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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京华异馔录 > 第七十章 做我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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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岚如同挽留的手,缠绵在吊脚楼间。队伍沉默地收拾好行装,药翁给配好的药被仔细包裹,放入行囊最稳妥处。

没有人说话,前一日屋内的风暴似乎抽干了所有声响,只留下沉默,压在每个人的心头。

金季欢没有再将自己封闭起来,开始和大伙儿如常地交谈,讨论着接下来的行程,只唯独避开了与商纵单独对话。

“小师傅,”药翁的徒弟、那三个壮汉之一,挎着一个草筐子过来了:“行李还能装下不?”他呼哧带喘地把筐子往地上一放,埋头在里头翻找起来:

“能装下的话,把这个带上吧!”说话间,他掏出了一个约二斗容量的坛子。

“这是什么?”众人都好奇地围了上来。

“师父说,这东西小师傅你日后用得上。它是这里家家户户都有的,我们叫它老酸。”

金季欢好奇地挤上前去,壮汉把坛口油封解开,示意她凑近闻闻。

浓烈的酸味瞬间充盈鼻腔,金季欢此前从未闻过这么酸的东西,可这味道却一点也不令人反感。

“你们这几日住在这边,每天都喝得到的酸汤,就是用这东西吊出来的。”壮汉嘿笑道:“师父说,这种酸汤除了这里,外面都没有,或许将来小师傅可以用它做出点新花样。”

那个酸汤确实令人难忘,入口生津,解暑提神,酸得甘冽纯正。

“我以为都是用果子熬出来的!”她惊讶地看着这罐酸透天灵盖的东西:“这东西不好养吧?送给我,真的好吗?”

“要养吗?怎么养?”金小满好奇地凑了过来,真是奇了,一坛酸东西,难不成还要像养猫养狗那样?

“等你们到地方安顿好,用无水无油的木勺,从这罐子里取三成,倒进新罐子,加煮开放凉的稀米汤,就可以用新的这罐。原来那罐,你把同样的稀米汤补进去,密封,至少七至十日都不能再使用。”

金季欢的眼睛逐渐亮了起来:“这东西……和北边做乳酪用的‘干酸乳疙瘩’有异曲同工之妙,是‘酸种’。”她转身交代小满:“之后这罐东西你照看好,好的酸种可以传代,这可是很珍贵的!”

离开北地是仓促之举,现在看来,都有些后悔没带走葛掌柜的干酸乳疙瘩。

兴奋劲还没过,金季欢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神马上又暗淡下去:

“谢谢你们……但我这手,不还是你师父亲自下的判决吗?他亲口说的,做菜这档子事儿,以后都和我无缘了。”

“那我就不知道了,”壮汉挠头道:“师父带我师弟他们去采药了,你要不别急着走,等他回来再问问?”

“不了,昨夜已经作别,就这样走了便是。”金季欢颓然摇头:“只能说,你师父的一番准备,只怕是要白费了。”

“反正,我师父说,他看得出来你是好厨子,还看得出来你以后会有大出息。老酸这东西很珍贵的,他要是觉得你不行,也不会浪费这一罐。”

壮汉一边困惑地思考着其中的道理,一边摆手和他们挥别:“或许……你不一定需要亲自做菜,也可以当好厨子?”

这更是无稽之谈了。金季欢惨笑摇头,但还是对这份馈赠格外感恩。队伍就这样上路了,在岭南还有一个苦哈哈的晋璋在等他们呢。

一路上,商纵和金季欢两人之间的沉默,在旁观者看来,比之前的哭喊怒骂更令人心窒。

金季欢大部分时间都在低头凝视着自己那双被层层纱布包裹的手,仿佛要通过那白色的屏障,看清里面已然被强行扭曲的、令人绝望的未来。

偶尔她会极轻微地动一下手指,那细微的、几乎察觉不到的反馈,足以让她眼底刚刚积聚起的一点微弱光亮再次迅速湮灭。

商纵不再像之前那样言辞锋利,甚至不再刻意靠近。他只是沉默地履行着职责:检查马鞍的舒适度,将水囊装满水,时不时言简意赅地提醒她用药。

那场破门而入的激烈对峙,似乎也耗尽了他的气力。两人之间弥漫着一种奇特的气场,是剧烈冲突后的荒芜,又似乎蕴藏着什么新生的意图。

沈寒灯接过商纵手中的药瓶,喂金季欢吃内服的,又替她换上外敷的。

楚明昭踱到她身边,眼睛扫了扫商纵,又用眼角余光瞄了瞄金季欢,最后对着她咧开一个苦楚的微笑;沈寒灯摇了摇头,示意他看破勿要说破。

沈寒灯肩头的伤已经痊愈,现在金季欢换到她马上乘坐着,金小满和楚明昭同骑。行了几日,天气越发湿暖,金季欢有些恹恹的,沈寒灯于是努力找话题试图引她开心:

“再往南走,气候会更暖湿些。听说岭南四季花果不绝……哎,还记得月桃的案子吗?那种只有天潢贵胄才配享用的荔枝蜜?”

