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图书迷!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时光飞逝,转眼便是一个月。光和六年的八月,天气依旧炎热,宾徒县的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运转。刘锦正在都尉府内与程昱商议秋收与赋税征收的细则,忽闻堂外传来一阵熟悉而清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最终在府门前戛然而止。

一名亲兵快步而入,脸上带着压抑不住的喜色,高声禀报:“都尉!赵云将军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位先生!”

刘锦闻言,手中的笔一顿,猛地抬起头,眼中瞬间爆发出惊喜的光芒。他甚至来不及与程昱说一句,便霍然起身,大步流星地朝门外走去。程昱亦是面露讶然,随即了然一笑,缓步跟上。

刚踏出府门,刘锦一眼便看到了那个风尘仆仆却依旧挺拔如松的白色身影。

“子龙!”刘锦的声音中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喜悦与关切,他快步上前,双手扶住正要行礼的赵云,仔细打量着他,“辛苦了!一路可还顺利?”

赵云见到刘锦如此急切亲自出迎,心中暖流涌动,他抱拳沉声道:“劳公子挂念,云幸不辱命!” 虽然只有短短一句,但那坚定的眼神和“幸不辱命”四个字,已道尽了此行的一切艰难与最终的圆满。

刘锦用力拍了拍赵云的手臂,一切尽在不言中。他深知,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籍籍无名之人,并跨越州郡将其安全带回,期间需要怎样的机变、耐心与武勇。赵云能如此高效地完成任务,其能力远超寻常将领。

这时,刘锦的目光才越过赵云,落在他身后之人的身上。

此人年纪看来不过二十出头,身材不算高大,衣着朴素,甚至带着长途跋涉的风霜与尘土。他面容显得有些拘谨,嘴唇微抿,眼神低垂,似乎不习惯成为关注的焦点。然而,刘锦却敏锐地注意到,他那双垂在身侧的手,指节粗大,布满老茧,却异常稳定。

“这位,便是马钧,马德衡先生吧?”刘锦的声音变得温和而郑重,他上前一步,竟在马钧惊讶的目光中,对着他这位布衣工匠,拱手行了一个平辈的见面礼。

这一下,不仅马钧愣住了,连一旁的程昱和赵云都微微动容。在这个士农工商等级森严的时代,一位手握重兵的宗室都尉,对着一个身份低微、甚至可能有口吃缺陷的年轻工匠行礼,这简直是闻所未闻!

马钧显然被吓到了,他手足无措,脸涨得通红,想要回礼却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口中发出几个模糊的音节,愈发显得窘迫。

刘锦却丝毫不以为意,他微笑着,语气充满了真诚的赞赏,仿佛面对的不是一个工匠,而是一位久仰的大学者:“德衡先生不必多礼。锦虽身处边塞,亦早闻先生巧思,善于制造,乃天下奇才!今日得见,实乃刘锦之幸,辽西之幸!”

这番话,如同惊雷般在马钧耳边炸响。他自幼因口吃被人嘲笑,因沉迷“奇技淫巧”而被视为不务正业,何曾受过如此礼遇?何曾被人称为“先生”、“奇才”?而且还是出自一位如此位高权重的将军之口!

他猛地抬起头,不敢置信地看着刘锦,眼中充满了震惊、茫然,以及一丝被深深触动、几乎要溢出来的激动。那是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动。

刘锦将他的反应看在眼里,心中大定。他知道,自己这超越时代的“礼贤下士”,已经击中了马钧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他上前亲切地拉住马钧的手——这个动作再次让所有人眼皮一跳——热情地说道:

“先生一路劳顿,且先沐浴更衣,好生歇息。待明日,我再带先生去看一处地方,那里,必将成为先生大展拳脚的天地!”

说完,他转头对赵云郑重道:“子龙,此行你立下大功,功在千秋!且先去好好休整,晚些时候,我为你接风洗尘!”

看着刘锦对马钧那近乎“超规格”的礼遇,以及对自己毫不吝啬的赞赏,赵云心中亦是感慨万千。他抱拳领命,知道公子如此看重此人,此人必有过人之处,能对辽西大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程昱在一旁抚须微笑,心中暗赞:“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都尉求贤若渴,乃至于此,何愁大业不成?”

