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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京华异馔录 > 第六十二章 “我信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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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纵的指尖带着烤过火的炙热,触碰到她的手时,金季欢猛地一颤,像是受惊的兔子:“好疼……”她的脸瞬间扭曲起来,这些天她瘦了不少,原本喜庆的圆圆脸不见了,小巧又倔强的下巴格外显眼。

她竟然还关心他变瘦了,商纵在心里想:要是她看到自己现在的模样,估计得吓一跳吧?他暗自决定,得把她养回之前那样,圆乎乎的才好看呢。

“别动,忍一忍。”他的语气不容置疑,但动作却异常小心,避开了她狰狞的伤处,只稳稳托住她的小臂。入手处一片冰凉细腻,甚至能感觉到皮下的骨头都在轻微地颤抖。

“怎么这么冰?”他几乎是脱口而出,带着一丝连自己都未察觉的焦灼。

金季欢撅了噘嘴,声音闷闷的:“在牢里趴太久,给冻坏了。”

商纵收回手,在自己怀中摸索了一下,取出一个扁平的锡制酒壶。他拔开塞子,一股浓烈醇厚的酒香弥漫开来,是上好的烈酒。

“军中带的,烈得很,活血驱寒效果最好。”他向她伸出手:“冒犯了,要是你介意,我让沈寒灯给你擦。”

“哎别别,”金季欢用手腕拨开袖子:“我不介意,你让沈姐姐好好睡会儿,她又不像你。”

商纵无奈地摇了摇头,把她的胳膊托起,轻轻将她的衣袖往上略卷了卷:“是是是,我活该伺候姑奶奶你。”

“你是的,”金季欢一脸病容,嘴唇都发白了,口齿却精神:“你打我三十大板,害我趴了一个来月,你现在就得伺候我。”

“嗯,那楚晟把你折腾成这样,岂不是得跪在地上给你踩着?”

金季欢眯起眼,咬牙切齿地诅咒道:“哼,那狗玩意儿想伺候老娘?他不配!我踩他都嫌脏我脚底儿!我……”

越说越激动,眼看要吵醒人了,商纵赶忙竖起手指对她“嘘”了一声。

金季欢不再咒骂了,气鼓鼓地伸着胳膊。商纵将烈酒倒在掌心,用力搓了搓,直到掌心发热发烫,再次托起她冰冷的胳膊。当他滚烫的掌心小心翼翼包裹住她冰凉的手臂时,两人都忍不住吸了一口气。

金季欢是因为那突如其来的、灼人的暖意,冻僵的肢体骤然遇到热水,又痛又麻,却又贪恋那一点温度。她下意识地往回一抽手,牵到了手指的伤处,让她痛哼出声。

商纵则是被她皮肤的冰冷和那脆弱易折的握感所震撼。他从未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过一个女子,此刻只觉得这胳膊在手里怎么竟然那么易折?

他在心里已经把楚晟剁成臊子了。

金季欢的手指其实并不纤细,即使伤了,也能依稀看出十个手指原本应是做久了粗活,比起大家闺秀要更加厚实、有力的。此刻这双烹饪过无数佳肴的手却冰冷僵硬,恐怖地肿胀着,带着不忍久视的伤口。

他脑海里浮现出那日在飞花居,她用一条带子将衣袖高高束在背后,露出两条玉藕般圆润结实的胳膊,一脸骄傲地拿起那把刀头包金的菜刀,利落地斩出薄透的鱼脍。

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又酸又涩。

他把动作放得极轻、极缓,用发热的掌心一点点捂热她,不敢用力,只用自己掌心的温度,笨拙地、固执地试图驱散那彻骨的寒意。

一片寂静,只有柴火噼啪声和其他三人偶尔的鼻鼾声。他的手掌很大,很容易就环住她的胳膊,滚烫的温度透过皮肤一点点渗透进去,那暖意沿着手臂缓慢上行,似乎真的逼退了盘踞在骨髓里的冷意。

一条胳膊变暖和后,又用同样的方法揉搓着另一条。

金季欢僵硬的身体慢慢放松了。她垂着眼帘,不好意思看他,只能感受到他掌心粗糙的薄茧摩擦着皮肤,带来一种奇异的、令人心悸的触感。空气中弥漫着烈酒辛辣的气息和他身上清冽干燥的味道,混合在一起,竟让她有些昏昏欲醉,脸颊也不自觉地开始发烫。

“现在有暖和些吗?”他低声问,声音比以往柔和了许多。

“……嗯。”金季欢的声音细如蚊蚋,几乎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她想抽回手,却又贪恋那点难得的暖源,身体诚实得让她有些惭愧。

商纵似乎察觉了她的矛盾,轻轻松开手,拿过药瓶,开始替她的手指上药。

“十指连心,”他忽然开口,声音低沉,“我不敢想象你有多痛,且忍着些……”

金季欢有些不自在,这人要是一直这副模样,她可都不好意思再琢磨继续折腾他的事儿了。她干脆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忍痛上,看着他上完金疮药又上那药翁的药,上了一遍以后,想了想,又倒出一些,给她加量敷上了。

良久,包扎完纱布,他才像是自言自语般低声道:“是我来晚了。”

这句话很轻,却像一块石头投入金季欢的心湖。她猛地抬起头,撞进他深邃的眼眸里。那里面没有了平日里的冷硬和阴鸷,而是盛着一种复杂的情绪:有关切,有懊悔,有她看不懂的暗涌。

她的心忽然酸涩得厉害。在牢里的委屈、恐惧、疼痛似乎都在这一刻找到了一个宣泄口。她飞快地低下头,掩饰住瞬间泛红的眼圈,哑声道:“不晚,你们好歹把我弄出来了。”

“要改道去西南,除了因为听说那边有能治你伤的好药,还因为我把陛下御批的、用来放晋璋的赦令,拿来救了你。所以我得亲自去一趟把他带回天京。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和沈寒灯他们先回天京,京城毕竟名医如云。”

金季欢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你……你说什么?你做了什么?你你、欺、欺……”

“欺君”这帽子太大,她实在没勇气真地给他扣上,商纵却全然无所谓似的耸了耸肩:“没办法,对方可是靖边侯。朱朗日夜兼程,马跑死三匹,可还是晚了一步。若是再快一日,就一日……”他看着她的手,表情痛苦地叹了口气。

“你疯了……”金季欢喃喃道:“我不回天京。天意让我们见到那几位行脚商人,刚好卖给了我们能用的药。商纵,我想去找药翁,赌一赌。”

空气里,烈酒的余味混合着柴火的浓烈,以及两人之间那种无声流淌的、酸涩又暧昧的气息。那一点掌心传递的微温,能否真正驱散她体内的寒意,犹未可知。

终于,商纵起身,将她再次抱起,小心翼翼地放回榻上:“睡吧。天亮后我就和他们商量,弃了马车,咱们加快赶路。”

? ?啧啧啧,信天意的话,天意让你俩当了这欢喜冤家,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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