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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覆清从山贼开始 > 第27章 云阳秋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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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间安庆军攻占云阳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深秋的云阳,日头悬在天上像块失了热的铜饼,风刮过校场的黄土坡时,总裹着股透骨的干冷——不是盛夏的燥热,也不是寒冬的酷寒,是那种往骨头缝里钻的凉,能把人身上仅存的热气都卷走。

此刻县城外的校场上,六百余名安庆军士兵列成三列横队,像三堵勉强扎在地里的青灰色石墙。他们站得笔直,却难掩一身窘迫:有的士兵衣摆破了个大洞,露出里面打了三层补丁的粗麻衬里;有的裤脚短了半截,冻得发紫的脚踝在北风里瑟缩;还有人戴着顶烂了檐的旧棉帽,帽檐耷拉着,遮住了半张脸。可即便这样,没人敢动一下——余盛正沿着队列踱步。

余盛穿着一身藏青色劲装,腰间佩着那柄从清军把总手里缴获的腰刀,刀鞘上的黄铜饰件在淡日光下泛着冷光。他的军靴踩在地上,发出“笃笃”的声响,每一下都像敲在士兵们的心尖上。走到第二列中段时,余盛突然停下脚步,目光精准地锁住了队伍里那个矮胖身影——是王胖子,那汉子正悄悄把肩膀往下塌,双手在袖管里攥成拳,连腮帮子都绷得发紧,显然是冷得扛不住了。

“都给我站直了!”余盛的声音裹着冷风传得老远,震得前排几个士兵的耳朵嗡嗡响,“你们现在是安庆军的兵,不是之前在路边讨饭、在破庙里躲寒的流民!流民才会缩脖子躲冷,兵要像杆枪,得立得住、撑得起!”他往前迈了半步,盯着王胖子的眼睛:“王胖子,冷得扛不住了?”

王胖子的脸“腾”地红透了,从耳根一直蔓延到脖子,连耳朵尖都泛着热。他慌忙把肩膀绷得笔直,连带着圆滚滚的肚子都收了收,瓮声瓮气地答:“回千总,属下……属下就是觉得风刮得耳朵疼,没缩脖子!”这话刚落,旁边两个士兵没忍住,偷偷憋出了点笑声,却被余盛扫过来的眼神瞬间钉住——那眼神里没火气,却带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两人立马敛了神色,连呼吸都放轻了。

余盛没再揪着王胖子不放,转而抬声望向整个队列:“队列齐,是为了让你们知道‘规矩’二字——军队没规矩,就是一群拿着刀枪的流民,打起来只会自乱阵脚;步伐稳,是为了行军时不掉队,别让弟兄们回头找你、替你挡箭;刀快枪准,是为了打仗时能护住自己、护住身边的人!从今日起,卯时出操练队列、练体能,午时歇一个时辰,未时练兵器、学列阵!谁要是敢偷懒耍滑,军法上的鞭子可不管你冷不冷、饿不饿!”

队列里起了阵细微的骚动,有人悄悄换了个站姿,有人抿了抿干裂的嘴唇,指尖把长枪握得更紧了——这些士兵大多是流民出身,赵二就是其中一个。三个月前,他还在云阳城外的官道旁饿晕过,是余盛扔给了他半个掺了糠的窝头;他也见过土匪把邻村的汉子砍翻在田埂上,鲜血渗进黄土里,连野狗都来抢食。他知道能有口热饭、有个遮风的住处不容易,可此刻双臂绷得发酸,冷风往骨头缝里钻,他还是觉得熬不住,握着长枪的手悄悄松了松。

余盛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转身对身旁的王震递了个眼神。王震会意当即拔刀出鞘,刀身映着日光晃了晃,亮得刺眼:“第一队,出列!齐步——走!”

第一队的士兵们迈着参差不齐的步子挪出队列,赵二也在其中。他左脚刚迈出去,右脚就跟错了节奏,差点顺拐,脸一下子热得发烫——他偷偷瞥了眼旁边的李小三,那少年也在顺拐,两人对视一眼,都有点不好意思。北风把士兵们的呼吸吹成白雾,一团团飘在身前,又被风卷着散在黄土坡上。王震耐着性子喊口令,“一二一!一二一!”声音洪亮得盖过了风声,余盛则捏着根竹条,在队伍旁来回走动纠正。

“李小三,胳膊摆直!”余盛的竹条轻轻敲了敲李小三的胳膊,那是个十六岁的少年,胳膊细得像麻杆,却攥着一把比他还高的长枪,“别跟揣着棉袄似的缩着!摆臂要过腰,这样行军才有劲,不然走十里地就垮了,到时候谁帮你扛枪?”

李小三连忙把胳膊抬起来,脸涨得通红:“是,千总!我再也不缩了!”

“刘五,脚抬高点!”余盛又转向后排的刘五,那汉子满脸胡茬,脚却抬得跟猫似的轻,军靴蹭着地面走,“踩实了!你脚抬得低,下一步就容易拌蒜,真到了雪天行军,能摔断腿!到时候你瘸着腿,怎么跟弟兄们一起打仗?”