暮色四合,都尉府的后院一改往日的肃穆,挂起了喜庆的灯笼。一场为赵云接风、为马钧洗尘的小型私宴在此举行。与会者皆是刘锦的核心班底:程昱、高顺、赵云、张飞,以及今日的主角——依旧有些拘谨的马钧。

庭院中央架起了烤架,肥美的羊羔正烤得滋滋冒油,香气四溢。而更引人注目的,是案几上摆放的三坛美酒。

刘锦亲自拍开泥封,顿时,三种截然不同的酒香弥漫开来。

第一坛,清澈如水,却散发出凛冽的醇香。“此乃‘玉冰烧’ ,性烈如火,入口如刀,乃英雄之酒!”刘锦笑道,亲自为众人斟满。

第二坛,呈琥珀色,带着浓郁的桂花甜香。“这是‘金粟浆’ ,甘醇温润,后劲绵长。”

第三坛,色泽青碧,竟有一股清新的茶香。“此为新酿的‘翠云醇’ ,取明前茶露,清雅别致,诸位可各取所好。”

张飞早已按捺不住,端起最大的碗就嚷嚷着要最烈的“玉冰烧”,一口下去,哈着气连呼“痛快!”。赵云则稳重地选择了“金粟浆”,细细品味。程昱与高顺各取所需,而马钧,在刘锦鼓励的目光下,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翠云醇”,那从未体验过的清雅风味让他眼睛微微一亮。

酒过三巡,气氛愈发融洽。刘锦觉得是时候展示一些成果,并点燃大家的雄心了他命人取来几件小物。

“诸位,且看此物。”他拿起一个木制模型,上面装有几个小巧的滑轮,“此乃 ‘滑轮组’ ,挂在树上,一人之力,可轻松吊起数百斤的军械粮草,将来守城、搬运,效率可提升数倍!”

张飞凑过来,瞪大眼睛看了半天,挠头道:“嘿,这几个小轮子有这么神?”

高顺却一眼看出了门道,沉声道:“妙!可省力,亦可变向。用于武库与城头物资调运,善!”

接着,刘锦又拿出一个改进后的马鞍模型,重点展示了 “双边高桥马鞍” 与 “马蹄铁” 的雏形。“此物若成,我骑兵在马上将更为稳固,冲击力更强!战马损耗亦将大减!”

这一次,赵云和张飞同时动容。他们是行家,立刻明白了这其中蕴含的巨大价值。

最后,刘锦指着远处科技馆方向隐约的灯火,意气风发地说:“德衡,那里有全城最好的工间,有最好的材料,有最支持你的我们!我要你做的,不是复制旧物,而是创造未来!将你脑中所有奇思妙想,将我认为可行的种种构想,都变成现实!无论是能让我们士兵少流血的装备,还是能让百姓多产粮食的农具,那里,就是你施展才华的天地!”

这番话,如同惊雷,在马钧心中炸开。他从未听过如此激动人心、又如此被理解和信任的话语。他激动得站起身来,虽然因为口吃说不出流畅的感谢,但那涨红的脸色和盈满眼眶的泪水,已说明了一切。他端起那杯“翠云醇”,对着刘锦,一饮而尽!一切尽在不言中。

程昱将一切看在眼里,抚须微笑,对刘锦道:“都尉,得人者昌。如今文有谋主,武有熊虎,工有名巧,上下同心。此非天意乎?”

刘锦闻言,豪情顿生,他举起酒杯,目光扫过程昱的睿智、高顺的沉稳、赵云的英毅、张飞的豪迈,以及马钧的激动,朗声道:

“天意?我辈行事,何须尽问天意!我等今日汇聚于此,便是要在这辽西之地,用我等之谋略、勇武与巧思,开创一个人人得以安居,再无胡骑敢南下牧马的盛世!”

他声音激昂,目光如炬:“这绝非终点!终有一日,我们要让这‘刘’字旌旗,飘扬在更广阔的天空之下!来,满饮此杯,为了辽西,为了未来!”

