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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律途:正义的千面 > 第139章 政策落地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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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清晨,市人社局官网的通知栏里,一条标题为《关于印发<残障人士就业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格外醒目。陈砚盯着电脑屏幕,手指划过细则内容,当看到“不得因残疾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辞退残障员工需出具书面证明并载明合法理由”等条款时,忍不住拨通了团队群的视频电话,声音里满是抑制不住的激动:“细则发布了!我们之前提的建议,大部分都被采纳了!”

屏幕里,小张、小刘、小林几乎同时欢呼起来。小刘立刻打开细则全文,逐段对照之前提交的《残障人士就业保护建议报告》,兴奋地念出重合的条款:“‘企业设置岗位要求时,不得含有“无残疾”“能正常搬卸货物”等歧视性表述’——这是我们在报告里重点提的‘隐性歧视认定’;‘残障员工维权后,企业不得通过调岗、降薪等方式报复’——这是我们建议的‘反报复条款’!”

小林则快速翻到“配套措施”部分,里面明确写着“指定微光公益律所为‘残障权益维权合作单位’,负责为残障人士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仲裁代理服务”。她拿着手机跑到办公室门口,对着“微光公益律所”的门牌拍照,发在群里:“我们成合作单位了!以后残障当事人来咨询,有官方背书,他们会更放心!”

回忆起参与细则编写的日子,陈砚心里满是感慨。过去一个月,团队先后三次受邀去人社局,和政策研究室的工作人员一起逐字逐句打磨条款——针对“残障员工岗位预留”,他们建议“企业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残障员工占比不低于1.5%”,最终细则调整为“30人以上企业需预留残障岗位,占比不低于1.2%”;针对“违法处罚”,他们提出的“按违法所得2倍罚款”,被细化为“首次违法警告,二次违法罚款5000-元”,更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最让我感动的是,人社局还专门加入了‘残障员工培训补贴’条款。”陈砚想起吴亮的求职困境,补充道,“细则里说‘企业为残障员工提供技能培训的,可申请每人每年2000元的政府补贴’,这样能鼓励更多企业愿意招残障员工,也能帮像吴亮这样的残障人士提升就业竞争力。”

当天上午,市人社局还召开了《残障人士就业保护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会,邀请陈砚作为合作律所代表发言。会场里,坐满了企业hR、残联工作人员和残障人士代表,吴亮也特意赶来,坐在第一排。当陈砚提到“细则明确‘残疾不是辞退理由’,残障人士遇到就业歧视,可联系微光律所免费维权”时,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吴亮更是激动地举起手,大声说:“我就是靠陈律师团队维权成功的!现在有了这个细则,我们再也不用怕被企业欺负了!”

解读会结束后,不少企业hR主动来找陈砚交换联系方式。一家电子厂的hR经理说:“之前我们招残障员工总怕‘出问题’,现在有了细则,知道该怎么规范管理,也愿意多招几个残障员工,既响应政策,也能帮到有需要的人。”

残联工作人员则带来了更具体的合作计划:“我们计划每月联合你们律所开展一次‘残障权益维权日’活动,在各个社区设咨询点,你们派律师过去,我们负责组织残障人士参与,让更多人知道细则、用好细则。”

回到律所时,门口已经围了几位残障人士,他们手里拿着人社局官网打印的细则,想咨询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小林连忙上前接待,耐心地解答:“您要是被企业无故辞退,先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我们帮您写仲裁申请书;要是企业没按规定预留岗位,我们也可以帮您向人社局投诉……”

陈砚看着忙碌的小林,又看了看墙上的《残障人士就业保护实施细则》复印件,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使命感。从接下吴亮案,到推动细则落地,再到成为官方合作律所,“微光”的公益之路越走越宽,而这一切,都源于最初“帮弱势群体维权”的初心。

傍晚,吴亮带着奶奶来到律所,手里捧着一面新的锦旗,上面绣着“政策护航暖人心,法律维权为残障”。奶奶拉着陈砚的手,眼眶红红的:“听说你们帮着制定了保护残障人的政策,以后不光我家明华,更多像他一样的孩子都能有工作、不受欺负了,你们真是大好人啊!”

陈砚接过锦旗,和吴亮母子合影。照片里,每个人都笑着,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们身上,也洒在桌上的《残障人士就业保护实施细则》上,像是为这份“从个案到政策”的成果,镀上了一层温暖的光芒。

他知道,细则的落地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未来,他们还要帮更多残障人士用好用足政策,还要推动更多领域的公益维权,让“微光”的力量,照亮更多弱势群体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