刘五赶紧把脚抬高些,鞋子踩在地面上发出“咚咚”的响,比之前有力多了。赵二听着余盛的话,心里有点发怵——他知道余盛教的这套步伐和清军不一样,清军练队列就是走个过场,摆摆样子就散了,可余盛要求“胳膊齐、步子齐、连呼吸都要匀”,练得人胳膊都快抬不起来。可他也记得余盛昨晚在伙房说的话:“这套步子能磨掉你们身上的‘散气’,让你们知道,跟着队伍走,才能活下去。”

日头偏西时,训练换成了兵器和结阵。士兵们分成两组,一组在空地上练刀枪,刀劈在稻草人上的“噗嗤”声此起彼伏,有的士兵力气小,劈下去只在稻草上划了道浅痕;另一组则跟着余盛学“三才阵”——三人一组,一人主攻劈砍,一人侧防格挡,一人策应突袭,是余盛根据古阵改良的,特别适合山地里的小规模遭遇战。

赵二在练刀的队伍里,他挥刀的动作越来越慢,刀刃劈在稻草人心口,只留下个浅印子,胳膊像灌了铅似的沉。他偷偷喘了口气,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淌,刚流到下巴就被冷风吹干,刺得皮肤发紧——他其实不饿,早上伙房分了两个窝头,他偷偷藏了半个,塞在包袱最底层,心里总想着“万一队伍散了,或者打仗输了,还能靠这半个窝头撑两天”。

突然,一只手按在了他的手腕上,冰凉的触感让他身子一僵——是余盛。

“你这刀是用来削柴火的?”余盛的声音里没带火气,却让赵二心里发虚,“劈刀要沉肩、送臂,力气要从腰上发,不是光用胳膊使劲。你再这样练,真到了战场上,连土匪的刀都挡不住。”

赵二低下头,不敢看余盛的眼睛,声音细得像蚊子叫:“千总,我……我早上没吃饱,实在没力气了。”

余盛没戳破他——早上伙房的老周已经跟他说了,“赵二那小子藏窝头,还跟我念叨‘留着备用’,怕咱们队伍靠不住”。他只是扯着赵二的胳膊,往校场北边的屯田地里走。地里的冬小麦已经冒出青芽,绿油油的一片铺在田埂上,像给黄土坡盖了层薄绒毯。徐老道正带着几个民团兵弯腰松土,他穿着件洗得发白的道袍,手里的锄头起落间,把土块敲得细碎,额头上渗着汗,却没停手。

“你看这麦子,”余盛指着麦田,冷风把他的声音吹得有些发飘,“上个月还是块荒得长野草的地,石头比土多,徐营官带着人天天来翻土、施肥,从河里挑水浇,才种出这青芽。”他蹲下身,指尖碰了碰麦芽,软乎乎的,带着点潮气,“再过六七个月收了粮,伙房就能顿顿蒸白面馒头,管够吃,不用再啃掺糠的窝头。”

赵二的眼睛亮了亮,又很快暗下去——他还是怕,怕这安稳日子长不了,怕清军突然打过来,怕队伍说散就散。他之前跟着三个流民一起逃荒,结果两个饿死在路上,一个被土匪砍了,他怕自己也落得那样的下场。

余盛看出了他的心思,又道:“你要是跑了,出去能去哪?山里头有土匪劫道,上个月陈六去探路,就见着三个流民被土匪砍了,尸体扔在山沟里,野狗围着啃;路边有冻饿而死的人,我上个月进城时,城门口就躺着两个,脸冻得发紫,手脚都僵了。留在这,每天两顿热饭,学了本事能当伍长、排长,以后还能攒钱娶媳妇,在云阳置块地,不用再颠沛流离。这账,你不会算?”

赵二看着绿油油的麦芽,又回头望了眼校场上——士兵们正喊着号子练队列,李小三虽然胳膊细,却把长枪握得紧紧的;王胖子脸涨得通红,却没再缩肩膀,每个人脸上都有光,不像自己,眼里只有“下一顿能不能吃上”的慌。他鼻子一酸,眼泪没忍住,“啪嗒”掉在黄土里,瞬间洇出个小坑。

“千总,我错了!”赵二“噗通”跪在地上,双手攥着地上的黄土,指节捏得发白,土渣嵌进指甲缝里也没察觉,“我不该藏窝头,更不该想跑!我……我就是怕,怕日子又变回以前那样。您再给我次机会,我肯定好好练,再也不偷懒了!以后队伍去哪,我就去哪,绝不拖弟兄们后腿!”

余盛伸手把他拉起来,拍了拍他肩上的土,黄土簌簌往下掉:“错了就改,还是好兵。归队吧,跟上队伍的节奏,晚上让伙房给你多盛碗粥,加块咸菜。”

赵二用力点头,抹了把眼泪,转身往校场跑,脚步比来时轻快了不少。等他跑远,徐鸿福走了过来,手里还拎着锄头,笑道:“大人这劝人的法子,比我念道德经管用多了。这些流民心里苦,得给他们点盼头。”余盛也笑了,望着麦田里的青芽:“不是我会劝,是他们自己想通了——谁不想过安稳日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