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歇了大半,巷口的蔷薇花漫出墙头,粉白的花瓣沾着水珠,像于晚晚眼底藏不住的期待。昨晚接到了要去参加同学聚会的通知,她蹲在沈砚身边,指尖轻轻戳了戳他正在修复的竹刻书签,素描本上写着一行娟秀的字:“就去两小时,都是当年关系最好的几个同学,在大学旁的老馆子,不喧闹。”
沈砚的笔尖顿了顿,竹屑落在案头,像细碎的春雪。他抬头看向于晚晚,眼里带着明显的迟疑——这些年,他习惯了画室的安静,习惯了只有两人的默契,人多的场合总让他莫名紧张,更何况是她的同学聚会,那些熟悉她过往的人,会不会觉得他太过沉默,配不上她?他拿起铅笔,在便签上写下:“我话少,怕扫了大家的兴。”
“不会的。”于晚晚立刻写下回应,指尖在他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他们都知道我以前也不爱说话,现在看到我开心,只会为我高兴。而且,我想让他们认识你,认识我最爱的人。”她顿了顿,又画了个委屈的小表情,“我求你啦,沈砚,就这一次。”
沈砚看着她眼里的期待,像看到春日里亟待破土的嫩芽,心里的迟疑渐渐软了下来。这些日子,于晚晚陪着他练习说话,陪着他面对过往的创伤,从未有过半句怨言,现在她不过是想让他融入她的圈子,他怎么忍心拒绝?他沉默片刻,终于在便签上写下:“好,但你要一直陪着我。”
于晚晚瞬间笑开了花,像墙头盛放的蔷薇,她用力点头,在他的脸颊上轻轻亲了一下:“一定!”
聚会定在大学附近的一家家常菜馆,木质的桌椅带着岁月的痕迹,墙上挂着老照片,都是些大学时光的剪影。于晚晚牵着沈砚的手走进包厢时,里面已经坐了五个人,三男两女,看到他们进来,立刻起身打招呼。
“晚晚!好久不见,还是这么漂亮!”说话的是当年的班长林浩,他穿着笔挺的衬衫,笑容爽朗,目光落在于晚晚身上时,带着毫不掩饰的欣赏——大学时,林浩是班里最优秀的男生,也是追于晚晚最热烈的一个,当年的告白轰动了整个系。
于晚晚脸颊微红,轻轻点头:“好久不见,大家都没变。”她拉着沈砚走到身边,介绍道,“这是沈砚,我的未婚夫。”
“未婚夫?”包厢里瞬间响起一阵小小的惊呼,几个同学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沈砚身上,带着好奇和探究。当年的于晚晚是公认的班花,明眸皓齿,气质清冷,身边从不缺追求者,林浩的告白、体育委员的默默守护、文艺委员的诗歌情书,当年都是班里的谈资,可她始终独来独往,沉默寡言,没人想到她会这么早就定下终身,而且对象看起来如此内敛。
沈砚对着大家颔首示意,喉咙动了动,想说句“大家好”,却一时有些紧张,声音卡在喉咙里。于晚晚察觉到他的僵硬,悄悄握紧了他的手,轻声解释道:“沈砚他正在慢慢恢复语言功能,平时话不多,但人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