“为了都尉!为了未来!”所有人都被这番壮志感染,就连最沉默的高顺也举杯一饮而尽。张飞更是哇哇大叫,恨不得立刻提矛上马。

这场晚宴,不仅是接风,更是一次灵魂的凝聚。每个人都清晰地感受到,他们跟随的,是一位胸怀锦绣、尊重人才、且拥有无限潜力的年轻雄主。辽西的这个小小团体,经过此夜,凝聚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翌日,刘锦便将马钧带到了守卫森严的科技馆核心工坊,将一卷精心绘制的“破甲犁弩”设计图在他面前铺开。

图纸上,多层复合弓臂、铁制弩机、带刻度的“望山”、三棱破甲箭镞……每一个细节都清晰无比,其设计理念之超前,结构之精妙,瞬间就攫住了马钧的全部心神。

他瞪大了眼睛,手指颤抖地抚过图纸上的线条,因为激动,口吃似乎更严重了些,断断续续地惊叹:“妙…妙啊!此…此等机巧,匪夷…所思!省力…而…蓄力极强,此…此弩臂…巧夺天工!” 他完全沉浸在了这超越时代的设计中,仿佛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然而,图纸的精妙与实物的诞生之间,隔着巨大的鸿沟。接下来的十天,对于马钧和整个工匠团队而言,是不断失败与摸索的十天。

· 第一次失败:复合弓臂的层压工艺不过关,鱼胶的粘合强度与均匀度不够,在测试高拉力时,弓臂直接断裂解体。

· 第二次失败:铁制弩机的青铜悬刀(扳机)承受不住巨大的力道,在扣发时变形甚至断裂。

· 第三次失败:弩身整体结构在巨大拉力下产生形变,导致射击精度极差,“望山”完全成了摆设。

· 第四次、第五次… 每一次失败,马钧都带着工匠们仔细记录数据,分析原因。刘锦每日必至,从不催促,只提供全力支持,并偶尔用超越时代的物理知识(如应力分布、杠杆原理)给予关键点拨。马钧看向刘锦的眼神,也从最初的知遇之恩,渐渐多了几分视为“知音”的崇敬。

终于,在第十日的黄昏,第一把完全按照图纸要求制造成功的“破甲犁弩”,静静地躺在了测试台上。

它通体散发着冷冽的幽光,复合弓臂呈现出优美的弧度,铁制弩机结构紧密,那支特制的三棱弩箭安放于箭槽内,充满了力量感。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一名精选的力士用尽腰腿之力,踩蹬上弦,发出了令人牙酸的“咯吱”声。马钧亲自上前,通过“望山”瞄准了两百步外的一副从乌桓人那里缴获的、镶嵌着铁片的优质皮甲!

他深吸一口气,扣动了悬刀!

“崩——咻!”

一声沉闷而极具穿透力的弦响过后,紧接着便是远处传来的“噗”一声脆响!

众人快步跑近查看,只见那支三棱弩箭,竟然完全穿透了皮甲及其后的木质靶心,只留下一个狰狞的破口!

现场一片死寂,随即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工匠们相拥而泣,马钧更是激动得浑身发抖,看向刘锦,眼中满是自豪与如释重负。

刘锦强压着心中的激动,抚摸着这柄划时代的武器,他知道,战场规则将被改写。

次日,校场点兵。刘锦亲自带着这把破甲犁弩而来。他命人将一套乌桓千夫长级别的铠甲和一套汉军原有的旧式单弓弩(射程约八十步,穿透力有限)并排设立在一百五十步的靶位上。

当着全军将士的面,他令力士操作破甲犁弩。

“崩——咻!”

在所有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中,弩箭如同热刀切牛油般,轻易洞穿了那副乌桓铁甲!

紧接着,他又让人用旧式弩在八十步距离射击同样的铠甲,箭矢只是勉强钉在甲上,未能穿透。

差距,一目了然!

射程几乎是旧弩的两倍!穿透力更是天壤之别!校场之上,先是死一般的寂静,随即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与惊叹!所有士卒都明白,拥有此等利器,在未来的战场上,他们将占据何等巨大的优势!

