站在医院走廊,听见医生说出“抢救无效”四个字时,那块石头碎了,碎得无声无息,却彻底崩塌。她蹲在墙角,指甲抠进掌心,眼泪一滴都没掉下来——不是不疼,是疼到麻木。那个每天笑呵呵摆馄饨摊、给她攒学费、说“丫头,你要争气”的爷爷,真的走了。

从前她拼了命读书,熬夜刷题,连吃饭都在背单词,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让爷爷住上大房子,吃顿像样的饭。可现在,一切都像一场空。她的目标没了锚点,人生突然像断了线的风筝,飘在半空,不知道该往哪飞。

叶晨峰站在她身后,看着这个扎着单马尾、肩膀瘦得几乎撑不起校服的女孩,喉咙动了动。他想说“你先回家吧”,可话卡在嘴边,怎么也说不出口。他知道,王老头的死,自己脱不了干系。那天若不是他惹上的麻烦波及到了运城,老头也不会被那些人堵在巷子里逼问下落,更不会突发心梗,倒在自家馄饨摊前,手里还攥着给她买的热豆浆。

他欠她的,不止一句对不起。

于是他转过身,声音低沉地问:“你真愿意做我的金丝雀?以后不能露脸,不能张扬,所有选择都得听我的安排。你不怕后悔?”

王菲菲抬起头,眼睛红肿,却亮得惊人。她轻轻摇头,语气平静得不像个十七岁的女孩:“我宁愿关在你的笼子里,也不想将来被哪个酒鬼打骂、当成摇钱树。晨峰哥哥,你至少……还看得见我。”

那一刻,叶晨峰心口猛地一震。他忽然笑了,笑得有点涩,又有点暖:“好。但我要的是能站在我身边的金丝雀,不是躲在暗处的影子。只要你在我身边一天,我就让你活得堂堂正正。”

他又补充了一句,像是给自己留退路:“现在只是暂时养着你。哪天你想飞了,门永远开着。”

接下来的两天,他陪着她走完了最后一程。火化那天,王菲菲跪在炉前,哭到撕心裂肺,最后整个人软倒在他怀里,像一片被风吹干的叶子。短短四十八小时,她瘦了一圈,脸颊凹陷,眼神却愈发沉静。叶晨峰看在眼里,心里像被什么狠狠揪了一下。

他本想带她回天海,换个环境,重新开始。但她摇头,说想留在运城,等高中毕业,考去天海大学。“我想念爷爷的时候,还能回来看看。”她说这话时,声音轻得像风。

叶晨峰没再劝。但他转身就给天刀会的梁伟平打了电话:“运城那边,有个叫王菲菲的小姑娘,你给我盯紧点。谁敢动她一根头发,让他试试。”

他还干了两件事。

第一,在城东最安静的别墅区,买下一栋三层小楼,带院子,种了棵桂花树。装修全按她的喜好来,浅灰墙面、原木家具、书架从客厅一直延伸到卧室。他说:“一个人住平房不安全,这房子归你。”

第二,他悄悄把她们原先租的那间老旧平房买了下来。墙皮剥落,厨房漏水,冬天冷得像冰窖,可那是王菲菲和爷爷住了十几年的地方。他让人修缮加固,保留原样,钥匙交给她:“想他了,随时可以回来坐坐。门永远不上锁。”

王菲菲站在新家的阳台上,望着远处城市的灯火,第一次觉得,原来失去之后,也能有人笨拙而认真地,替她把世界一点点拼回来。

她没再说拒绝的话。

因为她知道,有些守护,不是囚禁,而是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