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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流放边关,我把荒城建成天下第一 > 第55章 巡察使先查没长苗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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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巡察使先查没长苗的地

顾长安赶到柳湾地时,巡察使正蹲在红旗旁挖土。

那人四十岁上下。

身上没有绣满纹样的官袍。

只穿一件沾了泥点的深青长衫。

两名随行书吏站在田埂上。

一人拿册。

一人提着装有朝廷印信的黑木匣。

柳湾老人不认识巡察使。

正指着土里的粟种解释。

“这一片播深了。”

“那一片又结了硬壳。”

“昨日补过种,今日不能再灌大水。”

巡察使问道:“谁告诉你不能再灌?”

老人答道:“水轮板写着。”

“沈姑娘也说过。”

“补种层湿了就够。”

“再灌,只会把后面田里的水抢掉。”

巡察使又问:“这面红旗为什么不拔?”

老人说道:“还有十一亩没确认出苗。”

“全长出来才能换绿。”

说完后,老人终于看见顾长安和冯德。

他慌忙起身。

冯德介绍说道:“这位是朝廷巡察使,周惟正周大人。”

老人手上的泥还没擦干。

一时不知道该跪还是该退。

周惟正先站起来。

“继续说田。”

老人看了顾长安一眼。

顾长安说道:“周大人问什么,你便答什么。”

周惟正指向田头木牌。

“上面写着补种三石七斗。”

“实际用了多少?”

老人答不上来。

负责柳湾种粮的片区记录人赶来。

“回周大人。”

“领出三石七斗。”

“实际下地三石四斗。”

“剩余三斗已经退回春种仓。”

周惟正问道:“退回凭单呢?”

记录人从随身布袋里取出一张折叠木纸。

春种仓收回三斗。

验看人、仓吏和片区代表各有一枚小印。

周惟正没有评价。

他让随行书吏抄下田号。

随后指着春耕总板副本上的数字。

“可播种五千三百亩。”

“实际下种五千零八十四亩。”

“确认出苗四千三百一十亩。”

“这三组数字,哪一组会送到京城?”

徐墨答道:“三组都送。”

周惟正问道:“此前给朝廷的回奏,只写了五千三百亩。”

冯德解释说道:“回奏原文写的是按现有水量可计划播种五千三百亩。”

“不是已经播种。”

周惟正看向顾长安。

“京城收到的摘要,会不会保留‘可计划’三个字?”

顾长安没有回答得很快。

朝廷公文经过驿站、内廷和各部抄录。

一段话最终留下什么,未必由荒城决定。

周惟正说道:“能力、完成和确认结果。”

“以后分开写。”

“不要让一个数字在荒城代表计划,到了京城便变成功绩。”

徐墨当场在巡察副本上增加三项说明。

周惟正没有要求把五千三百亩删掉。

它仍然是当前能够安排春耕的上限。

只是不能代替真实下种和出苗面积。

第一处检查结束后,周惟正没有去看已经变绿的田。

他沿着水轮图,去了北坡盐碱试验地。

四块试验田并排。

原粟种一块。

耐寒青稞一块。

豆种一块。

空置排盐一块。

青稞已经出苗。

苗色偏黄。

豆种稀疏。

原粟种只在靠近浅沟的位置长出几行。

周惟正问道:“明知是盐地,为何还要浪费种粮?”

陆小满答道:“不是直接把六十三亩全部种下。”

“每种只试四亩。”

“其余土地继续排盐和观察。”

周惟正问道:“谁批准用春种仓的种子试验?”

顾长安答道:“试种额度写在春种仓备用账里。”

“任何新粮种首次试用,不超过同类备用种的一成。”

“这次远低于上限。”

周惟正继续问道:“若全失败,谁承担?”

“荒城试种账承担。”

顾长安说道:“不记在农户借种名下。”

“参与照看的人照常领工粮。”

“不能让农户替一项公共试验背债。”

周惟正看向一块已经发白的土。

“若青稞长成了呢?”

陆小满答道:“也只证明这一块田可以。”

“要经过一季收成与留种,才会决定是否扩大。”

周惟正第一次点了点头。

不是赞许。

只是表示听清了。

他随后让书吏从户号册里随机抽一户。

不是粮商。

也不是第一营。

抽到的是柳湾下游的秦婶。

秦婶六十余岁。

与十二岁的孙女同住。

春耕互助册上写着,她接受了八个工日帮助。

以后需要返还八个工日。

周惟正问道:“你能返还吗?”

秦婶说道:“我能筛种。”

“也能在灶房做饭。”

“重活做不了。”

片区记录人翻开补充页。

“已经改成轻工返还。”

周惟正问道:“何时改的?”

“昨日。”

“为什么昨日才改?”