刘锦趁热打铁,宣布:“即日起,全军遴选臂力强劲、目力精准者,组建破甲营!专司此弩!”

遴选工作由高顺主持,赵云、张飞从旁协助。在遴选过程中,一名来自右北平的年轻军侯脱颖而出。他名叫田豫,字国让,不仅弓马娴熟,更难得的是心思缜密,善于调度。在测试中,他展现出了优秀的组织能力,能将测试的士兵安排得井井有条。

刘锦得知后,心中大喜。田豫! 这可是历史上曹魏那位镇守北疆、屡破胡骑的名将!没想到他此时已在军中。

刘锦当即召见田豫,见其虽然年轻,但谈吐不凡,对军阵之事颇有见解,尤其对远程武器的运用有自己的想法。刘锦毫不犹豫,直接擢升田豫为破甲营司马,统领这五百精锐弩手,并由马钧的工匠团队优先为其配属破甲犁弩。

自此,刘锦麾下除了陷阵营、三大骑卫之外,又增添了一支决定性的远程打击力量——由未来名将田豫统领的破甲营。

校场上的喧嚣渐渐平息,士卒们带着对破甲犁弩的无限憧憬散去。刘锦回到都尉府,即刻下令:“召破甲营司马田豫,前来见我。”

不多时,一个年轻的将领步入堂内。他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年纪,面容还带着些许少年的清俊,但眉宇间已有一股沉稳坚毅之气。他身形挺拔,步履稳健,正是历史上那位年少时便投奔刘备,后来在曹魏时期镇守北疆,以智勇双全、深谙胡汉事务而闻名,屡次击破鲜卑轲比能的名将——田豫,田国让。

此时的田豫,尚未经历太多风浪,但那份与生俱来的机敏与沉稳已初露锋芒。他来到堂下,依军礼单膝跪地,抱拳道:“末将田豫,拜见都尉!”

刘锦没有立刻让他起身,而是走下堂来,亲手将他扶起,目光温和地打量着他:“国让,不必多礼。我听闻你家乡在渔阳?

田豫:“回都尉,豫本幽州渔阳雍奴人。去年家乡遭了鲜卑马贼,父母皆死于乱中...”少年说到这里时拳头微微攥紧,指节有些发白,“幸得乡里护佑,豫才侥幸得脱。听闻辽西刘虞刘使君仁政安民,便想来投奔。”

他说着抬头看向刘锦,眼中露出敬佩之色:“谁知刚到蓟城,就听说使君的公子在宾徒县整顿军务,更要招募抗胡义士。豫便转道而来,三个月前投入军中,从一名弩手做起。”

刘锦轻轻奥了一声,说道:年纪虽轻,却在军中颇得人心,不错不错。

田豫感受到刘锦话语中的赏识,心中一阵激动,但仍保持着谦逊:“都尉谬赞,豫愧不敢当。豫只是尽本分而已。”

“本分?”刘锦微微一笑,引他来到窗边,指着窗外焕然一新的宾徒县,“你看看如今的宾徒县,再看看月前的宾徒县。你觉得,这仅仅是尽本分就能做到的吗?”

田豫顺着刘锦所指望去,只见街道整洁,市集井然,远处校场传来阵阵操练的呼喝声,充满了蓬勃的朝气。这与数月前死气沉沉、贪腐横行、军民离心离德的景象判若两地。

他深吸一口气,胸中激荡着这一个月来亲眼所见的巨大变化——公平的军功授赏、精良的新式装备、那位程昱先生雷厉风行的内政改革,以及眼前这位都尉身上那种与众不同的魄力与远见。

他转向刘锦,眼神变得无比清澈和坚定,声音带着发自肺腑的真诚:

“都尉,豫虽年少,亦曾见过不少官吏将校。然如都尉这般,心怀黎庶,锐意革新,赏罚分明,更能造出如破甲犁弩这般神兵利器者,豫生平仅见!”

他语气愈发崇敬:“这并非尽本分,这是……开创!都尉是在这辽西边陲,开创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豫,愿追随都尉,不仅是为尽人臣之本分,更是为亲眼见证、并亲身参与这煌煌大业!”

