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完成之后,林辰靠在沙发上,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窗外的阳光已经完全铺开了,银杏叶在风里轻轻晃动,光影落在茶几上,像一层薄薄的金箔。李冉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正站在他身后。
忙完了?她把一杯放到他手边。
差不多了。
那现在,该吃早饭了吧?
林辰抬头看她,笑了笑。
走吧。
林辰跟着李冉走进餐厅,阳光已经从客厅一路铺到了这里,把餐桌照得暖融融的。李冉把煎蛋和吐司放到他面前,自己也在对面坐下,顺手把一杯热牛奶推到他手边。
咖啡喝够了,今天不许再喝第二杯。
林辰刚端起杯子的手顿了一下,低头看了一眼那杯牛奶,又抬头看她。
哈哈,冉总这是要行使管家婆职权哈。
哼!就管了怎么了?谁让你不好好吃饭的。李冉说得理直气壮,咬了一口吐司,腮帮子微微鼓起来,像只认真进食的小松鼠。
林辰笑了,他放下杯子,拿起叉子,把煎蛋切开。蛋黄流出来,落在瓷盘边缘,被阳光一照,亮得像一小块融化的金子。
吃完饭,两人在沙发上又腻歪了好一阵。
李冉靠在林辰肩膀上,手指无意识地在他衬衫扣子上绕来绕去,林辰低头看她,发现她眼睛半眯着,像一只晒够了太阳的猫,懒洋洋的,不想动。
不知不觉,已经临近中午,林辰笑着对李冉说道,中午超哥请吃饭,差不多该出发了。”
“我去换身衣服。”李冉立刻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很快!”
林辰看着她风风火火往卧室跑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李冉对超哥家的那位郝蕾一直有种说不清的敬佩,他觉得郝蕾活得坦荡,爱就爱了,恨就恨了,从不遮遮掩掩。李冉私下说过好几次,觉得郝蕾是那种把日子过成诗的女人。
两人收拾妥当,驱车前往南锣鼓巷。
这个时节的北京,秋意已经很浓了。车子拐进北兵马司胡同的时候,两边的槐树叶子黄了大半,风一吹,落叶打着旋儿落在挡风玻璃上。胡同里的阳光不像夏天那么烈,斜斜地铺在青砖灰瓦上,带着一层温润的金色。偶尔有骑自行车的大爷慢悠悠经过,车筐里装着刚从菜市场买回来的白菜和葱,朝他们这辆黑色轿车投来好奇的一瞥。
林辰对这一片还是比较熟悉了。
这一世他第一次回国,就在南锣鼓巷周边玩了好几天,尤其是后面和超哥他们认识以后,经常被他们带着在附近玩,从中戏后门出来,左拐进北兵马司,右拐到东棉花胡同,再穿过帽儿胡同到南锣鼓巷主街……说起来邓超把房子买在这里,也是受他的影响,自从上次在他什刹海那套四合院吃了一顿饭之后,超哥就对四合院念念不忘,逢人就说等我攒够钱,也要买一套;当然肯定也有母校情结,中戏四年,他都是在这一片混的,闭着眼都能摸到北兵马司的每一个拐角。
车子在一扇朱红色大门前停下。门楣上没有门牌号,只挂着一对铜环,门两侧种着两盆菊花,黄灿灿的,是深秋该有的颜色。
林辰按了门铃,不多时,门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是邓超,他穿着一件藏蓝色毛衣,看见林辰,咧嘴一笑,上来就是一个熊抱。
林导!你可算来了!从两人认识,超哥一直是称呼他“小辰”的,哪怕他拿了威尼斯金狮奖,除了正式场合,私底下也没有改称呼,但随着他拿回那两座奥斯卡小金人,已经超哥签约cAA对林辰在好莱坞的地位了解更深之后,称呼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悄悄变了;一开始林辰还试着纠正过,但没用,次数多了也就由他去了。
松松松,勒死了。
想死你了哥们儿!邓超松开他,又看见旁边的李冉,笑呵呵的打了个招呼,小冉来了,欢迎欢迎。
李冉笑着点头:超哥,恭喜乔迁。
谢谢谢谢,快进来快进来。院子比林辰想象的要大。四百平的四合院,前院、正房、厢房、倒座一应俱全,邓超显然花了心思收拾。正房门口摆着一张老榆木的八仙桌,桌上铺着蓝印花布的桌布,旁边种着一棵枣树,叶子已经落了大半,光秃秃的枝丫伸向天空,倒有一种北方深秋特有的萧瑟之美。
走进院子,只见朱雨辰坐在枣树底下,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旁边的美女聊天,那位美女看着眼熟,但林辰一时没想起名字,美女坐在他旁边,两人之间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不远不近,恰到好处。
看到林辰,朱雨辰则直接站起来,冲他挥了挥手。“林导!”
雨辰哥,好久不见。林辰走过去跟他碰了碰拳,又跟他身旁的美女点头致意。“这位是嫂子?”
“还不是还不是。”朱雨辰有些含情脉脉的看了一眼身旁的美女,“正式介绍一下,林导,这位是我正在努力追求中的女孩,汤唯,我们中戏导演系的,和你算半个同行;小唯,这位就不用我介绍了吧。”
“林导,您好。我是汤唯。”
“你好。”原来是她啊,林辰快速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位在几年后一脱成名的未来影后,皮肤白皙,气质温婉,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一弯新月,在娱乐圈不算是那种令人惊艳的美女,但也足够耐看。
正在此时,厨房的门帘被掀开,郝蕾端着一盘红烧排骨走了出来,她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高领毛衣,头发随意挽在脑后,额头上沁着细密的汗珠,脸上却带着笑。
林导,李冉,来了?
蕾姐,辛苦了。林辰站起来,之前去医院探望超爸超姐的时候,和这位郝女士打过几次交道,也算熟悉。
辛苦什么,做饭我乐意。郝蕾把排骨放到桌上,又转身回了厨房,你们先吃着,还有几个菜马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