记录人迟疑片刻。

最初登记时,秦婶的外甥曾来帮过半日。

记录人便把她家归入有外援家庭。

没有使用片区公共互助工粮。

后来秦婶外甥离开。

八个工日仍全部记在她名下。

直到交叉复核,才改成三日轻工返还。

其余五日由片区公共工粮承担。

周惟正问秦婶:“若没人复核,你会不会说?”

秦婶摇头。

“别人替我种了地。”

“总不能说不还。”

周惟正看向顾长安。

“规则写着老弱可以由公共工粮承担。”

“她为什么不知道?”

顾长安答道:“写在互助板上。”

秦婶低声说道:“我不识字。”

陆小满补充说道:“板上有图。”

秦婶说道:“图上只有老人拄杖。”

“我还能走。”

“我以为不算。”

一条规则已经画成图。

仍然可能让真正需要它的人觉得自己不够困难。

周惟正没有说荒城的互助制度无用。

他只让书吏记下:

申请条件不能只靠受助者自己判断。

互助登记时,记录人必须逐项说明可选返还方式和公共承担条件。

受助者按手印之前,要由另一名见证人复述。

秦婶的三日轻工也不必一次做完。

可以在筛种、晒粮和做饭中分散完成。

巡察队随后进入荒城。

顾长安让人准备好的城务总册放在东井公示台。

周惟正没有先看总册。

他从一名刚进入候车场的木料商手里,借来当日缴费凭单。

凭单上有三项。

候车费。

牲畜饮水费。

夜间照明费。

周惟正问道:“夜间照明费依据哪一条城务契约?”

徐墨翻遍候车场收费表。

没有这一项。

北门候车场管事很快被叫来。

管事没有否认。

“去年夜里有车夫摔伤。”

“场里灯油不够。”

“小人便按每车两文收取照明费。”

“钱全部买了灯油。”

周惟正问道:“谁准你收?”

管事答道:“没有人。”

“可不收,夜里便没灯。”

周惟正看向顾长安。

“钱用于公事。”

“是否便可以自行收费?”

顾长安答道:“不可以。”

候车场现有基础费用已经包含夜间安全与场地维护。

灯油不足,应当从维护账调整。

若确实长期不足,再公开修改收费项目。

不能由管事在入口多写一项。

徐墨当场封存照明费小账。

累计收取六百四十二文。

已购买灯油、灯芯与灯罩四百八十九文。

剩余一百五十三文。

剩余钱款原路退还很难。

许多商队已经离开。

顾长安没有把它直接并入候车场收入。

未离开的车辆按照凭单退回。

已经离开的,登记在候车场待退账。

下次凭原车号或商号抵扣。

超过一年无人领取,再由商人代表、片区代表和账房共同决定用途。

已使用的四百八十九文也不是一句“反正买了灯”便结束。

管事需要公开所有采购凭证。

灯具归候车场公有。

若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价,差额由经手人承担。

周惟正说道:“荒城把权力分给很多人。”

“分出去以后,谁能及时发现一项新收费?”

徐墨指向收费公示板。

“商人可以核对。”

周惟正反问:“商人来到入口,后面还有一队车。”

“他会为了两文钱停下来查整本账吗?”

徐墨没有回答。

公示存在。

不代表每个人都有时间、能力和胆量提出异议。

顾长安让候车场增加每月主动复核。

任何新增收费项目,哪怕只收一文,也必须有两级负责人、商人代表和公开试行期限。

未列入收费表的款项,账房不得接收入账。

守门人也不得以不缴费为由拒绝车辆进入。

专门印的权限表同样增加一栏。

允许办理的事项之外。

还要写明明确禁止的事项。

桥路印可以批准维修。

不能新增税费。

仓位印可以调整垛位。

不能改变粮食所有权。

营务印可以临时调动规定人数。

不能长期征用私人车辆。

周惟正把夜间照明费凭单放进黑木匣。

“本官会将这一项写进巡察记录。”

北门管事脸色发白。

周惟正又说道:“也会写明,荒城在当日停止收费、封存账目并安排退还。”

错误不会因为及时纠正便从记录中消失。

纠正也不会因为曾经出错便毫无意义。

周惟正没有只查收费。

他又从城务处罚册里抽出一页。

上面记着一名粮贩伪造来源木牌。

军粮交易资格暂停三十日。

赔偿验粮和处理成本。

并完成仓场清点劳役。

周惟正问道:“谁认定他伪造?”

徐墨答道:“验粮场查出断口不符。”

“随后查到他从废料筐取走作废木牌。”

“粮贩本人也承认。”

“谁决定暂停三十日?”

“验粮负责人、粮商代表和片区代表共同决定。”

“他若不服,向谁申诉?”

