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字好不好,跟嫂子的信有什么关系?”
陆秀玲把手藏到身后,指节攥紧。
陆沉川没有拿一处错字便给她定罪。他让马长顺取来白纸,请母亲、妹妹和沈知夏分别写“小满已经不在身边”这句话。
沈知夏先写。她的“满”字右边端正,三点水略向左收,与回信落款有几分像,正文运笔却不同。
周桂芬握笔生硬,每个字都像从纸上描出来,正与第四封挂号簿签收相似。
轮到陆秀玲,她说手腕被三婶扭伤,写不了。
“刚才按清点记录时,你用的也是右手。”何翠英道。
“现在疼。”
“可以明天再写,去县厂找你平时填写的生产单一起核。”沈知夏说,“不急这一刻。”
她越不逼,陆秀玲越清楚躲不过去。
“写就写!”她抓起笔,故意把字写得歪斜。写到“满”时,她停顿一下,特意补齐右边那一横。
笔尖在粗纸上划出毛边。她为了改变字形,把每个转折都压得很重,偏偏写“身边”的“边”时仍习惯把走之底收得很短。七封回信里,同一个字出现过九次,全是相同写法。
几个字像,只能算疑点。邮戳、厂里材料和本人说法,都得对上。
陆沉川拿起纸,没有说像或不像,只问:“你为什么知道我指出的是哪一横?”
陆秀玲脸色一白。
他刚才只说她惯常少一横,并没指明少在哪里。她若从未写过,不该如此刻意修正。
“我猜的。”
“这封信里还有一句‘驻地风硬,她那身子骨去了也是添乱’。”陆沉川看着她,“这是你跟我说过的话。”
“村里谁都这么说!”
“知夏从不称自己‘那身子骨’。”
周桂芬突然插话:“是我说给别人听,人家帮我写的。你妹妹只是替我跑腿!”
“谁帮你写?”
“村口识字的人多了,我记不清。”
“七封回信跨了三年。每一次都恰好找同一个会模仿知夏落款、又写错同一个字的人?”
“就是我让秀玲写的!”周桂芬终于喊出来,“这下你满意了?你妹妹那时年纪小,我说什么她就做什么。要怪怪我!”
陆秀玲猛地抬头:“娘!”
母女都在护对方,却也第一次当众承认假信确实来自陆家。
“写了几封?”何翠英问。
周桂芬咬死:“就这七封。”
七封只是他手里还留着的,不等于她只写过七封。
“为什么写小满不在身边?”陆沉川问。
周桂芬目光躲闪:“我本来就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先让你习惯。你在外头忙,知道得晚些,事情也好办。”
这句话让陆沉川的脸色彻底沉下去:“所以送养不是今年临时起意。至少去年冬天,你们已经在替我的女儿找新家。”
“我是怕知夏养不好!”
“你可以告诉我。”
“告诉你,你肯吗?”
“不肯。”
“那不就得了!”周桂芬像抓到自己的道理,“你只管不肯,又不回来养。家里吃饭、看病、说亲,哪一样不是我操心?你隔几个月寄几个钱,就以为能当好爹?”
陆沉川没有反驳最后一句。
母亲用它替送养开脱,可其中也有他无法回避的事实。他隔着几百里寄钱,确实以为自己尽了责任。若不是公函寄到,他甚至会等到四月假期,带着玩具回来面对一个已经不在陆家的孩子。
“我没当好爹,不等于你可以把她送走。”他说,“我的责任我认,你的不能推给我。”
周桂芬坐回椅上,喃喃骂他不孝。
陆秀玲看母亲已经承认代写,又想把自己摘出去:“大哥,我只是照娘的话写。信里那些事都不是我编的。”
“小满病好、知夏买了冬衣,也是娘让你写?”
“娘说家里会办。”
“你写信时见过冬衣吗?”
陆秀玲不答。
“写小满不在身边时,她还睡在东厢房。你每天都见。”陆沉川说,“那不是照着娘的话抄,是你明知道不是真的,仍替她告诉我。”
1981年陆秀玲已经十九岁,第一次代写或许是听从母亲;此后三年,她一边用嫂子的工作材料进城,一边持续维护让自己受益的谎言,不能再拿年纪小抹去。
“服装厂那封通知呢?”沈知夏问。
“跟回信有什么关系?”
“你进厂前,我的考核通知被扣。随后回信告诉陆沉川,我不愿随军,也不想去城里。谁从这个说法里得了好处?”
“厂里招临时工,谁都能考!”
“那就把你的报名材料拿出来。”
陆秀玲嘴硬:“早丢了。”
“厂里有档。”
“你想让他们开除我?”
“我想让他们查你凭什么进去,也查原本寄给我的是什么机会。处理结果由厂里定,不由我一句话定。”
陆秀玲忽然哭着转向哥哥:“你听见了,她就是不肯放过我!我若没工作,往后谁肯娶我?”
过去陆沉川最容易在这种时候让妹妹先回屋,再拿自己的钱补偿妻子。他总觉得年轻姑娘脸皮薄,家里事情慢慢教。此刻他看见的却是,所谓慢慢教,已经拖成三年的冒名信和差点成行的送养。
“工作若是你正常考进去,核查不会夺走。”他说,“若不是,你不能用婚事留下。”
陆秀玲的哭声停了。
当晚,公社把七封回信和三份现场笔迹分别封存。陆沉川只保留复印摘录,不再把原件带回陆家。
临出门时,何翠英接到县服装厂托人带来的口信:厂里查到1982年有一份军属就业推荐,推荐对象确实叫沈知夏。
更巧的是,陆秀玲进厂时提交的家庭关系证明上,也写着陆沉川的名字。