月桃啊……不觉间已经距离那件事过去了一年有余,金季欢凄然地点头笑道:“记得,当年有幸闻过一次,好芬芳的味道啊!”

“很快呢,我们就能见到‘荔枝’的果子,壳如红绡,瓤肉如冰,甜沁心脾。搞不好还能吃上好些呢!还有,听闻当地人嗜食鱼生,配料繁复奇特;我们可以尝尝看,和京里吃的鱼脍有什么不同。”

提到“鱼脍”二字时,金季欢想起自己曾经的一手刀功,眉头剧烈地颤抖了一下,仿佛被无形的针扎痛。可她没有表现出不悦,不想让沈寒灯自责,只接了话和她一来一回地应答着。

几日后,他们抵达了岭南道境内的第一个繁华大城——榕城。镇子依水而建,码头舟楫林立,街上人流如织,操着各种口音的商贩叫卖声不绝于耳,充满了与中原腹地迥异的、生机勃勃又略带野性的活力。

这蓬勃的生气冲淡了些许队伍的沉闷。楚明昭行李一放便拉着金小满去外头逛街,金季欢原本也想去,却惦记着药翁送的老酸,只得拉了沈寒灯帮忙,到客栈后厨借地方醒酸去了。

晚饭时,楚明昭兴奋地和众人分享起方才他在集市上听到一桩奇事:榕城首富赵老爷,要为他老母亲操办六十大寿,宴开百席,遍请亲朋。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赵家重金从州府请来的那位名厨及其帮厨伙计们,昨日贪嘴,吃了不新鲜的海贝,竟集体上吐下泻,躺倒一片,如今连爬都爬不起来了。

“这群人怎么这么不着调?要干活的日子,还敢吃乱七八糟的东西?”商纵不解地嘲笑道。

“哎~谁都有贪嘴吃坏肚子的时候吧!”

楚明昭说得绘声绘色,众人眼前仿佛出现这样一幅光景:数百斤食材:腌制的肉块、削好皮的瓜果、蹦跳的鲜鱼和洗得绿油油的菜蔬,全都码放在一边,可灶头却空荡荡,无人对它们实施点石成金的法术。

“寿宴后日便要开席,此刻赵家已是人仰马翻;赵老爷悬赏黄金十两,扬言谁能解此燃眉之急,便是他赵家的大恩人!”

十两黄金!这无疑是一笔横财,足以让他们接下来的行程宽裕太多。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众人的目光下意识地、齐刷刷地转向了桌旁那个一直沉默的人——金季欢。

然而,目光触及她那双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手,那刚燃起的一点希望之火瞬间便被现实的冰水浇灭。是啊,他们有最好的厨子,可这厨子,却再也无法执刀掌勺了。

无力感弥漫开来。就在这一片沉寂中,金季欢抬起了头。

连日来的憔悴和苍白依旧刻在她脸上,眼眶下的青黑和眼中的血丝并未完全消退。但就在那一片疲惫与灰败之中,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她的目光不再是空洞地落在虚处,而是缓缓地、极其清晰地,扫过房间里望着她的每一个人;最后,她的目光落回到自己那双手上,不再是绝望的凝视,而是异常清醒的审视。

然后,她深吸一口气,微弱却坚定地小声说:“……我想试试。”

四个字轻飘飘的,却像一道无声的惊雷,炸响在安静的客栈里。

商纵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和逐渐燃烧的喜色,楚明昭欣喜地一个劲儿点头,沈寒灯冷静的眸子里满是激赏,朱朗拍桌喊了一声“好样的”,金小满更是瞬间挺直了背脊,眼睛瞪得圆圆的,仿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

“明昭,你去跟他们说,我能接这活计。不过我需要你们都来帮我,你们——”她突然笑了,不是大笑,只轻轻地咧了咧嘴,似乎说出口的话连自己也觉得很好笑一般:

“你们,都得来当我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