徐墨停住了。

现有规则允许粮贩在公示台解释。

却没有另设复核人。

作出原决定的三个人,也负责听他的异议。

周惟正说道:“这不是审判。”

“只是停止参与一项军粮交易。”

“但对靠收粮吃饭的人来说,三十日可能就是一家人的生计。”

“临时停止可以由现场决定。”

“持续多久,应当由另一组人复核。”

顾长安让徐墨在资格限制册上增加复核程序。

发现伪造、霉粮、冒用封号等即时风险,可以先暂停。

两日内必须由未参与原处理的人重新查看证据。

复核人从其他验粮组、商人代表与片区代表中抽取。

可以维持。

缩短。

撤销。

也可以要求补查。

任何暂停都要写明开始与结束日期。

不能只写“以后不得参与”。

已经执行的旧记录也逐项补上终止时间。

周惟正问道:“若复核人仍然与荒城有关系?”

顾长安答道:“无法完全没有关系。”

“但至少不能是同一批经手人。”

“证据、期限和结果也要公开。”

周惟正说道:“把这句话写进巡察副本。”

荒城可以分出管理权。

也必须给被管理的人留一条不是向原决定者继续求情的路。

午后,周惟正检查春种仓。

他没有指定某一垛。

而是让秦婶从仓位册上随意说一个田号。

对应粮袋被取出。

来源、发芽率、出库与退回数量都能接上。

周惟正又让人打开居民基础粮仓。

仓内数量没有只按账册核对。

随机选三垛。

按照袋数和抽称重量估算。

结果与账面存在六斗差异。

仓吏解释是近期破袋清扫粮尚未回账。

徐墨找出清扫粮临时桶。

里面有五斗七升。

还差三升。

三升可能是称量误差。

也可能是未记录损耗。

周惟正没有要求为三升粮立刻抓人。

他让仓吏校秤。

标准铁锭上秤后,误差正好接近三升折算重量。

旧秤绳受潮伸长。

重新调秤以后,三垛重量与账面相符。

周惟正说道:“小数不一定是贪墨。”

“但不查,小数也最容易被所有人用来藏事。”

离开粮仓前,周惟正又去了第一营训练场。

他没有看整齐列阵。

只从值守名册上随机叫出三名军卒。

第一名是石安。

过去是白柳镇车夫。

第二名是冯小七。

最早参加修水沟的青壮。

第三名只有十七岁,负责北门传令。

周惟正问石安:“你是谁的兵?”

石安答道:“第一营的兵。”

周惟正继续问:“第一营听谁?”

石安说道:“当值时听队正。”

“队正不在,按值守板顺序接替。”

“敌情超过本门范围,再报韩将军。”

周惟正问道:“顾长安让你离开荒城,替他护送私人物品,你去不去?”

石安看了顾长安一眼。

“不去。”

“第一营只守城、护路、救险和执行公开军务。”

韩岳的眉头动了一下。

这句话并非提前教过。

却来自第一营值守板上已经写明的任务范围。

周惟正又检查兵册。

第一营领取的是工粮、训练粮和伤员补偿。

没有额外私饷。

军械入库、领用与损坏都有编号。

但第一营的朝廷正式军籍仍未完成。

现有身份只是荒城守备临编。

周惟正说道:“没有私誓,不等于名籍合法。”

顾长安答道:“整编册已经在准备。”

“六十日内提交朔州与兵部。”

周惟正在巡察板上增加第四项。

第一营可以继续承担荒城守备。

但人数、军械、工粮与调动边界必须完成正式报备。

不能因为它现在做的是对的,便永远停留在临时二字下面。

傍晚,巡察第一日结束。

周惟正没有宣布荒城是否私设权柄。

他只在临时巡察板上写下三项。

数字必须区分计划、完成和确认。

公共规则必须让不识字的人真正明白。

分出去的权力必须有禁止边界和主动复核。

裴盛在此时来到东井。

他没有参与白日巡察。

手里却带着一封加盖都护府印的检举书。

裴盛说道:“周大人。”

“荒城真正的问题,不在几文灯油。”

“七殿下把一千四百亩官地分给流民、罪户与无籍之人。”

“没有朝廷田册。”

“没有都护府地契。”

“也没有缴纳官田租税。”

“这不是修路、开仓。”

“是私分朝廷土地。”

周惟正接过检举书。

他没有询问裴盛从哪里得到。

只看向顾长安。

“荒城候水田一千四百亩。”

“现在由谁使用?”

顾长安答道:“已经按户号分配清理和候种顺序。”

“尚未发永久地契。”

周惟正问道:“使用权写在哪里?”

陆小满抱来耕地图。

图上有田块。

有户号。

有水源等级。

也有开垦工时。

却没有一张能够被朝廷田册承认的正式契书。

周惟正合上检举书。

“明日不查仓。”

“查地。”

红旗田证明荒城愿意把失败写出来。

一千四百亩候水田,却可能决定这座城里最先开荒的人,最终能不能留下自己脚下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