这番话,说得掷地有声,完全超出了他这个年纪的圆滑,充满了年轻人特有的赤诚与热血。

刘锦看着他眼中那毫不掩饰的崇拜与效忠之意,心中大为满意。他知道,自己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已经彻底折服了这位未来的名将。

“好!”刘锦重重一拍他的肩膀,“我要的就是你这份见识与雄心!破甲营,是我军未来的利齿尖牙,交给你,我放心。但你要记住,利器在手,更需善用之人。我要你不仅要练好射术,更要钻研战术,如何让这五百张弩,在战场上发挥出千军万马的效果!”

“末将明白!”田豫挺直胸膛,眼中燃烧着被信任和重任点燃的火焰,“豫必竭尽所能,不负都尉重托!破甲营,必将成为所有敌军的噩梦!”

看着田豫斗志昂扬离去的背影,刘锦知道,自己麾下又添一员潜力无限的干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将现代军事体能训练的理念与这个时代的实际条件相结合,掀起了一场训练变革,这让高顺、赵云等宿将都感到新奇不已。

一日清晨,校场之上,刘锦下令全军集合,宣布了新的日常操练科目。

“自今日起,每日清晨,全军需完成两项必修课目!”刘锦站在点将台上,声音传遍全场,“其一,五公里武装越野!其二,俯卧撑与仰卧起坐各百次!”

此言一出,别说普通士兵,就连张飞都瞪大了眼睛,挠着头不解地问:“兄弟,这…这跑路和趴下撑起来,跟杀敌有啥关系?不如多练练劈砍实在!”

刘锦早就料到会有此问,他耐心地解释道:“翼德兄,战场之上,并非只有面对面的劈砍。追击残敌,需要耐力!长途奔袭,需要耐力!即使是在阵前鏖战,体力充沛者也能比敌人多挥出致命的一刀!这武装越野,练的就是我辽西军持续作战的耐力与意志!”

他接着走到一名士兵面前,示范了一个标准的俯卧撑:“而这俯卧撑,看似简单,却能极好地锻炼臂力、胸腹与核心力量!尔等想想,更强的臂力,意味着能更稳地持盾,更猛地劈砍,更能拉开强弓硬弩!仰卧起坐则能让你在近身缠斗时,腰腹更有力,动作更迅猛!这些,都是杀敌的根基!”

一番深入浅出的解释,让众将茅塞顿开。高顺眼中精光一闪,他带兵最重基础,立刻明白了这些训练对于提升士兵个体战斗力的巨大价值,沉声道:“都尉高见!根基不牢,纵有神兵利器亦难发挥全力。顺以为,此等训练,当列为常制!”

赵云也颔首赞同:“公子所虑深远。将耐力与力量分散于平日锤炼,确比临阵一味猛练劈砍更为科学。”

见核心将领都被说服,刘锦趁热打铁,引入了更现代的理念。

他改进了传统的“站军姿”,提出了 “三大纪律” 的雏形——一切行动听指挥、一切缴获要归公、说话和气(对民众)。他强调,绝对的纪律,是军队凝聚力的核心。

他还引入了分组对抗训练。不再是单纯的个人武艺比拼,而是以“什”、“伍”为单位,进行带有战术目标的攻防演练,培养团队协作与基层军官的指挥能力。

最初,士兵们对每天累得如同死狗般的越野和枯燥的力量训练叫苦不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惊喜地发现,自己的耐力确实变好了,长途行军不再气喘吁吁,挥舞兵器更加持久有力,甚至在战场上结阵时,都能感觉到身边袍泽更加沉稳可靠。

整个辽西军的精气神,在科学、严苛却又充满激励的训练中,悄然发生着质变。他们不再仅仅是一群被赏格驱动的武夫,而是在向着纪律、体能、意志与技能全面过硬的真正铁军蜕变。

看着校场上口号震天、动作整齐划一、眼神中充满了坚毅与自信的将士,程昱对刘锦感叹道:“都尉练兵之法,看似奇特,实则直指根本。古之孙吴练兵,亦不过如此。此军已成虎狼之师,只待亮爪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